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淨身出戶,不可能!
四合院:許大茂,我要上月球 作者:亂鳳1983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許大茂,你想幹什麽?都已經離婚了你還想幹什麽?”
見許大茂正在鼓動全院的鄰居,賈張氏有點慌了。
許大茂卻沒有理會她,而是對著兩位主任說道:“王主任,曾主任,你們覺得能夠救秦淮茹脫離賈家這個苦海,已經不錯了。但我覺得還不夠——”
“試想一下,如果以後所有的離婚都是以女方淨身出戶結束,而且是女方無過錯的情況之下,那婦女同誌們的生存權利又得靠誰來保證?”
“秦淮茹這次離婚如果開了淨身出戶的這個頭,以後你們的工作應該怎麽展開?”
話一說,王主任和曾主任就明白了,這個頭一開,以後即使真有過不下去的也不敢離婚,隻能忍著。
淨身出戶,工作也沒有房子也沒有錢也沒有,那是救她們出苦海,還是讓她們去死?
她們倆也明白了事情的嚴重性,這是好心辦了壞事啊!
於是趕忙問著許大茂:“大茂,不,徐副廠長,那你看這事兒應該怎麽辦?”
而賈張氏直接阻攔叫道:“我不管,是她要離婚的,條件她也答應的,我們賈家不會給她一分錢的!”
而許大茂僅僅瞟了她一眼,又給了秦淮如一個安心的眼神,便緩緩地說道——
“有些事情不是你賈張氏說怎樣就能怎樣,這已經不是你們一家的事情了,所以我必須站出來管上一管。”
“1950年通過的婚姻法,其中——
第十條、夫妻雙方對於家庭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與處理權;
第十三條、父母對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於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雙方均不得虐待或遺棄;
第十四條、父母子女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條、父母與子女間的血親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即離婚後父母對於所生的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離婚後,女方撫養的子女,男方應負擔必需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全部或一部分,負擔費用的多寡及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費用支付的辦法,為付現金或實物或代小孩耕種分得的田地等。離婚時,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請求。
第二十五條、離婚後,一方如未再行結婚而生活困難,男方應幫助維持其生活;幫助的辦法及期限,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法者,依法製裁!”
許大茂洋洋灑灑的說了一大堆,眾人全部聽得一愣一愣的,越聽越不知所以。
但賈張氏明白,這些對自家不是什麽好事兒,她顫顫巍巍地問道:“你到底想說啥?”
許大茂邪魅的一笑,於是大聲說道——
“1、賈家房子財產需要共同分割,而不是秦淮茹淨身出戶,因為她不是過錯方,這是法律規定的!
2、雙方對棒梗和小當都有撫養教育的義務,介於一邊都有一個孩子,這個就可以不提,自己照顧自己那邊的就行。但賈家長期對小當不管不顧,已經造成了事實上的虐待,你們犯法了;
3、而賈張氏和賈東旭並未分家,所以老賈的撫恤金賈東旭有資格繼承,並不是你賈張氏一個人的,是作為賈家的共同資產,其中還包括賈東旭的工資,離婚的話,秦淮茹也有權利分!本來還有共同債務,不過秦淮茹是債務人,細節也扯不清楚,那就算了;
4、小當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用,你們賈家必須出一半,直到她18歲成年為止;
5、離婚後秦淮茹還未結婚,生活困難,男方,也就是賈家應幫助維持其生活。”
然後許大茂對著賈張氏賈東旭說道:“想讓秦淮茹淨身出戶,想啥呢?這是犯法的你們知不知道?”
然後又對著其他鄰居們說道:“各位鄰居們,請珍惜你們自家的媳婦兒,這離婚,可真是大事兒啊!”
這一下子可給大家普及明白了,離婚可不是說說而已,得分割財產房子,還有共同債務得一起還,離婚女方帶孩子,男方還得給生活費和教育費,還得幫著女方維持生活……
這等於離一次婚,家產就得分出去一半啊?還有多的!
好恐怖!
而且一不小心還犯法?!
有幾位和賈張氏一樣喜歡蹉跎自家媳婦,還有打老婆的漢子們心虛的看了一下自家的媳婦,見她們正目光閃爍的看著許大茂,頓時心裏一涼。
看來必須對自家媳婦兒好一點了。
這許大茂,管這些破事兒幹嘛?!
於是賈家已經呆住了,他們完全不明白,離個婚,讓秦淮茹滾蛋,怎麽還犯法了?
離婚明明是秦淮茹提出來的啊,條件她也答應了啊?
怎麽就犯法了?!
這許大茂管這閑事兒幹嘛?他就是一攪屎棍兒啊!
許大茂要是聽到這句話,多少會懟回去一句——【我是攪屎棍兒,那你們是啥?】
兩位主任眼睛一亮,頓時明白了許大茂的意思。
婚可以離,但要依法辦事,為婦女兒童爭取最大的利益,最大程度上保障她們的生存問題。
王主任還留了個心眼,趕緊讓人回街道辦拿《婚姻法》的冊子,然後過來那麽一對比。
許大茂說的一個錯字兒都沒有!
