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請來得?”


    王冕根本看都不看,反而這會還冷了臉:“那我就要問問了,你請這些人來幹什麽?莫不是你想趁著現在得局麵,大發一筆嗎?”


    “你可是沈王爺得家人,做出這種事情來就不怕影響到王爺!”


    要說栽贓陷害,顛倒黑白,王冕可是一等一得高手。


    這一次他所以這麽做,看似很冒險,但實際上這卻是一個非常大的機會。


    因為隻要他不承認這是沈安得東西,那麽就可以一直調查去,而在這過程中,他又能將之前沒收的東西全部首賣出去的,到時候賺到的錢,就可用來滿足她自己了。


    至於……這件事到最後要如何去處理其實也簡單,如果一切都按照朝廷法度去辦,他頂多就是找幾個替罪羊的是,反正是觸及不到他本人就對了。


    好多事情上,他都做了好多好多得絕緣層。


    有這些人在,如何胡難為到他呢?


    照這麽說來既能賺錢,還能解氣,並且又不會有什麽太大得損失何樂而不為?


    王冕不是個傻子,他知道應該在什麽時候做什麽事。


    什麽事是對她有利得。


    再說了,到了關鍵的時候就是要拚搏一把,如果不去拚搏的話,誰知道會有啥結果?


    “這件事如果要是這麽說的話,我就要重新查一查了。”


    王冕這會準備反客為主:“雖然我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但是眼下得情況,很混亂,你說是沈家得東西,那就是了?”


    “這雖然是王爺得股份,但畢竟王爺不在這裏,所以……好多事情還是要小心為妙得。”


    他這話裏話外都在說粟米是在以權謀私,要中飽私囊,並且也同時暗示了,說明陸雲慶和這件事而擁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他的理由很簡單,第一是陸雲慶帶著粟米來找自家麻煩得。


    第二就是陸雲慶要求他將自己的名字,從當時的公文上麵摸下去,這不就是在跑請關係嗎?


    如果要是這個案子真的調查下來的話,王冕可是有話說的,畢竟不管是他,還是陸雲慶,如果要是能和沈安之間臘山關係,對日後的仕途都是有好處的。


    所以假如要是陸雲慶這會想走沈安得門子,那麽幫助一下粟米不是也在正常不過了嗎?


    沈安現在身為淩駕於朝廷之上得王,他是最好的靠山,但同時風浪之下,他也是最容易被利用的那個,誠如沈安當初自己說過的那樣,他就是一把雙刃劍。


    權力如此,他本人也如此。


    “我必須把這件事查清楚,王爺一心一意為國為民,我不能讓他身上沾染了一些不該有得東西!”


    看著王冕拿混蛋的樣子,陸雲慶真的是怒不可遏,他現在恨不得直接一劍殺了他。


    但是多年領兵作戰,陸雲慶得謀略從無問題,這會他反而冷靜了,要忍氣吞聲。


    解決這件事,不是在他們手中可以搞定得,必須要找到沈安才行。


    並且眼下最要緊得,是把被他扣押的那些物資拿出來。救濟百姓才是。


    “這個恐怕不行。”


    王冕搖搖頭:“這些東西已經都被封條貼上了,按照朝廷的規矩,在美喲搞清楚這些事情之前,任何人都不能拿走。”


    話是這麽說,但王冕還沒有把話說死了。


    “除非是……”


    這個除非很耐人尋味,陸雲慶也不懂這些綱要開口催促,可是這會卻被粟米直接俄攔住:“不必了,我知道他是什麽意思!”


    作為商人,他可定知道這條規矩的。


    因為貨物本身存在差異性,所以為了保證商戶們不受到損失,象是這樣被扣押得東西,可有商戶出錢,一一點五倍置換出來。


    如果之後案件查明必須要沒收的話,那麽就沒收。


    如果不需要,需要返還的話,那麽就把錢款直接退還回去就好,不過這裏有一點要明確,就不是所有貨物都可以置換的,還有要看著貨物本身,涉及到什麽案子。


    並且在置換之後,就算是要退錢,也要將按照貨物本身體量的儲存費用扣除才是。


    粟米咬著牙,從懷裏掏出一堆金銀券來,這些是沈安之前整頓經濟的時候,所出現的產物。


    很方便,而且比銀票什麽的好用多了。


    粟米是有備而來。“那批貨物本身價值在百萬左右,這是一百五十萬的金券,現在就把東西給我置換出來!”


    “你急什麽?”


    王冕搖搖頭,找了個手下人將金券收下,之後才告訴他們可以在三天之內返還,因為要辦手續!


    三天就三天!


    從牧丞府離開之後,陸雲慶心中有股說不出來的憋悶:“這個混蛋,就是該被殺了才是!”


    “他的確該死,但是不是我們能做的。”


    粟米深吸口氣,他拿出去的那一百五十萬,有五十萬是他自己的錢,還有一百萬都是櫃上的貨款。


    他沒辦法不用也不行了。


    “這件事我們要分別報告王爺;陸都督你的人總能去送信吧?”


    雖然這話不好聽,但是陸雲慶很清楚,這一次的的確確是他自己沒有做到:“放心我的人一定可以。”


    “那麽就讓他們去吧。”


    粟米的書信已經寫好,現在交給他就行,而陸雲慶這邊回到官邸之後,也著手書寫,之後派遣了二百人的隊伍護送信件。


    他不敢讓信鷹傳達,避免會被王冕在半路射殺。隻有等出了肅州之後,在那樣做才好。


    幸虧是沈安訓練出來的信鷹,特別抗造,不然就是這麽一通折騰別說是送信了,怕是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他們兩個這邊寫了信,王冕也沒閑著,他的書信也送出去了,不過不是給沈安,而是直接交給皇帝!


    他作為一方大員自然有單獨給皇帝上書的權力,所以要這麽做,他也是希望借皇帝的口,拖延時間。


    在王冕的印象當中,皇帝和沈安之間的關係可不是那麽太好,所以隻要自己話說得明白,那麽肯定能保證自己的安然無恙。


    至於錢嘛,他不是已經拿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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