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節
藍裙子殺人事件(出書版) 作者:艾西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心力衰竭。”弟弟說。
怎麽……連你也……這麽說?……告密者無語,摔門出去。
那天後,弟弟找到他。“回家吧。”他對他說。
“狗都不回這種家。”
“父親又帶著新女人回家了。你不回去,他是不會收斂的。”
“哼,他不帶女人回家,是怕我上了他的女人!”
“也許吧,但是你回去,他就不會往家裏帶女人了。現在家裏已經烏煙瘴氣,不成樣子了。”
“我不回去!”
“那好吧。”弟弟沒再說什麽,轉身走了。
弟弟走後,告密者又有些後悔。他覺得自己不該遷怒於弟弟,可也沒做什麽來彌補。
告密者不再回家了,父親采用了很簡單的一種手段來製裁他——切斷他的經濟來源。
告密者挨了餓。他曾有不少錢,都被他大手大腳地花光了。於是,他便在口袋裏揣了把勺子,每天中午去飯廳轉一圈,“我幫你嚐嚐這個”,“我幫你嚐嚐那個”。可他終究是個要臉的人,因此也隻能混個半飽。同學們起初也借給他錢,可他從來都還不上,慢慢地,就沒人願意借給他了。
“不借就不借!一個垃圾學校裏的垃圾學生!”告密者生了氣。他這麽說也許沒錯,全班四十多個同學,隻有他一個是黑頭發。
至於怎麽弄到錢,告密者想到了偷和搶,隻是不願意那麽幹。自己初中是個小混混,也沒搶過別人錢呢!
結果,反而是弟弟幫了他。“哥。”他說,“你要是要用錢,我這裏倒是有不少,你都拿去吧。我不花錢,全都攢下了。”
“多少錢?”
“七萬兩千五百多。”
“那麽多?!”
“嗯,那些零頭是銀行的利息。我把卡給你,你拿去用吧。”
“好。”告密者伸手要接。
“等等。”弟弟忽然把手抽回去了,“哥,我攢下了這麽多錢,也就說明你花掉了這麽多錢。現在不比過去了,要是父親發現我給你錢,肯定也會切斷我的經濟來源。所以你隻有這些錢,不要把它們都糟蹋了。”
“哦,行!”
“你得保證!”
“我他媽保證。”皮包骨頭的告密者對天發誓,“你瞧我都餓成什麽樣了!”
“用你死去的母親發誓!”
“這……好!”告密者咬了咬牙,“把咱倆的母親都加上,我發誓!”
拿到了錢,告密者還真的沒有食言。他想了好久,自己會什麽,能幹什麽呢?
想來想去,他決定開個服裝攤。
這東西不需要什麽能力和才幹,隻要肯吃苦就能賺錢。
於是,告密者成了那一帶最年輕的服裝攤主。
也許父親多少遺傳給了他一些經商的才能,告密者的眼光很獨到,總能發現那些受到小姑娘青睞的衣服。他每天淩晨五點就從租住的房子裏出發,去批發市場裏淘貨。告密者身手敏捷地跳上一大摞塞滿衣服的黑色大包裹,開始在裏麵挑挑揀揀。他一般也挑不出多少,不管時下流行什麽,他隻拿那些少見的、近乎獨一無二的、穿上去卻很漂亮、很顯身材的衣服。這樣做就保證他的貨源是附近店家絕無僅有的好東西!
八點多鍾,他把挑好的衣服塞進包裹,回到自己的攤位,準備開業。隨後,讓附近攤主都羨慕不已的是,攤位一支開,他的店裏掛著的、擺放的,就都和別人不一樣,那麽光彩奪目、引人注意。
就這樣,從第二個月開始,他賺錢了。到第三個月,刨去高額的租金,他差不多還能剩下六七千塊錢,此後或多或少一直維持著這樣的水平。來他這裏的差不多都是回頭客,即使有些新客,也會馬上成為回頭客。
有趣的是,即使他賺錢比別人多,附近的攤主們卻也隻是羨慕而並不嫉妒。
為什麽呢?就因為小夥子幹練,有能力,何況他還是攤主中年紀最小的,比其他人的平均年齡還要小個五六歲。那一年他還未滿十八歲。於是,當大家一起外出吃飯喝酒的時候,從來也輪不到他結賬。
半年的時間,他便賺回了本錢,把那七萬多塊錢還給了弟弟。
“我不要,你留著用吧。”弟弟說。
“那不行,你拿著,給自己買點東西。”
“不用。”
弟弟不要,他隻好把錢存上,偷偷塞在弟弟的抽屜裏。那一天,他回到家,幹完這件事,轉身就走,和父親麵對麵擦肩而過的那一刻,他連看都不看他一眼。
賣服裝的生意說起來簡單,不就是采購獨到的貨物,拿回自己的店裏坐地起價嗎?這種二道販子的手段,有什麽難的嗎?
