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重要,那在一起也沒有意義。


    什麽一生所愛,什麽,自己是他認定的唯一的人生伴侶。


    都是騙人的。


    早在林碧霞暗戳戳的挑釁自己,自己提醒陳樂康和林碧霞保持距離,他不當回事的時候,她就應該知道這男人不值得。


    可惜,自己被感情蒙了心智,被愛情衝昏了頭腦,以為這個男人還是剛戀愛時那個滿心滿眼都是自己的男人。


    卻忘了,人心易變。


    而且,人都有個通病:得到了,一直擁有著,怎麽還會一直珍惜呢?


    自己在他心中的位置早就一點點的減少了。


    可惜自己看不懂。


    如果那天,沒出去外麵等他,沒出去外麵見他,她的孩子,她的孩子是不是就能活下來了。


    想到那個她還不知道存在就沒了的孩子,明華的眼淚又忍不住的往下掉。


    她的孩子走了,沒了。


    她以後也當不成媽媽了......


    如果知道和陳樂康在一起要遭受這樣的痛,她寧願從來沒愛過他。


    看到明華又哭了,林木木的表情一點點的冷下來了。


    “舍不得嗎?”


    林木木覺得,如果明華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舍不得陳樂康的話......


    那再見,姐姐要去更廣闊的天地認識更廣闊的山水,不交朋友了!


    “不是舍不得陳樂康,隻是想到那個我還不知道就沒了的孩子......”才提起,明華就悲傷的哭出了聲。


    林木木聽了,心情有些複雜。不知道要怎麽安慰她。


    她前生沒有過孩子,也沒懷過。


    今生,目前16歲,也沒體驗過。


    所以,不知道怎麽安慰。


    於是看向張姐。


    有孩子,且被男人和孩子背刺,隻能當護工養活自己的張姐心疼的攬著明華:“大妹子,別難受。也許,也許這是注定的。是老天在提醒你,那孩子不適合留下。”


    “想想孩子的爸爸那麽無情無義,也許你生下那個孩子,最後也隻會是被他們一起傷害......”


    林木木:......


    萬萬沒想到,張姐,你這安慰方式依舊是帶著刀的啊。


    血淋淋的。


    明華也沒想到,對男人,張姐沒一句好話,對著孩子,竟然也是這般安慰。


    “張姐,你不是有孩子嗎?”


    張姐翻了個白眼:“還不如沒有呢。她爸她爺爺奶奶重男輕女,我為了護住她吃了多少苦。後麵再生的女兒都被她爸,她奶奶害了,一個都沒活下來。”


    “因為生了兩個都沒活下來,我自己也傷了身體。因為生不出兒子,我在家裏那麽艱難,依舊咬牙撐著,就怕她也被害了。”


    “可是......”她護了一頭白眼狼啊。


    “她爸在外麵和別的女人生了兒子抱回來,把我掃地出門。我想帶走她,她不願意跟我走,說跟我走沒前途。我不能生孩子,以後嫁不出去,她不想跟著我當乞丐。”


    “她爺爺奶奶讓她好好愛護弟弟,她就那樣跟在那女人後麵喊媽,喊弟弟......”


    “和她爸爸一樣的無情。這樣的孩子,有還不如沒有......”


    聽了張姐的感慨,林木木讚同的點點頭:“的確,有還不如沒有。”


    才多大的年紀,竟然還能擔心她媽嫁不出去,還貶低她媽媽,說隻能當乞丐。


    “那你可得堅定,別以後你女兒被她後媽後弟掃地出門了,來找你,你又跟人家親親熱熱母女親。”前世的新聞可有不少這種倫理問題。


    “到時候啃的你骨頭都不剩。”


    張姐笑到:“不會,我就當我死了,沒有任何親人。”


    雖然張姐笑容透著心酸,但是這是她的真心話。


    不過林木木不讚同:“他們對不起你,你為什麽不能當他們死了,非要當自己死了?咒別人可以,可別咒自己。”


    張姐先是一愣,然後笑出了聲:“對,你說的對,是他們對不起我,又不是我對不起他們。憑什麽我要自己咒自己?”


    她以後就當那些人都死了。自己就是自己!


    “所以,大妹子,孩子沒了,就衝著孩子的爹那樣對你,你也不能傷心難過。就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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