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我憑什麽去自首,我殺的是人販子!”


    “我不殺他們,他們就要把我兒子帶走了!”


    妻子默默流淚,說道:


    “可總歸是殺了人啊,還是三個人,隻有自首這條路能走了。”


    “王軍,去自首吧,爭取寬大處理,不然我們這個家,真的完了。”


    王軍雖然不願意去,但耐不住妻子一直勸說;


    陪著妻兒過了最後一夜,次日清晨,王軍出現在了警局門口。


    通過詢問,警方才弄清王軍的身份;


    原來,他是一名退役軍人,難怪出手那麽幹脆利落。


    因為之前在部隊服役,王軍長期與家人分隔;


    所以退役之後的時間,他都格外珍惜,想好好陪伴妻兒。


    王軍結婚已經很多年,但夫妻倆好不容易才生下個兒子;


    本來是想趁天氣好帶兒子去遊樂場玩耍,沒想到卻遇上了人販子。


    隨著事發當日的細節一點點被揭開,所有人看王軍的眼神都充斥著同情、理解;


    但在法律麵前,同情和理解都沒有用...


    開庭當日,王軍靜靜的坐在被告席,等待著他的宣判;


    角落的一處,王軍妻子臉上一臉的不安,她不知道,丈夫最後會有個什麽結果。


    同時,被害者家屬也在場旁聽;


    一個頭發花白的老太太正惡狠狠的盯著王軍。


    在她身後,兩名男子同樣是一臉仇恨的瞪著王軍;


    如果眼神可以殺人,王軍可能都被他們殺了很多遍了。


    辯論開始,原告律師稱,王軍為救兒子;


    殺死兩名男性人販子的行為,可以屬正當防衛。


    但當女人販子放下他兒子後,他兒子已經不處於不法侵害中,他還執意追殺;


    應該被認定故意殺人,需要當負邢事責任。


    王軍的律師,據理力爭,從情理法理角度不斷為王軍辯護;


    但隨著法官宣判結果,一切的爭辯都成了無用功。


    王軍最後的宣判是,無期徒刑;


    隨著判槌落定,王軍的律師當庭怒斥:“毫無道理!!”


    對於這樣的結果,被害者家屬並不滿意,嚷嚷著:


    “不公平!必須讓王軍償命!!”


    一片吵吵鬧鬧聲中,所有的畫麵開始消散。


    陳易坐在椅子上,心中十分憤怒;


    要讓他來判,意思意思就行了,用得著無期?!


    王軍殺的是什麽人,那是人販子啊!


    多少家庭因為他們毀了,多少人為此搭上性命;


    多少父母為此鬱鬱而終,又有多少人一生都在尋覓自己的骨肉!


    被賣掉的小孩,絕大部分一輩子都見不到自己的親生父母;


    能活著都算運氣好的,運氣不好的被賣到深山,成為生育工具被活活打死的有...


    陳易覺得(僅代表主角觀點),人販子就該亖!


    王軍為了救兒子殺人,是正當防衛;


    並且殺的是這種社會毒瘤,甚至還能算見義勇為,為民除害了!


    若是讓這些毒瘤繼續活著,隻會助長人販子的囂張氣焰;


    反正也不用死,賣一個就是賺一個,他們有什麽好怕的?!


    當出現這種社會輿情較大的案件時,一定要按照法理來判嗎?


    情理呢??法理和情理出現碰撞時,是不是應該有更合理妥善的判決?


    陳易看了看文件夾上那個名字,餘正業,嗬嗬。


    不用想都知道這貨賴在人間幹什麽,覺得王軍沒給他們償命唄?


    惡的一方,永遠不會覺得自己惡,隻會覺得是這個世界欠了他;


    陳易直接把手放在餘正業的名字上,下一秒,周圍環境開始變換。


    謔,一站定陳易就笑了,這裏不止有餘正業;


    還有那個龍哥和婷姐,買一送二?這是要給他衝業績啊!


    陳易看著這三人,決定先不亮明身份;


    他想知道,他們死後有沒有悔改,這關係著,後麵用什麽手段來招待他們。


    於是陳易朝著在街上晃悠的三人走去:“你們好啊!”


    餘正業看了陳易一眼:“你誰啊,新來的?”


    陳易微微一笑:“沒錯,新來的。”


    餘正業立即露出那副混混的模樣,說道:


    “這是我婷姐,龍哥,你要是想跟著我們混,得叫我業哥。”


    陳易差點被逗笑了,叫哥?你們也配?


    竟然想和牛哥馬哥他們一輩,嫌舌頭太長了不需要是吧?


    見陳易不說話,餘正業直接朝陳易走了過來,看樣子是想動手了;


    隻是還沒靠近對方,餘正業就感受到一股無法形容的氣息,逼得他不得不後退。


    餘正業趕緊溜到婷姐邊上,小聲說道:


    “姐,這新來的有點東西,我一靠近他就難受!”


    陳易身上有正氣,確實不是這些陰魂想靠近就能靠近的。


    婷姐這才開始正視這個新來的,說道:


    “兄弟,這一片都是歸我們三人的,你要是想在這落腳,咱們拜個把子就行。”


    陳易問道:“哦?怎麽個歸你們法?”


    龍哥在後麵大聲的說道:


    “這一片,我們想去哪家吃飯就去哪家吃飯。”


    “看誰不順眼,搞他就是了!”


    “要是我們看上了誰家小孩,就把他的魂拉出來了陪我們玩幾天,是不是很有意思?”


    有意思你媽!難怪總是有人莫名其妙的倒黴,喝涼水都塞牙;


    難怪總是有些小孩半夜啼哭,怎麽都止不住。


    有老一輩的說法是丟了魂,可不就是丟了魂,被他們拉出來了都!


    陳易忍耐著,問道:


    “還不知道你們三個是怎麽死的?”


    說到這個,餘正業就來勁了:


    “我們是被人害死的,隻可惜,那人竟然沒被判死刑,還活著呢!”


    說完,還把事情經過繪聲繪色的講了一遍;


    陳易疑惑道:“你們要搶人家兒子去賣,人家殺你們不是應該的嗎?”


    見來人並不站在他們這邊,婷姐有些不高興了: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他憑什麽殺了我們反而沒事。”


    “再說了,我們是有錯,難道他就沒問題嗎?”


    陳易都快氣笑了:


    “那你說說,他有什麽問題?”


    婷姐理所當然的說道:


    “他給了我們偷小孩的機會啊,還不是怪他自己沒看好!”


    “否則我們為什麽不偷別人,就偷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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