其實不然。獨到的眼光是關鍵,這是學不會的,非得你自己有這個審美能力才行。而吃苦耐勞的精神則更為關鍵。
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除去春節的那七天,每天你都要開業。也就是說,每天早上你都要在淩晨五點鍾出門,直到晚上九十點鍾你才能收攤。一天兩天行,天天這麽幹,你試試看?
當然了,是人就免不了會得病。生了病,你可以休息一天,最多休息兩天。
可你要連著三天不出攤,商場管理人員馬上會來找你,告訴你下個月不用再租了。
原因很簡單,如果人人都休息不開攤,那市場的人氣怎麽辦?所以幹這種活,掙的就是份辛苦錢,休息和度假那是跟你挨不著邊的事。
不過告密者從不在意辛苦,他幹這行隻為了活下去。媽媽早就死了,父親差不多和他斷絕了關係,他沒房沒錢,不得不依靠自己活下去。
別的攤主告訴他,這樣下去不行,太累了,會弄壞自己的身子。才剛剛成年的人,發育還沒停止呢。麵對人家的好意,他笑笑,不說話。他舍不得花錢雇人。
不過有的時候,他倒是也會大方一把,那是對待他喜歡的一個女孩。當然,兩人認識最初也是因為她來他的店裏買衣服。
這女孩不常來,可是來了,卻總要和他說一會兒話,也許她也喜歡自己吧。
所以沒事的時候,他就搬了把凳子請她坐下。時間長了,其他人都認為他倆是交上了男女朋友。
聊天的話題最開始是很無聊的,不過越來越親近之後,女孩提起了自己的家事。她說自打母親給她生了個弟弟之後,重男輕女的父親對她的態度就變了。
說到這裏,多少有些同病相憐的意味。告密者也講自己的身世,自此,兩人關係非同一般。他帶她去了他的小窩——那不能叫房子,隻能算是個小窩而已。不過他許諾,憑他的收入,給她租下一處幹淨整潔的一居室絕對不成問題。
話說得大,可告密者其實沒那個底氣。
算算自己這兩年攢下的錢,倒是有個十幾萬。可是租房子花銷不小,這女孩真要跟自己私奔了,將來不能上學,兩個人指著什麽維持生計呢?總不至於真的開個夫妻店吧?
於是,他又去和弟弟商量,將來能不能把那筆錢再借給自己用。
“行!”弟弟很痛快地答應了,“不過有件事對不起你,那筆錢現在是六萬五千多。”
“為什麽會少了呢?”
“嗬嗬,”弟弟輕蔑地呸了一聲,“你以為咱們那麽簡單就能糊弄過那老家夥嗎?他明白得很,知道我在暗中支持你,所以就不再給我錢了。所以,我多少要交些學費啊,買書啊什麽的。”
哦!告密者越發覺得自己對不起弟弟了。不過他也覺得很奇怪:弟弟對父親的態度為什麽發生了如此大的改變?
不過他現在更關心的還是女朋友那邊。他不確定能給她幸福,就一直拖著。
這期間,為了讓她高興,就送給她一些小禮物。女孩也不缺錢,從來都不要,隻是喜歡他搞來的一件連衣裙,便收下了。
拖泥帶水地折騰了一段時間,紙裏包不住火,讓女孩的父親知道了,這可惹下了大禍。
這位父親比起那位來,也好不了多少。女兒對他來說更像是工具,他還指著將來找個門當戶對的家庭,把女兒“賣”出去,繼續給自己鋪平道路呢!眼見女兒跟個不明來曆的野小子好上了,這他媽還得了!
