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房卡打開房門,林可貞率先走進房間,打量著房間的布置。
早已知道房間的具體布置,他還是仔仔細細的檢查房間,不錯過可能影響季欣休息的因素。
酒店影響休息的因素很多,林可貞不想讓某些因素影響季欣休息。
邀請季欣到家裏居住,季欣拒絕林可貞的提議,也拒絕道林含章家裏居住,選擇居住在酒店裏。
季欣沒有刻意打聽林可貞的家境,以林可貞的談吐判斷,林可貞屬於書香門第之家。
當然,這一切是她的猜測,而猜測很快就會揭曉最後的答案,告訴她林可貞的家世。
戀愛和婚姻需要多遠的距離,無法丈量距離, 也無法確定丈量的標準。
相親可以在簡短相處的時間中確定是否要持續可能的關係,而三天從相親到定親比比皆是,甚至是相親三天後結婚。
時間絕對不是參考標準,戀愛10年會分手,會在分手後半年內結婚。
感情不是參考標準,沒有感情的人也可以結婚,甚至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沒有絲毫感情基礎,哭著邁入婚姻殿堂。
究竟什麽是結婚的標準。
林可貞提出到魔都見他的家人,季欣猶豫了幾天,思考見麵的利弊。
在她的老家,男女雙方戀愛見父母的順序是男方先到女方家裏見女方父母,得到女方父母同意以後,才可以見男方父母。
一直延續的習俗,沒有人去改變約定俗成。
曆來如此的約定,對錯不是判斷標準,而且也沒有對錯的界限。
選擇如果是強迫,不選擇也是強迫。
思考兩天,季欣認為林可貞是她的結婚對象,可以在不告訴父母的前提之下,偷偷的見林可貞父母。
習俗是約定俗成,她選擇自願的打破習俗,邁出勇敢的第一步。
遇良人成家,逢貴人立業。
良人難遇,機緣比遇到貴人還要難得,所以可以先結婚。
人生做事有順序,可以顛倒順序,不能省略順序。
坐在床上,回想前台辦理入住時候的房價,季欣感到心疼。
套間價格在千元可以接受,她接受不了套間價格在萬元以上。
她參加工作月薪在1萬到4萬之間,可她無法接受一晚上房價1萬5。
一個月的月薪住一晚上,這不是她的消費水平。
世界上有很多人住的起1萬5房價的套間,但這不是她的消費水準,無法接受高昂的消費水準。
林可貞看好了房間,來不及拒絕,隻好居住一晚上。
看出季欣的心事,林可貞蹲下身,仰著脖子柔聲問道。“怎麽了,不舒服嗎?”
季欣說道。“在我的消費觀念中,2000元的套間可以接受,而元的套間,超出我的消費觀,不是我能接受的。”
“元一晚上的套間,你檢查的很仔細,看得出來你對套間的標準還有要求。”
“一直沒有問你的家境,但這一次的酒店之行,我看得出來我們家境之間的差距。”
起身坐在季欣旁邊,將季欣攬在懷中。
喜歡一個人有沒有理由?
愛上一個人有沒有理由?
想要娶一個人有沒有理由?
擦肩而過的瞬間,一切需要理由的事,統統變得沒有理由。
世界隻剩下一個人的時候,眼睛隻看到一個人的時候,相遇之前設定的標準理由,全部一紙作廢。
驚鴻一瞥間,滿心歡喜,哪裏還需要理由。
初戀即絕戀,相遇即婚姻。
林可貞不認為家室是他婚姻的阻礙,如果是,家室是他衝破圍欄。
沒有人能夠阻擋他的婚姻,家室不行,父母不行,其他人也不行。
“消費觀是生活中的小習慣,不是兩個人在一起的間隙。”
“你不想去我家裏居住,也不想去林含章家裏住,選擇住在酒店裏。”
“我尊重你的選擇,你也要尊重我的選擇,畢竟我選擇你的安全,是為了讓你在魔都有一個好體驗,沒有安全因素影響。”
“魔都是繁華的都市,也有蠅營狗苟的事,尤其是一個女生居住酒店,安全是最重要的。”
“元的套間是我能為你提供最好的條件,這不是我日常消費的水準,也是我高消費的水平。”
輕聲一笑,季欣靠在林可貞肩膀。
憋在心裏的話說出來,內心舒服很多。
林可貞沒有談及家室,季欣也不會主動問。
即將相見,問與不問,說與不說,不影響她的決定。
想著帶季欣去見他熟悉的朋友,張記也要回到魔都,作為他們兩人間接媒人,隆重見麵很有必要。
和王婷婷一起吃過幾次飯,林可貞認為王婷婷和張記很合適,但他們之間沒有在一起的傾向,他也沒有促成的意圖。
了解張記追王婷婷的過程,也知道他們之間的隔閡,但這一切都不是他關心的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緣分,管好自己的事已經難得,他人的事不要管。
“有幾個朋友介紹你認識,不過要等到見父母以後。”
“有發小,有高中,有朋友,也有幾個同學。”
“我們結婚以後,你會經常和他們相處,提前認識,以免不知道他們是誰。”
季欣搖搖頭,同意林可貞的安排。
林可貞見過她的同學,同學不能稱為朋友,但也進入到她的交際圈。
朋友是林可貞的交際圈,是她可以進入的圈子。
“張記也是你的朋友,你們關係很好嗎?”
