來的是四裏八鄉遠近聞名的張媒婆,因為同姓張,認了本家。夫妻倆因兒子的婚家托她好幾次了,這次主動找上門來,看來有戲。


    兒子長得也周正,可因父親是屠夫,鎮裏人怕晦氣。加上他們一家是移民,與當地人走不到一塊。所以,拖到十九歲了,還沒說上親。在南宋,男子十六毛歲就結婚了,十九歲已是大齡青年。父母倆沒少為他擔心,托了張媒婆,可她嘴上應得痛快,行動卻慢,兩年了都沒回話。


    妻子喜滋滋地提著一塊肉下廚,另一塊貼了張紅紙,打算有好消息的話,當她走時作謝媒禮。又喚兩個弟弟到田裏把哥哥叫回來。媒婆的嘴把得嚴,盡聊家常,寒喧了好一會兒,大碗的紅燒肉上桌後,三人坐下聊開了正題。原來,鎮裏有個外來的乞丐死了,留下一個女兒,賣身葬父,媒婆覺得他們合適,就把她留下,到他家探一探口風。


    “這女兒豆芽似的,風一吹就倒,可鼻子是鼻子,嘴是嘴的,該有的一樣不缺,你們領回家裏拿肉一喂,幾個月後長胖了,肯定是個水靈靈的大姑娘。”媒婆張嘴誇道:“看她賣身葬父這份孝心,就知她是個善良的好姑娘,進門後必會孝敬公婆。她家又沒別的人了,無依無靠,你兒子怎麽說就怎麽聽。更難得的是她還識字,賣身葬父是她寫的。”


    倆人聽得心動了,女的是孤兒好處也挺多的,還識字,說不定是南歸的脫北者中的書香門第,自家賺透了。


    《說媒》


    張家短,李家長,


    男當婚,女當嫁。


    媒婆嘴兒張一張,


    狗尾巴草成牡丹。


    天花亂墜勝佛祖,


    說得心動貧兒家。


    乞丐女嫁屠夫男,


    兩個人合成一家。


    脫北者是南宋的一個專有名詞,指受不了金人統治而逃難到南方的宋人。一開始南方荒蕪沒開發,來的又是富人居多,大家都歡迎。後來,土地被開發了,脫北者要占先來者的土地,利益被占,先來者就開始抗拒了。其時,已距南宋遷都五十年,脫北者在南方成了不受歡迎的群體,有許多讀書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輪為乞丐。宋朝以文治國,老百姓在骨子裏敬重文人。一家人推斷姑娘是文人之後,門第比自個還高。可沒看到人,總是不踏實,於是說道:“姑姑能不能讓我們見一見,隻要不缺胳膊缺腿的都願意。”


    “好的,好的,我就叫她進來。”原來,媒婆已經帶她過來,叫她在村口的路廊裏等著了。聽得張屠夫夫妻倆的回話,三腳並著兩腳的跑了出去,把她帶了進來。衣服已經換過,雖然是舊衣服,但不是乞丐裝,目前是骨瘦如柴,但人也顯得精神了些。文弱弱的,但並不怕生。相貌並不漂亮,但透著一股文絹氣。張屠夫是獵人出身的,動物接觸多了,有些相骨的基礎,圍著她轉了轉,這眼光就象是看一頭牲口,道:“很好,很好,骨架子還不錯,宜生養,胖了就好。”


    他們給了些銀子,把她的父親葬了,婚事就這麽定了。小戶人家,女方又是孤兒,也不搞複雜的迎娶儀式,翻了翻黃曆,挑了個吉日,在兩個月後。女子也知恩,留在他們家,幹活很是利索。屠夫家肉雖貴,有些不舍,但隔山差五的吃一餐,同時,豬腸、豬肺等豬下水卻天天不缺,有了油水,一個多月後,就胖了十來斤,臉上有了光澤,看起來還是個美女。把大兒子樂的合不攏嘴。


    因為親戚朋友不多,就一些以前的獵人夥計與近鄰,婚宴隻擺了三桌,菜很大方,是全豬宴。主菜是豬肚包雞,有個文雅的名字叫鳳凰投胎。


    《折紅梅,鳳凰投胎》


    公雞剛開鳴,小鬼敲門,丟了生命。毛被退,內髒挖盡,整雞塞入豬肚。黃芪黨參,黑胡椒,淮山枸杞。紅棗玉竹,百樣滋補,共陰陽配戶,煲湯烹飪。


    煮至稀爛,能伸箸穿肉,火候方深。刀切處,肚開兩半,雞如鳳凰盤卷。斬件回鍋,文武火,再次燒灼。肚吸雞味,雞溶肚香,湯裏濃帶清,味勝鳳髓。


    大家正杯酒言歡時,聽到村口有馬蹄聲,一個衙役騎著馬過來。衙役騎馬,這可不常見,必有緊急的事情。大家停了下來,其中幾個好事的放下箸來,跑到村的祠堂裏,打聽是什麽情況。過了一會兒,回來說道:“我朝向金國宣戰了,衙役是來宣布征兵令的,一戶人家有兩個成年男子以上的,出一個。”


    大家嘩然道:“好不容易過了幾十年的安穩日子,又開始打仗了,莫不是瘋了吧。”


    席上,好多人家都有兩個成年男子。聽到消息後,再也坐不住了,紛紛告辭。


    命令上說,明天就要出發縣衙去報到。一家人頓時陷入困境,難道說剛剛結婚就奔赴戰場?金兵多是騎兵,可比宋兵厲害多了,一上戰場,真是凶多吉少。張屠夫看了看剛剛進入洞房的兒子與兒媳,思索了好一會兒,對妻子說道:“我們家的香火還得依靠兒子傳承,不要跟他們說,明天一大早,我到縣衙裏報道。我這把老骨頭當年打過獵,比他經摔些。兒子問起,你就說我因他新婚,走親戚回禮去了,肉鋪也交給兒子經營,兩個弟弟得依靠他養活。”


    還能有什麽辦法呢?富貴人家可以化錢雇人當兵,普通人家可出不起這個錢,妻子隻得含淚答應,收集行裝。


    《替子從軍》


    府衙令,傳征兵,


    小戶家,愁煞人,


    兒子新婚剛一日,


    香火未曾得傳承。


    為父曾獵狼與豹,


    戰場也許能全生。


    一咬牙替子從軍,


    說不定榮歸衣錦。


    第二天,去府衙報道的路上,碰到了另兩個獵戶,也是跟自己一樣,不舍得兒子上戰場,一狠心自個替他去的。可憐天下父母心,三人找到了共同的話題,越說越興奮,相約到戰場後爭取分到同一隊,憑打獵時練就的功夫與配合,說不定能立功受獎,從而光宗耀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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