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點四十分,他準時走進來,要了一杯黑咖啡、兩個肉包子、一個水煮蛋和一碗水果麥片,中西結合,營養全麵。這時候服務員把那個箱子扛了過來,滿懷著尊敬之情說:“塗根警長,有您的包裹。”
常常有人寄東西給塗根,警察總局出於安全考慮,不接收任何來路不明的郵件。給警員的包裹,特別是很大的那種,不是因為愛死他們,就是因為愛他們死,無論哪種情況,他們都得小心。
於是這家咖啡廳成了中轉站。
塗根點頭致意,一隻手拿著肉包子吃,一隻手開箱子。而後,有整整五分鍾的工夫,他保持著同一姿勢釘在那裏,一言不發,一動不動。
所有人都圍了過來,第一件事是確定老塗根沒有中風或者睡著,第二件,就是一起看那個箱子。
每個人的臉色都變了。他們不約而同屏住了呼吸,以至於那個街區當天pm2.5的濃度瞬間下降了不少。
箱子裏有一個人頭。
而人頭之外的那些東西更加離奇。
在暗影城,所有警察在過去的十一年中,共同背負著一個噩夢。十九件連環殺人案,在十一年內很有耐心地擇期出現,無論警方怎麽努力,抓了多少人去蹲大牢——有幾個甚至被不少有效的證據鎖定。在真凶似乎馬上就會被繩之以法的時候,下一樁案件又發生了,誇張得像一種公開的挑釁。
不計其數的警員被這個案子折磨成胃下垂或神經衰弱。歲月流逝,胃和神經都沒有好轉,殺人案卻如期而至,比例假和信用卡賬單都更準時。
現在,掙脫噩夢的法寶從天而降。
塗根麵前的包裹裏,整齊地陳列著連環殺人案中所有受害人的照片、詳細資料,受害經過的照片、光碟以及他們遺留下的物品。
那個頭顱,經過專業手法的處理,清潔端正,臨死前想必參加了地獄半日遊,神情中全是深深的悔恨與痛苦。
他的嘴唇抿著一張卡片。
塗根伸手,將那張卡片拿出來——手掌大小的雪白壓紋銅版紙,上麵隻有八個漂亮的手寫小楷:“申請有時,受理有時。”
警察們衝出咖啡廳,在自己桌上留下麵額不一的現金應付賬單,等到一直在吧台後忙活的服務員走出來,端著麵包和咖啡茫然一看的時候,咖啡廳都已經空了。
和服務員一樣目送著警察們奔命般殺回辦公室的還有塞班,他在街道對麵吹著愉快的小口哨,打了一個電話:“嗨,正式收工了,來接我吧。”
他一邊打電話,一邊往警察局的反方向走,步履輕快:“哦,愛麗絲也已經處理好了嗎?手腳真快。你幹脆把愛神的名字給我,讓她改叫雅典娜吧——又能穿好看的衣服又能戰鬥的女神。”
他這一走走了很遠,上了車,上了飛機,一直飛到了阿姆斯特丹機場。他坐在頭等艙,全程都保持著清醒和端坐,眼神定格在黑暗的舷窗外,也許心思如潮,也許是內心在酣睡。
混雜在出機場的人流中,塞班不緊不慢地走著,推著一個標準型號的桃紅色登機箱,和他的風格非常不搭調。
在到達廳外有一輛車在等著他,加長林肯禮賓車,後座有浴缸和全套按摩設備。他坐進去,門窗自動關好,車子緩緩啟動,他打開那個桃紅色的小箱子,開始換衣服。
三件式白色西裝,剪裁和麵料都精致絕倫,量身定做,與他緊緊契合。打上領結之後,他從一個精致的黃金鑲嵌的木盒中拿出一條玫瑰紅色的手帕,小心地別在自己的胸兜上。
“l城如何?”
換完衣服,和司機之間的屏障緩緩落下,開車的人轉頭朝他看了一眼,眉眼露出嫵媚的笑。那是一個美豔不可方物的女人,卻穿著全套司機才會穿的製服。
塞班也笑了:“今天的代班司機真美,可否親一下?”
