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成績,楚風的長相也是相當帥氣。
男生們討論楚風,都說楚風渾身都散發著一種上位者才有的獨特氣息,但卻一點也不顯得霸道。而女生們則更願意談論楚風的肌肉。楚風的肌肉非常勻稱,充滿男性的陽剛之氣。
此外,楚風在技能方麵也是滿點。
從大眾的乒乓球、羽毛球、籃球,到小眾的高爾夫、馬術、擊劍,樣樣都精通。楚風唱歌跳舞也是相當不錯的,據說他的舞技還是跟一個當紅的藝人學的,當然是不是真的就不知道了。
大概是楚風滿足了女性對異性的所有幻想,所以各個班的女生都知道楚風這號人物。
追男人的時候,一班和二班的女生則更加勢不兩立。
二班女生覺得楚風是二班的,憑什麽要被一班的女生騷擾?你們一幫書呆子不好好讀書談什麽戀愛?
一班的女生覺得,帥哥是所有人的,還要分班級嗎?我談戀愛怎麽了?倆成績好的學生就算談戀愛老師也不會管,你們有這資格嗎?你們沒有!我們有!
於是乎這倆班的女生今天吵兩句明天打兩巴掌,矛盾越積越深,到了高三,這兩個班的女生已經到了老遠看到對方一眼至少都要翻白眼鄙視一下的地步。
而現在一班竟然有一名女生走著稍顯猶豫和曲折的路線往楚風身邊靠,是可忍孰不可忍,這丫的是要宣戰嗎?!
哥哥是二班的,是二班的!!!
楚風微微歎了口氣。
長期被大量女孩子追的男生一般都能清晰地感應到周圍氣場微妙的變化,尤其是這種周圍充斥著羨慕嫉妒情緒的時候。
楚風坐在第一排,不知道後麵發生了什麽,但微妙的氣氛讓他意識到很可能有女生朝著他的方向來了。
“楚風,你知道這道題要怎麽寫嗎?”女生溫柔的聲音帶著一點羞澀。
試卷在楚風麵前展開,是一道壓軸函數題。
壓軸大題不會寫多正常,拿這道題來問楚風,不會讓楚風覺得她智商低下,還展現出她愛學習的優點。而且,一道數學壓軸題不是一時半會就能講得完的,她可以趁機在這裏多待一會兒。
二班的女生已經在咬牙切齒,但偏偏又不能衝上去直接扇耳光,隻能忍著。
楚風無奈地苦笑。
被很多女孩子追的男生都知道自己和女生接觸很容易引來其他女生的嫉妒。
被那麽多女生追還不懂這個道理的,要麽是傻,呆萌的特質自然地吸引到了女生,激發了她們泛濫的母愛;要麽就是裝傻,假裝不知道這些,其實很享受女生為他爭風吃醋的感覺。
但楚風不傻,他也不打算裝傻,他對待這樣的情況采取的隻有一個措施:通通拒絕。
所以他婉拒說:“我參加了運動會,一會兒就要上場,這道題的講解不是一時就能結束的,要不你還是問其他人吧!”
女生有些不甘心,但遇到了說話委婉態度堅決的楚風,最後隻有作罷。
她離開的時候,輕蔑而得意的笑聲從二班後方傳過來。女生狠狠瞪了那幾個人,回了一班的位置。
楚風對這些追求他的女生感到有些排斥,有時候想著,不如請長假算了,反正在家學不比在學校差。
但最近他還真沒法請長假。
楚風其實就是林明軒的屍奴風——風、雨、雷、電四個屍奴中排在第一位的那個。
幾個月前林明軒對幾個屍奴下達了命令,其他三個人的都沒有什麽特殊的,唯獨對風提了一個奇怪的要求——去娛樂圈。
楚風當然知道自己去娛樂圈可以混得很好;以他的本事,就算沒有修為也完全夠當個間諜,何況是混個娛樂圈?
而且因為雷一直在掙錢,可以說是資本雄厚,楚風也不怕沒人捧。可以說,隻要他去娛樂圈,就不會混得有多差。
但楚風不喜歡被太多人關注,娛樂圈這個曝光度極高的地方實在不是他想待的地方。
可林明軒已經說了要他去娛樂圈,還故作深沉地說“山人自有妙計”,他還能有什麽辦法?
