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走上法台,掃了一眼沉聲開口:


    “今日,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之規定,榆縣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投毒案。”


    “由我,陳立軍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


    “現在,開庭!”


    “咚——”


    法槌重重落下。


    書記員迅速宣讀法庭紀律,核實到庭人員身份。


    隨後便正式開庭。


    “請公訴人宣讀起訴狀!”陳立軍說道。


    擔任公訴人的檢察官便站起身宣讀起訴書:


    “被告人林遠山,係榆縣白雲鄉上莊村村民,於x月x日,購買農藥摻在玉米粒裏,撒在田埂上..........”


    “被害人李大彪,同為榆縣白雲鄉上莊村村民,趕羊經過林遠山田地時,因羊吃了摻雜農藥的玉米粒,導致11隻羊死亡..........”


    “後李大彪報警,白雲鄉派出所警員張龍、趙虎出警..........”


    “經查..........”


    “本案事實清楚,證據明確。”


    “本院認為,林遠山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投放危險物質罪,並對其提起公訴。”


    隨後,公訴人說明訴訟請求。


    首先是刑事方麵,請求判處林遠山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也就是判一緩一。


    其次是民事方麵,請求判處林遠山賠償李大彪(麻五)兩萬元的財產損失。


    陳立軍緩緩點頭,看向被告席位。


    “被告人,公訴人宣讀的起訴狀與你收到的副本是否一致?”


    林遠山咽了下口水,目光不安地說道:“一致。”


    陳立軍又問道:“你可有什麽要說的?”


    林遠山按照張偉的吩咐,開口道:“我..........我沒罪!我不承認犯罪,我是無辜的。”


    無罪辯護。


    是這場庭審的基本方針。


    作為被告人,林遠山當然也需要明確拒絕認罪。


    張偉以前案件當中,也有不少被告人在這個環節拒絕認罪。


    但情況不一樣。


    那些案子裏,被告人的罪名是板上釘釘的,沒辦法無罪辯護。


    張偉是準備做罪輕辯護,幫他們爭取減刑。


    在這種情況下,被告人需要做的就是認罪認罰,態度好點。


    若是拒不認罪..........


    那隻能加重刑罰。


    而這個案子裏,張偉認為林遠山不成立犯罪,他是清白無辜的,並且張偉準備做無罪辯護。


    那麽林遠山此刻拒絕認罪,是正確的做法。


    陳立軍再度敲響法槌說道:“鑒於被告人拒絕認罪,本次庭審圍繞罪名是否成立展開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公訴人,有證據要出示嗎?”


    “有的。”


    公訴人點頭。


    接著便開始展示證據:


    摻了農藥的玉米粒。


    被毒死的羊的屍體檢測報告。


    等。


    公訴人道:“根據這些證據足以證明,被害人被毒死的11隻羊,就是因為吃了被告人下的農藥才死的!”


    陳立軍“嗯”了聲,看向被告方。


    “被告方,你們對證據可有異議?”


    林遠山看向張偉。


    後者推了推眼鏡架,緩緩站起身說道:“有!”


    “我方高度認可這些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但並不認可其關聯性。”


    “換言之,”


    “證據是沒問題,合法有效,但這並不能證明我方當事人成立罪名。”


    公訴人眉頭微皺道:“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構成要件包括:”


    “第一,客體要件,即侵害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被告人在公共區域投放農藥,滿足客體要件。”


    “第二,客觀要件,即在客觀方麵表現為實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


    “這個自不必多說。”


    “第三,主體要件,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顯然被告人是滿足的。”


    “第四,主觀要件,即,主觀方麵表現為故意。”


    “被告人總不能是無意間投放農藥的吧?”


    公訴人站在那邊,侃侃而談。


    “綜上所述,我院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滿足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構成要件,成立犯罪!”


    張偉立刻開口:“公訴人列舉了罪名成立的四個構成要件,但其實,除了主體要件之外,其餘三個,均不成立!”


    “我方當事人在自己的田裏投放農藥,首先這個自己的田地,雖然歸集體所有,但是否屬於‘公共場合’,還有待商榷。”


    “其次,我方當事人的行為,並不會威脅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因為他的農藥,撒在自己的田地裏,並且還立了牌子進行提醒,也起到了提醒義務。”


    “因此自然也不能認定為具有犯罪故意!”


    “哦對了,這幾天我還走訪了上莊村的村民,有不少人表示,他們都曾聽到我方當事人特意提醒,說田埂上的玉米裏加了農藥,提醒他們注意安全。”


    “這就更加說明,我方當事人並無犯罪主觀故意。”


    張偉臉上帶著自信從容的微笑。


    “我懇請合議庭裁定我方當事人,罪名不成立!”


    公訴人皺眉道:“被告人公然投毒,這是不爭的事實!”


    “反對!”


    公訴人剛說完,張偉便立刻起身,非常強勢地進行反駁。


    “反對公訴人用‘投毒’來形容我方當事人的行為。”


    “如果說,我方當事人在自己的田裏撒摻了農藥的玉米粒是投毒,那麽請問,給自己的莊稼、果蔬打農藥,是否也是投毒?”


    “按照這種說法,那豈不是,每個農民,都曾經犯下過,或者正在犯下投放危險物質罪的罪名?”


    “畢竟種地就免不了要打農藥啊。”


    張偉攤了攤手。


    “若我方當事人被判投放危險物質罪成立,那全國無數農民,恐怕都涉嫌犯罪了。”


    “請問公訴人,你是這麽認為的嗎?”


    公訴人:..........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道德綁架?笑死,我根本沒有好嗎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報一絲啊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報一絲啊並收藏道德綁架?笑死,我根本沒有好嗎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