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一怔,然後支支吾吾道:“這,這沒什麽,我也是,也是誤打誤撞。”
“你太謙虛了。”
董鵬打量的目光始終落在老張身上,使得老張那企圖閃躲的態度難以躲避過去。這時,沉默了半晌的於芳忽然幽幽開口了,“你們不是要詢問我嗎?說那麽多廢話幹什麽?”
“你剛才似乎沒有說話的打算,現在要交代了?”於芳的話,成功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又重新轉回到她身上。
“我隻是覺得你們是在浪費時間,就算我有作案動機,也並不代表我就是凶手。就拿劉慧慧的案子來說,我不過是和她住在同一棟樓裏,難道就是凶手?樓裏那麽多人,你們怎麽不去查?再說,我有暈血症,見到血就受不了,怎麽還能殺人?”
董鵬像是早就在等候著於芳的質疑,露出一抹氣定神閑的笑容,繼而反問道:“你怎麽知道劉慧慧死亡的現場有血跡?要殺死一個人的方法有很多種,從你有暈血症的角度出發,應該避免首先想到血腥的場麵才對。”
“我隻不過是按照常理來判斷,一般殺人不都是這樣嗎?”
“好吧,那我就來回答你的問題。”對於於芳的回答,董鵬也不深究,我拿了案發現場的照片來,相信這是最好的說明。當時你先在垃圾場旁擺放好沙發和要用的洋娃娃,然後用公用電話把劉慧慧叫了出去,因為天黑,劉慧慧並沒發現異常。”
“可笑,那樣的深夜,劉慧慧為什麽會被我的一句話叫出去?”
“這個問題我也有個猜測的答案,不過我們稍後再說。”董鵬繼續道,“我們回到殺人手法上,我在查看現場時,發現劉慧慧屍體所在的沙發靠背上有個小痕跡,不仔細看很容易忽視,後來終於想明白了,我早些時候特意打電話回去,讓法證部的同事比對了在死者身上留下的凶器,那痕跡正好吻合。我也谘詢過法醫,其實在利器刺入人體內的一瞬間,隻要不刺中關鍵點,並不會馬上流出大量血來,作為曾經的護士,你應該很清楚這一點,也不難把握好角度和刺入的位置,你隻需要先把刀子從後麵淺刺入劉慧慧的身體裏,然後把她推到沙發上,刀柄抵住沙發靠背,用劉慧慧本身的身體重量強壓下去,刀子就會借力深入,最終刺死劉慧慧,而血跡大部分染在劉慧慧的背部和沙發之間,不會噴濺出來,當然你暈血的毛病就不會發作。但因為你的這個症狀,把我們調查的方向引向了有前科的李龍,和住在劉慧慧對麵的申家,好在我們通過調查,排除了他們的嫌疑。”
“比起這個,應該有人更有理由殺了鄧峰,不是嗎?”於芳不再辯駁,而將話題轉了個目標。
“的確,我們曾經依照你的證詞,懷疑過和鄧峰有過接觸的方子青,但方子青並不是殺了鄧峰的真正凶手,如果是方子青因為和鄧峰交易不成起了衝突而殺人,他就完全沒有偽裝現場的必要,更不用說把門貼上封條,和放上《洋娃娃的殺意》那本書了。”
“就是因為這樣,所以你們懷疑我,還派人到我兒子的幼兒園去騷擾他?”說到這裏,於芳語氣中流露出顯而易見的憤慨。
“於芳,注意你的措辭,我們那是去調查,並沒惡意。”程徹忍不住插話進來,“我們在去之前,不清楚你家的情況,所以才要例行查看。”
“如果我猜得不錯,你的孩子於航,是郭輝的孩子,對不對?而且在郭輝死時,你就已經懷了孩子,我谘詢過醫生,母親在懷孕時受到過度刺激,容易造成孩子的缺陷,你孩子的耳聾,就是那時造成的。”董鵬沉聲道。
“你說的沒錯,阿輝死後,這孩子就是我所有的精神寄托,可沒想到,小航生下來就有先天聽力缺陷。”
“所以你就更加恨當年害死郭輝的人,才計劃了幾年,實施複仇。”董鵬直視著於芳,“我們再回到案子上,殺了於芳之後,你約了鄧峰來市裏,審問方子青的時候他也說過,他們平時不會刻意見麵交易,很顯然鄧峰並非為了和方子青交易才來,所以鄧峰一到市裏就和你見了麵。”
“好吧,我隻能說,我確實運氣不好,和劉慧慧住在同一棟樓,又恰好在鄧峰死了的酒店做事,但這樣也不能說明是我殺了他們。”
“不,你是早有預謀,你把你們酒店的名片交給鄧峰,為了便於你下一步行動,可惜你忽略了酒店的名片剛換過,所以隻要推算時間,就可以知道鄧峰拿到名片隻能是下了火車這段時間,而不可能是來市裏之前所獲得。關於鄧峰一案,我心中一直存有幾個疑惑:第一,你在殺了鄧峰之後,是怎樣從外麵封死門的;第二,你為什麽要這樣做。現在這兩個問題都找到了答案。”
程徹很是興奮,“組長您破解了密室之謎?”
