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軍戶逃戶問題 [2]
我穿越明末了但金手指丟了 作者:玉龍2009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又來了!
這些女人,真是得寸進尺!
麵前的男人臉色一沉,她話也說不下去了。
玉珠變得泫然欲泣。
她在王府幾年,也學會了看人麵色。
對方是朝廷大官,自己算什麽?!一個送予貴人享用的眾位宮女之一而已,有什麽可以令貴人垂青的?!
自己太想當然了。
她雙眼忍不住淚珠兩行流下臉頰,身子抽搐著無聲飲泣。
這是真的悲傷欲絕才有的反應。
王小龍最看不得女人悲傷。
何況,自己又奪了對方貞操,此女肯定將來也是要收進自己後院的。
給一點幫忙便當成甜頭好了。
「你說清楚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吧。能幫的……爺當然會幫你。」
玉珠本來芳心已漸碎,想死的心都有了。聽到這句話,當場化悲為喜。
「爺,奴不求什麽大富大貴,但求能把家人救出苦海。」玉珠於是細細述說起來:「奴家裏本是生活於泉州近郊的一戶富有鄉紳,世代經商。那知某天禍從天降,無端被卷入了一宗販賣私盬大案,全家被判充軍……」
她說了好一陣子後,王小龍才大概聽懂了。
玉珠一家會倒黴被充軍北地吃苦,歸根究底,原來不過又是一個老生常談,軍戶逃戶問題。
明朝在建立初期,設置了衛所製度,這一製度在本質上還是征兵製。
衛所的士兵來源是軍戶,具體的可以分為元代本來的軍戶以及現役士兵。在洪武二十一年,朱元璋頒行黃冊製度,正式給明朝確立了戶籍製度,軍戶在明朝得以確立。
軍戶是世襲當兵的家庭,這個家庭不能參加科舉、不能經商,隻能世襲當兵。每個家庭要出一個男丁去當兵,稱為“正軍”,其餘男丁叫“軍餘”。
如果去當兵的那個男丁戰死,就要從其他男丁中抽調繼續參軍,直至其絕戶,再從其家族其他家庭中抽調補充。
軍戶當兵,需要自己負責武器裝備,並由一名軍餘隨行照顧。國家會給軍戶分配土地,並免除正軍和隨軍軍餘的差役,士兵的口糧是由屯田的士兵耕種,收獲之後上交國家,再由國家按月分配。
而且朝廷還有相配合的盬引製度,補充軍戶在邊區土地貧瘠糧產不足引致缺糧的問題。
鹽引又稱鹽鈔,是宋代的取食鹽的許可證,鹽商必須向朝廷支付費用以取得鹽引,始可以合法販售食鹽。鹽引最早始於北宋,南宋沿用。《宋史·通貨誌》,「鹽引每張,領鹽116.5斤,價6貫。」鹽引法沿用至明清兩朝。
表麵上看來,一切似乎很完美。
明太祖還常常吹噓自己養兵百萬不花一分錢。
但是,這一製度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卻暴露出極大的問題,以至於這一製度最終難以為繼。到了明朝中後期,隨著逃戶問題的加劇,明朝軍隊有超過一半的士兵都逃離了軍籍,明朝的衛所製度遭到極大的破壞。
軍戶大量逃亡,軍隊的兵源根本得不到保障,軍隊建設也就無從談起。
不得已,明朝隻能采用募兵製度來彌補兵源缺口,
除此之外尚有簡拔、投充及收集等軍製;明朝中期以後又有強使民為軍的方式,不過都屬於少數;就有明一朝而言,衛所製是明朝廷最主要的軍製。
玉珠她家好好的一戶良民,因為被當地官員構陷,以因販賣私鹽逃稅罪被判處全家充軍到北邊來當了軍戶,家產盡散,加上南人到北地當軍戶,容易得病。老幼看病調理,又耗費了餘下不多的餘財,軍中屯田又已經大部分被人侵吞,無田可耕,又不能恢複從商,一家子人缺衣少食,還要為軍中長官及當地官員服役當各種苦工,苦不堪言。
為免全家饑餓而死或當逃戶,玉珠隻好被自願賣身進入燕王府為奴婢,後來還當上了郡主身邊的宮女。
她一心要為家人平反,但燕王一家又低調小心不敢犯忌諱,郡主也沒有為她出頭的心思。
眼看一年又一年,歸鄉無望,唯恐父母兄弟客死異鄉,她五內心焦如焚。
