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故意傷害不成立,傻柱無罪釋放
四合院:許大茂,我要上月球 作者:亂鳳1983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為了讓傻柱成為自己的廚子這件事情無法反悔,許大茂特地找來了陳中華作為見證人,這樣一來,如果傻柱以後反悔,許大茂再把今天的事情說出去,也不算謠言。
那個時候,許大茂有的是辦法收拾他。
然後,陳中華捅了捅許大茂的肩膀:“大茂啊,你說幫他平事兒就幫他平事兒……你多少給我們派出所一點麵子吧?”
“不當著我麵來講這事兒也行啊。”
陳中華有點幽怨,搞得自己和許大茂小弟一般,太沒麵子了吧?
許大茂給陳中華丟了一包好煙,也給傻柱分了一根。
“都坐下來咱們慢慢合計合計,這事還沒開始正式審理是吧?”
而陳中華板著臉,壓根沒有接那包煙。
“許大茂同誌,你這是公然在賄賂公安,我現在有權把你給抓起來……”
陳中華話還沒說完,隻感覺一股子大力把他給拉著坐了下來——靠,完全反抗不了!
忘了這家夥天生神力!
陳中華本能的就要摸向腰間,但許大茂已經把手給壓在他的肩膀上了,然後隻聽得許大茂嬉笑著說道:“我建議你先聽我把話說完。”
陳中華的胳膊完全不能用力,隻能驚慌失措的看著許大茂,而桌子對麵的傻柱卻是瘋狂點頭,還指著自己腫起來的左臉說道:“先聽他說完,我這就是不聽的下場——忒疼!”
“……”
陳中華隻好冷靜下來:“好,你先說。”
見陳中華冷靜了,許大茂這才放下手來。
“我們先來簡單分析一下啊,賈張氏告傻柱是什麽名頭,2000是私了的價格還是公安這邊給算出來的應該支付的賠償款?”
見許大茂並不是胡攪蠻纏而是一條條的詳細問起來,陳中華便也把自己知道的消息說了出來。
“賈張氏是告傻柱故意傷害,把賈東旭給嚇廢了,人沒事兒,但導致他喪失了男性功能,不能再為賈家傳宗接代——”
“2000是按照你上次的標準,傻柱把你踢廢了,賠給了你2000塊錢。賈張氏是要2000還要換房子還要傻柱去坐牢,當然,我們還沒審理這個案子,隻是讓他們先私下談談再說。”
“那個,說句題外話啊,我已經治好了……”
“啊?這玩意兒還能治好?誰給治的?”
“小時候教我功夫的一白胡子老頭,最近遇上了,順手幫我給治了。”
“……”陳中華翻了個白眼兒,你猜猜我信不信?
“回到正題上來啊,這第一點就有問題,故意傷害不成立。”
聽到這個,傻柱和陳中華都來了精神:“怎麽說,傻柱確實把賈東旭給嚇廢了,這個他自己都承認了,他就是抱著這個心思去嚇唬賈東旭的。”
許大茂白了傻柱一眼,就你那個窩裏橫的樣子,一到派出所就啥都坦白了。
可惜這個時候大家惹到官司不會想著去請律師,要不然傻柱就會被指點知道該說什麽不該說什麽了。
50年大眾法學出版社出版過《毛熊律師製度沿革》,華國也模仿毛熊重建律師製度,而54年《人民法院組織法》作了相應規定,新華國律師製度得以產生。
但傻柱哪兒懂得這些,陳中華等人是知道,但一般的小案件也不會涉及到請律師的程度。
而許大茂,今天擔任的角色就是傻柱的辯護律師。
“陳公安,有句話叫做嚇死人不償命,咱們的憲法(54年)裏對於故意傷害,人身傷害等等應該有相關規定吧?”
“嚇人算不算故意傷害?更何況賈東旭隻是被嚇得不能人道,既沒死,也沒中風偏癱,也沒成神經病。咱們國家憲法裏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
“傻柱從頭到尾隻是大吼了一聲,沒有打罵賈東旭,所以故意傷害這條罪名不成立啊,傻柱都沒有碰過賈東旭。”
嚇死人嚇壞了人到底犯不犯法,這個在後世會有完善的一套法律條文來逐個分析,有理有據。
但在現在59年,還真沒有哪一條法律條文可以給傻柱定罪,更何況賈東旭隻是被嚇到ed,而不是死亡或者中風偏癱等等。
陳中華皺起眉頭沉思,想了半天,愣是找不出一條能夠反駁的條文來。
而傻柱卻是張大了嘴巴驚訝的呆住了——還能這麽玩兒?