“張記是林含章的大學同學,後來我認認識,關係很不錯。”
“張記為人講情誼,有道義,做人不虛偽,有血有肉,是不錯的朋友。”
“好了,不說他們的事,到了吃晚飯時間,我帶你去吃弄堂麵,嚐一嚐正宗的魔都美食。”
任嬅數著現金,確定是100張,將現金裝在紅包裏。
紅包裝了元剛剛好,似乎就是為了元專門設計。
紅包放在茶幾上,任嬅看向坐在沙發上吃蘋果看新聞的林含章。
林可貞、季欣已經到了魔都,明天中午就要到家裏吃飯。
元旦見麵的計劃提前,林可貞似乎著急帶季欣回家,著急得到父母的肯定。
林含章一直沒有表態,任嬅拿不準林含章的意思,到底是支持林可貞,還是不支持林可貞。
作為家裏一家之主,林含章的意見是她的意見,不對,她沒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林含章帶著她的意見。
不確定林含章的態度,任嬅不知該用何種態度對待季欣。
想了想,任嬅開口問道。“含章,可貞已經回到魔都,你對他和季欣是什麽意思?”
“作為上門的客人,禮節是大事,不能失了長兄長嫂的禮數。”
“你不說你明確的態度,我要怎麽對待季欣?”
轉頭看向任嬅,林含章說道。“林可貞屬於倔驢,他決定的事誰也改變不了,我們的態度沒有用。”
“上門是客,讓客人開開心心吃好喝好就是禮節,按照這個禮節去做就可以。”
“紅包包好,等媽媽給了以後在拿出來,其他的跟著媽媽做就行。”
林可貞和季欣認識時間不長,電話裏表明要和季欣結婚。
沒有勸阻林可貞結婚,林含章認為他的婚姻沒有選擇,林可貞的婚姻是他自己的自由選擇。
壓力壓在他一人身上,承擔了家族承接的重任,這是他作為長子的責任。
林可貞不需要承擔沉重的責任,任由他的性子生活就好。
“紅包代表長兄長嫂的態度,還是在媽媽之前拿出來吧,不要在媽媽之後。”
任嬅詫異看著林含章,紅包順序有輩分要求,打亂順序,無疑是表明他們的態度,支持林可貞。
長兄長嫂態度是孩子們的態度,林蔚、劉琳會考慮他們行為表達的含義。
作為兒媳婦,不能違背公婆;作為夫妻,不能違背丈夫。
林蔚、林琳或許會責備她的不懂事,但夫妻關係比公婆的認可更加重要,任嬅知道如何選擇。
“要不再買一束花,在進門的時候直接給。”
目不轉睛看著電視,林含章說道。“你決定就行。”
任嬅點頭,默認林含章同意她的建議。
一束鮮花代表很多含義,他們的提前準備,會讓季欣放鬆她的緊張心態。
沒有在開口說話,任嬅知道林含章不想和她說話,這也是他們相處的方式。
日常交流不多,私下交流也不多,甚至沒有交流。
聯姻方式的婚姻,不幸福是大概率。
可她不能像其他聯姻婚姻中的其他人,維係著婚姻的表麵,私下裏有屬於自己的生活。
政治和商業的聯姻,不平等的身份,注定她處於弱勢地位,即使她是林含章親自挑選的結婚對象。
同床異夢是成語,也是她的生活。
一張床上睡覺的兩個人,梁山伯與祝英台一般的在床中間設置一條不可逾越的界限,不超越,不越界。
看著桌子上的紅包,任嬅心中發冷。
她維係著婚姻的關係,卻得不到婚姻的溫暖。
所有的努力得不到認可時,努力變得毫無意義,她個人也毫無意義。
早已知道房間的具體布置,他還是仔仔細細的檢查房間,不錯過可能影響季欣休息的因素。
酒店影響休息的因素很多,林可貞不想讓某些因素影響季欣休息。
邀請季欣到家裏居住,季欣拒絕林可貞的提議,也拒絕道林含章家裏居住,選擇居住在酒店裏。
季欣沒有刻意打聽林可貞的家境,以林可貞的談吐判斷,林可貞屬於書香門第之家。
當然,這一切是她的猜測,而猜測很快就會揭曉最後的答案,告訴她林可貞的家世。
戀愛和婚姻需要多遠的距離,無法丈量距離, 也無法確定丈量的標準。
相親可以在簡短相處的時間中確定是否要持續可能的關係,而三天從相親到定親比比皆是,甚至是相親三天後結婚。
時間絕對不是參考標準,戀愛10年會分手,會在分手後半年內結婚。