雷自打林明軒說要風去娛樂圈之後就想辦法凍結了風的不少賬戶,還把一應證件該藏的全部藏起來了,在背後看不見的地方肯定還幹了些別的事,隻是沒有告訴風罷了。
為了防止風臨陣脫逃,雷不知道做了多少準備。
其實如果楚風真的想跑也不是跑不掉,但他在猶豫之後最終選擇了相信林明軒,相信林明軒的那句“山人自有妙計”是真的有妙計在後麵等著。
平時楚風請假,大多是因為要出國,或者要跟著林明軒去哪個無人區、哪個死地“遊玩”,偶爾也會因為苦練某個技能而不去學校。
在不去學校的日子裏,楚風經曆過戰火紛飛,也去過世界上最大的雨林,見證過世間繁華,也看過世界上最大的沙漠。
憑借雷掙來的雄厚的資本,和屍奴的不死之身,風去了不知道多少地方,也趁機點亮了n多技能,如今他的綜合實力堪稱恐怖。
但現在林明軒要求幾個屍奴少亂跑,把自己的合法身份貫徹到底,再加上請假會遇到最不想遇到的娛樂圈難題,他也就沒有必要再請假了,索性就在學校好好待上一段時間。
楚風寫完語文卷倒數第二題的小作文,把試卷翻回一道空著的大題,那是詩歌鑒賞。
試卷上清清楚楚地印著:
遊月瀧山
【衛】洛塵風
皎皎雲間月,皚皚山中雪。
悠悠千裏木,遙遙帝王爵。
注:1、洛塵風(972-1046):北衛詩人。年少時就因文詞出眾而聞名鄉裏,二十四歲參加科舉,賜進士及第,入朝為左拾遺,二十七歲因屢次直言上諫得罪權貴被貶為高州司馬。這首詩為作者任高州司馬時所寫。
2、爵:古代飲酒的器皿,多為青銅製,有三條腿。
這首詩實在說不上有多好,平淡無奇,也沒什麽非常好的東西。唯一出彩的地方大概就是每一句前麵的疊詞,可就這幾個疊詞也是前人用爛了的,臨時被拿過來用了一下而已。
男生們討論楚風,都說楚風渾身都散發著一種上位者才有的獨特氣息,但卻一點也不顯得霸道。而女生們則更願意談論楚風的肌肉。楚風的肌肉非常勻稱,充滿男性的陽剛之氣。
此外,楚風在技能方麵也是滿點。
從大眾的乒乓球、羽毛球、籃球,到小眾的高爾夫、馬術、擊劍,樣樣都精通。楚風唱歌跳舞也是相當不錯的,據說他的舞技還是跟一個當紅的藝人學的,當然是不是真的就不知道了。
大概是楚風滿足了女性對異性的所有幻想,所以各個班的女生都知道楚風這號人物。
追男人的時候,一班和二班的女生則更加勢不兩立。
二班女生覺得楚風是二班的,憑什麽要被一班的女生騷擾?你們一幫書呆子不好好讀書談什麽戀愛?
一班的女生覺得,帥哥是所有人的,還要分班級嗎?我談戀愛怎麽了?倆成績好的學生就算談戀愛老師也不會管,你們有這資格嗎?你們沒有!我們有!
於是乎這倆班的女生今天吵兩句明天打兩巴掌,矛盾越積越深,到了高三,這兩個班的女生已經到了老遠看到對方一眼至少都要翻白眼鄙視一下的地步。
而現在一班竟然有一名女生走著稍顯猶豫和曲折的路線往楚風身邊靠,是可忍孰不可忍,這丫的是要宣戰嗎?!
哥哥是二班的,是二班的!!!