他真的湊過去,在女人的耳垂上印下一吻,隨即說:“l城順利,證物和人頭都已經交給了當地的警長塗根。”
女人點點頭:“那個凶手上個月還在作案,l城的警察真是無能。”
塞班的看法很公平:“責任不完全在他們,凶手行伍出身,反偵查能力非常強,而且耐心細致,處理細節天衣無縫。要不是他有收集戰利品的嗜好,我們根本拿不到確認他有罪的證據。”
女人拋過來一個媚眼:“那應該歸功於誰?”
塞班拍拍她的肩膀:“當然是你,如果不是媚行者迷得他神魂顛倒,以至於自己的老婆是連環殺人的同案犯,他也要離婚,我們怎麽可能突破愛麗絲,從她手裏找到這麽多證據?”
女人點點頭:“是啊,好險。”
她收斂了如玫瑰一般的笑容,眉眼露出憂色:“要是再殺錯一次,組織內一定會亂的。”
塞班也嚴肅起來:“是的。”低頭看了看腕上的表,“諸葛回來了嗎?”
“回來了,在總部等你,隻要斯百德一到,會議可以開始了。”
車子打了一個彎,漂亮地漂移出去,插進車流中一個可遇不可求的小縫隙,然後拐入大道邊的一條小巷,一路狂奔。在他們的身後,一輛破舊的福特一個急刹,立刻轉向想要跟上,卻被堵在茫茫車海之中。開車的人沉下臉,遠遠注視著林肯消失的方向,拿起電話:“我跟丟了。”
電話中的聲音蒼老而沉鬱,但又充滿著不可抗辯的威嚴。
“他們幾個人?”
“愛神和冥王兩個,判官和羅德都沒有出現,不知道什麽時候會到。”
“盯著機場,不要鬆懈,他們的年度董事會就在這幾天,錯過了這個一網打盡的機會,下一次就在三年後了。”
“明白。”
三 無理賭局
任憑點唱機熱力四射地唱著《sexy back》,十號酒館卻忽然安靜了下來。
所有人都圍著屋子正中那張圓桌,眼睛放光,嘴巴緊閉,集體呈現出一種被人下了“降頭”似的愚蠢表情,愣愣地望著桌子上的那些東西。
那些東西我上輩子沒見過,下輩子估計也不會有機會見。
如同楚漢河界,一桌之隔,似乎正在與所有酒客對壘的人,名字叫斯百德。
在十號酒館,除了各種各樣的酒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各種各樣奇怪的人,但就算把大家集合起來搞個競賽,斯百德也足以穩保前三不失。
總體而言,他是個美男子,盡管先天條件跟酒保約伯相比還差一兩個等級,但他勝在形象出位:鋥亮的光頭上寸草不生,鷹鉤鼻,在氣溫平均三十五攝氏度的六月中,他也每天三件式西裝配正式領結,前襟胸兜裏還永遠放著一塊粉紅色的手帕。
在這間重建沒多久就顯出末日之態的酒館裏,他兩個月前的某夜從天而降,簡直就像在豬圈裏出生的黃金聖鬥士。
此刻他臉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似乎對大家的反應十分滿意,他的手拂過桌上的東西,問我:“決定了嗎?”
我十分娘兒們地咬住了嘴唇,仿佛馬上就要經曆一陣分娩般的劇痛,微微俯下身,凝視桌麵,企圖用意誌力一舉突破斯百德設置的陷阱。
但我很快意識到,意誌力從沒幫我幹過什麽好事兒,要說到助人為樂,恐怕還是吧台後的酒保約伯比較可靠。
我打了一個暫停的手勢,擠出人群回到吧台,身後傳來人們不滿的噓聲,這些死愛湊熱鬧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亂。
約伯在埋頭擦那些永遠也幹淨不了的杯子,仿佛對酒館中心轟轟烈烈發生的一切都毫無感覺。我拍拍他:“這事兒,你怎麽看?”
他抬頭看了我一眼:“幹嗎問我?”
