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隊,已經確認陳萍衛生間裏殘留的血跡、毛發和內髒碎片屬於受害者趙曉華,刀上的指紋符合陳萍本人,另外被她扔進河裏的屍體袋裏找到了一根屬於嫌疑人的頭發,應該是不小心掉進去的,基本已經可以確定,致受害人死亡,並將其碎屍的凶手就是陳萍。”


    黎永皓一邊翻看檢驗報告,一邊指揮眾人對外發布消息、通知受害人家長等等後續事宜。


    而後,黎隊長把手裏的檢驗報告一合,轉過頭看著一直冷眼旁觀的陸翊,人五人六地教訓說:“你要知道,大部分殺人犯都是激情殺人,人處在一種極端的情緒條件下,突然憤怒了,想殺人了,就殺了,沒有道理,可能事後他自己回憶起來都能被自己嚇壞,我聽說過很多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都說自己當時是被什麽附身了,什麽動機分析、心理分析,管用嗎?唉,我就知道,你要是靠得住,母豬都能上樹。”


    陸翊沒吭聲,聽了這話,隻是微微一笑。


    黎永皓早就發現了,陸翊從來不和任何人爭辯,別人和他意見相左了,如果給他說話的機會,他可能會非常不緊不慢地闡述自己的理由和看法,如果別人不給他說話的機會,他也樂得省去解釋與申辯的步驟,隻把對方的話當成過眼雲煙的一個屁。


    一看他這表情,黎永皓立刻神經過敏:“不是,那你還有什麽想法嗎?”


    陸翊指了指審訊室:“你為什麽不問問她?”


    陳萍的精神狀態詭異,黎永皓一看見她,就覺得這個女人仿佛隻是個皮囊,魂已經不知道飛到什麽地方去了,她就呆呆地坐在那裏,也不掙紮,也不喊冤,眼睛通紅,哭得沒力氣了,連說話的聲音都很微弱。


    不管別人問她什麽,陳萍都是一句氣若遊絲的話:“我不知道,我沒殺人。”


    黎永皓看了陸翊一眼,推門進了審訊室。


    黎隊身高將近一米九,寬肩膀,臉上棱角分明,很有壓迫感,他走進審訊室的一瞬間,陳萍就本能地瑟縮了一下。


    黎永皓大馬金刀地往她對麵一坐,盯住她的眼睛,陳萍的眼神飛快地從木然轉向了恐懼與躲閃,不自然地不敢與他對視。


    黎永皓:“趙曉華你認識嗎?”


    陳萍緊張地縮緊了被銬在一起的雙手,僵硬地點了一下頭。


    “那他爸你應該更熟悉吧?”黎永皓不帶表情地看著她,“有目擊證人稱,你曾經多次利用職務便利,出入被害人居住的小區,有這回事嗎?”


    陳萍聲如蚊蟻:“我……我偶爾要給趙總送一些工作上的……”


    黎永皓打斷她:“借口就不必了,說說你昨天下午在哪吧?”


    他突然開口,陳萍整個人都打了個哆嗦,手上傳來嘩啦嘩啦的金屬碰撞的聲音,眼神幾乎是呆滯的,一時說不出話來。


    “不想說?不想說我替你說,昨天下午,你潛入被害人住處附近,伺機騙走了在家附近玩的趙曉華,孩子肯定見過你,把你當成熟人,並沒有對你設防,所以你才能悄無聲息地把他帶走,而後對他實行殺害……”


    “我沒殺人。”陳萍的眼睛陡然睜大,她的臉色慘白得就像一個蠟像,臉上的肌肉不斷地抽搐著。


    她不知哪裏來的勇氣,飄忽的目光突然收回來,直眉楞眼地看著黎永皓:“我沒殺人,沒殺人,我沒殺人……”


    她好像突然成了一個複讀機,除了這幾個字以外什麽都不會說,卡帶一樣不停地重複著。


    黎永皓有點不耐煩從文件袋裏摸出一張照片,照的是陳萍那滿是血水的衛生間地板,他一拍桌子,一聲不吭地把血淋淋的照片推到女人麵前,鷹隼般的雙眼一眨不眨地逼視著她。陳萍仿佛一隻被掐住了脖子的雞,倒抽一口氣,當場住了口。


    “那這是什麽?”黎永皓問,“嗯?你家衛生間裏發現的血跡和內髒碎塊又是怎麽回事?刀柄上有你的指紋,高壓鍋裏還有一截殘存的人類小指骨,以及公園河溝裏裝滿了碎肉塊的拋屍袋裏有你的頭發,這證據難道還……”


    說到這裏,黎永皓的話音突然微妙地停頓了一下,一瞬間他意識到了什麽……等等,這些所謂證據,好像都是她碎屍的證據,但是殺人?


    似乎並沒有什麽能直接證明……


    下一刻,黎永皓又覺得自己是被陸翊那個怪胎影響了,碎屍的就算不是殺人的,也跑不了一個共犯,於是他冷哼一聲,補完了自己的話:“這證據難道還不夠,你還有什麽要說的?”