於是,憤怒的父親把女兒鎖了起來。
所幸這對小情侶事先有準備,暗自備下一個手機,趁某晚父母不在的時候逃走。
結果這一天晚上告密者心懷忐忑。父親,不管是誰的父親,在他的心中都是足以畏懼的存在。想來想去,他鬼使神差地帶上了那把走夜路防身用的小刀。
當晚要做的事情其實相當簡單:夜深了,家裏隻有一個熟睡的老太太,又沒有養狗,告密者有鑰匙,隻需要打開前門,然後摸進老太太的房間偷出鑰匙,然後再打開女友的房門,兩人就可以遠走高飛了。
沒想到這老太太睡覺那麽淺,竟然被驚動了,甚至追著告密者跑到院子裏。
老太太要大聲喊叫,差不多已經喊出了一聲。告密者不由得火往上衝,情急之下竟然一刀將老人刺死。
眼見姥姥被殺,小女友也急了眼。雖然老太太沒文化,沒腦子,甚至連個名字也沒有,可畢竟是姥姥一手把自己拉扯大的。在這個冷漠的家裏,老太太可以說是這女孩唯一的親人了。
女孩急了,與告密者廝打起來。
本來這一晚,她穿著他送的那件連衣裙,別說睡覺,連眼睛都不曾合過,專等著他來接自己。
而此刻,她正穿著那件連衣裙和他廝打起來。
她的臉忽而扭曲,她的身子忽然變得幹癟、形容枯槁。
你又來了,你又來煩我了!告密者瘋狂了。我必須把你從我的腦子裏麵趕走,你再也不能困擾我了!
去死吧!
他的手指越扣越緊,她的掙紮越來越無力。
有那麽一刹那,他發現,她和她的臉重疊了。
那個他愛著的女人離開了他,又一個他愛著的女人被他殺了。
他脫下了她身上的衣服。
他可以戰勝她。
他知道,還會有下一個女人成為她!
衣服還完好無損啊,他想。死亡的掙紮中所散發出來的汗味,讓他聞到一種格外誘人的香味。他想:哦,這衣服可以繼續拿來賣呢!
它還真的就被人買走了,那是第二個女孩。
再接下來是第三個女孩……哦,他想,第三個女孩和前麵的不同,她還活著。他為什麽留下她活了那麽久呢?
他想,她也許有著和別人不同的東西,也許是她改變了我。
也許吧……告密者抽完一支煙,又拿起桌麵上的字條看了看。
那上麵寫著很簡練的一行字:你的女人在我的手上。下麵竟然還跟著署名——你的弟弟。
他想,她們好不容易合二為一了,如今卻要被這小子毀掉嗎?我的人生要被這小子毀掉嗎?
不!
他發出一聲怒吼,換上衣服,出了門……
第十四章 走向深淵
1
自然界的景象經常是十分殘酷、血腥的,這是為生存而進行著你死我活的鬥爭的地方,是同類自相殘殺,隻有最適者才能生存的地方。當我們談論獅子撲倒羔羊的時候,我們談論的不是生態學問題,而是一種最普遍的自然現象——就好像你一日三餐吃掉的那些肉一樣。然而在那殘酷的自然界,除弱肉強食之外,竟然也有強者和弱者的合作。
一種叫作波斑鳥的小鳥,會飛進鱷魚的嘴裏去吃鱷魚的寄生蟲,以此美餐一頓。但鱷魚從不會傷害這種小鳥。你也許會說,鱷魚沒辦法搞定這些寄生蟲,事實並非如此。鱷魚可以依靠吞下一些帶有藥性的植物來給自己漱漱口,它們完全有能力擺脫寄生蟲的侵擾,那麽為什麽它們不會吃掉波斑鳥呢?從小鳥的舉動來說,飛到鱷魚口中,那實在是自投羅網,鱷魚可以輕易地吃掉它們,但是鱷魚們從來不那樣做。
這類強者與弱者合作的例子長期讓生物學家困擾。誠然,相互合作是有利的。如果每一隻鱷魚都吃鳥會怎麽樣呢?那就不會有一隻鳥留下來清除那些寄生蟲了,但這是一個聰明者的論斷。大多數生物學家驚奇地發現,鱷魚的頭腦居然也有類似的推理能力!同樣讓人難以想象的是,鱷魚有什麽道德準則禁止它吃這種鳥?
那到底是什麽使得鱷魚放棄送上門的美餐呢?
許多生物學家熱衷於猜測鱷魚的想法,卻忽略了另一個方麵的問題——小鳥為什麽要飛進鱷魚嘴裏呢?對於鱷魚來說,還隻是吃不吃這一小口肉的問題——也許鱷魚們對如此小的肉根本不屑一顧吧!可對小鳥來說,這是生與死的關鍵分歧,是什麽給了小鳥勇氣,讓它們向鱷魚的嘴裏飛去呢?