楚風微微歎了口氣。
長期被大量女孩子追的男生一般都能清晰地感應到周圍氣場微妙的變化,尤其是這種周圍充斥著羨慕嫉妒情緒的時候。
楚風坐在第一排,不知道後麵發生了什麽,但微妙的氣氛讓他意識到很可能有女生朝著他的方向來了。
“楚風,你知道這道題要怎麽寫嗎?”女生溫柔的聲音帶著一點羞澀。
試卷在楚風麵前展開,是一道壓軸函數題。
壓軸大題不會寫多正常,拿這道題來問楚風,不會讓楚風覺得她智商低下,還展現出她愛學習的優點。而且,一道數學壓軸題不是一時半會就能講得完的,她可以趁機在這裏多待一會兒。
二班的女生已經在咬牙切齒,但偏偏又不能衝上去直接扇耳光,隻能忍著。
楚風無奈地苦笑。
被很多女孩子追的男生都知道自己和女生接觸很容易引來其他女生的嫉妒。
被那麽多女生追還不懂這個道理的,要麽是傻,呆萌的特質自然地吸引到了女生,激發了她們泛濫的母愛;要麽就是裝傻,假裝不知道這些,其實很享受女生為他爭風吃醋的感覺。
但楚風不傻,他也不打算裝傻,他對待這樣的情況采取的隻有一個措施:通通拒絕。
所以他婉拒說:“我參加了運動會,一會兒就要上場,這道題的講解不是一時就能結束的,要不你還是問其他人吧!”
女生有些不甘心,但遇到了說話委婉態度堅決的楚風,最後隻有作罷。
她離開的時候,輕蔑而得意的笑聲從二班後方傳過來。女生狠狠瞪了那幾個人,回了一班的位置。
楚風對這些追求他的女生感到有些排斥,有時候想著,不如請長假算了,反正在家學不比在學校差。
但最近他還真沒法請長假。
楚風其實就是林明軒的屍奴風——風、雨、雷、電四個屍奴中排在第一位的那個。
幾個月前林明軒對幾個屍奴下達了命令,其他三個人的都沒有什麽特殊的,唯獨對風提了一個奇怪的要求——去娛樂圈。
楚風當然知道自己去娛樂圈可以混得很好;以他的本事,就算沒有修為也完全夠當個間諜,何況是混個娛樂圈?
而且因為雷一直在掙錢,可以說是資本雄厚,楚風也不怕沒人捧。可以說,隻要他去娛樂圈,就不會混得有多差。
但楚風不喜歡被太多人關注,娛樂圈這個曝光度極高的地方實在不是他想待的地方。
可林明軒已經說了要他去娛樂圈,還故作深沉地說“山人自有妙計”,他還能有什麽辦法?
雷自打林明軒說要風去娛樂圈之後就想辦法凍結了風的不少賬戶,還把一應證件該藏的全部藏起來了,在背後看不見的地方肯定還幹了些別的事,隻是沒有告訴風罷了。
為了防止風臨陣脫逃,雷不知道做了多少準備。
其實如果楚風真的想跑也不是跑不掉,但他在猶豫之後最終選擇了相信林明軒,相信林明軒的那句“山人自有妙計”是真的有妙計在後麵等著。
平時楚風請假,大多是因為要出國,或者要跟著林明軒去哪個無人區、哪個死地“遊玩”,偶爾也會因為苦練某個技能而不去學校。
在不去學校的日子裏,楚風經曆過戰火紛飛,也去過世界上最大的雨林,見證過世間繁華,也看過世界上最大的沙漠。
憑借雷掙來的雄厚的資本,和屍奴的不死之身,風去了不知道多少地方,也趁機點亮了n多技能,如今他的綜合實力堪稱恐怖。
但現在林明軒要求幾個屍奴少亂跑,把自己的合法身份貫徹到底,再加上請假會遇到最不想遇到的娛樂圈難題,他也就沒有必要再請假了,索性就在學校好好待上一段時間。
楚風寫完語文卷倒數第二題的小作文,把試卷翻回一道空著的大題,那是詩歌鑒賞。
試卷上清清楚楚地印著:
遊月瀧山
【衛】洛塵風
皎皎雲間月,皚皚山中雪。
悠悠千裏木,遙遙帝王爵。
注:1、洛塵風(972-1046):北衛詩人。年少時就因文詞出眾而聞名鄉裏,二十四歲參加科舉,賜進士及第,入朝為左拾遺,二十七歲因屢次直言上諫得罪權貴被貶為高州司馬。這首詩為作者任高州司馬時所寫。
2、爵:古代飲酒的器皿,多為青銅製,有三條腿。
這首詩實在說不上有多好,平淡無奇,也沒什麽非常好的東西。唯一出彩的地方大概就是每一句前麵的疊詞,可就這幾個疊詞也是前人用爛了的,臨時被拿過來用了一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