今夜驟然聽得通知有貴人急需侍寢宮女,而且貴人是蓋世英雄、太子少保王總兵大人,她心急要攀上高枝,目的不是求富貴,但求能得到貴人援助,把家人救出苦海。
「原來如此。」王小龍以手指輕拭掉佳人眼頰間淚珠:「我想想辦法。」
王小龍想起,後世網上對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訂立的這套軍戶製度,其實批評得體無完膚。說這套製度先天性缺陷便嚴重,乃是一套民族革命起義時的臨時方案,根本不應作為代代相傳的製度,卻被老朱當成什麽不世傳國護國利器,又自吹什麽“養兵百萬不花費一文錢”。
意思便是軍戶屯田,而商戶運糧去邊關後換盬引販盬。摳門的老朱在建國初年是空手套白狼,可以不花一文錢養活百萬將士。
但說穿了其實便是利用和侵占軍戶和商人利益便宜,時間長了,不肯代代吃虧的人便會反抗,所以軍戶逃戶和私盬現象便冒出來了。
根據後世的分析,這個軍戶製衰敗除了先天製度缺陷,沒有考慮人性化之外,還有好些問題:
一是先天不足:
這是部份繼承自蒙古入主中原後建立的軍戶製度,本身便不人道不自願。強製軍戶每戶派男丁參軍,父死子繼,兄亡弟代。
這種軍隊鄰選不嚴格,戰鬥力成疑。
再加上兵將分離,平日若再缺乏訓練,往往耕田屯田尚可以,一到草率匆匆拉出去對戰強敵,自然拉胯大敗。
其實,若是這套軍戶法可行,大元也不會亡了。
大明行此法,無非因為建國初年國家缺財力,故令軍隊屯田自給自足。
第一代的軍戶為了推翻騎在自家頭上淩辱自家妻女的韃虜,加上山河破敗,到處災荒,也沒有別的出路,自然甘願接受安排。但建國後一切好起來了還讓要讓軍戶代代出男丁戌邊,日子久了便不願了。
二是〝南人發北,北人戍南”的規定,是明太祖為了防備軍閥擁兵自重而設的。令好多軍戶子弟在長途跋涉中病死或意外身亡。
而且往往戍區防守地方距家千裏以上,長時間幾十年不得返鄉,太過不近人情。
而且南人不習慣北方氣候,北人亦不習慣南方。影響戰力。
估計也是因此故,後來對抗滿清失利時,才有人建議大明以遼民守遼土。
這些女人,真是得寸進尺!
麵前的男人臉色一沉,她話也說不下去了。
玉珠變得泫然欲泣。
她在王府幾年,也學會了看人麵色。
對方是朝廷大官,自己算什麽?!一個送予貴人享用的眾位宮女之一而已,有什麽可以令貴人垂青的?!
自己太想當然了。
她雙眼忍不住淚珠兩行流下臉頰,身子抽搐著無聲飲泣。
這是真的悲傷欲絕才有的反應。
王小龍最看不得女人悲傷。
何況,自己又奪了對方貞操,此女肯定將來也是要收進自己後院的。
給一點幫忙便當成甜頭好了。
「你說清楚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吧。能幫的……爺當然會幫你。」
玉珠本來芳心已漸碎,想死的心都有了。聽到這句話,當場化悲為喜。
「爺,奴不求什麽大富大貴,但求能把家人救出苦海。」玉珠於是細細述說起來:「奴家裏本是生活於泉州近郊的一戶富有鄉紳,世代經商。那知某天禍從天降,無端被卷入了一宗販賣私盬大案,全家被判充軍……」
她說了好一陣子後,王小龍才大概聽懂了。
玉珠一家會倒黴被充軍北地吃苦,歸根究底,原來不過又是一個老生常談,軍戶逃戶問題。
明朝在建立初期,設置了衛所製度,這一製度在本質上還是征兵製。
衛所的士兵來源是軍戶,具體的可以分為元代本來的軍戶以及現役士兵。在洪武二十一年,朱元璋頒行黃冊製度,正式給明朝確立了戶籍製度,軍戶在明朝得以確立。
軍戶是世襲當兵的家庭,這個家庭不能參加科舉、不能經商,隻能世襲當兵。每個家庭要出一個男丁去當兵,稱為“正軍”,其餘男丁叫“軍餘”。
如果去當兵的那個男丁戰死,就要從其他男丁中抽調繼續參軍,直至其絕戶,再從其家族其他家庭中抽調補充。
軍戶當兵,需要自己負責武器裝備,並由一名軍餘隨行照顧。國家會給軍戶分配土地,並免除正軍和隨軍軍餘的差役,士兵的口糧是由屯田的士兵耕種,收獲之後上交國家,再由國家按月分配。
