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就……就十年勞役了,他的身子別說十年勞役,怕是都到不了邊境吧!


    “公公,草民知錯了,草民已經和那蔣氏和離,三個孩子裏,兩個孩子都隨了蔣氏的姓,草民已經付出了極大的代價,還請公公饒了草民吧。”


    王大誌匍匐在地,滿腔悔恨。


    “這是陛下的旨意,難道你想抗旨不遵?!我就是個奴才,你可別害我,我哪有資格饒了你。”


    小太監絲毫不動容,一個囚犯,有什麽好同情的。


    若是蒙受了不白之冤,同情可憐也正常。


    可王大誌是實實在在的騙了婚,騙了別人的身子。


    “公公,草民想跟陛下解釋,求公公……”


    “誒誒誒,你還想見陛下呢?陛下整日忙碌,哪有時間見你這芝麻小民,要是每個人都要見陛下,陛下還有時間處理公務嘛。”


    小太監聽著就來氣,想見陛下,別說這輩子,下輩子,下下輩子都不可能。


    做那種喪良心的事,隻能投生畜生胎。


    “公公,草民願意接受任何懲罰,草民的確該罰,隻是我爹娘他們年紀大了,有沒有什麽辦法,可以讓他們免受流放和勞役之苦?”


    尚寶才雖見這小公公的態度,十分不屑一顧,可他實在無法忍心他的父親母親受苦。


    尚寶才有時候恨著自己的父母,可大部分還是可憐又愛著他們的。


    見尚寶才說話還算有禮貌,不像另一個,看似在求他,卻有種他施舍自己的感覺。


    小公公語氣稍微緩了緩,道。


    “怕是不行,實話告訴你們吧,因為你們騙婚,陛下萬分震怒,要知道,陛下可是有兩位小公主的,你們……嗬,自求多福吧!”


    王大誌和尚寶才呆坐在原地。


    尚寶才呢喃道。


    “可她們是公主,怎麽會被騙呢,怎麽有人敢呢。”


    但其實說這樣的話,他根本也說服不了自己。


    他對女兒並沒有什麽感情,他更看重的是能傳家的兒子,可兒子女兒都已經隨了母姓。


    所以他從未設想過,如果他的女兒被別人騙婚他是什麽想法或者感受。


    因為他心裏眼裏都沒有這個人。


    如果換了王大誌,他能為他考慮的麵麵俱到。


    可見血緣親人不是天生就有感情的。


    無論是何種感情,都是要培養的。


    隻是作為親人,最先認識,相處的時間最多,因此更容易培養感情。


    血緣並非萬能。


    有那麽一些人表麵上更看重血緣,實則壓根沒用一分情感。


    不管是王大誌還是尚寶才,他們對自己的孩子都沒有十分感情,男孩或許有一兩分,這一兩分是為了將來老了有人伺候他們,目的本就帶著功利性。


    何談真正的親情呢!


    王大誌心裏想著,女子本來就是用作工具的,即便是皇帝的女兒。


    他是不相信,寧皇真心疼愛他自己的女兒的。


    烏鴉一身黑,看不到自己黑。


    他將他齷齪的心思,投射到了寧皇身上。


    其實,他眼裏的別人,才是真正的他自己。


    “行了,宣了旨,我這也就走了,這大半夜的。”


    “公公慢走啊。”


    “嗯……你留步,我回了。”


    獄中寂靜的仿佛剛才並未來人。


    但是王大誌和尚寶才知道,方才的一切都不是夢,更不是他們的幻覺。


    “怎麽辦?難道真的沒有什麽辦法,能讓陛下放了我們?!”


    尚寶才六神無主。


    “我能怎麽辦?我說不行不行,我昨日眼皮子狂跳,你說沒事,現在好了,我們倆都要被流放了,你滿意了?”


    王大誌不耐極了,越是到這個時候,他越不會怪自己。


    他也不承認是自己有問題,所以他把責任推給了尚寶才。


    尚寶才神經敏感,一聽王大誌這話心裏積累的委屈就炸了。


    他是真的覺得自己很委屈,這些年,他像個女子一樣,侍候著王大誌,依賴著王大誌,他反過來卻怪他。


    他倆廝混這事沒他王大誌,他一個人能成事?!


    他享受的時候怎麽不說。


    尚寶才像個炸毛的貓。


    “你還好意思說,如果不是你不小心,能被蔣蘭那賤人發現嗎?她還把我們堵在屋子裏,你不是說,她也很聽話嗎?怎麽有膽子來抓奸?”


    “你怪我?你這個騷貨,若不是你勾引老子,老子能去?”


    “你才騷貨,你這個賤男人,強女幹犯,第一次可是你灌醉的我,你自己心裏沒點數?”


    尚寶才和王大誌就這樣旁若無人的吵了起來。


    獄友們也不睡覺了,就光聽著兩人吵架,從他們的話語中得到了許多信息,一個個覺得自己悲催的人生多了一絲絲樂趣。


    與王大誌尚寶才同在一間隔間裏的那人,隻平淡看著眼前這出可笑的鬧劇。


    此人名叫高飛彥。


    他身上有個不為人知的故事。


    他也是斷袖,因此在看到尚寶才和王大誌的第一眼,他就看出了他們的關係。


    他望著望著,耳朵裏他們的聲音不斷鑽入,高飛彥出了神。


    他的思緒回到了數年前,他還十分年輕,或許,二十歲都沒有吧。


    他那時候愛玩又自大,仗著讀過一點書,哦,還考中了秀才,便自視甚高。


    他開始流連於名利場上,青樓內外。


    在一次機緣巧合下,他被朋友帶到了服務某些特殊人群的館裏,那次,他見了自己從未見過的世麵。


    也迷上了某個小倌,甚至想著要幫那小倌贖身。


    後來,他也的確為他贖了身,兩人過了一段很是幸福又無比短暫的日子。


    如果當時,他再堅定一點,或者他該放了他,也不會發生後來那些事。


    在這件事後,他放棄了科舉,放棄了讀書,獨自一人離開了家鄉,幾十年都未曾回去。


    因為他說,他想看看大江南北,他是替他完成夢想的,帶著他的骨灰。


    高飛彥摸著頸間,那一節小小的骨頭,是他特意留下來的,他的指骨。


    多年來,他一直隨著他走了許多地方,看了許多地方。


    他也不知道,如果回到過去,他還會不會有當初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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