“這根本不是什麽密室,或者說,至少在實施殺人時還不是。”
“可我們明明聽那時先趕到的警員和酒店經理說,門是被封死的,用鑰匙打不開,後來還是撞開的門,我們也看到了還殘留在門上的膠帶。”程徹疑惑地撓撓頭。
董鵬說明道:“法醫在鄧峰體內查到了少量安眠藥,但在現場我們卻沒找到帶有安眠藥成分的任何東西,那麽隻有一個可能,就是被人拿走了。”董鵬看著於芳,“我的想法是,你借故和他交談,令鄧峰在不知情下服下安眠藥,但我不認為你一個女人的力量能在鄧峰昏睡時把他推下樓,所以我重新查看了現場,發現屋子裏的椅子有挪動過的痕跡,而且很新,我想,這椅子應該是你的輔助工具。你在把鄧輝推下樓後,如果你自己作為第一發現人報案,就更麻煩,所以安排你們的經理來看到屍體,但一般情況下,就算是敲門得不到回應,經理也不會輕易撬開門,最多先嚐試用備用鑰匙查看,那麽就很難發現掉在花園裏的屍體,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在不開門的情況下,先引起經理的重視。”
董鵬說到這裏,程徹露出了然的神色,“也就是說,經理用備用鑰匙打不開門,才會跑到樓上的房間去查看,從上至下俯視,自然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花叢裏的鄧峰的屍體,這才是用膠帶封死門的真正用意,而不是我們第一反應猜測的把他殺偽造成自殺。”
“不錯,想明白這一點,就很容易理解於芳的行為,她把鄧峰推下樓之後,收拾好裝有安眠藥的食物及容器,然後走出房間,從外麵封好門。”
一直旁聽的羅子林問道:“難道膠帶不是貼在房門裏麵?”
“是貼在裏麵沒錯,但人不一定要在房內才能封上。”
“組長您就直接說明吧。”程徹好奇地說道。
“現在天氣正涼,一般酒店裏的空調開的溫度都會偏高,屋子裏本來就很熱,何況,於芳本身作為清潔員,還有個自然加溫而拿著又不引起人懷疑的工具。”
“那是指……”
“吸塵器嗎?”這次發問的人是吳寧。
董鵬讚許地點點頭,“於芳隻要先把膠帶貼在門上,走出門關好,膠帶自然就吸附在門框上,然後用吸塵器沿著門框用力吸,膠帶就貼得嚴實起來,將整個房間變成一個密閉空間。”
“那火車上的案子的凶手也是她了?”這是羅子林唯一切身參與的案子,所以更為關注。
“是,一開始我派了人監視於芳,認為於芳離開的時間是在火車離站之後,所以不具備作案時間,但其實隻要巧妙運用火車在中途的停靠就能做到。我在來時的火車上,向乘務員借用了時刻表,上麵顯示這趟火車十點三十分從首發站開車,從頭至尾,中途會停靠四站,分別在十二點、十三點、十四點、十五點,然後十五點三十分到達終點站,其中間隔最長的就是從起點到第一站的時間,我查過地圖,這段路是繞河而建,所以火車走了彎路,但如果乘車經過河下隧道,實際比火車還要快上半小時。於芳隻需要乘車先到達第一站,登上火車,殺了約好的孫剛,再在終點的前一站下車,再換乘汽車到鎮上就可以。”
“原來還可以這樣。”程徹點點頭,“難怪我們在疏導乘客下車的時候並沒見到於芳,但在鎮上車站的人群裏,小寧卻看見她的身影,看來小寧沒有看錯。”
“這位董警官看起來確實頭腦更好些,你的分析聽上去都很合理,但我剛才也說了,除了三年前的事之外,這些不過都是你們的猜測。我是恨那幾個人沒錯,當年阿輝和他們一起上山,為什麽偏偏是阿輝死了,而他們卻都平安無事?但這也怪不得別人,阿輝死了,也是運氣不好,我根本沒有認為是他們殺了阿輝,又怎麽會報複?警官你的證據又在哪裏?”