而且朝廷還有相配合的盬引製度,補充軍戶在邊區土地貧瘠糧產不足引致缺糧的問題。
鹽引又稱鹽鈔,是宋代的取食鹽的許可證,鹽商必須向朝廷支付費用以取得鹽引,始可以合法販售食鹽。鹽引最早始於北宋,南宋沿用。《宋史·通貨誌》,「鹽引每張,領鹽116.5斤,價6貫。」鹽引法沿用至明清兩朝。
表麵上看來,一切似乎很完美。
明太祖還常常吹噓自己養兵百萬不花一分錢。
但是,這一製度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卻暴露出極大的問題,以至於這一製度最終難以為繼。到了明朝中後期,隨著逃戶問題的加劇,明朝軍隊有超過一半的士兵都逃離了軍籍,明朝的衛所製度遭到極大的破壞。
軍戶大量逃亡,軍隊的兵源根本得不到保障,軍隊建設也就無從談起。
不得已,明朝隻能采用募兵製度來彌補兵源缺口,
除此之外尚有簡拔、投充及收集等軍製;明朝中期以後又有強使民為軍的方式,不過都屬於少數;就有明一朝而言,衛所製是明朝廷最主要的軍製。
玉珠她家好好的一戶良民,因為被當地官員構陷,以因販賣私鹽逃稅罪被判處全家充軍到北邊來當了軍戶,家產盡散,加上南人到北地當軍戶,容易得病。老幼看病調理,又耗費了餘下不多的餘財,軍中屯田又已經大部分被人侵吞,無田可耕,又不能恢複從商,一家子人缺衣少食,還要為軍中長官及當地官員服役當各種苦工,苦不堪言。
為免全家饑餓而死或當逃戶,玉珠隻好被自願賣身進入燕王府為奴婢,後來還當上了郡主身邊的宮女。
她一心要為家人平反,但燕王一家又低調小心不敢犯忌諱,郡主也沒有為她出頭的心思。
眼看一年又一年,歸鄉無望,唯恐父母兄弟客死異鄉,她五內心焦如焚。
今夜驟然聽得通知有貴人急需侍寢宮女,而且貴人是蓋世英雄、太子少保王總兵大人,她心急要攀上高枝,目的不是求富貴,但求能得到貴人援助,把家人救出苦海。
「原來如此。」王小龍以手指輕拭掉佳人眼頰間淚珠:「我想想辦法。」
王小龍想起,後世網上對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訂立的這套軍戶製度,其實批評得體無完膚。說這套製度先天性缺陷便嚴重,乃是一套民族革命起義時的臨時方案,根本不應作為代代相傳的製度,卻被老朱當成什麽不世傳國護國利器,又自吹什麽“養兵百萬不花費一文錢”。
意思便是軍戶屯田,而商戶運糧去邊關後換盬引販盬。摳門的老朱在建國初年是空手套白狼,可以不花一文錢養活百萬將士。
但說穿了其實便是利用和侵占軍戶和商人利益便宜,時間長了,不肯代代吃虧的人便會反抗,所以軍戶逃戶和私盬現象便冒出來了。
根據後世的分析,這個軍戶製衰敗除了先天製度缺陷,沒有考慮人性化之外,還有好些問題:
一是先天不足:
這是部份繼承自蒙古入主中原後建立的軍戶製度,本身便不人道不自願。強製軍戶每戶派男丁參軍,父死子繼,兄亡弟代。
這種軍隊鄰選不嚴格,戰鬥力成疑。
再加上兵將分離,平日若再缺乏訓練,往往耕田屯田尚可以,一到草率匆匆拉出去對戰強敵,自然拉胯大敗。
其實,若是這套軍戶法可行,大元也不會亡了。
大明行此法,無非因為建國初年國家缺財力,故令軍隊屯田自給自足。
第一代的軍戶為了推翻騎在自家頭上淩辱自家妻女的韃虜,加上山河破敗,到處災荒,也沒有別的出路,自然甘願接受安排。但建國後一切好起來了還讓要讓軍戶代代出男丁戌邊,日子久了便不願了。
二是〝南人發北,北人戍南”的規定,是明太祖為了防備軍閥擁兵自重而設的。令好多軍戶子弟在長途跋涉中病死或意外身亡。
而且往往戍區防守地方距家千裏以上,長時間幾十年不得返鄉,太過不近人情。
而且南人不習慣北方氣候,北人亦不習慣南方。影響戰力。
估計也是因此故,後來對抗滿清失利時,才有人建議大明以遼民守遼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