厲害啊!
隻有傻柱在一旁嗶嗶叨叨:“背書這麽厲害,你咋不去考大學呢?”
“你一破放映員,沒事兒看什麽《婚姻法》啊?這不是閑得慌嗎?”
不過他秦姐離婚還能分到錢,傻柱也覺得不是壞事,隻是許大茂太出風頭,他有點看不過眼而已。
最後與賈家達成協議並一式三份——
房子是軋鋼廠的,沒法分,所以給秦淮茹一個月3塊錢的租房費用,持續6個月,18塊;
小當生活費教育費按照一個月5塊錢來算,低保標準,一直給到18歲;
賈家給秦淮茹200元,因為老賈當年的撫恤金就400塊,秦淮茹和小當兩人一共分2\/5,其他賈家的收入也不讓查,一共給200塊錢了事;
另外秦淮茹把自己和小當的衣物也給全部拿了出來,並且把今天帶回來的棒子麵分了一半走。
賈張氏不服,還要撒潑,而王主任和曾主任的態度也一致。
不服可以,法院見,到時候賈張氏和賈東旭都得進去,判了刑,工位沒了,房子還會被廠裏收走,到那個時候就真的雞飛蛋打啥也沒有了。
她們倆也形成了共同思想,以後若有離婚的事情,就按照這麽辦!看誰還敢欺負婦女同誌們,看誰還敢輕易離婚!
跟著許大茂,又學到了!
所以最後賈張氏隻能捏著鼻子按了手印。
易中海本想阻攔,但一想,賈家這個樣子更好拿捏。如果賈張氏和賈東旭真的進去了,工位房子被收回,那自己撫養棒梗的話,那就更名正言順了,畢竟自己現在是他的幹爺爺。
所以易中海最後也沒有插手,隨便他們鬧,反正怎麽樣自己都不吃虧。
事情終於完美解決,許大茂也準備功成身退。
可這個時候傻柱又來勁兒了,傻fufu的問道:“秦姐,你看,要不,要不你嫁給我得了,我房子大,3間正房,又是廚子……”
他現在保護欲爆棚,秦淮茹已經離了婚,自己又沒娶媳婦,那不是剛好嘛!
許大茂和秦淮茹都很無語,雨水勸都勸不住。
你自己啥樣心裏真沒一個數嗎?
於是許大茂大喊了一聲:“老聾子!你大孫子要娶秦淮茹!還帶著小當,娶進門就有閨女了!”
於是,後院的小腳老太太拄著拐杖噌噌噌的就跑了過來。
“傻柱子誒!你給我滾過來!”
見許大茂正在鼓動全院的鄰居,賈張氏有點慌了。
許大茂卻沒有理會她,而是對著兩位主任說道:“王主任,曾主任,你們覺得能夠救秦淮茹脫離賈家這個苦海,已經不錯了。但我覺得還不夠——”
“試想一下,如果以後所有的離婚都是以女方淨身出戶結束,而且是女方無過錯的情況之下,那婦女同誌們的生存權利又得靠誰來保證?”
“秦淮茹這次離婚如果開了淨身出戶的這個頭,以後你們的工作應該怎麽展開?”
話一說,王主任和曾主任就明白了,這個頭一開,以後即使真有過不下去的也不敢離婚,隻能忍著。
淨身出戶,工作也沒有房子也沒有錢也沒有,那是救她們出苦海,還是讓她們去死?
她們倆也明白了事情的嚴重性,這是好心辦了壞事啊!
於是趕忙問著許大茂:“大茂,不,徐副廠長,那你看這事兒應該怎麽辦?”
而賈張氏直接阻攔叫道:“我不管,是她要離婚的,條件她也答應的,我們賈家不會給她一分錢的!”
而許大茂僅僅瞟了她一眼,又給了秦淮如一個安心的眼神,便緩緩地說道——
“有些事情不是你賈張氏說怎樣就能怎樣,這已經不是你們一家的事情了,所以我必須站出來管上一管。”
“1950年通過的婚姻法,其中——
第十條、夫妻雙方對於家庭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與處理權;
第十三條、父母對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於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雙方均不得虐待或遺棄;
第十四條、父母子女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條、父母與子女間的血親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即離婚後父母對於所生的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離婚後,女方撫養的子女,男方應負擔必需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全部或一部分,負擔費用的多寡及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費用支付的辦法,為付現金或實物或代小孩耕種分得的田地等。離婚時,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請求。
第二十五條、離婚後,一方如未再行結婚而生活困難,男方應幫助維持其生活;幫助的辦法及期限,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法者,依法製裁!”
許大茂洋洋灑灑的說了一大堆,眾人全部聽得一愣一愣的,越聽越不知所以。
但賈張氏明白,這些對自家不是什麽好事兒,她顫顫巍巍地問道:“你到底想說啥?”
許大茂邪魅的一笑,於是大聲說道——
“1、賈家房子財產需要共同分割,而不是秦淮茹淨身出戶,因為她不是過錯方,這是法律規定的!
