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最後一手,李明美購買品牌商標與專利
四合院:許大茂,我要上月球 作者:亂鳳1983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所有的事情仿佛都跟許大茂和婁家沒有關係,但常紅軍心裏清楚,這就是許大茂幹的。
但沒有證據,而且這個事情商業部也介入調查了,一切都跟許大茂和婁家無關。
隻能說做生意方麵,是常紅軍想當然了。
至此為止,常紅軍與商業部的麵皮是丟光了,大家都在說他們吃相難看,擠走了許大茂,結果還把多有前途的廠子給弄成了這個鳥德性,簡直就是罪人啊罪人!
反正常紅軍明白,自己的仕途是完了,而且這個時候沒人敢接手音箱廠,所以他必須也隻能是他坐在這個位置上接受批判,絕無調走的可能。
但,許大茂可不止這幾手,最終殺招亮了出來——李明美向外交部申請——
“我們路過香江的時候,見識到了【傳奇·低音炮】,據說是咱們華國四九城音箱廠生產的,但已經改了牌子——”
“我還聽說【傳奇】的品牌和專利是在個人手上,請問我能買下來嗎?”
一國領導人提出的要求,當然得引起重視,而且人家絲毫不提超級土豆玉米的事情,隻是單純的要賣什麽“品牌”和“專利”?完全不挾恩圖報。
人家大老遠的來,送寶貝,還要真金白銀的買東西——這事兒必須給辦妥了!
因為上頭正在籌備4月中下旬的全國zx三屆一次會議,與二屆全國rd一次會議,等於是華國的大選,確實沒有時間與精力來跟“新月國”談建交以外的商業合作又或者其他方麵的援助,況且超級土豆玉米還得再等等看,所以李明美等人也很識趣的沒有提任何要求,隻是觀光遊覽。
外交部的官員也感謝李明美等人的禮節,他最怕這個時候有什麽亂七八糟的要求,外交無小事,而上層又忙的很。
所以今天李明美說要買個人手上的東西,完全不違反原則,那就必須給辦妥了啊!
外交部官員回去那麽一查,確實有這麽個事兒,而且品牌與專利所有人是在冶金部旗下的軋鋼廠,擔任宣傳科副主任,原來是個放映員?
還拿過冶金部文藝匯演第一名?
又曾任音箱廠副廠長?
音箱廠還是工業部冶金部商業部一起辦的?
這就有點意思了哈。
於是,他這麽一問,幾個部門就得到了消息。
而這個時候,常紅軍正灰頭土臉地在商業部匯報,打算去跪著把許大茂給請回來,廠子裏的所有權利都歸他,至少得把音箱廠扭虧轉盈,但商業部大領導很不想去丟這個麵子。
賺不賺得了外匯,倒不是特別大的事情,畢竟全國這麽多廠子,有虧有盈很正常。
但這事兒他要是同意了,就等於承認他的布局全部錯了,那音箱廠的虧損到底得由誰來承擔呢?
在他們這個位置上,一旦認錯,就會有很多人盯著你小題大做,一步錯步步錯,滿盤皆輸也不是沒有可能。
正在他猶豫的時候,接到了外交部的谘詢電話。
然後,下午在外交部,一場特殊的會議就這麽開了起來。
————————————————
參會人員——
主持人:外交部xxx;
新月國:領導人李明美、協同人員新月國部分領導(族老與嫡子,卡薩爾與陳伯安已經開著船去大漂亮了);
軋鋼廠楊廠長、聶書記、李懷德、許大茂;
音箱廠常紅軍、劉光齊;
冶金部、工業部、商業部大領導;
其他與會人員:婁半城及其他——
首先確認了品牌、商標、專利等等都歸許大茂所有,是他的私有物,而不是音箱廠或者軋鋼廠的。
然後外交部官員表達了新月國領導人李明美,想購買這些東西的意思。
還沒有詢問許大茂願不願意呢,常紅軍就著急忙慌地跳了出來。
“不能賣!絕對不能賣!”
“為什麽?”x3——李明美&許大茂&外交部官員。
“因為……因為隻要許大茂肯回音箱廠,帶著這些東西回音箱廠,重做《傳奇·低音炮》這個品牌,音箱廠就會起死回生,扭虧轉盈!”
“所以,這些東西不能賣!”
常紅軍振振有詞,但眾人都如同看傻嗶一樣的看著他。
李明美:“品牌商標與專利,不是許大茂同誌自己的東西嗎?為什麽不能賣?”