感情不是參考標準,沒有感情的人也可以結婚,甚至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沒有絲毫感情基礎,哭著邁入婚姻殿堂。
究竟什麽是結婚的標準。
林可貞提出到魔都見他的家人,季欣猶豫了幾天,思考見麵的利弊。
在她的老家,男女雙方戀愛見父母的順序是男方先到女方家裏見女方父母,得到女方父母同意以後,才可以見男方父母。
一直延續的習俗,沒有人去改變約定俗成。
曆來如此的約定,對錯不是判斷標準,而且也沒有對錯的界限。
選擇如果是強迫,不選擇也是強迫。
思考兩天,季欣認為林可貞是她的結婚對象,可以在不告訴父母的前提之下,偷偷的見林可貞父母。
習俗是約定俗成,她選擇自願的打破習俗,邁出勇敢的第一步。
遇良人成家,逢貴人立業。
良人難遇,機緣比遇到貴人還要難得,所以可以先結婚。
人生做事有順序,可以顛倒順序,不能省略順序。
坐在床上,回想前台辦理入住時候的房價,季欣感到心疼。
套間價格在千元可以接受,她接受不了套間價格在萬元以上。
她參加工作月薪在1萬到4萬之間,可她無法接受一晚上房價1萬5。
一個月的月薪住一晚上,這不是她的消費水平。
世界上有很多人住的起1萬5房價的套間,但這不是她的消費水準,無法接受高昂的消費水準。
林可貞看好了房間,來不及拒絕,隻好居住一晚上。
看出季欣的心事,林可貞蹲下身,仰著脖子柔聲問道。“怎麽了,不舒服嗎?”
季欣說道。“在我的消費觀念中,2000元的套間可以接受,而元的套間,超出我的消費觀,不是我能接受的。”
“元一晚上的套間,你檢查的很仔細,看得出來你對套間的標準還有要求。”
“一直沒有問你的家境,但這一次的酒店之行,我看得出來我們家境之間的差距。”
起身坐在季欣旁邊,將季欣攬在懷中。
喜歡一個人有沒有理由?
愛上一個人有沒有理由?
想要娶一個人有沒有理由?
擦肩而過的瞬間,一切需要理由的事,統統變得沒有理由。
世界隻剩下一個人的時候,眼睛隻看到一個人的時候,相遇之前設定的標準理由,全部一紙作廢。
驚鴻一瞥間,滿心歡喜,哪裏還需要理由。
初戀即絕戀,相遇即婚姻。
林可貞不認為家室是他婚姻的阻礙,如果是,家室是他衝破圍欄。
沒有人能夠阻擋他的婚姻,家室不行,父母不行,其他人也不行。
“消費觀是生活中的小習慣,不是兩個人在一起的間隙。”
“你不想去我家裏居住,也不想去林含章家裏住,選擇住在酒店裏。”
“我尊重你的選擇,你也要尊重我的選擇,畢竟我選擇你的安全,是為了讓你在魔都有一個好體驗,沒有安全因素影響。”
“魔都是繁華的都市,也有蠅營狗苟的事,尤其是一個女生居住酒店,安全是最重要的。”
“元的套間是我能為你提供最好的條件,這不是我日常消費的水準,也是我高消費的水平。”
輕聲一笑,季欣靠在林可貞肩膀。
憋在心裏的話說出來,內心舒服很多。
林可貞沒有談及家室,季欣也不會主動問。
即將相見,問與不問,說與不說,不影響她的決定。
想著帶季欣去見他熟悉的朋友,張記也要回到魔都,作為他們兩人間接媒人,隆重見麵很有必要。
和王婷婷一起吃過幾次飯,林可貞認為王婷婷和張記很合適,但他們之間沒有在一起的傾向,他也沒有促成的意圖。
了解張記追王婷婷的過程,也知道他們之間的隔閡,但這一切都不是他關心的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緣分,管好自己的事已經難得,他人的事不要管。
“有幾個朋友介紹你認識,不過要等到見父母以後。”
“有發小,有高中,有朋友,也有幾個同學。”
“我們結婚以後,你會經常和他們相處,提前認識,以免不知道他們是誰。”
季欣搖搖頭,同意林可貞的安排。
林可貞見過她的同學,同學不能稱為朋友,但也進入到她的交際圈。
朋友是林可貞的交際圈,是她可以進入的圈子。
“張記也是你的朋友,你們關係很好嗎?”