    陳萍突然爆發出一陣聲嘶力竭的大哭。


    黎永皓定定地坐在陳萍對麵,等她這一陣突然爆發的情緒過去了,才從兜裏摸出半包餐巾紙,從桌子上推給她。


    陳萍遲疑地看了他一眼,小心地低下頭,用活動範圍有限的手拿起了紙巾擦了擦臉。


    黎永皓想了想,把聲音放低了一些:“那好吧,你剛才說你沒有殺人,但是你昨天確實去過被害人的住處附近,是不是?”


    陳萍點了點頭,自暴自棄地啞聲說:“去過。”


    黎永皓:“什麽時間?去做什麽?”


    “大概……大概下午兩點鍾左右,”陳萍咬咬嘴唇,“他推了和我的約會,我、我想去他家裏看看……”


    “你經常去?”


    陳萍猶豫了片刻,點了點頭。


    黎永皓:“去幹什麽?”


    陳萍:“有時候是公事,給他送東西什麽的,有時候……”


    她說不下去了,黎永皓冷漠無情地替她補充完:“去偷窺趙立書?”


    陳萍眼圈一紅,趕緊埋下頭,用已經被揉搓成了一團的紙巾擦了擦眼角。


    黎永皓雙臂抱在胸前,往後仰了一下靠在椅子上,居高臨下地看著陳萍:“那你什麽時候走的?”


    “……晚上。”


    “晚上?”黎永皓眉尖一跳,“晚上我們的人都在附近搜索,你在什麽地方?”


    陳萍低聲說:“我在……小區對麵的國際文化街裏,那有一家酒吧,我在那吃飯,從那家酒吧的閣樓上,正好能看見趙總家的前院,這是我無意中發現的。”


    一聽就是跟蹤偷窺已經成慣犯了,黎永皓大大地翻了個白眼:“然後呢?”


    “我吃完飯,看見很多警車,這才知道他家裏出了事……”


    “你是什麽時間離開的?”


    “在酒吧裏又坐了一會,我大概是晚上九點多走的。”


    黎永皓:“一個人?”


    陳萍閉了閉眼睛,聲音有些虛弱地說:“我當時離開的時候真的是一個人,你相信我,我沒有殺人,我知道,我在你們眼裏是個不要臉的壞女人,我可能是有點不要臉,可是我沒有喪心病狂,我連一隻雞也沒殺過,別說是個人,還是趙總的孩子!”


    她這些話脫口而出,似乎宣泄出了什麽,思維能力似乎恢複了一些,頓了頓,陳萍壓下哽咽,接著輕聲而快速地說:“再說,就算我真想那麽做,趙總的兒子也不可能跟我走,那孩子他媽大概跟他說了什麽,他每次見到我都會衝我扔東西做鬼臉,非常討厭我,從不肯靠近我五米以內,我怎麽可能綁架得了他?”


    從趙太太的反應看,陳萍這話說得並不是沒道理。


    “還有另一種情況,”黎永皓說,“也許趁著被害人不留神,突然用某種方法從背後襲擊了他,把人弄暈了帶走——鑒於被害人隻有七八歲,對於你一個成年人來說,是有可操作性的。”


    陳萍歎了口氣,隨後苦笑了一下:“警官你要是一定這麽想,我也沒辦法。”


    她一臉認命,黎永皓的腦子裏卻還在飛快地運轉,手指有一下沒一下地敲著桌子。


    他雖然方才提出了一種可能性,但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也許趙太太真的沒有看見,畢竟她也是個人,不免有疏忽大意的時候,但陳萍又是怎麽躲過高檔小區裏那些攝像頭的呢?她怎麽會知道哪些攝像頭壞了,哪些還在工作?


    會不會存在共犯的可能性?


    黎永皓此時承認,陸翊對她本人的判斷沒有錯,陳萍確實是一個相對消極的人,性格有些懦弱,膽子也不大。


    他敢說,像陳萍這樣的女人,如果不小心和別人產生了衝突,她肯定不會直接和別人對罵。


    那麽如果她就是綁架殺死趙曉華的凶手,是什麽讓她冒這麽大的風險,在恨她入骨的孩子媽的眼皮底下,把一個已經不小了的孩子綁架的?陳萍隻是個比同齡的姑娘還要瘦弱不少的年輕女性,典型的沒有做過體力勞動的都市白領,的確有製服男童的能力,但是她真能保證自己一擊必中、悄無聲息嗎?


    黎永皓頓了頓,接著問:“那你回到家之後呢?”