於芳的回答,使得眾人都感到略為意外。自然誰也不會相信於芳的說辭,但她態度鮮明的改變,不僅是敏銳的吳寧,就連遲鈍的程徹都能感覺出一二,這從他略帶愕然的表情就不難看出。
董鵬畢竟見多識廣,詫異之色隻從臉上一閃,旋即恢複了平靜,“你要憑據不難,我就說給你聽。你就職的酒店,在鄧峰死的那天住客很少,因為是白天,很多人都選擇外出辦事或者遊覽,但你不知道的是,有個本該出去的客人,因為覺得疲憊留在了酒店睡覺,那時候她聽到了吸塵器的聲音。按照你所說,你之前已經把所有房間打掃過一遍,因為鄧峰沒開門,所以又去了第二次,可這次你並沒有進入房間,而是和經理在七層發現了屍體,那怎麽會用到吸塵器?”
“也許是那客人聽錯了也說不定。”於芳垂下頭,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但從她的語氣中不難聽出幾分動搖的躊躇。
“那好,假如你覺得這證據不夠充分,我再給你看一樣東西。”
董鵬說著,從隨身的包裏拿出一張圖片,這是打印的紙,盡管上麵圖像不算很清晰,但仍舊能看出兩個人坐在一家咖啡店裏,從位置判斷,並不靠窗,而是相對隱蔽的空間,可從兩人大半個側臉可以分辨出,正是於芳和鄧峰。
“組長,這是哪裏拍到的?”
“我沿著鄧峰的足跡,尋找了他下火車後所到的地方。鄧峰為了向女朋友陳穎求婚,去了車站一條街之隔的珠寶店,在那裏訂了戒指,然後才去和於芳見的麵。我讓人在珠寶店附近的店一一做了詳細排查,終於在幾百米之外的一間咖啡店找到了線索。其實於芳你做得很隱蔽,盡量選擇了避人耳目的角落去坐,就是為了不讓人看到,但你沒想到的是,這家咖啡店不久前實行了咖啡豆的自助售賣,但發現經常丟咖啡豆,所以店裏才剛裝上攝像頭,為了便於監控,在服務生注意不到的角落位置都裝有,所以,你和鄧峰盡管坐的地方隱蔽,卻被清楚地拍了下來。”
於芳臉色變了變,但沒有接話。
董鵬並不在意於芳的答案,接著說道:“如果你堅持三年前的事是意外,認為我們對你動機的猜測有誤,那麽我們可以重新調查那件案子,隻要勘察過現場,再拿了郭輝的東西取證,以市裏的技術水平,應該能有新突破。”
“不用了!”
保持緘默的於芳忽然從椅子上站起來,這是她自進入這房裏之後最為激烈的一次反應,連聲音都不自覺揚高了幾分。與此同時,一直警覺的羅子林和程徹也站了起來,似乎打算隨時阻止於芳的進一步舉動,卻被董鵬搖了搖頭阻止。董鵬仿佛預見到,於芳不會逃,他一雙深沉的眼睛平靜地看著於芳,於芳與他對視了片刻,重又坐下時,已經恢複了常態。
“是我做的,你說的沒錯。”
第二十三章 是不是結局?
