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爹平靜地看了眼懨懨的達米安,手上動作不停,揉了揉海拾茲的腦袋,示意他繼續用餐。阿福和提姆也是一副見怪不怪的樣子。...那顯然是沒事了吧,海拾茲掂量著想,又咕咚喝了一大口熱牛奶。--布魯斯是很忙的。雖然他白天的人設隻是個有錢的傻大爺,但作為韋恩企業的絕對持有者,每日白天都有不少很難推掉的邀約,需要他本人去赴。而這些邀約,其實也算隨了布魯斯的意。畢竟他可以就著這些邀約,去哥譚很多地方查看情況,為夜巡和接下來的事情做準備。因此,用完午餐,布魯斯就離開了韋恩莊園。提姆其實懷疑,布魯斯今天在莊園裏呆了半天,主要還是擔心傻弟弟海拾茲是不是出了什麽問題,想多看看情況。結果一頓飯下來,看到海拾茲吃的多話也多,人也和以前一樣傻,估計就放心了,接著出去忙活。不過這都不重要。提姆其實多少也是抱著這種念頭,想看海拾茲什麽時候下來,畢竟隻要這孩子下來了,達米安和布魯斯就吵不起來。如今一切安好。提姆就抱著個電腦,打著哈切晃上去補眠。他嚴重懷疑自己對咖啡產生了抗性,剛喝的第五杯咖啡半點用都沒有,困意卻湧上心頭。工作害人,不外如是。不過他也沒完全放下心來,臨著上樓梯前,給精神充沛的達米安臭弟弟使了個眼神,安排好後手,才淡定地去補交。他的眼神意味很明顯。[看著海拾茲]這裏的[看著],並沒有什麽不好的意思。隻不過最近哥譚並不安寧,而前一段時間,海拾茲這傻弟弟心裏又有很多神奇的歪主意,一沒看住,就想往外衝,找大姐姐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提姆的意思是,在他睡覺的時候,別讓海拾茲又生出點念頭,一溜煙地就溜出去了。至少也得達米安陪著。達米安脾氣也臭,但他有個提姆很放心的優點。那就是很能打。提姆想著...哪怕海拾茲要出去,有達米安陪著,總不至於像以前一樣,壞蛋隨手一拽就給拽走了。第29章 簡單吃了一頓飯, 韋恩莊園就變得空蕩蕩。除了偶爾出現的阿福,客廳裏隻剩下一隻年紀很小的臭弟弟達米安。不過在海拾茲眼裏, 達米安臭弟弟的程度沒有提姆深。雖然達米安也很不情願喊他[哥哥], 還總是和提姆吵架,但麵對海拾茲的時候,頂嘴程度並不是很強。海拾茲看了一眼臭弟弟。今天是周末。不管是他還是臭弟弟,都不需要在周末上課, 所以今天是難得可以放縱的一天, 他們有很多可以自由安排的時間。應該做點什麽?如果是在遊戲裏, 係統應該會自動蹦出這樣的提問。假如現在仍然在操縱遊戲裏的話, 海拾茲會有很多針對性的選擇,畢竟是模擬養成部分, 自由活動時間完全可以拿來培養屬性或者增長好感度。如果是想增長某種屬性, 可以選擇在書房呆上一整天,勉勉強強可以增加[智力]或者[美德]屬性;如果想增長某人好感度,可以選擇跟著npc一起做點事,比如黏著阿福一起做點心,或者拉著提姆一起做作業,這些都能明顯地增長好感度;最後,如果這兩個都不想幹, 又想趕緊混過這一天,可以選擇回到房間睡覺, 進入[睡眠狀態], 又或者打開電腦,打上一段時間的小遊戲...標準的rpg養成生活。但現在, 海拾茲並不是在玩遊戲, 而是切實地來到了遊戲生活中, 並且需要以對待現實生活的態度,在這裏生活。他並不眷戀原本的現實生活。不知道為什麽,玩遊戲前的現實生活記憶,在海拾茲腦袋裏像是薄薄的一層紙,上麵仿佛寫作文一般記錄著過往生活,但他本人其實並沒有什麽感覺。正因如此,他對遊戲生活更感興趣。海拾茲對這款遊戲付出了很多心血,實實在在地玩了很多年,擁有很多相關的回憶,說是[第二人生]也完全不為過。盡管囫圇穿越過來,也不清楚多久又會穿越回去。但海拾茲秉持享樂主義原則...他決定不想那麽多,在哪就好好過哪裏的人生,把這裏當成現實來生活。想清楚這些,幾乎沒花海拾茲幾分鍾。