許大茂:“你音箱廠虧損又不是我造成的,你說讓我回去我就回去?起死回生扭虧轉盈又不是我的責任。”
外交部官員:“常紅軍同誌,當著新月國領導人的麵,請你說話的時候多想一想再發表意見。”
常紅軍不忿地叫嚷道:“可如果許大茂帶著這些回軋鋼廠,我們就能賺外匯了啊!外匯啊!源源不斷的外匯啊!”
他已經開始抓狂了,這是他最後的一條路,許大茂肯回來,他還有回商業部的機會,許大茂不肯,或者說直接把品牌商標專利給賣了——那他常紅軍就永無翻身之地。
外交部官員:“他許大茂欠你的嗎?你說什麽就是什麽?”
“這個事情前後我也了解了一下,許大茂同誌對於音箱廠是有功的,是有大功的!”
“是你常紅軍去了以後胡搞瞎搞,才成了現在這個局麵。”
“現在還想逼著許大茂同誌回去給你善後?誰給你的膽子?你這是在逼迫許大茂同誌嗎?!”
說著說著他還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
在他看來,許大茂有沒有功勞其實對他來說無所謂,但新月國的土豆玉米他可是實實在在看到了,雖說現在還在實驗當中,但如果是真的,那新月國這份國禮可就太過於貴重了!
雪中送炭都不足以表達對新月國的感謝之情!
別說品牌商標專利是許大茂的,就算不是,今兒個這件事情他也必須給辦成咯!
等到實驗結果出來再去表達感謝——黃花菜都涼咯!
“可,可音箱廠現在已經半死不活了,這品牌商標專利一賣,他們就要與我們紅星牌音箱打擂台,那樣的話,紅星牌音箱就更賣不動了!”
“這是在給自己培養對手!這是資敵啊!”
常紅軍已經開始胡言亂語了。
李明美很不滿意的說道:“我買這些當然是要拿去生產販賣啊,不然我買回去拿著供著啊?”
“至於你們的音箱廠的死活,以及產品賣不賣得出去——當然不關我的事情,又不是我造成的,而且我又不是你們國家的人。”
“資敵?請這位同誌先想清楚再說話,我們新月國與你們華國剛剛建交,我是敵人嗎?”
“許大茂同誌,我們不必管這些無關緊要的人,我就想問問你,你手上的這些東西賣不賣?”
見常紅軍已經開始語無倫次,而三位大領導又不敢冒頭,而且這是外交部主持的會議,很明顯外交部是支持和樂於促成李明美買許大茂手裏的東西。
所以,許大茂決定給常紅軍他們最後一擊。
“賣!為什麽不賣?”
“我的東西,我想賣給誰,就可以賣給誰!”
但沒有證據,而且這個事情商業部也介入調查了,一切都跟許大茂和婁家無關。
隻能說做生意方麵,是常紅軍想當然了。
至此為止,常紅軍與商業部的麵皮是丟光了,大家都在說他們吃相難看,擠走了許大茂,結果還把多有前途的廠子給弄成了這個鳥德性,簡直就是罪人啊罪人!
反正常紅軍明白,自己的仕途是完了,而且這個時候沒人敢接手音箱廠,所以他必須也隻能是他坐在這個位置上接受批判,絕無調走的可能。
但,許大茂可不止這幾手,最終殺招亮了出來——李明美向外交部申請——
“我們路過香江的時候,見識到了【傳奇·低音炮】,據說是咱們華國四九城音箱廠生產的,但已經改了牌子——”
“我還聽說【傳奇】的品牌和專利是在個人手上,請問我能買下來嗎?”
一國領導人提出的要求,當然得引起重視,而且人家絲毫不提超級土豆玉米的事情,隻是單純的要賣什麽“品牌”和“專利”?完全不挾恩圖報。
人家大老遠的來,送寶貝,還要真金白銀的買東西——這事兒必須給辦妥了!
因為上頭正在籌備4月中下旬的全國zx三屆一次會議,與二屆全國rd一次會議,等於是華國的大選,確實沒有時間與精力來跟“新月國”談建交以外的商業合作又或者其他方麵的援助,況且超級土豆玉米還得再等等看,所以李明美等人也很識趣的沒有提任何要求,隻是觀光遊覽。
外交部的官員也感謝李明美等人的禮節,他最怕這個時候有什麽亂七八糟的要求,外交無小事,而上層又忙的很。
所以今天李明美說要買個人手上的東西,完全不違反原則,那就必須給辦妥了啊!
外交部官員回去那麽一查,確實有這麽個事兒,而且品牌與專利所有人是在冶金部旗下的軋鋼廠,擔任宣傳科副主任,原來是個放映員?
還拿過冶金部文藝匯演第一名?
又曾任音箱廠副廠長?
音箱廠還是工業部冶金部商業部一起辦的?
