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打死我的狗,還讓我賠錢?
道德綁架?笑死,我根本沒有好嗎 作者:報一絲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現在的情況就是,沒有監控視頻,沒有確切證據。
但是,有當事人(林北)的講述,有目擊證人的證言證詞,還有雪落被狗撕咬壞的牛仔褲。
其實這些側麵證據,也已經足夠定性了。
畢竟這案子就是個民事糾紛,而非刑事案件。
如果是刑事案件,對證據的要求非常嚴格,要求達到“邏輯必然性”才可以,哪怕有一絲一毫的漏洞,有萬分之一的其他可能性,很可能都無法定罪。
而民事糾紛的話,相對來說就寬鬆很多。
並且在民事糾紛中可以運用“高度蓋然性”原則。
所謂的高度蓋然性,即,根據事物發展的高度概率進行判斷的一種認識方法。
用於判斷在證據不足以達到【邏輯必然性】條件時,某個事實發生的可能性。
用人話說就是,沒有鐵證實證的情況下,根據證據的邏輯性和矛盾,考慮證據的可信度和證明力,再結合經驗常識和情理的推斷,做出合理判斷!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七十三條明確規定:
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於另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並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
眼下的情況就是沒有切實證據,但有一些側麵證據和輔助證據,適用高度蓋然性原則。
顯然證明力較大的證據,是支持林北的行為屬於緊急避險的。
思緒閃過,
王瑞鑫看著羅燕妮說道:
“女士,現在情況我們已經了解清楚了。”
“首先,你遛狗不牽繩本身就有錯在先,並且屬於違法行為。”
“其次,這小夥子打死你的狗,屬於緊急避險。”
“因此,他不需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羅燕妮頓時批臉一挎,尖聲叫嚷道:“不是你這話啥意思?我兒子就白死了!?他沒責任,他怎麽可能沒責任!他用石頭打死我兒子,是我親眼看見的,憑什麽他什麽責任都沒有!!!憑什麽啊!!!”
王瑞鑫沉聲道:“我能理解你失去寵物的心情,但從法律層麵來講,人小夥子確實沒有責任。”
“春節檔那部《第二十一條》你沒看過嗎,那部電影就是有關刑法第二十一條的內容。”
“刑法明確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在不得以的情況下采取緊急避險行為,如果造成損害,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
“此外民法典也有相關規定,這種情況下,行為人也不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這並不是我隨口胡說,而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
“我不接受!”
羅燕妮氣得渾身發抖。
“憑什麽啊,這是憑什麽啊!”
“樂樂也是一條生命啊,他現在被人活活打死了,憑什麽凶手沒有任何責任!”
“你這個警察你是怎麽當的,你怎麽能偏袒凶手!”
“這個社會怎麽這麽黑暗啊,啊!”
羅燕妮痛不欲生。
知道的,知道她隻是死了一條寵物。
不知道的,還以為她死了老公了。
羅燕妮猛地扭頭看向林北,眼睛發紅,目光怨毒。
“你!必須賠錢!必須負責!”
“警察不管,我就去起訴,法院不管,我就去最高法!”
“我就不信,法製社會能讓凶手逍遙法外!”
“我一定要為我兒子討回公道,伸張正義!”
羅燕妮嘶吼。
林北嗬嗬一笑,滿臉的無所謂。
“嗬嗬,還討回公道伸張正義?反正我一分錢都不會賠給你。”
“你愛上哪告上哪告。”
羅燕妮手指林北,看向王瑞鑫:“你聽到了吧,你都聽到了吧,他這麽囂張你還管不管!”
王瑞鑫抬了抬眼皮。
他表示,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人不能夠拽。
人家又沒犯法,囂張一點怎麽了?
林北淡漠道:“不光是我不需要給你賠錢,反而你還得給我賠錢!”
“你不會以為,你的狗嚇到了我,還差點咬到我,你這個狗主人沒責任吧?”
“不會吧不會吧不——會——吧——”
林北的表情神態,極盡嘲諷之能事。
“我現在鄭重向你提出精神損害索賠。”
“因你遛狗不牽繩,導致你的狗亂跑,對我造成嚴重驚嚇,我要求你賠償精神損失費,一塊錢。”
林北這一番話可不是信口胡說,而是有法律依據的。
《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中就有相關規定,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身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精神損失費”。
不過呢,這個精神損害賠償並沒有一個具體的指標,也沒有明確的參考標準。
而且精神損害也不像人身損害那樣,可以切實看到,或者用儀器檢測到。
因此,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難以確定,且這個主張也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尤其像林北這樣,並未受到實質性的人身傷害,僅有所謂的“驚嚇”,想要索賠,更是難上加難。
不過無所吊謂。
林北此舉,本身也不是圖錢。
就是要惡心羅燕妮。
而他的這番話,顯然也是達到效果了。
羅燕妮當場氣得近乎要炸掉。
打死我的狗,還讓我賠錢?
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太欺負人了,簡直太欺負人了!
羅燕妮渾身顫抖,深吸一口氣,徹底繃不住了,衝著林北便開始噴糞:
“我賠你x個xx!你xx!x你xx的!”
林北也不生氣。
現在破防的又不是他,他生什麽氣?
羅燕妮罵得越狠,叫得越凶,說明她破防破得越徹底。
林北笑眯眯地看向王瑞鑫。
往羅燕妮那邊甩了甩大拇指。
輕聲吐出兩個字:
“急了。”
王瑞鑫:……
你給人寵物狗打死,還問人賠錢,她能不急麽。
隻能說,你是懂殺人誅心的……哦不,是“殺狗誅心”。
不過,
心裏莫名有點爽是怎麽回事?
