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到了第二天,三人告別後分別離開。田剛與孫世文再次趕到送行,但被三人婉拒。對於三人來說,無牽無掛地離開可能更好。


    鄭平回到通達市,先是回家休息。轉天報到上班。剛剛到辦公室,還沒有坐穩,美女同事孟佳就過來給鄭平帶來一個好消息。


    “鄭平,你代理的案件結果已經出來了。劉老三的案件法院判了。”孟佳說道。


    “判了?什麽結果。”鄭平也就是一問,其實什麽結果他心裏還是有數的。村委會選舉選任人員是不可能評定工傷的,但人身權還是可以保護的。


    “當然是勝訴了。法院說馬鵬沒有賠償能力,就判二龍村承擔責任了。”孟佳興高采烈地說道。


    “果然是這個結果呀。”鄭平點了點頭。


    “怎麽,官司打贏了,你好像還是不高興呀。”


    “算不上不高興,就是有些遺憾。”鄭平搖了搖頭。


    “遺憾?遺憾什麽。”孟佳不理解,贏了不就行了。怎麽還遺憾上了。


    鄭平解釋道:“雖然贏了官司,但劉老三還是沒有評上工傷。這是製度上的問題,我們無法解決。隻有通過立法才能改變現狀。可是這種解決方式,並不完美,最多是一個在現有製度下妥協的結果。”


    孟佳一聽:“你說得也是,可是這種事情咱們也沒有辦法呀。”


    “是呀,這就是問題所在呀。隻能希望國家什麽時候改變這個不合理的規定吧。”鄭平歎了一口氣。這種事情在法律框架內,存在的還真是不多。


    畢竟立法是嚴謹的,也是專業的。不可能有太多的漏洞。就連這次對兩委選任人員工傷問題的漏洞,也是因為法律之間的衝突所導致的。需要進行製度上的處理。隻是這個處理是不是要快一些呀。畢竟這種情況的人這麽多,兩委選任人員的工傷保障還是要跟上實際需要呀。


    “聽說你考上律師了?”孟佳問道。


    “考上了。”鄭平點點頭。


    “真厲害。”孟佳一伸大拇指。在2003年,能夠考律師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全白山省恐怕一年考過的人也不超過三百人。其中將近兩百人產生於長濟市。畢竟長濟的白山大學也是全國十大法學院之一,實力不可小視。至於省內的其他城市嗎,每個城市能考上二十多人就已經是不錯的成績了。具體到鄭平所在的二龍區,每年考過的人也就一個兩個。從這個角度來說,在二龍區鄭平算不上狀元,也是榜眼探花的存在。


    “算不上什麽的。”鄭平還真不是客氣。在他眼裏考過律考還真算不上什麽。


    什麽事情不能單從二龍區的角度來看。二龍區畢竟是一個落後地區。鄭平不能以落後地區的水準要求自己。那隻會讓自己越來越落後。


    “晚上你安排吃飯。”孟佳說道。


    “沒問題。”鄭平倒也不拒絕,孟佳跟自己的關係一直不錯。人就是這樣,總是會有一些社會交往。朋友要有,單位有一些關係好的同事也是非常重要的。


    晚上,鄭平找了一些關係好的同事,包括邀請了趙局長,大家一起出來吃頓飯。


    “鄭平,你考上律師,未來有什麽打算?”趙局長突然問道。


    “我想當職業律師。”鄭平說道。


    “你有沒想法進檢法。”趙局長一句話讓所有人瞪大了眼睛。那個時候社會上流傳一句話,“公檢法大蓋帽,吃完原告吃被告”。這句話或許有些諷刺的意味,但也充分說明了政法機關的強勢。


    相對來說,公安工作辛苦,要比檢法兩家差上一個檔次。這也讓檢法成為最為熱門的單位。二龍區的檢法兩院,幾乎都被領導子女占了所有的位置,哪裏還有其他人調入的位置。


    “隻怕是調不進去吧。趙局,檢法的情況,大家都知道,位置都占光了。”鄭平笑了笑。


    “那是以前的事情了。現在國家法律越來越規範,檢法就是需要你這種有真才實學的人才呀。”趙局長說的也是實情。關係戶業務素質不行,隨著法律越來越健全,審理案件的專業要求越來越高,檢法兩家引進人才的心情也是越來越迫切。


    “怎麽趙局,你有門路?”鄭平一愣,趙局長說得這麽真切,不像是順口一說。


    “你也知道,我是從法院調到司法局的。組織部找我來談過話,不久我可能會回到法院工作。如果你願意,可以跟我一同回法院工作。如果你想去檢察院工作也沒有問題,前幾天我見到馬檢,他們還說過想要調入幾個業務能力強的同誌。”趙局長這麽一說,大家算是明白是怎麽一回事了。感情,人家趙局又要提升了。當初來司法局是提升,現在回法院更是回到實權單位。


    “趙局,我還是想當律師。”如果要是兩年前,趙局長跟鄭平這麽說,鄭平一定會高興地答應下來。可現在情況不一樣了。他已經曆過太多太多了,小小的二龍區不是他的未來。隻有當上律師,才有走出二龍區的機會。


    “那好,你要是想當律師,就正好了。咱們律所還缺一個負責人,你先接過來幹吧。”趙局長笑了。如果鄭平堅持律師的職業方向,那麽正好在司法局的職權範圍內。


    司法所下麵有一家國資所,負責人剛剛被區裏提升到建設局工作。所裏現在沒有人負責,正好讓鄭平過去。


    “我去,我還沒有過實習期。”鄭平說道。按照律師法的規定,他還需要一年的實習期才能上崗,這段時間他還是一個實習律師,怎麽能夠負責律所的工作。


    “這好辦,你先去市所實習,順便學習一下。這期間負責律所的管理工作。現在律所的兩名律師年齡已經大了,不適合管理工作。他們也不願意擔這個擔子。你就當幫我個忙吧。”趙局長一笑。


    “我服從領導的指示。”鄭平倒也沒有什麽可說的。趙局長讓他負責是對他的重視,他沒有理由拒絕。區所的情況,他也是知道的。所裏原來的負責人,業務還是過硬的。結果被領導看上了,調到其他單位擔任領導了。剩下的兩名律師都是當年教師過渡過來的,業務能力一般,年齡也比較大了,對於提高業務沒有興趣。可以說,律所也正是一個缺乏管理的狀態,趙局長派他去律所,也算是把爛攤子找個人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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