這就有點意思了哈。
於是,他這麽一問,幾個部門就得到了消息。
而這個時候,常紅軍正灰頭土臉地在商業部匯報,打算去跪著把許大茂給請回來,廠子裏的所有權利都歸他,至少得把音箱廠扭虧轉盈,但商業部大領導很不想去丟這個麵子。
賺不賺得了外匯,倒不是特別大的事情,畢竟全國這麽多廠子,有虧有盈很正常。
但這事兒他要是同意了,就等於承認他的布局全部錯了,那音箱廠的虧損到底得由誰來承擔呢?
在他們這個位置上,一旦認錯,就會有很多人盯著你小題大做,一步錯步步錯,滿盤皆輸也不是沒有可能。
正在他猶豫的時候,接到了外交部的谘詢電話。
然後,下午在外交部,一場特殊的會議就這麽開了起來。
————————————————
參會人員——
主持人:外交部xxx;
新月國:領導人李明美、協同人員新月國部分領導(族老與嫡子,卡薩爾與陳伯安已經開著船去大漂亮了);
軋鋼廠楊廠長、聶書記、李懷德、許大茂;
音箱廠常紅軍、劉光齊;
冶金部、工業部、商業部大領導;
其他與會人員:婁半城及其他——
首先確認了品牌、商標、專利等等都歸許大茂所有,是他的私有物,而不是音箱廠或者軋鋼廠的。
然後外交部官員表達了新月國領導人李明美,想購買這些東西的意思。
還沒有詢問許大茂願不願意呢,常紅軍就著急忙慌地跳了出來。
“不能賣!絕對不能賣!”
“為什麽?”x3——李明美&許大茂&外交部官員。
“因為……因為隻要許大茂肯回音箱廠,帶著這些東西回音箱廠,重做《傳奇·低音炮》這個品牌,音箱廠就會起死回生,扭虧轉盈!”
“所以,這些東西不能賣!”
常紅軍振振有詞,但眾人都如同看傻嗶一樣的看著他。
李明美:“品牌商標與專利,不是許大茂同誌自己的東西嗎?為什麽不能賣?”
許大茂:“你音箱廠虧損又不是我造成的,你說讓我回去我就回去?起死回生扭虧轉盈又不是我的責任。”
外交部官員:“常紅軍同誌,當著新月國領導人的麵,請你說話的時候多想一想再發表意見。”
常紅軍不忿地叫嚷道:“可如果許大茂帶著這些回軋鋼廠,我們就能賺外匯了啊!外匯啊!源源不斷的外匯啊!”
他已經開始抓狂了,這是他最後的一條路,許大茂肯回來,他還有回商業部的機會,許大茂不肯,或者說直接把品牌商標專利給賣了——那他常紅軍就永無翻身之地。
外交部官員:“他許大茂欠你的嗎?你說什麽就是什麽?”
“這個事情前後我也了解了一下,許大茂同誌對於音箱廠是有功的,是有大功的!”
“是你常紅軍去了以後胡搞瞎搞,才成了現在這個局麵。”
“現在還想逼著許大茂同誌回去給你善後?誰給你的膽子?你這是在逼迫許大茂同誌嗎?!”
說著說著他還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
在他看來,許大茂有沒有功勞其實對他來說無所謂,但新月國的土豆玉米他可是實實在在看到了,雖說現在還在實驗當中,但如果是真的,那新月國這份國禮可就太過於貴重了!
雪中送炭都不足以表達對新月國的感謝之情!
別說品牌商標專利是許大茂的,就算不是,今兒個這件事情他也必須給辦成咯!
等到實驗結果出來再去表達感謝——黃花菜都涼咯!
“可,可音箱廠現在已經半死不活了,這品牌商標專利一賣,他們就要與我們紅星牌音箱打擂台,那樣的話,紅星牌音箱就更賣不動了!”
“這是在給自己培養對手!這是資敵啊!”
常紅軍已經開始胡言亂語了。
李明美很不滿意的說道:“我買這些當然是要拿去生產販賣啊,不然我買回去拿著供著啊?”
“至於你們的音箱廠的死活,以及產品賣不賣得出去——當然不關我的事情,又不是我造成的,而且我又不是你們國家的人。”
“資敵?請這位同誌先想清楚再說話,我們新月國與你們華國剛剛建交,我是敵人嗎?”
“許大茂同誌,我們不必管這些無關緊要的人,我就想問問你,你手上的這些東西賣不賣?”
見常紅軍已經開始語無倫次,而三位大領導又不敢冒頭,而且這是外交部主持的會議,很明顯外交部是支持和樂於促成李明美買許大茂手裏的東西。
所以,許大茂決定給常紅軍他們最後一擊。
“賣!為什麽不賣?”
“我的東西,我想賣給誰,就可以賣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