“張記是林含章的大學同學,後來我認認識,關係很不錯。”
“張記為人講情誼,有道義,做人不虛偽,有血有肉,是不錯的朋友。”
“好了,不說他們的事,到了吃晚飯時間,我帶你去吃弄堂麵,嚐一嚐正宗的魔都美食。”
任嬅數著現金,確定是100張,將現金裝在紅包裏。
紅包裝了元剛剛好,似乎就是為了元專門設計。
紅包放在茶幾上,任嬅看向坐在沙發上吃蘋果看新聞的林含章。
林可貞、季欣已經到了魔都,明天中午就要到家裏吃飯。
元旦見麵的計劃提前,林可貞似乎著急帶季欣回家,著急得到父母的肯定。
林含章一直沒有表態,任嬅拿不準林含章的意思,到底是支持林可貞,還是不支持林可貞。
作為家裏一家之主,林含章的意見是她的意見,不對,她沒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林含章帶著她的意見。
不確定林含章的態度,任嬅不知該用何種態度對待季欣。
想了想,任嬅開口問道。“含章,可貞已經回到魔都,你對他和季欣是什麽意思?”
“作為上門的客人,禮節是大事,不能失了長兄長嫂的禮數。”
“你不說你明確的態度,我要怎麽對待季欣?”
轉頭看向任嬅,林含章說道。“林可貞屬於倔驢,他決定的事誰也改變不了,我們的態度沒有用。”
“上門是客,讓客人開開心心吃好喝好就是禮節,按照這個禮節去做就可以。”
“紅包包好,等媽媽給了以後在拿出來,其他的跟著媽媽做就行。”
林可貞和季欣認識時間不長,電話裏表明要和季欣結婚。
沒有勸阻林可貞結婚,林含章認為他的婚姻沒有選擇,林可貞的婚姻是他自己的自由選擇。
壓力壓在他一人身上,承擔了家族承接的重任,這是他作為長子的責任。
林可貞不需要承擔沉重的責任,任由他的性子生活就好。
“紅包代表長兄長嫂的態度,還是在媽媽之前拿出來吧,不要在媽媽之後。”
任嬅詫異看著林含章,紅包順序有輩分要求,打亂順序,無疑是表明他們的態度,支持林可貞。
長兄長嫂態度是孩子們的態度,林蔚、劉琳會考慮他們行為表達的含義。
作為兒媳婦,不能違背公婆;作為夫妻,不能違背丈夫。
林蔚、林琳或許會責備她的不懂事,但夫妻關係比公婆的認可更加重要,任嬅知道如何選擇。
“要不再買一束花,在進門的時候直接給。”
目不轉睛看著電視,林含章說道。“你決定就行。”
任嬅點頭,默認林含章同意她的建議。
一束鮮花代表很多含義,他們的提前準備,會讓季欣放鬆她的緊張心態。
沒有在開口說話,任嬅知道林含章不想和她說話,這也是他們相處的方式。
日常交流不多,私下交流也不多,甚至沒有交流。
聯姻方式的婚姻,不幸福是大概率。
可她不能像其他聯姻婚姻中的其他人,維係著婚姻的表麵,私下裏有屬於自己的生活。
政治和商業的聯姻,不平等的身份,注定她處於弱勢地位,即使她是林含章親自挑選的結婚對象。
同床異夢是成語,也是她的生活。
一張床上睡覺的兩個人,梁山伯與祝英台一般的在床中間設置一條不可逾越的界限,不超越,不越界。
看著桌子上的紅包,任嬅心中發冷。
她維係著婚姻的關係,卻得不到婚姻的溫暖。
所有的努力得不到認可時,努力變得毫無意義,她個人也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