我低聲下氣:“你見多識廣,你看了那兩件東西沒有?”
約伯把手裏的杯子放回杯架,站起來爬上吧台,就這麽遙遙地、居高臨下地看了一眼,然後爬下來對我說:“真的。你死定了。”
這六個字把我說蒙了。
真的。
十三顆金絲成串的極品血天珠。
巴掌大的老坑玉綠佛。
紅得像白雪公主的嘴唇。
綠得像白雪公主老公的帽子。
這些東西隨隨便便地放在兩張揉皺的餐巾紙上,剛才斯百德把它們掏出來的時候,那馬虎勁頭還不如懶漢掏耳朵。
我不懂天珠,我也不懂玉,但我有基本常識——如果是真的,那這樣成色的兩樣東西,隨便就能把十號酒館買下來。
我緩慢地走回桌子旁邊,沉思了一會兒,問斯百德:“這是你最後的局嗎?”
這個問題我很久前就想問了。
兩個月前的某一天晚上,斯百德第一次來到十號酒館,他要了最貴的純波本,喝得又快又開心。給錢的時候,他非要把一百的鈔票說成二十不可,收錢的人表示反對,他不惜與之翻臉。於是約伯立刻將他視為平生知己,兜著他的肩膀周遊酒館,帶他去和所有人寒暄,每說一聲hello,斯百德就請整個酒館的人多喝一巡酒。大家都知道這是生意,不是友誼,但也不妨礙每個人都馬上和他熟起來。
從那之後,他每天都準時到十號酒館報到。有一天,他號召大家玩一個小遊戲。
“喏,我有一支鋼筆,筆尖是純金的。”
他一邊說,一邊把那支鋼筆放在桌子上,然後指指花爺——十號酒館最窮的一個酒客:“你有什麽?隨便拿一樣出來。”
花爺除了腳上那兩隻長得還略微不一樣的拖鞋,全身上下沒有哪件東西是完好的。但他脖子上掛著一串項鏈,由很多廉價的貝殼歪歪扭扭地串成,是來自花爺孫女孩提時的手工精品。自從那小女孩長大去異國上學之後,這就成了老頭兒一輩子最珍愛的東西。
於是他把項鏈拿出來,和那支鋼筆放在了一起。
接下來誰也沒想到,斯百德離開桌子,專程越過“千山萬水”,從酒館的男廁所裏把我揪了出來——我他媽那會兒還在吐,就那麽擦著嘴被揪到大家麵前。然後他問我:“這兩樣東西中哪一樣更貴重。”
他說如果我猜對了,就給我一千塊錢。
我告訴他,就算把我的內褲脫下來當培養基孵蘑菇,我全身上下也湊不出一百塊,今晚的酒還是賒的,剛才吐得很心疼,這麽貴的遊戲我玩不起。
但斯百德搖搖頭說:“不不不,你不用給錢,你什麽都不用給,你就猜吧,猜對了,一千塊;沒猜對,沒有任何損失。”
送上門的便宜不占,絕對天理難容,逆天行事可不是我的風格。於是我一捋袖子,當機立斷地指向花爺的項鏈,還轉過頭問其他人:“對吧對吧沒錯吧?”
俗話說幫理不幫親,十號酒館的客人在關鍵時候都是正直的,大家異口同聲地說那貝殼項鏈凝聚著親情之美,不但足以打敗純金筆尖,而且還價值連城,甚至送去大英博物館做專題展出都不虧。斯百德對這樣群體性的睜著眼睛說瞎話顯示出了良好的適應能力,他掏出一千塊現金給了我,然後歎了口氣說:“這支筆是限量版的寶格麗金公爵,去年在漢堡私人拍賣會上我花了好多錢才買回來,結果居然在這裏折戟沉沙。不把它摔成十一段,實在難解我心頭之恨啊!”