小徐憋著笑偷偷給林北豎了個大拇指。
牛批嗷鐵汁。
周圍眾人更是驚了個呆。
這年輕人,臥槽!
但是,有當事人(林北)的講述,有目擊證人的證言證詞,還有雪落被狗撕咬壞的牛仔褲。
其實這些側麵證據,也已經足夠定性了。
畢竟這案子就是個民事糾紛,而非刑事案件。
如果是刑事案件,對證據的要求非常嚴格,要求達到“邏輯必然性”才可以,哪怕有一絲一毫的漏洞,有萬分之一的其他可能性,很可能都無法定罪。
而民事糾紛的話,相對來說就寬鬆很多。
並且在民事糾紛中可以運用“高度蓋然性”原則。
所謂的高度蓋然性,即,根據事物發展的高度概率進行判斷的一種認識方法。
用於判斷在證據不足以達到【邏輯必然性】條件時,某個事實發生的可能性。
用人話說就是,沒有鐵證實證的情況下,根據證據的邏輯性和矛盾,考慮證據的可信度和證明力,再結合經驗常識和情理的推斷,做出合理判斷!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七十三條明確規定:
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於另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並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
眼下的情況就是沒有切實證據,但有一些側麵證據和輔助證據,適用高度蓋然性原則。
顯然證明力較大的證據,是支持林北的行為屬於緊急避險的。
思緒閃過,
王瑞鑫看著羅燕妮說道:
“女士,現在情況我們已經了解清楚了。”
“首先,你遛狗不牽繩本身就有錯在先,並且屬於違法行為。”
“其次,這小夥子打死你的狗,屬於緊急避險。”
“因此,他不需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羅燕妮頓時批臉一挎,尖聲叫嚷道:“不是你這話啥意思?我兒子就白死了!?他沒責任,他怎麽可能沒責任!他用石頭打死我兒子,是我親眼看見的,憑什麽他什麽責任都沒有!!!憑什麽啊!!!”
王瑞鑫沉聲道:“我能理解你失去寵物的心情,但從法律層麵來講,人小夥子確實沒有責任。”
“春節檔那部《第二十一條》你沒看過嗎,那部電影就是有關刑法第二十一條的內容。”
“刑法明確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在不得以的情況下采取緊急避險行為,如果造成損害,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
“此外民法典也有相關規定,這種情況下,行為人也不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這並不是我隨口胡說,而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
“我不接受!”
羅燕妮氣得渾身發抖。
“憑什麽啊,這是憑什麽啊!”
“樂樂也是一條生命啊,他現在被人活活打死了,憑什麽凶手沒有任何責任!”
“你這個警察你是怎麽當的,你怎麽能偏袒凶手!”
“這個社會怎麽這麽黑暗啊,啊!”
羅燕妮痛不欲生。
知道的,知道她隻是死了一條寵物。
不知道的,還以為她死了老公了。
羅燕妮猛地扭頭看向林北,眼睛發紅,目光怨毒。
“你!必須賠錢!必須負責!”
“警察不管,我就去起訴,法院不管,我就去最高法!”
“我就不信,法製社會能讓凶手逍遙法外!”
“我一定要為我兒子討回公道,伸張正義!”
羅燕妮嘶吼。
林北嗬嗬一笑,滿臉的無所謂。
“嗬嗬,還討回公道伸張正義?反正我一分錢都不會賠給你。”
“你愛上哪告上哪告。”
羅燕妮手指林北,看向王瑞鑫:“你聽到了吧,你都聽到了吧,他這麽囂張你還管不管!”
王瑞鑫抬了抬眼皮。
他表示,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人不能夠拽。
人家又沒犯法,囂張一點怎麽了?
林北淡漠道:“不光是我不需要給你賠錢,反而你還得給我賠錢!”
“你不會以為,你的狗嚇到了我,還差點咬到我,你這個狗主人沒責任吧?”
“不會吧不會吧不——會——吧——”
林北的表情神態,極盡嘲諷之能事。
“我現在鄭重向你提出精神損害索賠。”
“因你遛狗不牽繩,導致你的狗亂跑,對我造成嚴重驚嚇,我要求你賠償精神損失費,一塊錢。”
林北這一番話可不是信口胡說,而是有法律依據的。
《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中就有相關規定,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身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精神損失費”。
不過呢,這個精神損害賠償並沒有一個具體的指標,也沒有明確的參考標準。
而且精神損害也不像人身損害那樣,可以切實看到,或者用儀器檢測到。
因此,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難以確定,且這個主張也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尤其像林北這樣,並未受到實質性的人身傷害,僅有所謂的“驚嚇”,想要索賠,更是難上加難。
不過無所吊謂。
林北此舉,本身也不是圖錢。
就是要惡心羅燕妮。
而他的這番話,顯然也是達到效果了。
羅燕妮當場氣得近乎要炸掉。
打死我的狗,還讓我賠錢?
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太欺負人了,簡直太欺負人了!
羅燕妮渾身顫抖,深吸一口氣,徹底繃不住了,衝著林北便開始噴糞:
“我賠你x個xx!你xx!x你xx的!”
林北也不生氣。
現在破防的又不是他,他生什麽氣?
羅燕妮罵得越狠,叫得越凶,說明她破防破得越徹底。
林北笑眯眯地看向王瑞鑫。
往羅燕妮那邊甩了甩大拇指。
輕聲吐出兩個字:
“急了。”
王瑞鑫:……
你給人寵物狗打死,還問人賠錢,她能不急麽。
隻能說,你是懂殺人誅心的……哦不,是“殺狗誅心”。
不過,
心裏莫名有點爽是怎麽回事?
小徐憋著笑偷偷給林北豎了個大拇指。
牛批嗷鐵汁。
周圍眾人更是驚了個呆。
這年輕人,臥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