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宇死亡後,那個瘋子還蹲下身,在他身上一陣摸索;


    找到了個錢包,數了數裏麵的錢,然後揣在自己身上。


    圍觀群眾眼前的一幕嚇的不輕,立刻撥打了報警電話;


    而行凶者並沒有逃跑,而是拿著刀呆呆的站在原地,不知在想什麽。


    警察很快趕到了現場,將行凶者帶走;


    畫麵一轉,來到了漢城街頭巷尾,所有人都在議論紛紛。


    甲:聽說了嗎?火車站旁一家熱幹麵老板被砍啦!


    乙:聽說了聽說了,是因為漲價了一塊錢!


    丙:是啊,本來是4塊一碗的麵,他非要漲一塊,這下遇到狠人了!


    丁:誰說不是呢,好像是老板說,吃不起就別來吃,才刺激到別人了!


    戊:哎呀,要怪也怪老板說話太難聽,傷別人自尊了。


    而這件事,很快也登上了報紙,成為全國知曉的大案;


    陳易看著眼前畫麵裏的一切,總算知道了什麽叫三人成虎!


    明明從來沒發生過的事,硬是捏造成一副所有人就在現場的模樣。


    還一塊錢?吃不起別吃?


    真是什麽髒水都往人身上潑!欺負姚宇已經不能開口說話了唄?


    畫麵再次一轉,來到了庭審現場;


    2017年12月15日早上9點,行凶者吳澤東被帶上了法庭,和被抓時相比,他甚至胖了一圈。


    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吳澤東供述及證人證言,還原了案發經過;


    2017年2月6日,吳澤東從蜀省乘火車到達漢城,出來是為了打工。


    到達漢城以後,他曾去ktv、理發店應聘,但都被拒絕了;


    2月16日,吳澤東去了一家雞排店應聘,點老板讓他先進店試試看。


    但很快,店裏麵的員工就發現吳澤東舉止不正常,反應也很慢,就讓他離開了。


    吳澤東在試工過程中,還曾問同事借200塊錢,但被拒絕了;


    他在離開雞排店的時候還和店員發生爭執,這一說法得到吳澤東證實。


    他說店員拿了他的包!店員立即報了警;


    吳澤東守在店門口,手裏還拿著一把小刀不停揮舞。


    民警趕到現場後,對雙方進行了調解,這事才算解決...


    2月18日上午10點,吳澤東到達姚宇的麵館;


    他點了一些吃食,一共花費14元,並詢問能不能招他幹活,被拒絕。


    隨後,吳澤東去隔壁買了一瓶水;


    中午12點,吳澤東抄起麵館裏的一把菜刀,向姚宇砍去。


    吳澤東在法庭上說:“我沒有和老板發生爭執,也沒有覺得麵貴了。”


    公訴人宣讀了證人證言,多名證人對事發經過進行了還原;


    目擊者證明,案發前吳澤東曾問店老板是否要招工,但姚宇以店小不需要幫手為由拒絕了他。


    也有目擊者反映,當時吳澤東穿著涼拖鞋在店內外來回轉悠,感覺有點不正常;


    有多名目擊者表示,從沒接受過媒體采訪,也從沒說過案件因熱幹麵貴“一元錢”引發。


    【吳澤東的辯護律師認為】案發後,他在現場並未離開;


    而是等待民警到現場將其帶走,有一定的自首情節。


    庭審時,吳澤東反複說過:“當時跑也跑不掉了” 。


    【公訴人認為】吳澤東主觀上的“跑不了”並不符合自首的主動投案的要求;


    他是知道跑不掉了,所以才沒跑。


    同時,吳澤東的鑒定結果出來了,


    他患有精神發育遲滯伴精神障礙,屬限製刑事責任能力。


    鑒定機構工作人員出庭作證,他們曾到吳澤東的老家走訪調查,調閱了其就診記錄並當麵對其進行過問詢。


    工作人員表示,吳澤東小時候就出現精神發育遲滯的情況,2016年5月左右,曾在當地醫院進行治療,後主動出院。


    同年10月26日,吳澤東拿到了《殘疾人證》。


    該證件信息顯示,吳澤東為精神殘疾,殘疾等級為二級。


    吳澤東的母親當庭表示,“兒子的精神狀態時好時不好,不好的時候就管不了了。”


    【吳澤東辯護律師認為】他是一個病人,是社會的弱勢群體,應該得到社會的關愛。


    他找工作屢屢碰壁,才誘發此案。希望法庭能夠讓吳澤東有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不要對其判處極刑。


    畫麵外的陳易聽到這兒都氣笑了,什麽東西!


    一個有病且對社會有危害的人,殺害了一個健康且對社會有貢獻力的,還請求放過那個有危害的人??


    他吳澤東找工作碰壁,關姚宇什麽事?姚宇隻是個老老實實的普通人啊!


    【原告代理律師立即反駁】姚宇2011年離婚,獨自帶著兒子在漢城生活;


    但麵館的生意並不算好,當天姚宇還找親戚借了5000元錢。


    原告代理律師問道:“吳澤東是弱勢群體,姚宇難道不是嗎?”


    庭上,吳澤東多次表示悔過,會盡力對姚宇家屬進行賠償;


    吳的家屬通過多方籌措,湊了4000元。


    4000元?賠償?賠什麽償?


    對此,原告方表示不接受民事調解。


    庭後,姚宇的家人說道:“他們的態度我們是不滿意的。”


    “我們不會接受調解,案發後,沒有接到他們的一個電話,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是啊,這事換了誰,都接受不了...


    唯一能給姚宇家屬帶來安慰的,隻有吳澤東死刑。


    庭審當天持續了五個小時,並沒有宣判;


    直到2018年6月27日,漢城中級人民法院終於宣布了結果。


    最終判決結果認定吳澤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同時,法院判處【限製減刑】,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2.5萬餘元。


    (限製減刑意思是:最低服刑時間,如緩期執行期滿後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將不能少於二十五年;如緩期執行期滿後被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將不能少於二十年。)


    直到這裏,所有畫麵才全部消散;


    雖然宣判了,但結果...


    是如此的不盡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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