然後他就把那支筆扔在地上,踩了一腳。
看熱鬧的酒客們最喜歡看人家惱羞成怒,當即有了一種阿q摸了尼姑般的歡樂感。我拿著那一千塊看了又看,發現居然不是假鈔,於是趕緊去找約伯,還了當晚的酒債之後,還幫在場的兄弟們買了一瓶哥頓金共享。這種天下大同的感覺如此珍貴,以至於大家都沒有去追究怎麽會有人無聊到玩這種賭局。
但不管是為了什麽,斯百德都沒有就此收手的意思。
過了幾天,我喝到差不多半夜兩點,準備走的時候,他攔住我,而後直接找上了酒保。
“約伯,把你最貴的酒給我。”
約伯什麽都沒說,走進後麵的酒窖,拿出一瓶真正1982年的正莊拉菲出來拍在桌子上。酒客們停止揚塵的舞蹈和吹牛打屁,集體倒吸一口涼氣,圍過來瞻仰。
斯百德對著那瓶酒行了個舉手禮表示敬意,而後從褲兜裏摸出一本書。我特意留心看了看他的褲兜,跟所有正裝西褲一樣標準,但瞧他摸東西的模樣,簡直當自己是哆啦a夢似的,要什麽有什麽。
b5筆記本大小的書,很厚,紙質蠟黃,被純金絲織的外皮妥妥地包住,一個角都沒有露出來。書脊上是一行古英文字,雖然舊,但顯然主人保養得很精心,絲毫不見磨損的痕跡。
他舉起那瓶酒和這本書,展示了一圈,問道:“這兩樣東西,哪個貴?”
大家都沒出聲。
大家都看著我。
連約伯也看著我。
我一下跳起來:“幹嗎,幹嗎?”
斯百德慢吞吞地往桌上拍了一大遝現金,至少有一萬塊。他那雙淡藍色的眼睛銳利而專注,一眨不眨地盯著我,但還是遠遠不如那些錢美貌動人。
我吞了吞口水。
最近我的主要工作是去鄰居三太婆家給她做護工,還有每周一次到東門菜市場子弟小學兼職,負責處理該學校的校園暴力事件。應子弟學校校長的邀請,我每周六下午四點去把該學校肇事的小霸王們集中起來統一打一頓,照我的專業判斷,基本隻要打上兩三個月,他們的校園風氣就夠評文明先進了。
光靠著這種事混日子,可以想見我的經濟狀況會怎麽樣。
常常有人寄東西給塗根,警察總局出於安全考慮,不接收任何來路不明的郵件。給警員的包裹,特別是很大的那種,不是因為愛死他們,就是因為愛他們死,無論哪種情況,他們都得小心。
於是這家咖啡廳成了中轉站。
塗根點頭致意,一隻手拿著肉包子吃,一隻手開箱子。而後,有整整五分鍾的工夫,他保持著同一姿勢釘在那裏,一言不發,一動不動。
所有人都圍了過來,第一件事是確定老塗根沒有中風或者睡著,第二件,就是一起看那個箱子。
每個人的臉色都變了。他們不約而同屏住了呼吸,以至於那個街區當天pm2.5的濃度瞬間下降了不少。
箱子裏有一個人頭。
而人頭之外的那些東西更加離奇。
在暗影城,所有警察在過去的十一年中,共同背負著一個噩夢。十九件連環殺人案,在十一年內很有耐心地擇期出現,無論警方怎麽努力,抓了多少人去蹲大牢——有幾個甚至被不少有效的證據鎖定。在真凶似乎馬上就會被繩之以法的時候,下一樁案件又發生了,誇張得像一種公開的挑釁。
不計其數的警員被這個案子折磨成胃下垂或神經衰弱。歲月流逝,胃和神經都沒有好轉,殺人案卻如期而至,比例假和信用卡賬單都更準時。
現在,掙脫噩夢的法寶從天而降。