“你太謙虛了。”
董鵬打量的目光始終落在老張身上,使得老張那企圖閃躲的態度難以躲避過去。這時,沉默了半晌的於芳忽然幽幽開口了,“你們不是要詢問我嗎?說那麽多廢話幹什麽?”
“你剛才似乎沒有說話的打算,現在要交代了?”於芳的話,成功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又重新轉回到她身上。
“我隻是覺得你們是在浪費時間,就算我有作案動機,也並不代表我就是凶手。就拿劉慧慧的案子來說,我不過是和她住在同一棟樓裏,難道就是凶手?樓裏那麽多人,你們怎麽不去查?再說,我有暈血症,見到血就受不了,怎麽還能殺人?”
董鵬像是早就在等候著於芳的質疑,露出一抹氣定神閑的笑容,繼而反問道:“你怎麽知道劉慧慧死亡的現場有血跡?要殺死一個人的方法有很多種,從你有暈血症的角度出發,應該避免首先想到血腥的場麵才對。”
“我隻不過是按照常理來判斷,一般殺人不都是這樣嗎?”
“好吧,那我就來回答你的問題。”對於於芳的回答,董鵬也不深究,我拿了案發現場的照片來,相信這是最好的說明。當時你先在垃圾場旁擺放好沙發和要用的洋娃娃,然後用公用電話把劉慧慧叫了出去,因為天黑,劉慧慧並沒發現異常。”
“可笑,那樣的深夜,劉慧慧為什麽會被我的一句話叫出去?”
“這個問題我也有個猜測的答案,不過我們稍後再說。”董鵬繼續道,“我們回到殺人手法上,我在查看現場時,發現劉慧慧屍體所在的沙發靠背上有個小痕跡,不仔細看很容易忽視,後來終於想明白了,我早些時候特意打電話回去,讓法證部的同事比對了在死者身上留下的凶器,那痕跡正好吻合。我也谘詢過法醫,其實在利器刺入人體內的一瞬間,隻要不刺中關鍵點,並不會馬上流出大量血來,作為曾經的護士,你應該很清楚這一點,也不難把握好角度和刺入的位置,你隻需要先把刀子從後麵淺刺入劉慧慧的身體裏,然後把她推到沙發上,刀柄抵住沙發靠背,用劉慧慧本身的身體重量強壓下去,刀子就會借力深入,最終刺死劉慧慧,而血跡大部分染在劉慧慧的背部和沙發之間,不會噴濺出來,當然你暈血的毛病就不會發作。但因為你的這個症狀,把我們調查的方向引向了有前科的李龍,和住在劉慧慧對麵的申家,好在我們通過調查,排除了他們的嫌疑。”
“比起這個,應該有人更有理由殺了鄧峰,不是嗎?”於芳不再辯駁,而將話題轉了個目標。
“的確,我們曾經依照你的證詞,懷疑過和鄧峰有過接觸的方子青,但方子青並不是殺了鄧峰的真正凶手,如果是方子青因為和鄧峰交易不成起了衝突而殺人,他就完全沒有偽裝現場的必要,更不用說把門貼上封條,和放上《洋娃娃的殺意》那本書了。”
“就是因為這樣,所以你們懷疑我,還派人到我兒子的幼兒園去騷擾他?”說到這裏,於芳語氣中流露出顯而易見的憤慨。
“於芳,注意你的措辭,我們那是去調查,並沒惡意。”程徹忍不住插話進來,“我們在去之前,不清楚你家的情況,所以才要例行查看。”
“如果我猜得不錯,你的孩子於航,是郭輝的孩子,對不對?而且在郭輝死時,你就已經懷了孩子,我谘詢過醫生,母親在懷孕時受到過度刺激,容易造成孩子的缺陷,你孩子的耳聾,就是那時造成的。”董鵬沉聲道。
“你說的沒錯,阿輝死後,這孩子就是我所有的精神寄托,可沒想到,小航生下來就有先天聽力缺陷。”
“所以你就更加恨當年害死郭輝的人,才計劃了幾年,實施複仇。”董鵬直視著於芳,“我們再回到案子上,殺了於芳之後,你約了鄧峰來市裏,審問方子青的時候他也說過,他們平時不會刻意見麵交易,很顯然鄧峰並非為了和方子青交易才來,所以鄧峰一到市裏就和你見了麵。”
“好吧,我隻能說,我確實運氣不好,和劉慧慧住在同一棟樓,又恰好在鄧峰死了的酒店做事,但這樣也不能說明是我殺了他們。”
“不,你是早有預謀,你把你們酒店的名片交給鄧峰,為了便於你下一步行動,可惜你忽略了酒店的名片剛換過,所以隻要推算時間,就可以知道鄧峰拿到名片隻能是下了火車這段時間,而不可能是來市裏之前所獲得。關於鄧峰一案,我心中一直存有幾個疑惑:第一,你在殺了鄧峰之後,是怎樣從外麵封死門的;第二,你為什麽要這樣做。現在這兩個問題都找到了答案。”
程徹很是興奮,“組長您破解了密室之謎?”
