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人,傳廷尉何寬。”


    ……


    “臣何寬,參見陛下。”


    “何寬,這廷尉一職還習慣嗎?”


    “習慣。”


    “嗯,那麽朕之前讓你查的事情如何了?”


    何寬想起自己剛剛擔任廷尉時李言交代的事情,當時,李言對自己說,讓自己在當上廷尉以後,重點調查一下秦國楚係官員的問題。


    不管是貪汙,還是瀆職,又或者是和楚國溝聯都可以。


    而現在,李言問起這事,顯然是打算對楚係勢力動手了。


    “回陛下,這段時間,臣已經調查出楚係不少官員的問題。”


    “最嚴重的是什麽事情?”


    “最嚴重的應該是去年蜀地永川縣的賑災糧問題。”


    “永川縣賑災糧問題,仔細說說。”


    “喏!”


    “陛下應該還記得,去年永川縣上報,說發生水災,全縣大部被水淹沒,請求賑災之事吧?”


    “自然記得,畢竟,我大秦去年沒發生什麽大的天災,永川縣的水災是最嚴重的,如果朕沒有記錯的話,永川縣上報的受災百姓有十萬以上,請求調撥賑災糧十五萬石,外加賑災款七千貫。”


    “包括百姓房屋的重建費用,河堤的重修費用,灌溉設施的修複費用等。”


    “另外,永川縣縣令和永川縣所屬的榮昌郡,都上表,希望可以減慢永川縣三年賦稅,以便永川縣百姓休養生息。”


    “陛下好記性,臣經過調查,發現永川縣縣令朱時茂和榮昌郡郡守項冠一同沆瀣一氣,謊報了水災災情,欺騙了陛下。”


    “你說永川縣縣令和榮昌郡郡守倆人一起欺騙了朕,這是怎麽回事?”


    “回陛下,臣調查發現,去年永川縣確實發生了水災,但是,遠沒有朱時茂上報的那麽嚴重。”


    “去年永川縣的水災,隻波及了二十多個村莊,雖然造成了一些農田的損失,但是,還不至於造成十萬人受災。”


    “永川縣的水災規模不大,單憑永川縣自身擁有的糧食儲備,便可以輕鬆渡過。”


    “但是,永川縣縣令朱時茂和榮昌郡郡守項冠,倆人串通了起來,極大的誇大了永川縣的水災。”


    “朱時茂將永川縣幾千守受災人員,改為了十萬,並且將水災造成的破壞誇大了數十倍。”


    “而榮昌郡郡守則為朱時茂提供證明,好讓朱時茂所言之事,從假的變成真的。”


    “並且在朝廷複查時,為朱時茂遮掩,好讓朝廷無法察覺事實。”


    “事後,倆人以及永川縣和榮昌郡相關官員,將朝廷下撥的賑災糧和賑災款侵吞。”


    “此外,朱時茂和項冠還將永川縣糧庫當中的存糧悉數調出。”


    “而且,朝廷不是還免了永川縣三年賦稅嗎,據臣調查得知,永川縣方麵並沒有免除三年的賦稅,這三年的賦稅,朱時茂還是在正常征收。”


    “哼,朱時茂,項冠,這二人居敢欺君,還幹下這種事情。”


    李言十分生氣。


    要知道,被朱時茂和項冠侵吞的賑災糧足足有十五萬石,錢款則達到了七千貫。


    如果加上永川縣的儲備糧食,那麽,被朱時茂和項冠侵吞的糧食,便應該在四十萬石以上。


    四十萬石啊,這是什麽概念。


    整個永川縣的人口大約在十二萬左右,耕地大約是一百四十萬畝。


    糧食產量在一百五十萬石左右。


    兩人直接侵吞了整個永川縣糧食產出的四分之一還要多。


    哦,對了,還有永川縣多達三年的賦稅。


    要知道,永川縣一年單單是繳納的糧稅,便達到二十五萬石。


    而每年的實際數量,其實是要超過這個數字的。


    因為糧稅是直接繳納糧食,在征收糧食時,百姓需要自己想辦法把糧食送到相應的征收點。


    而因為從征收點再統一集中的過程當中,會產生損耗。


    比如說,有一處征收點,負責征收十個村莊的糧食,一共征收到了三千石。


    而這三千石糧食,一部分需要運輸到縣裏的各處糧倉,一部分需要作為維持本地官方運轉的消耗。


    但是,運輸三千石糧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


    所以,想要把糧食運輸到位,就需要征召民夫。


    盡管一般是讓正在服徭役的百姓進行糧食運輸。


    但是,在秦國,百姓如果不是因為犯罪被罰去服徭役的,那麽,在服徭役期間,是要給錢的。


    一般情況下,運輸糧食,地方官府會直接給糧食。


    而且,運輸糧食的民夫也是要吃飯的呀!


    所以,在秦國,表麵上,繳納的糧食是百姓所產糧食的六分之一,但是,實際上,百姓繳納的糧食,往往會達到五分之一。


    就好像,規定繳納的糧食數額是五千石,可是,為了彌補糧食運輸途中的消耗,實際征收的糧食數量則可能是六千石。


    多出來的這部分,一部分是真的糧食征收過程當中產生的損耗,另外一部分則其實可以算是官員的“合理收入。”


    說白了,這些多繳納的糧食,就和火耗是一樣。


    這種事情,在大秦,算是一種潛規則。


    隻要地方官府不要做的太過分,一般也沒有什麽人會拿這種事情說事。


    秦國官員的待遇是不錯,但是,人嘛,哪有不貪的?


    對於官員來說,真的靠朝廷發放的俸祿過活的人,一般有兩種,一種是真的為官清廉的。


    另外一種,則是沒辦法貪的。


    比如說一些清水衙門,沒有貪的機會。


    李言免了永川縣三年賦稅,結果,這三年的賦稅,全進了朱時茂和項冠的腰包了。


    三年的賦稅啊,起碼九十萬石糧食,加上侵吞的賑災糧,已經超過了百萬石了,外加每年七八千貫的丁賦。


    這樣算下來,如果全部轉換成錢的話,足足有十幾萬貫。


    而按照秦國已經改製過的俸祿體係,永川縣這樣的一個大縣縣令,一年的俸祿是三十六貫,而榮昌郡是中郡,郡守一年的俸祿是一百二十貫。


    兩人加一起一年的俸祿不過一百五十六貫,而兩人這次貪沒下來的錢,已經相當於兩人一千年以上的俸祿了。


    如此薅大秦的羊毛,李言怎麽可能會開心。


    要知道,這些可都是朕的錢,朕的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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