怎麽……連你也……這麽說?……告密者無語,摔門出去。
那天後,弟弟找到他。“回家吧。”他對他說。
“狗都不回這種家。”
“父親又帶著新女人回家了。你不回去,他是不會收斂的。”
“哼,他不帶女人回家,是怕我上了他的女人!”
“也許吧,但是你回去,他就不會往家裏帶女人了。現在家裏已經烏煙瘴氣,不成樣子了。”
“我不回去!”
“那好吧。”弟弟沒再說什麽,轉身走了。
弟弟走後,告密者又有些後悔。他覺得自己不該遷怒於弟弟,可也沒做什麽來彌補。
告密者不再回家了,父親采用了很簡單的一種手段來製裁他——切斷他的經濟來源。
告密者挨了餓。他曾有不少錢,都被他大手大腳地花光了。於是,他便在口袋裏揣了把勺子,每天中午去飯廳轉一圈,“我幫你嚐嚐這個”,“我幫你嚐嚐那個”。可他終究是個要臉的人,因此也隻能混個半飽。同學們起初也借給他錢,可他從來都還不上,慢慢地,就沒人願意借給他了。
“不借就不借!一個垃圾學校裏的垃圾學生!”告密者生了氣。他這麽說也許沒錯,全班四十多個同學,隻有他一個是黑頭發。
至於怎麽弄到錢,告密者想到了偷和搶,隻是不願意那麽幹。自己初中是個小混混,也沒搶過別人錢呢!
結果,反而是弟弟幫了他。“哥。”他說,“你要是要用錢,我這裏倒是有不少,你都拿去吧。我不花錢,全都攢下了。”
“多少錢?”
“七萬兩千五百多。”
“那麽多?!”
“嗯,那些零頭是銀行的利息。我把卡給你,你拿去用吧。”
“好。”告密者伸手要接。
“等等。”弟弟忽然把手抽回去了,“哥,我攢下了這麽多錢,也就說明你花掉了這麽多錢。現在不比過去了,要是父親發現我給你錢,肯定也會切斷我的經濟來源。所以你隻有這些錢,不要把它們都糟蹋了。”
“哦,行!”
“你得保證!”
“我他媽保證。”皮包骨頭的告密者對天發誓,“你瞧我都餓成什麽樣了!”
“用你死去的母親發誓!”
“這……好!”告密者咬了咬牙,“把咱倆的母親都加上,我發誓!”
拿到了錢,告密者還真的沒有食言。他想了好久,自己會什麽,能幹什麽呢?
想來想去,他決定開個服裝攤。
這東西不需要什麽能力和才幹,隻要肯吃苦就能賺錢。
於是,告密者成了那一帶最年輕的服裝攤主。
也許父親多少遺傳給了他一些經商的才能,告密者的眼光很獨到,總能發現那些受到小姑娘青睞的衣服。他每天淩晨五點就從租住的房子裏出發,去批發市場裏淘貨。告密者身手敏捷地跳上一大摞塞滿衣服的黑色大包裹,開始在裏麵挑挑揀揀。他一般也挑不出多少,不管時下流行什麽,他隻拿那些少見的、近乎獨一無二的、穿上去卻很漂亮、很顯身材的衣服。這樣做就保證他的貨源是附近店家絕無僅有的好東西!
八點多鍾,他把挑好的衣服塞進包裹,回到自己的攤位,準備開業。隨後,讓附近攤主都羨慕不已的是,攤位一支開,他的店裏掛著的、擺放的,就都和別人不一樣,那麽光彩奪目、引人注意。
就這樣,從第二個月開始,他賺錢了。到第三個月,刨去高額的租金,他差不多還能剩下六七千塊錢,此後或多或少一直維持著這樣的水平。來他這裏的差不多都是回頭客,即使有些新客,也會馬上成為回頭客。
有趣的是,即使他賺錢比別人多,附近的攤主們卻也隻是羨慕而並不嫉妒。
為什麽呢?就因為小夥子幹練,有能力,何況他還是攤主中年紀最小的,比其他人的平均年齡還要小個五六歲。那一年他還未滿十八歲。於是,當大家一起外出吃飯喝酒的時候,從來也輪不到他結賬。
半年的時間,他便賺回了本錢,把那七萬多塊錢還給了弟弟。
“我不要,你留著用吧。”弟弟說。
“那不行,你拿著,給自己買點東西。”
“不用。”
弟弟不要,他隻好把錢存上,偷偷塞在弟弟的抽屜裏。那一天,他回到家,幹完這件事,轉身就走,和父親麵對麵擦肩而過的那一刻,他連看都不看他一眼。
賣服裝的生意說起來簡單,不就是采購獨到的貨物,拿回自己的店裏坐地起價嗎?這種二道販子的手段,有什麽難的嗎?