塗根麵前的包裹裏,整齊地陳列著連環殺人案中所有受害人的照片、詳細資料,受害經過的照片、光碟以及他們遺留下的物品。
那個頭顱,經過專業手法的處理,清潔端正,臨死前想必參加了地獄半日遊,神情中全是深深的悔恨與痛苦。
他的嘴唇抿著一張卡片。
塗根伸手,將那張卡片拿出來——手掌大小的雪白壓紋銅版紙,上麵隻有八個漂亮的手寫小楷:“申請有時,受理有時。”
警察們衝出咖啡廳,在自己桌上留下麵額不一的現金應付賬單,等到一直在吧台後忙活的服務員走出來,端著麵包和咖啡茫然一看的時候,咖啡廳都已經空了。
和服務員一樣目送著警察們奔命般殺回辦公室的還有塞班,他在街道對麵吹著愉快的小口哨,打了一個電話:“嗨,正式收工了,來接我吧。”
他一邊打電話,一邊往警察局的反方向走,步履輕快:“哦,愛麗絲也已經處理好了嗎?手腳真快。你幹脆把愛神的名字給我,讓她改叫雅典娜吧——又能穿好看的衣服又能戰鬥的女神。”
他這一走走了很遠,上了車,上了飛機,一直飛到了阿姆斯特丹機場。他坐在頭等艙,全程都保持著清醒和端坐,眼神定格在黑暗的舷窗外,也許心思如潮,也許是內心在酣睡。
混雜在出機場的人流中,塞班不緊不慢地走著,推著一個標準型號的桃紅色登機箱,和他的風格非常不搭調。
在到達廳外有一輛車在等著他,加長林肯禮賓車,後座有浴缸和全套按摩設備。他坐進去,門窗自動關好,車子緩緩啟動,他打開那個桃紅色的小箱子,開始換衣服。
三件式白色西裝,剪裁和麵料都精致絕倫,量身定做,與他緊緊契合。打上領結之後,他從一個精致的黃金鑲嵌的木盒中拿出一條玫瑰紅色的手帕,小心地別在自己的胸兜上。
“l城如何?”
換完衣服,和司機之間的屏障緩緩落下,開車的人轉頭朝他看了一眼,眉眼露出嫵媚的笑。那是一個美豔不可方物的女人,卻穿著全套司機才會穿的製服。
塞班也笑了:“今天的代班司機真美,可否親一下?”
他真的湊過去,在女人的耳垂上印下一吻,隨即說:“l城順利,證物和人頭都已經交給了當地的警長塗根。”
女人點點頭:“那個凶手上個月還在作案,l城的警察真是無能。”
塞班的看法很公平:“責任不完全在他們,凶手行伍出身,反偵查能力非常強,而且耐心細致,處理細節天衣無縫。要不是他有收集戰利品的嗜好,我們根本拿不到確認他有罪的證據。”
女人拋過來一個媚眼:“那應該歸功於誰?”
塞班拍拍她的肩膀:“當然是你,如果不是媚行者迷得他神魂顛倒,以至於自己的老婆是連環殺人的同案犯,他也要離婚,我們怎麽可能突破愛麗絲,從她手裏找到這麽多證據?”
女人點點頭:“是啊,好險。”
她收斂了如玫瑰一般的笑容,眉眼露出憂色:“要是再殺錯一次,組織內一定會亂的。”
塞班也嚴肅起來:“是的。”低頭看了看腕上的表,“諸葛回來了嗎?”
“回來了,在總部等你,隻要斯百德一到,會議可以開始了。”
車子打了一個彎,漂亮地漂移出去,插進車流中一個可遇不可求的小縫隙,然後拐入大道邊的一條小巷,一路狂奔。在他們的身後,一輛破舊的福特一個急刹,立刻轉向想要跟上,卻被堵在茫茫車海之中。開車的人沉下臉,遠遠注視著林肯消失的方向,拿起電話:“我跟丟了。”
電話中的聲音蒼老而沉鬱,但又充滿著不可抗辯的威嚴。
“他們幾個人?”