陳中華想了半天,這才為難地回答道:“可傻柱是主觀意識上想去嚇廢了賈東旭,也執行了,也成功了……雖然不能以故意傷害罪來告他,但賈東旭廢了跟他有直接關係,總不能說就這樣放了吧?”
“還真得放。雖然說傻柱這是想要嚇廢賈東旭也確實造成了這個事實,但最多隻能說他道德敗壞是個垃圾——但,他真沒犯法,你憲法裏也沒有這一條啊?”
許大茂雙手一攤開始胡攪蠻纏。
“但凡你今天在故意傷害罪裏能找到把人嚇壞了該怎麽判,你今天就算是把傻柱給立即原地槍斃了,我都不帶吱一聲的!”
“但如果沒有,你就得放人!因為你是公安,代表著執法部分,你們得做到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但如果沒有這條法律,你們還要執行的話——那才叫做徇私枉法、貪贓枉法、以權謀私、主動帶頭破壞法紀、徇私舞弊……”
“你等等等等……我我我我去找所長去,你別說了,我腦仁子疼!”聽許大茂越說越離譜,嚇得陳中華大汗淋漓,馬上逃離了調解室,趕忙找上求援去。
按許大茂這麽個說法,他陳中華都快成十惡不赦的罪人了,得立刻槍斃的那種!
到底是哪兒搞錯了?
然後調解室裏就隻剩傻柱和許大茂,傻柱一頭的霧水:“許大茂?我無罪?他們得放了我?可我真的把賈東旭給廢了啊?”
許大茂白了他一眼:“不然呢,你又沒碰賈東旭?難不成你還真想賠上2000再換房啊?”
傻柱就在那兒用他那所剩無幾的腦細胞使勁兒想著,愣是不明白為何自己把賈東旭廢了,還不犯法?
天底下還有這等好事兒?
不一會的功夫,陳中華突然把傻柱和許大茂給請了出去,然後說了一句:“你們這兒是民事糾紛而不是刑事案件,所以得去街道辦,我們派出所,管不了!”
然後直接都把派出所的大門都給關上了!
傻柱和許大茂麵麵相覷——
這又是個什麽操作?
那個時候,許大茂有的是辦法收拾他。
然後,陳中華捅了捅許大茂的肩膀:“大茂啊,你說幫他平事兒就幫他平事兒……你多少給我們派出所一點麵子吧?”
“不當著我麵來講這事兒也行啊。”
陳中華有點幽怨,搞得自己和許大茂小弟一般,太沒麵子了吧?
許大茂給陳中華丟了一包好煙,也給傻柱分了一根。
“都坐下來咱們慢慢合計合計,這事還沒開始正式審理是吧?”
而陳中華板著臉,壓根沒有接那包煙。
“許大茂同誌,你這是公然在賄賂公安,我現在有權把你給抓起來……”
陳中華話還沒說完,隻感覺一股子大力把他給拉著坐了下來——靠,完全反抗不了!
忘了這家夥天生神力!
陳中華本能的就要摸向腰間,但許大茂已經把手給壓在他的肩膀上了,然後隻聽得許大茂嬉笑著說道:“我建議你先聽我把話說完。”
陳中華的胳膊完全不能用力,隻能驚慌失措的看著許大茂,而桌子對麵的傻柱卻是瘋狂點頭,還指著自己腫起來的左臉說道:“先聽他說完,我這就是不聽的下場——忒疼!”
“……”
陳中華隻好冷靜下來:“好,你先說。”
見陳中華冷靜了,許大茂這才放下手來。
“我們先來簡單分析一下啊,賈張氏告傻柱是什麽名頭,2000是私了的價格還是公安這邊給算出來的應該支付的賠償款?”
見許大茂並不是胡攪蠻纏而是一條條的詳細問起來,陳中華便也把自己知道的消息說了出來。
“賈張氏是告傻柱故意傷害,把賈東旭給嚇廢了,人沒事兒,但導致他喪失了男性功能,不能再為賈家傳宗接代——”
“2000是按照你上次的標準,傻柱把你踢廢了,賠給了你2000塊錢。賈張氏是要2000還要換房子還要傻柱去坐牢,當然,我們還沒審理這個案子,隻是讓他們先私下談談再說。”
“那個,說句題外話啊,我已經治好了……”
“啊?這玩意兒還能治好?誰給治的?”