“這根本不是什麽密室,或者說,至少在實施殺人時還不是。”
“可我們明明聽那時先趕到的警員和酒店經理說,門是被封死的,用鑰匙打不開,後來還是撞開的門,我們也看到了還殘留在門上的膠帶。”程徹疑惑地撓撓頭。
董鵬說明道:“法醫在鄧峰體內查到了少量安眠藥,但在現場我們卻沒找到帶有安眠藥成分的任何東西,那麽隻有一個可能,就是被人拿走了。”董鵬看著於芳,“我的想法是,你借故和他交談,令鄧峰在不知情下服下安眠藥,但我不認為你一個女人的力量能在鄧峰昏睡時把他推下樓,所以我重新查看了現場,發現屋子裏的椅子有挪動過的痕跡,而且很新,我想,這椅子應該是你的輔助工具。你在把鄧輝推下樓後,如果你自己作為第一發現人報案,就更麻煩,所以安排你們的經理來看到屍體,但一般情況下,就算是敲門得不到回應,經理也不會輕易撬開門,最多先嚐試用備用鑰匙查看,那麽就很難發現掉在花園裏的屍體,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在不開門的情況下,先引起經理的重視。”
董鵬說到這裏,程徹露出了然的神色,“也就是說,經理用備用鑰匙打不開門,才會跑到樓上的房間去查看,從上至下俯視,自然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花叢裏的鄧峰的屍體,這才是用膠帶封死門的真正用意,而不是我們第一反應猜測的把他殺偽造成自殺。”
“不錯,想明白這一點,就很容易理解於芳的行為,她把鄧峰推下樓之後,收拾好裝有安眠藥的食物及容器,然後走出房間,從外麵封好門。”
一直旁聽的羅子林問道:“難道膠帶不是貼在房門裏麵?”
“是貼在裏麵沒錯,但人不一定要在房內才能封上。”
“組長您就直接說明吧。”程徹好奇地說道。
“現在天氣正涼,一般酒店裏的空調開的溫度都會偏高,屋子裏本來就很熱,何況,於芳本身作為清潔員,還有個自然加溫而拿著又不引起人懷疑的工具。”
“那是指……”
“吸塵器嗎?”這次發問的人是吳寧。
董鵬讚許地點點頭,“於芳隻要先把膠帶貼在門上,走出門關好,膠帶自然就吸附在門框上,然後用吸塵器沿著門框用力吸,膠帶就貼得嚴實起來,將整個房間變成一個密閉空間。”
“那火車上的案子的凶手也是她了?”這是羅子林唯一切身參與的案子,所以更為關注。
“是,一開始我派了人監視於芳,認為於芳離開的時間是在火車離站之後,所以不具備作案時間,但其實隻要巧妙運用火車在中途的停靠就能做到。我在來時的火車上,向乘務員借用了時刻表,上麵顯示這趟火車十點三十分從首發站開車,從頭至尾,中途會停靠四站,分別在十二點、十三點、十四點、十五點,然後十五點三十分到達終點站,其中間隔最長的就是從起點到第一站的時間,我查過地圖,這段路是繞河而建,所以火車走了彎路,但如果乘車經過河下隧道,實際比火車還要快上半小時。於芳隻需要乘車先到達第一站,登上火車,殺了約好的孫剛,再在終點的前一站下車,再換乘汽車到鎮上就可以。”
“原來還可以這樣。”程徹點點頭,“難怪我們在疏導乘客下車的時候並沒見到於芳,但在鎮上車站的人群裏,小寧卻看見她的身影,看來小寧沒有看錯。”
“這位董警官看起來確實頭腦更好些,你的分析聽上去都很合理,但我剛才也說了,除了三年前的事之外,這些不過都是你們的猜測。我是恨那幾個人沒錯,當年阿輝和他們一起上山,為什麽偏偏是阿輝死了,而他們卻都平安無事?但這也怪不得別人,阿輝死了,也是運氣不好,我根本沒有認為是他們殺了阿輝,又怎麽會報複?警官你的證據又在哪裏?”
