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早在昨天晚上,被音樂攪和得無法入睡,在床上翻來覆去的時候,李翠蓮就已經產生了要報複林北的想法。


    這個想法,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強烈。


    讓她恨不得立馬就展開行動。


    但說實在的,這次進了趟派出所,李翠蓮也害怕了。


    原本她最大的仰仗就是自己的年紀。


    覺得年紀大了,就無敵了。


    可事實卻給了她一個響亮的大逼兜。


    讓她明白,年紀大,犯了法,一樣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因此,李翠蓮不敢貿然行動。


    但報複是肯定要報複的,不然她得把自己氣死。


    所以,這個報複行動,必須得足夠隱蔽,又或者,可以把自己完美地摘出來。


    而林北又不在小區,躲出去了。


    想報複他,找不到他人,隻能從他的東西上入手。


    房子和車子。


    房子的話,李翠蓮沒本事也沒膽量破門而入,或者燒房子啥的,頂多也就是在林北門口拉泡屎惡心惡心他。


    至於車子……


    可就有更多可操作的空間了。


    李翠蓮昨天大鬧物業的時候,在物業一個冊子裏,看到了林北的車牌號,以及車位編號。


    車牌號太長沒記住,但車位編號她可是記得清清楚楚。


    至於為啥這麽清楚……


    因為祝海朝的車位編號,正好跟林北差了10。


    林北是a-262,祝海朝是a-252。


    李翠蓮決定,就從林北的車子上入手。


    劃車!


    讓他蒙受損失。


    當然,李翠蓮還沒有徹底老糊塗,而且經過這次音響的事情,她也很清楚的知道,破壞別人財產,是犯罪。


    而且破壞的金額越大,罪刑越重。


    李翠蓮本身就背著故意毀壞財物罪在身上,給她一百個膽子,她也絕對不敢再做這種事情。


    至少不敢親自做。


    但可以讓別人做!


    李翠蓮專門在網上查了半天。


    最終確定,小孩子犯罪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


    準確的說,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強殲、投放危險物質、爆炸等罪行的,也應當負刑事責任;


    李翠蓮想到了四歲的孫子龍龍。


    一個四歲的小孩子,不管他幹了啥,都絕對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確定了這一點,思路瞬間清晰。


    李翠蓮把龍龍拉到身旁。


    “乖乖,奶奶被人欺負了,龍龍能不能幫奶奶報仇!”


    熊孩子龍龍別看才四歲,但他就好像吃激素長大的一樣,白白胖胖,比很多六七歲的孩子都粗壯。


    聞言重重點頭:“龍龍打死他!”


    李翠蓮欣慰一笑:“不愧是我的乖孫兒,走,跟奶奶去報仇去。”


    龍龍很興奮地答應了。


    這熊孩子本身就不是什麽省油的燈。


    報仇?


    這種事情,聽起來就很刺激。


    李翠蓮在工具箱裏找出一個螺絲刀,拉著龍龍便出門,乘電梯直達地下車庫。


    很快就找到了a-262。


    林北的庫裏南靜靜停在車位上。


    “這什麽車,這麽大,又這麽醜。”


    “希望是個貴一點的車,不然毀了那小畜生也不心疼。”


    李翠蓮遠遠地貓了眼。


    隨後蹲下身,指著林北的車,跟熊孩子說道:“龍龍看到那個車沒有,他就是欺負奶奶的壞人的車,你拿著這個,過去在他車上畫畫。”


    說著,


    李翠蓮把螺絲刀塞到龍龍手裏。


    “好!”


    龍龍結果螺絲刀,興奮地衝出去。


    很快,


    “吱!”


    尖銳刺耳的聲音,在空曠寂靜的地下車庫驟然響起。


    就是那種,聽了能瞬間起滿身雞皮疙瘩的聲音。


    熊孩子龍龍非但沒有半點不適,反而還愈發興奮了,握著螺絲刀,在車門上“吱吱吱”地畫著。


    一邊畫,一邊尖叫。


    很快,一麵車門就變得慘不忍睹。


    熊孩子還不滿足,換了個車門繼續他的“繪畫大作”。


    李翠蓮躲在一根柱子後麵,看著這一幕,露出了老懷甚慰的笑容。


    不停點頭。


    “幹得漂亮乖孫兒!”


    “就這樣,對,太棒了!”


    “中午奶奶帶你去吃肯德基,加油幹!”


    李翠蓮在那邊拍著手,大聲給熊孩子加油。


    ……


    另一邊。


    龍城某律所。


    “陳律師,事情就是這樣,你看能不能幫幫我們。”


    祝海朝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大概說了一遍後,眼巴巴看著對麵那個西裝革履,聰明“絕頂”的中年律師。


    這個律師名叫陳克己,在龍城律師界也算是比較有實力有名氣有聲望的一個了。


    否則祝海朝也不可能專程慕名而來,把自己一家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


    在祝海朝和張萍倆人的注視下,陳克己沉吟片刻開口道:


    “事情呢我大概了解了,我隻能說,你們的情況很不樂觀。”


    “但是請別擔心,你們找到我,就是找到了希望。”


    “無罪機會渺茫,但給你們爭取幅度較大的減刑,對於我來說,還是比較輕鬆的。”


    陳克己臉上帶著淡定從容的微笑。


    語氣平穩,讓人很容易產生信服的感覺。


    仿佛對這個案子胸有成竹。


    其實這都是表麵功夫。


    至少目前,陳克己對這個案子並沒有多少把握。


    原因嘛也很簡單。


    他對案子的了解,僅限於當事人單方麵的陳述。


    必然充斥著大量情緒主導的內容,跟實際情況也必然有明顯出入。


    但這並不影響陳克己先把客戶穩住。


    把案子接到手才是第一要務。


    先簽了合同接下案子,再慢慢了解案件詳情也不難。


    “太好了陳律師,我就知道,像您這樣的業內頂尖大律師,這種小案子肯定是手到擒來!”


    祝海朝大喜。


    他其實也知道,無罪不可能。


    甚至心裏還有自己的想法,如果這個律師張嘴就說能保證無罪,那必然是騙子!


    直接扭頭就走沒毛病。


    但陳克己並沒有誇張下海口,再加上祝海朝打聽到的關於陳克己的一些事情,讓他對這位律師非常信任。


    但保險起見,


    祝海朝還是準備深入問問。


    “那個,陳律師,不是我不信任你哈,我主要是想做到心裏有數,圖個心安。”


    “就是說,你準備從什麽方麵幫我們做辯護呢?”


    祝海朝試探性地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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