“小時候教我功夫的一白胡子老頭,最近遇上了,順手幫我給治了。”
“……”陳中華翻了個白眼兒,你猜猜我信不信?
“回到正題上來啊,這第一點就有問題,故意傷害不成立。”
聽到這個,傻柱和陳中華都來了精神:“怎麽說,傻柱確實把賈東旭給嚇廢了,這個他自己都承認了,他就是抱著這個心思去嚇唬賈東旭的。”
許大茂白了傻柱一眼,就你那個窩裏橫的樣子,一到派出所就啥都坦白了。
可惜這個時候大家惹到官司不會想著去請律師,要不然傻柱就會被指點知道該說什麽不該說什麽了。
50年大眾法學出版社出版過《毛熊律師製度沿革》,華國也模仿毛熊重建律師製度,而54年《人民法院組織法》作了相應規定,新華國律師製度得以產生。
但傻柱哪兒懂得這些,陳中華等人是知道,但一般的小案件也不會涉及到請律師的程度。
而許大茂,今天擔任的角色就是傻柱的辯護律師。
“陳公安,有句話叫做嚇死人不償命,咱們的憲法(54年)裏對於故意傷害,人身傷害等等應該有相關規定吧?”
“嚇人算不算故意傷害?更何況賈東旭隻是被嚇得不能人道,既沒死,也沒中風偏癱,也沒成神經病。咱們國家憲法裏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
“傻柱從頭到尾隻是大吼了一聲,沒有打罵賈東旭,所以故意傷害這條罪名不成立啊,傻柱都沒有碰過賈東旭。”
嚇死人嚇壞了人到底犯不犯法,這個在後世會有完善的一套法律條文來逐個分析,有理有據。
但在現在59年,還真沒有哪一條法律條文可以給傻柱定罪,更何況賈東旭隻是被嚇到ed,而不是死亡或者中風偏癱等等。
陳中華皺起眉頭沉思,想了半天,愣是找不出一條能夠反駁的條文來。
而傻柱卻是張大了嘴巴驚訝的呆住了——還能這麽玩兒?
陳中華想了半天,這才為難地回答道:“可傻柱是主觀意識上想去嚇廢了賈東旭,也執行了,也成功了……雖然不能以故意傷害罪來告他,但賈東旭廢了跟他有直接關係,總不能說就這樣放了吧?”
“還真得放。雖然說傻柱這是想要嚇廢賈東旭也確實造成了這個事實,但最多隻能說他道德敗壞是個垃圾——但,他真沒犯法,你憲法裏也沒有這一條啊?”
許大茂雙手一攤開始胡攪蠻纏。
“但凡你今天在故意傷害罪裏能找到把人嚇壞了該怎麽判,你今天就算是把傻柱給立即原地槍斃了,我都不帶吱一聲的!”
“但如果沒有,你就得放人!因為你是公安,代表著執法部分,你們得做到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但如果沒有這條法律,你們還要執行的話——那才叫做徇私枉法、貪贓枉法、以權謀私、主動帶頭破壞法紀、徇私舞弊……”
“你等等等等……我我我我去找所長去,你別說了,我腦仁子疼!”聽許大茂越說越離譜,嚇得陳中華大汗淋漓,馬上逃離了調解室,趕忙找上求援去。
按許大茂這麽個說法,他陳中華都快成十惡不赦的罪人了,得立刻槍斃的那種!
到底是哪兒搞錯了?
然後調解室裏就隻剩傻柱和許大茂,傻柱一頭的霧水:“許大茂?我無罪?他們得放了我?可我真的把賈東旭給廢了啊?”
許大茂白了他一眼:“不然呢,你又沒碰賈東旭?難不成你還真想賠上2000再換房啊?”
傻柱就在那兒用他那所剩無幾的腦細胞使勁兒想著,愣是不明白為何自己把賈東旭廢了,還不犯法?
天底下還有這等好事兒?
不一會的功夫,陳中華突然把傻柱和許大茂給請了出去,然後說了一句:“你們這兒是民事糾紛而不是刑事案件,所以得去街道辦,我們派出所,管不了!”
然後直接都把派出所的大門都給關上了!
傻柱和許大茂麵麵相覷——
這又是個什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