    “之後我……我去了一趟二十四小時超市,等拎著購物袋打開車子後備箱的時候,才發現……我的後備箱裏不知什麽時候,被人放了一個很大的黑色塑料袋。”


    黎永皓:“是你丟棄屍體的時候用的那一個。”


    陳萍垂著眼皮,深深地吸了口氣,仿佛想起了什麽極其可怕的東西,連氣息都是顫抖的:“我當時……並不知道塑料袋裏有什麽,可是看了那個長度和大小,我、我就是有種汗毛倒豎的感覺。當時我本能地立刻合上了後備箱,開車回家,一直開到了私人車庫,才敢打開塑料袋,裏麵、裏麵竟然是個人!一個小男孩!我一開始根本沒看出他是趙總的兒子,我已經嚇瘋了,真的是嚇瘋了,有好一陣子,腦子裏都一片空白,東西掉了滿地都不知道。”


    黎永皓鎮定地問:“你說你沒認出他是趙立書的兒子,是因為當時男孩已經死了,看起來和活著的時候不大一樣?”


    陳萍立刻點頭。


    黎永皓打量了她一陣,坐直了,上身微微前傾,手肘撐在桌子上:“你的意思是說,你沒有綁架、也沒有殺過趙曉華,是有人殺死他之後,為了嫁禍你,神不知鬼不覺地把他放進你車裏的?”


    陳萍飛快地用皺皺巴巴的紙巾擦了一下自己的眼睛,再次點了點頭。


    “假設前麵你說的都是真的,某人通過某種方法,找到了你的車,撬開了你的車鎖,把一個死孩子放進了你的車裏。”黎永皓盯著她的眼睛,一字一頓地問,“他為什麽要這麽做?好——我們可以先不管‘凶手’為什麽這麽做,先說你,正常人看見屍體是什麽反應?你告訴我,當時你為什麽不報警,為什麽不叫人來,甚至為什麽在認出屍體身份的時候不聯係受害人家屬,而是把孩子的屍體帶到你家裏,碎屍煮爛後丟棄?”


    陳萍的情緒再次激動起來,她話不成話,支支吾吾良久:“因、因為我當時想,如果報警了,別人一定會認為是我殺的人……我當時……我當時整個人都嚇傻了,真的……我、我都不知道我在用什麽思考,我當時就在小區外麵,後來看見警車,知道發生了什麽事,也大概明白那孩子是什麽時候丟的,我沒有不在場證明,我、我還有殺人動機……”


    黎永皓:“你有什麽殺人動機?”


    陳萍緩緩地抬起頭,麵色慘淡地說:“趙總不肯和他老婆離婚的原因,就是因為那個孩子啊。”


    黎永皓:“所以你這麽想過對吧?我是說殺了那個小孩。”


    陳萍怔怔地看著他,忽然兩行眼淚掉了下來。


    黎永皓“嗯”了一聲,表示自己沒有更多的問題,對旁邊負責記錄審訊過程的同事點了點頭,站起來往外走去,就在這時,陳萍忽然開口叫住了他。


    “警官,您覺得我說謊是嗎?”她說這話的時候,聲音裏仿佛在苦苦地壓抑著什麽,整個人處於一種非常緊繃的防禦狀態,她的頭壓得越來越低,黎永皓懷疑她的下巴已經點到了自己的胸口上,聲音也越來越小,到最後近乎自語,可語氣卻是平穩的——像是眼看著自己毫無希望,豁出去了。


    “我沒有說謊,”陳萍低喃,“我也知道如果沒有證據的話,警察也不能硬說我殺人,可是你們要調查,最後肯定要抖出我和趙總的關係。”


    她用力抽了一下鼻子,輕輕地說:“那我就完了。”


    黎永皓問:“你什麽完了。”


    “什麽都完了。”她近乎鎮定地說,“我的人生,我的事業,還有我的一輩子。”


    如果不是有陸翊隨行,黎永皓一定覺得,不是陳萍的腦子有問題,就是她認為警方的腦子有問題。


    誰他媽發現一具,會做出“碎屍”這種變態得不可思議的應激反應?


    但陸翊提到過,陳萍這個人是一個或許聰明、凡事卻傾向於逃避的人,黎永皓忽然就覺得自己有一點理解了——有些小孩子闖了禍以後也是這樣,第一反應不是想辦法彌補和解決問題,而是怎麽向家長掩蓋過錯。


    假設陳萍的話都是真的,那她的行為和這種兒童非常接近,表麵上,她似乎沒有闖禍,因為人並不是她殺的,可實際上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有“希望趙總的兒子消失”的這種想法。


    長時間地保持和趙立書的不正當關係讓她的自我評價極低,與傳統道德觀念相悖的行為讓她潛意識裏覺得自己是“闖了禍的”,所以她想辦法掩蓋事實。


    黎永皓邊想,邊從樓道的飲水機上取了個一次性杯子,倒了杯水,推門走進了監控室:“龍蝦,你說她……”


    他的話音頓住,因為陸翊不見了,監控室的桌子上隻留下了一張字條:“我去廁所。”


    這丫不是坑爹麽……我國法律什麽時候規定上廁所要打書麵請假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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