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初從她的歌聲裏聽出了輕鬆愜意感, 她喝了口杯子裏的果酒,撐著麵頰輕輕地晃著腦袋。鳴芝唱了兩首歌便下來了,她的朋友坐了上去,用少數民族的語言唱了歌首慢歌,黎初聽不懂歌詞,但是覺得旋律很美, 語言也很美。鳴芝坐在高腳椅上, 她穿著黑色旗袍,交疊的長腿輕晃,撐著頭神色慵懶看著黎初, 笑著問她:“好玩嗎?”“很好玩!”黎初還是第一次參加這種專業人士的音樂聚會, 和她自己和朋友一起做自媒體的感覺根本不一樣, 都是專業選手, 他們玩音樂的氛圍很輕鬆, 每一秒都是享受。“你是個很可愛的人。”鳴芝看著黎初亮晶晶的眼眸,沒忍住抬手捏了捏她的麵頰。黎初之前因為拍戲臉上瘦的沒有肉,離開劇組之後又養回來了不少。鳴芝捏了一邊,又去捏捏另一邊,笑的很高興。她是個很有魅力的女人,她的麵容不顯老,但眼裏卻有一種寥廓滄桑,可並不渾濁。黎初覺得她此刻手上應該點著一根煙,配上她的短發和旗袍,那種魅力應該會達到極致,可她想鳴芝應該不抽煙。“之前的跨年活動,其實有好幾家一起邀了我,給的數不少。”鳴芝忽的提起了這個話題,端起桌上的酒杯,淡色的酒液在光下顯示出琥珀色的光澤,像是有情人多情的眉眼。“我本來是打算去的,合同都簽了,但是我推了,我說嗓子不舒服,是聲帶的問題。其實嗓子的事是小事,隻是有些疲勞。”鳴芝喝了酒,連聲音裏也帶上了一股醉人的意味。“是很重要的事嗎?”黎初感覺出了鳴芝傾訴的意味,適時詢問。應該是很重要的私事吧,排除了腺體和聲帶的問題,能讓鳴芝推掉了已經簽了合同要付違約費的活動,應該是很重要的私事了。“我前夫,”鳴芝晃了晃酒杯,隨著場上的音樂輕輕地晃著腦袋,她停頓了一會兒繼續說,“那天他結婚。”“真是個好日子,對吧?”鳴芝問黎初,但好似不是要聽到回答,她臉上還有笑容,是一種釋然的笑容。“我是覺得那是個很好的日子的,他這個人啊,特別有儀式感,什麽日子都要選的好好的。婚禮辦在晚上,不是因為習俗也不是因為二婚見不得人,而是他想要在新舊交替的時候進行宣誓,他總是這麽浪漫。”鳴芝的臉上有些懷念,說起前夫的時候,頗有些玩笑感慨的味道。“忽然和你說這些很奇怪吧,明明才是認識不久的人,但是你給人的感覺,就會是一個很好的聽眾。其實很多時候,我想和他們說這些,但是說不出口,我怕他們同情我,但其實也沒什麽可同情的。”鳴芝指了指台上的友人,在說這些的空檔,也不忘對著台上唱歌的豎了個大拇指,表示讚許。“當初離婚,他們也問了,然後陪我喝了一個晚上,所有人都倒了,就我還醒著。”鳴芝回憶著,神色溫柔,黎初聽著,有些羨慕那種友誼。“離婚是他提的,但戒指是我先摘的。我們之間沒有背叛,隻是被無休止的乏味的生活消磨了很多東西,他是個極其浪漫的人,所以當彼此都是靠著本能在生活的時候,他會有些受不了,可他也不想就那麽和我分開。”“當時的我經常和他吵架,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比如他為什麽不丟垃圾,為什麽出門在網吧待一整夜不回家,那個晚上我一直在找他,我哭得很厲害。我發誓我再也不要和他一起生活,我以為我們會爆發一場激烈的爭吵,我向以往那樣丟下威脅的話語,過不下去就離婚啊。”鳴芝用頗為輕鬆的語氣說著這些,黎初身為omega,共情能力太強,似乎已經看見了鳴芝在那個時候說出那些話的時候疲憊的表情。“他說,好啊,那就離啊。他之前也說過,我還氣的扔了戒指呢,他後來摸黑一點點的找把戒指找回來了。可這次我還沒有扔戒指,他說的好平靜。”“在那一瞬間,一股巨大的恐慌席卷了我,我覺得我可能真的要失去他了,我甚至想低頭,我想認錯,我想哭著抱著他的腿讓他不要離開我。可我又覺得自己沒錯,我也付出了那麽多,為什麽我要覺得自己錯了?”“所以我沒有扔戒指,我隻是把戒指摘了,放在了桌上,我轉身的時候,他叫住了我。我那一刻非常開心,我以為他會再次挽留我,可他說明天十點見,帶上身份證。”黎初聽著很難過,明明隻是別人的發生在過去的故事,講述的人似乎已經放下,但她這個聽眾卻覺得黯然和意難平。“離婚之後,我搬走了,但有時候會不自覺的走到那個地方去,去開那扇門,我們有時候會遇到,我們都有些尷尬。那種尷尬讓我很陌生,我覺得對他來說也是,但他會叫我進去坐坐,給我倒杯水,我坐立難安,後來再沒走錯過。”“在和醫院預約好的那一天,他陪我一起去做了手術,其實我是想自己去的,但他堅持要陪我。”台子上又換了個人上去唱歌,唱的就是鳴芝的那首《新生》,那首充滿著治愈的歌。“清除標記,其實蠻疼的,雖然我已經打了舒緩劑,可是我還是好疼啊,我感覺到他的信息素一點點從我的身體裏抽離,他留在我身體上的永久標記一點點被洗掉,我在手術室裏掉眼淚,我在想他在外麵會不會也為我這場新生而流淚。”“你怎麽哭了?”鳴芝笑的有些無奈,手伸向了黎初的麵頰,擦拭著她的眼淚。黎初這才發覺,自己不知什麽時候落了淚。“對不起,我有些失態了。”黎初吸了吸鼻子,用手背胡亂的擦了一下眼睛。“哭起來也很可愛哦,”鳴芝點了點黎初紅通通的鼻子,將杯子裏的酒飲盡,“當我知道他有了新的戀情的時候,還有些恍然,不過一想,都五年了呀,其實除了開頭前兩年,後邊隻有我控製不住我情緒或者腺體發疼的時候,我才會想到他。”鳴芝像是說個秘密似的,一臉神秘的說:“我去參加了他的婚禮,不過我是偷偷去的,因為他沒邀請我。”“我很高興他能有新的開始,我不想讓他和他的新娘不自在,就不遠不近的看了幾眼,然後我確定我真的放下了。”“看著穿著新郎服的他,我發現他好普通,可我記得他以前很迷人的。”黎初聞言,一時怔然。她難過的喝了好幾杯果酒,看著鳴芝和友人互相大笑的聊天。她拿出了手機,這才發現手機裏有好幾條寧曼青的消息,連忙打字回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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