於芳的回答,使得眾人都感到略為意外。自然誰也不會相信於芳的說辭,但她態度鮮明的改變,不僅是敏銳的吳寧,就連遲鈍的程徹都能感覺出一二,這從他略帶愕然的表情就不難看出。
董鵬畢竟見多識廣,詫異之色隻從臉上一閃,旋即恢複了平靜,“你要憑據不難,我就說給你聽。你就職的酒店,在鄧峰死的那天住客很少,因為是白天,很多人都選擇外出辦事或者遊覽,但你不知道的是,有個本該出去的客人,因為覺得疲憊留在了酒店睡覺,那時候她聽到了吸塵器的聲音。按照你所說,你之前已經把所有房間打掃過一遍,因為鄧峰沒開門,所以又去了第二次,可這次你並沒有進入房間,而是和經理在七層發現了屍體,那怎麽會用到吸塵器?”
“也許是那客人聽錯了也說不定。”於芳垂下頭,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但從她的語氣中不難聽出幾分動搖的躊躇。
“那好,假如你覺得這證據不夠充分,我再給你看一樣東西。”
董鵬說著,從隨身的包裏拿出一張圖片,這是打印的紙,盡管上麵圖像不算很清晰,但仍舊能看出兩個人坐在一家咖啡店裏,從位置判斷,並不靠窗,而是相對隱蔽的空間,可從兩人大半個側臉可以分辨出,正是於芳和鄧峰。
“組長,這是哪裏拍到的?”
“我沿著鄧峰的足跡,尋找了他下火車後所到的地方。鄧峰為了向女朋友陳穎求婚,去了車站一條街之隔的珠寶店,在那裏訂了戒指,然後才去和於芳見的麵。我讓人在珠寶店附近的店一一做了詳細排查,終於在幾百米之外的一間咖啡店找到了線索。其實於芳你做得很隱蔽,盡量選擇了避人耳目的角落去坐,就是為了不讓人看到,但你沒想到的是,這家咖啡店不久前實行了咖啡豆的自助售賣,但發現經常丟咖啡豆,所以店裏才剛裝上攝像頭,為了便於監控,在服務生注意不到的角落位置都裝有,所以,你和鄧峰盡管坐的地方隱蔽,卻被清楚地拍了下來。”
於芳臉色變了變,但沒有接話。
董鵬並不在意於芳的答案,接著說道:“如果你堅持三年前的事是意外,認為我們對你動機的猜測有誤,那麽我們可以重新調查那件案子,隻要勘察過現場,再拿了郭輝的東西取證,以市裏的技術水平,應該能有新突破。”
“不用了!”
保持緘默的於芳忽然從椅子上站起來,這是她自進入這房裏之後最為激烈的一次反應,連聲音都不自覺揚高了幾分。與此同時,一直警覺的羅子林和程徹也站了起來,似乎打算隨時阻止於芳的進一步舉動,卻被董鵬搖了搖頭阻止。董鵬仿佛預見到,於芳不會逃,他一雙深沉的眼睛平靜地看著於芳,於芳與他對視了片刻,重又坐下時,已經恢複了常態。
“是我做的,你說的沒錯。”
第二十三章 是不是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