2、雙方對棒梗和小當都有撫養教育的義務,介於一邊都有一個孩子,這個就可以不提,自己照顧自己那邊的就行。但賈家長期對小當不管不顧,已經造成了事實上的虐待,你們犯法了;
3、而賈張氏和賈東旭並未分家,所以老賈的撫恤金賈東旭有資格繼承,並不是你賈張氏一個人的,是作為賈家的共同資產,其中還包括賈東旭的工資,離婚的話,秦淮茹也有權利分!本來還有共同債務,不過秦淮茹是債務人,細節也扯不清楚,那就算了;
4、小當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用,你們賈家必須出一半,直到她18歲成年為止;
5、離婚後秦淮茹還未結婚,生活困難,男方,也就是賈家應幫助維持其生活。”
然後許大茂對著賈張氏賈東旭說道:“想讓秦淮茹淨身出戶,想啥呢?這是犯法的你們知不知道?”
然後又對著其他鄰居們說道:“各位鄰居們,請珍惜你們自家的媳婦兒,這離婚,可真是大事兒啊!”
這一下子可給大家普及明白了,離婚可不是說說而已,得分割財產房子,還有共同債務得一起還,離婚女方帶孩子,男方還得給生活費和教育費,還得幫著女方維持生活……
這等於離一次婚,家產就得分出去一半啊?還有多的!
好恐怖!
而且一不小心還犯法?!
有幾位和賈張氏一樣喜歡蹉跎自家媳婦,還有打老婆的漢子們心虛的看了一下自家的媳婦,見她們正目光閃爍的看著許大茂,頓時心裏一涼。
看來必須對自家媳婦兒好一點了。
這許大茂,管這些破事兒幹嘛?!
於是賈家已經呆住了,他們完全不明白,離個婚,讓秦淮茹滾蛋,怎麽還犯法了?
離婚明明是秦淮茹提出來的啊,條件她也答應了啊?
怎麽就犯法了?!
這許大茂管這閑事兒幹嘛?他就是一攪屎棍兒啊!
許大茂要是聽到這句話,多少會懟回去一句——【我是攪屎棍兒,那你們是啥?】
兩位主任眼睛一亮,頓時明白了許大茂的意思。
婚可以離,但要依法辦事,為婦女兒童爭取最大的利益,最大程度上保障她們的生存問題。
王主任還留了個心眼,趕緊讓人回街道辦拿《婚姻法》的冊子,然後過來那麽一對比。
許大茂說的一個錯字兒都沒有!
厲害啊!
隻有傻柱在一旁嗶嗶叨叨:“背書這麽厲害,你咋不去考大學呢?”
“你一破放映員,沒事兒看什麽《婚姻法》啊?這不是閑得慌嗎?”
不過他秦姐離婚還能分到錢,傻柱也覺得不是壞事,隻是許大茂太出風頭,他有點看不過眼而已。
最後與賈家達成協議並一式三份——
房子是軋鋼廠的,沒法分,所以給秦淮茹一個月3塊錢的租房費用,持續6個月,18塊;
小當生活費教育費按照一個月5塊錢來算,低保標準,一直給到18歲;
賈家給秦淮茹200元,因為老賈當年的撫恤金就400塊,秦淮茹和小當兩人一共分2\/5,其他賈家的收入也不讓查,一共給200塊錢了事;
另外秦淮茹把自己和小當的衣物也給全部拿了出來,並且把今天帶回來的棒子麵分了一半走。
賈張氏不服,還要撒潑,而王主任和曾主任的態度也一致。
不服可以,法院見,到時候賈張氏和賈東旭都得進去,判了刑,工位沒了,房子還會被廠裏收走,到那個時候就真的雞飛蛋打啥也沒有了。
她們倆也形成了共同思想,以後若有離婚的事情,就按照這麽辦!看誰還敢欺負婦女同誌們,看誰還敢輕易離婚!
跟著許大茂,又學到了!
所以最後賈張氏隻能捏著鼻子按了手印。
易中海本想阻攔,但一想,賈家這個樣子更好拿捏。如果賈張氏和賈東旭真的進去了,工位房子被收回,那自己撫養棒梗的話,那就更名正言順了,畢竟自己現在是他的幹爺爺。
所以易中海最後也沒有插手,隨便他們鬧,反正怎麽樣自己都不吃虧。
事情終於完美解決,許大茂也準備功成身退。
可這個時候傻柱又來勁兒了,傻fufu的問道:“秦姐,你看,要不,要不你嫁給我得了,我房子大,3間正房,又是廚子……”
他現在保護欲爆棚,秦淮茹已經離了婚,自己又沒娶媳婦,那不是剛好嘛!
許大茂和秦淮茹都很無語,雨水勸都勸不住。
你自己啥樣心裏真沒一個數嗎?
於是許大茂大喊了一聲:“老聾子!你大孫子要娶秦淮茹!還帶著小當,娶進門就有閨女了!”
於是,後院的小腳老太太拄著拐杖噌噌噌的就跑了過來。
“傻柱子誒!你給我滾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