其實不然。獨到的眼光是關鍵,這是學不會的,非得你自己有這個審美能力才行。而吃苦耐勞的精神則更為關鍵。
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除去春節的那七天,每天你都要開業。也就是說,每天早上你都要在淩晨五點鍾出門,直到晚上九十點鍾你才能收攤。一天兩天行,天天這麽幹,你試試看?
當然了,是人就免不了會得病。生了病,你可以休息一天,最多休息兩天。
可你要連著三天不出攤,商場管理人員馬上會來找你,告訴你下個月不用再租了。
原因很簡單,如果人人都休息不開攤,那市場的人氣怎麽辦?所以幹這種活,掙的就是份辛苦錢,休息和度假那是跟你挨不著邊的事。
不過告密者從不在意辛苦,他幹這行隻為了活下去。媽媽早就死了,父親差不多和他斷絕了關係,他沒房沒錢,不得不依靠自己活下去。
別的攤主告訴他,這樣下去不行,太累了,會弄壞自己的身子。才剛剛成年的人,發育還沒停止呢。麵對人家的好意,他笑笑,不說話。他舍不得花錢雇人。
不過有的時候,他倒是也會大方一把,那是對待他喜歡的一個女孩。當然,兩人認識最初也是因為她來他的店裏買衣服。
這女孩不常來,可是來了,卻總要和他說一會兒話,也許她也喜歡自己吧。
所以沒事的時候,他就搬了把凳子請她坐下。時間長了,其他人都認為他倆是交上了男女朋友。
聊天的話題最開始是很無聊的,不過越來越親近之後,女孩提起了自己的家事。她說自打母親給她生了個弟弟之後,重男輕女的父親對她的態度就變了。
說到這裏,多少有些同病相憐的意味。告密者也講自己的身世,自此,兩人關係非同一般。他帶她去了他的小窩——那不能叫房子,隻能算是個小窩而已。不過他許諾,憑他的收入,給她租下一處幹淨整潔的一居室絕對不成問題。
話說得大,可告密者其實沒那個底氣。
算算自己這兩年攢下的錢,倒是有個十幾萬。可是租房子花銷不小,這女孩真要跟自己私奔了,將來不能上學,兩個人指著什麽維持生計呢?總不至於真的開個夫妻店吧?
於是,他又去和弟弟商量,將來能不能把那筆錢再借給自己用。
“行!”弟弟很痛快地答應了,“不過有件事對不起你,那筆錢現在是六萬五千多。”
“為什麽會少了呢?”
“嗬嗬,”弟弟輕蔑地呸了一聲,“你以為咱們那麽簡單就能糊弄過那老家夥嗎?他明白得很,知道我在暗中支持你,所以就不再給我錢了。所以,我多少要交些學費啊,買書啊什麽的。”
哦!告密者越發覺得自己對不起弟弟了。不過他也覺得很奇怪:弟弟對父親的態度為什麽發生了如此大的改變?
不過他現在更關心的還是女朋友那邊。他不確定能給她幸福,就一直拖著。
這期間,為了讓她高興,就送給她一些小禮物。女孩也不缺錢,從來都不要,隻是喜歡他搞來的一件連衣裙,便收下了。
拖泥帶水地折騰了一段時間,紙裏包不住火,讓女孩的父親知道了,這可惹下了大禍。
這位父親比起那位來,也好不了多少。女兒對他來說更像是工具,他還指著將來找個門當戶對的家庭,把女兒“賣”出去,繼續給自己鋪平道路呢!眼見女兒跟個不明來曆的野小子好上了,這他媽還得了!