少年甩著鴨鴨拖鞋,跑回房間,在超大的衣櫃裏翻來翻去,找到最簡單的白襯衫和黑色下搭,打扮成街道上最普通的男孩的模樣。...可能有些困難。這副身體不止麵容精致,連身材也優越過了頭,薄腰長腿,正是抽條的少年模樣,每一處筋肉都恰好長在最美的那一點,哪怕穿著簡單得不行,也愣是能把白襯衫穿出高中初戀學長的感覺。在配上一顰一笑都會顯得很靈動的臉。對著鏡子瞅了兩眼,海拾茲都感覺...對老婆性別不要卡得太死,如果有這張臉,娶自己也不是問題...等等!海拾茲狠狠晃了晃頭。力度太大,晃完頭,整個人眼前暈乎乎的,腦子裏奇怪的想法散得一幹二淨。這張臉不愧是魅力爆表的大殺器,哪怕是本人,也險些要中招。他想了想,從衣櫃裏翻出來一頂淺灰色的鴨舌帽,勉強擋了擋臉,把底下的美貌擋了個七七八八,乍一看,像是剛從大學裏出來玩的年輕男大學生,稚嫩感暴露無遺。但怎麽說,這樣的打扮也比之前遮掩了不少。海拾茲很滿意。他把自己藏在倉庫裏頭的防身道具翻出來,小小一隻,放到褲兜裏都顯不出形狀。安全性提升。海拾茲認為一切萬無一失,他決定就這樣出門。既然打算好好享受在這個世界的每一天,那麽難得的假期,海拾茲認為自己應該去感受一下當地風情,親身體驗自己呆了幾個年頭的遊戲模擬都市。更何況,他現在是有錢人。海拾茲很清楚,自己的經濟大爹別的不說,經濟上是絕對半點不拉跨,完全能滿足他快樂人生的經濟基礎。這可太棒了...現實生活裏,哪裏體會得到有錢人的快樂啊!海拾茲樂顛顛地帶上卡,背上小背包,大學生的感覺更加濃烈,然而按照教育年齡算,他應該隻是個高三生。在他推開客廳門前,達米安總算憋出來一句話。“你要去哪?”海拾茲看了眼自家臭弟弟:“我要出去玩。”達米安心裏響起警報聲。出去玩。要去哪裏玩。不會又要偷摸著去找什麽漂亮大姐姐吧。按理來說,他才不管家裏人的戀愛事跡,畢竟在他看來,這些都處理不好,那是不太可能的。但海拾茲這家夥,在達米安心裏不太一樣...弱的不太一樣。畢竟他可是聽說了,這家夥的體術弱得跟沒有一樣,還被路人差點拉走過,長得又很招壞家夥的眼睛,達米安覺得這家夥搞不好會被一些所謂的大姐姐騙走,然後拉走賣掉都是有可能的。但看海拾茲這傻樂的模樣,恐怕是沒想這麽多的。...達米安又想起提姆遞過來的眼神。“我也去,”達米安叫住即將出門的海拾茲,主動跑過來,和他說道,“我要和你一起去。”海拾茲睜大眼睛,他剛穿上鞋,手還沒從鞋帶上完全離開。他仔細回想了一下和臭弟弟的交往過程。在遊戲裏,他是有稍微刷一下對方好感度的,比如黏著一起做點事情。但達米安和提姆的確不一樣。提姆哪怕不樂意,也會半牽半就地同意下來;但達米安不知道點得是傲嬌還是羞澀屬性,黏得近了,就會像點著了火的煙花,原地亂竄支支吾吾,表情臭臭的。但說到底,海拾茲覺得他們的關係也沒那麽差。於是他點點頭,答應了臭弟弟的請求。反正隻是逛街,多一個人少一個人,區別倒也不大。--和臭弟弟出門逛街。但是總覺得,這家夥是出來當提姆和阿福的監控攝像頭,而不是真的有興趣出來逛街。他們在哥譚市最大的商業街亂逛。哥譚市雖然在犯罪率和社會秩序方麵臭名遠揚,但經濟水平並不見得有多低,甚至因為有著名的韋恩企業,現代化水準比肩隔壁不少知名的城市,比如大都會和紐約。在白天,犯罪幾率會降低不少。明亮的日光能照亮每一處陰暗的角落,光芒照耀下,咖啡館、連鎖超市和各種企業建築熠熠生輝,人群穿著輕奢,有說有笑地穿梭在店麵之間。看起來和海拾茲的現實世界,並沒有太大的區別。海拾茲拉了拉帽子,這頂鴨舌帽的前簷很長,並不隻是裝飾性的擺設,為他擋下不少路人好奇的目光。但他的體型太好,還是惹來不少躍躍欲試的搭訕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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