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傳到李相如這一代,她的幾個哥哥弟弟都不想繼承家主之位,畢竟能好好生活誰願意去殺人呢?


    李相如則不一樣,從小習武,按照李家的規矩練得一手好刀法,接過了李家家主之位。


    牌坊溝沉屍案是她第一次出手,燕順隻是做了接應,他自以為沒有犯法。


    隨著結案報告提交上去,人員移交檢察院,1組總算把案件處理完畢。


    至於李家上一代家主已經去世,對於他手下犯的命案無人知曉,再往上追溯,上上代家主犯案已經是大集體時代,更無從查起。


    案件移交檢察院之後,李家這一代的後人也全部到公安局了解了案情,並且他們都保證之後不會存在繼續承接祖上的恩怨。


    牌坊溝沉屍案這才算告一段落。


    時間已經來到了11月28號!


    快兩周的忙活,案件告破,毛有斌一點都開心不起來,之前新都區重案中隊隻有5個隊員,在林慕的帶領下,一周都可以破一個老案。


    到了現在,林慕沒有插手案件,破案一下子變得困難了。


    看來還得努力!


    錢由峰算是徹底服了,他總算知道林慕的強大,在他看來林慕的強大是全方位的,自己隻能向他看齊,不能超越。


    錢由峰向毛有斌建議開一個總結會,請林慕過來給大家總結一下。


    而此時的林慕腦海中響起了係統提示音:


    【叮,恭喜宿主協助偵破牌坊溝沉屍案。案件級別:特級 係統獎勵正義值:,正義值餘額。】


    不錯不錯,正義值穩步增長。


    距離開啟3級商城還遠,目前看來把整個新都區重案中隊的老案跑完也不行!


    看來隻能等技術矩陣應用起來,配合自己的係統,迅速完成破案。


    新都區的案子破完就去幫其他區破案,確實不行就去市刑偵支隊幫忙。


    正想著,毛有斌和錢由峰敲響了辦公室的門,請他去幫忙做一個總結。


    總結會上,林慕開口說道:


    “我們每個人都會犯先入為主的錯誤,這一次你們錯過的,以後也有可能錯過。


    我們做刑偵的,就是在篩選有效信息,以及激活有效信息,在先入為主和仔細甄別中找到平衡.....”


    正說到這裏,林慕的電話鈴聲響起,接起來是汽車站派出所所長王高打來電話。


    “林隊,我們轄區接到報案,桃園小區中庭水池邊發現一具女屍,你們趕快過來一下。”


    “好,我們馬上過來。”


    放下電話,林慕對一組所有人說道:“總結會到此結束,所有人即刻出發前往桃園小區!”


    ......


    桃園小區是建成於2004年的小區,當時算是這一片的高端小區了,小區中庭水池是一個有流水通過的水池,四周樹木茂密。


    等到林慕等人趕到,王高迅速帶他們進入小區,來到水池旁,四周的警戒線已經拉起,但是依然抵擋不住圍觀的群眾。


    甚至還有人趴在水池旁邊的樹上麵看熱鬧。


    進入警戒線,王高給林慕介紹道:


    “死者身份已經確認,是小區租戶,叫袁成歡,22歲,單身,這是目前知道的信息。”


    法醫已經在現場進行勘察,林慕示意1組的人員行動起來,該拍照的拍照,該配合法醫采樣的采樣。


    不多時,法醫已經把死者的屍體抬出來,死者身穿睡衣,下體短褲已經沒有了,一看就是被侵犯的痕跡。


    桃園小區作為一個老小區,之前一直以低密度著稱,中庭很大,每一棟房屋都在四周。


    中庭除了水池之外,還有左右兩條進出水渠,四周全是高大樹木包圍起來。


    在2015年之前,這個小區的物業盡職盡責,還會對小區的樹木進行定期修剪,大家從旁邊的小路上經過也能看到中間的水池。


    但是2015年小區發生了一次抗議活動,對於物業費的繳納提出意見,基本上9成以上的業主形成聯盟要趕走物業。


    物業沒有辦法,隻能捏著鼻子退出了,物業管理來到了管委會手上。


    所謂的管委會是居民自發組織的,管理人也是他們推舉的,在趕走物業的這場活動中,此人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剛開始接手的時候,管委會一分工資不拿,又是更換大門,又是給居民送雞蛋,物業費更是從每平米2塊1,降低到每平米1塊錢。


    小區的路麵和牆麵也進行了翻新,居民拍手稱快!


    可好景不長,1年不到,管委會開始提出要把物業費提高到2塊1。


    這件事立刻又引起了居民的圍攻,他們辛辛苦苦把物業趕走,物業費降下來了,現在管委會又要漲回去,沒人願意。


    管委會會長當即辭去會長職務,並且把小區的賬單交了出來。


    居民一看人傻了,管委會在不到1年的時間內把上百萬的維修基金全部花完。


    基本上都用在了翻修牆麵和路麵,而且翻修價格明顯高出市場價,而且完工質量不好。


    然後有人爆料出承接工程的人和會長有親戚關係!


    最讓眾人氣憤的是,這個會長在2個月前已經把小區內的房子賣出。


    但是這些人拿這個會長沒辦法,賬麵上沒問題,起訴都沒辦法起訴,更別說投訴了。


    管委會也無人接手,想要再招新的物業,也沒有哪家物業公司敢入駐,大門壞了也沒有人修理,外人可以隨便進入。


    久而久之無人管理之下,中庭樹木無人修剪,小路上經過已經看不到水池。


    屍體還是一個小朋友穿過灌木叢發現的,小朋友的父母報警這才劈開了一條道。


    “林隊,死者脖子上有明顯的掐痕,初步判斷是窒息而亡。”


    “林隊,南邊發現草地上有拖拽痕跡,應該屬於拋屍。”


    “現場發現密集腳印,是2個人的,凶手應該不止一人。”


    一條條信息傳到林慕的耳朵裏,事實應該很清楚,奸殺案,不知道是熟人作案還是激情作案。


    查監控!


    小區的監控到底還能不能用,林慕沒有底,到達監控室發現設備都沒了。


    一問才知道,這幾年沒人管理,設備被人偷了!


    再去看攝像頭,沒有一個有用的,很多居民就在自家門口裝有攝像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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