“愛神和冥王兩個,判官和羅德都沒有出現,不知道什麽時候會到。”
“盯著機場,不要鬆懈,他們的年度董事會就在這幾天,錯過了這個一網打盡的機會,下一次就在三年後了。”
“明白。”
三 無理賭局
任憑點唱機熱力四射地唱著《sexy back》,十號酒館卻忽然安靜了下來。
所有人都圍著屋子正中那張圓桌,眼睛放光,嘴巴緊閉,集體呈現出一種被人下了“降頭”似的愚蠢表情,愣愣地望著桌子上的那些東西。
那些東西我上輩子沒見過,下輩子估計也不會有機會見。
如同楚漢河界,一桌之隔,似乎正在與所有酒客對壘的人,名字叫斯百德。
在十號酒館,除了各種各樣的酒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各種各樣奇怪的人,但就算把大家集合起來搞個競賽,斯百德也足以穩保前三不失。
總體而言,他是個美男子,盡管先天條件跟酒保約伯相比還差一兩個等級,但他勝在形象出位:鋥亮的光頭上寸草不生,鷹鉤鼻,在氣溫平均三十五攝氏度的六月中,他也每天三件式西裝配正式領結,前襟胸兜裏還永遠放著一塊粉紅色的手帕。
在這間重建沒多久就顯出末日之態的酒館裏,他兩個月前的某夜從天而降,簡直就像在豬圈裏出生的黃金聖鬥士。
此刻他臉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似乎對大家的反應十分滿意,他的手拂過桌上的東西,問我:“決定了嗎?”
我十分娘兒們地咬住了嘴唇,仿佛馬上就要經曆一陣分娩般的劇痛,微微俯下身,凝視桌麵,企圖用意誌力一舉突破斯百德設置的陷阱。
但我很快意識到,意誌力從沒幫我幹過什麽好事兒,要說到助人為樂,恐怕還是吧台後的酒保約伯比較可靠。
我打了一個暫停的手勢,擠出人群回到吧台,身後傳來人們不滿的噓聲,這些死愛湊熱鬧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亂。
約伯在埋頭擦那些永遠也幹淨不了的杯子,仿佛對酒館中心轟轟烈烈發生的一切都毫無感覺。我拍拍他:“這事兒,你怎麽看?”
他抬頭看了我一眼:“幹嗎問我?”
我低聲下氣:“你見多識廣,你看了那兩件東西沒有?”
約伯把手裏的杯子放回杯架,站起來爬上吧台,就這麽遙遙地、居高臨下地看了一眼,然後爬下來對我說:“真的。你死定了。”
這六個字把我說蒙了。
真的。
十三顆金絲成串的極品血天珠。
巴掌大的老坑玉綠佛。
紅得像白雪公主的嘴唇。
綠得像白雪公主老公的帽子。
這些東西隨隨便便地放在兩張揉皺的餐巾紙上,剛才斯百德把它們掏出來的時候,那馬虎勁頭還不如懶漢掏耳朵。
我不懂天珠,我也不懂玉,但我有基本常識——如果是真的,那這樣成色的兩樣東西,隨便就能把十號酒館買下來。
我緩慢地走回桌子旁邊,沉思了一會兒,問斯百德:“這是你最後的局嗎?”
這個問題我很久前就想問了。
兩個月前的某一天晚上,斯百德第一次來到十號酒館,他要了最貴的純波本,喝得又快又開心。給錢的時候,他非要把一百的鈔票說成二十不可,收錢的人表示反對,他不惜與之翻臉。於是約伯立刻將他視為平生知己,兜著他的肩膀周遊酒館,帶他去和所有人寒暄,每說一聲hello,斯百德就請整個酒館的人多喝一巡酒。大家都知道這是生意,不是友誼,但也不妨礙每個人都馬上和他熟起來。
從那之後,他每天都準時到十號酒館報到。有一天,他號召大家玩一個小遊戲。
“喏,我有一支鋼筆,筆尖是純金的。”
他一邊說,一邊把那支鋼筆放在桌子上,然後指指花爺——十號酒館最窮的一個酒客:“你有什麽?隨便拿一樣出來。”
花爺除了腳上那兩隻長得還略微不一樣的拖鞋,全身上下沒有哪件東西是完好的。但他脖子上掛著一串項鏈,由很多廉價的貝殼歪歪扭扭地串成,是來自花爺孫女孩提時的手工精品。自從那小女孩長大去異國上學之後,這就成了老頭兒一輩子最珍愛的東西。
於是他把項鏈拿出來,和那支鋼筆放在了一起。
接下來誰也沒想到,斯百德離開桌子,專程越過“千山萬水”,從酒館的男廁所裏把我揪了出來——我他媽那會兒還在吐,就那麽擦著嘴被揪到大家麵前。然後他問我:“這兩樣東西中哪一樣更貴重。”
他說如果我猜對了,就給我一千塊錢。
我告訴他,就算把我的內褲脫下來當培養基孵蘑菇,我全身上下也湊不出一百塊,今晚的酒還是賒的,剛才吐得很心疼,這麽貴的遊戲我玩不起。
但斯百德搖搖頭說:“不不不,你不用給錢,你什麽都不用給,你就猜吧,猜對了,一千塊;沒猜對,沒有任何損失。”
送上門的便宜不占,絕對天理難容,逆天行事可不是我的風格。於是我一捋袖子,當機立斷地指向花爺的項鏈,還轉過頭問其他人:“對吧對吧沒錯吧?”