於是,憤怒的父親把女兒鎖了起來。
所幸這對小情侶事先有準備,暗自備下一個手機,趁某晚父母不在的時候逃走。
結果這一天晚上告密者心懷忐忑。父親,不管是誰的父親,在他的心中都是足以畏懼的存在。想來想去,他鬼使神差地帶上了那把走夜路防身用的小刀。
當晚要做的事情其實相當簡單:夜深了,家裏隻有一個熟睡的老太太,又沒有養狗,告密者有鑰匙,隻需要打開前門,然後摸進老太太的房間偷出鑰匙,然後再打開女友的房門,兩人就可以遠走高飛了。
沒想到這老太太睡覺那麽淺,竟然被驚動了,甚至追著告密者跑到院子裏。
老太太要大聲喊叫,差不多已經喊出了一聲。告密者不由得火往上衝,情急之下竟然一刀將老人刺死。
眼見姥姥被殺,小女友也急了眼。雖然老太太沒文化,沒腦子,甚至連個名字也沒有,可畢竟是姥姥一手把自己拉扯大的。在這個冷漠的家裏,老太太可以說是這女孩唯一的親人了。
女孩急了,與告密者廝打起來。
本來這一晚,她穿著他送的那件連衣裙,別說睡覺,連眼睛都不曾合過,專等著他來接自己。
而此刻,她正穿著那件連衣裙和他廝打起來。
她的臉忽而扭曲,她的身子忽然變得幹癟、形容枯槁。
你又來了,你又來煩我了!告密者瘋狂了。我必須把你從我的腦子裏麵趕走,你再也不能困擾我了!
去死吧!
他的手指越扣越緊,她的掙紮越來越無力。
有那麽一刹那,他發現,她和她的臉重疊了。
那個他愛著的女人離開了他,又一個他愛著的女人被他殺了。
他脫下了她身上的衣服。
他可以戰勝她。
他知道,還會有下一個女人成為她!
衣服還完好無損啊,他想。死亡的掙紮中所散發出來的汗味,讓他聞到一種格外誘人的香味。他想:哦,這衣服可以繼續拿來賣呢!
它還真的就被人買走了,那是第二個女孩。
再接下來是第三個女孩……哦,他想,第三個女孩和前麵的不同,她還活著。他為什麽留下她活了那麽久呢?
他想,她也許有著和別人不同的東西,也許是她改變了我。
也許吧……告密者抽完一支煙,又拿起桌麵上的字條看了看。
那上麵寫著很簡練的一行字:你的女人在我的手上。下麵竟然還跟著署名——你的弟弟。
他想,她們好不容易合二為一了,如今卻要被這小子毀掉嗎?我的人生要被這小子毀掉嗎?
不!
他發出一聲怒吼,換上衣服,出了門……
第十四章 走向深淵
1
自然界的景象經常是十分殘酷、血腥的,這是為生存而進行著你死我活的鬥爭的地方,是同類自相殘殺,隻有最適者才能生存的地方。當我們談論獅子撲倒羔羊的時候,我們談論的不是生態學問題,而是一種最普遍的自然現象——就好像你一日三餐吃掉的那些肉一樣。然而在那殘酷的自然界,除弱肉強食之外,竟然也有強者和弱者的合作。
一種叫作波斑鳥的小鳥,會飛進鱷魚的嘴裏去吃鱷魚的寄生蟲,以此美餐一頓。但鱷魚從不會傷害這種小鳥。你也許會說,鱷魚沒辦法搞定這些寄生蟲,事實並非如此。鱷魚可以依靠吞下一些帶有藥性的植物來給自己漱漱口,它們完全有能力擺脫寄生蟲的侵擾,那麽為什麽它們不會吃掉波斑鳥呢?從小鳥的舉動來說,飛到鱷魚口中,那實在是自投羅網,鱷魚可以輕易地吃掉它們,但是鱷魚們從來不那樣做。
這類強者與弱者合作的例子長期讓生物學家困擾。誠然,相互合作是有利的。如果每一隻鱷魚都吃鳥會怎麽樣呢?那就不會有一隻鳥留下來清除那些寄生蟲了,但這是一個聰明者的論斷。大多數生物學家驚奇地發現,鱷魚的頭腦居然也有類似的推理能力!同樣讓人難以想象的是,鱷魚有什麽道德準則禁止它吃這種鳥?
那到底是什麽使得鱷魚放棄送上門的美餐呢?
許多生物學家熱衷於猜測鱷魚的想法,卻忽略了另一個方麵的問題——小鳥為什麽要飛進鱷魚嘴裏呢?對於鱷魚來說,還隻是吃不吃這一小口肉的問題——也許鱷魚們對如此小的肉根本不屑一顧吧!可對小鳥來說,這是生與死的關鍵分歧,是什麽給了小鳥勇氣,讓它們向鱷魚的嘴裏飛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