俗話說幫理不幫親,十號酒館的客人在關鍵時候都是正直的,大家異口同聲地說那貝殼項鏈凝聚著親情之美,不但足以打敗純金筆尖,而且還價值連城,甚至送去大英博物館做專題展出都不虧。斯百德對這樣群體性的睜著眼睛說瞎話顯示出了良好的適應能力,他掏出一千塊現金給了我,然後歎了口氣說:“這支筆是限量版的寶格麗金公爵,去年在漢堡私人拍賣會上我花了好多錢才買回來,結果居然在這裏折戟沉沙。不把它摔成十一段,實在難解我心頭之恨啊!”
然後他就把那支筆扔在地上,踩了一腳。
看熱鬧的酒客們最喜歡看人家惱羞成怒,當即有了一種阿q摸了尼姑般的歡樂感。我拿著那一千塊看了又看,發現居然不是假鈔,於是趕緊去找約伯,還了當晚的酒債之後,還幫在場的兄弟們買了一瓶哥頓金共享。這種天下大同的感覺如此珍貴,以至於大家都沒有去追究怎麽會有人無聊到玩這種賭局。
但不管是為了什麽,斯百德都沒有就此收手的意思。
過了幾天,我喝到差不多半夜兩點,準備走的時候,他攔住我,而後直接找上了酒保。
“約伯,把你最貴的酒給我。”
約伯什麽都沒說,走進後麵的酒窖,拿出一瓶真正1982年的正莊拉菲出來拍在桌子上。酒客們停止揚塵的舞蹈和吹牛打屁,集體倒吸一口涼氣,圍過來瞻仰。
斯百德對著那瓶酒行了個舉手禮表示敬意,而後從褲兜裏摸出一本書。我特意留心看了看他的褲兜,跟所有正裝西褲一樣標準,但瞧他摸東西的模樣,簡直當自己是哆啦a夢似的,要什麽有什麽。
b5筆記本大小的書,很厚,紙質蠟黃,被純金絲織的外皮妥妥地包住,一個角都沒有露出來。書脊上是一行古英文字,雖然舊,但顯然主人保養得很精心,絲毫不見磨損的痕跡。
他舉起那瓶酒和這本書,展示了一圈,問道:“這兩樣東西,哪個貴?”
大家都沒出聲。
大家都看著我。
連約伯也看著我。
我一下跳起來:“幹嗎,幹嗎?”
斯百德慢吞吞地往桌上拍了一大遝現金,至少有一萬塊。他那雙淡藍色的眼睛銳利而專注,一眨不眨地盯著我,但還是遠遠不如那些錢美貌動人。
我吞了吞口水。
最近我的主要工作是去鄰居三太婆家給她做護工,還有每周一次到東門菜市場子弟小學兼職,負責處理該學校的校園暴力事件。應子弟學校校長的邀請,我每周六下午四點去把該學校肇事的小霸王們集中起來統一打一頓,照我的專業判斷,基本隻要打上兩三個月,他們的校園風氣就夠評文明先進了。
光靠著這種事混日子,可以想見我的經濟狀況會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