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賀威從醫院趕到市局。
連三隊都沒來得及去,第一時間拐到燕海臻辦公室門前。
見眼前大門緊閉,他估摸著燕海臻還沒到。
他走到一邊,算準時間,給斐辰打了個電話。
大概是因為來電顯示的人名是賀威,接起電話的斐辰竟然有些上喘。
“我還差個十米的走廊,你別急啊。”
賀威看著眼前同樣的空無人影,淡道:“不急。”
“我覺得夠嗆。”斐辰道:“昨天還沒有好轉。雖然我理解你當時的心情,但是賀威,你下手太狠了。”
兩個人本來就受了不同程度的重傷,再加上理智斷線的賀威的幾拳頭上去,差點失手殺人。
聽著斐辰的話,賀威用沉默表示自己從來不後悔。
如果不是為了對得起身上這身幹淨的警服,他不可能收手,輕易地放過傷害白計安的人。
“好了,我到了。等我一下。”
斐辰直接把電話遞到了護士的麵前。
護士的話很簡單,還沒醒,和昨天差不多。
“前天晚上醒來的那個呢,還沒有恢複意識?”
難不成真的叫他失手打成了植物人。
“沒有,他隻醒過來兩個小時,之後又昏迷了。”
賀威歎著氣,除了說謝謝,也不知道該怎麽辦。
這時,走廊的對麵,一道黑長的人影閃出。
燕海臻剛走出兩步,隔空對他說道:“現在回來贖人,太晚了。”
“什麽意思?”賀威眯起眼:“案子破了。”
“隻差臨門一腳。”燕海臻掏出鑰匙插進鎖孔,“最有嫌疑的人已經找到了,隻要把人帶回來和現場凶手留下的dna進行比對,結果一出,就完事了。”
“還真快呢。”
算起來,不過才四天多點的時間。
“沒辦法呀!我們一隊的運氣就是比你們三隊的強。”
想起上次他誤打誤撞闖進了原本屬於賀威的無臉人案,加上偶然摻和進去的盤龍江人魚公主案,崎嶇到他現在想起來,還忍不住渾身起雞皮疙瘩。
要啥啥沒有的現場、不留痕跡的專業殺手犯案、找不到的被害人,隨便兩個同時出現都能讓他們的嘴裏起泡。
“行吧,那你既然沒有事,我就回去了。”說著,賀威轉身離開還不忘擺了擺手,“雖然不是我本人,但人也借你了,上次幫忙的人情,抵了。”
拐出辦公室,他隻聽身後,燕海臻在屋裏大喊:“找人幫忙,還有你這麽幹的?!”
賀威根本就沒心情和燕海臻開玩笑。
案子破了更好。
對於家裏麵發生的事,他還要去和林棟報告。
————
我是馮雪峰,是眼前這家有上下兩層的探案館的老板。
是的,我之前出現過。
我就是本案的凶手,警方在找的,殺害周信的人。
半月前的一個深夜,我與周信因為情感問題產生了衝突。我脾氣一時上頭,失手拿起辦公室最尖銳的物體刺向了他。
沒錯,冷靜下來的我一口咬定就是脾氣上了頭。
雖然,當時我的確是故意要殺他,不過有幾個人會白癡到在法官的麵前承認自己不是衝動殺人呢?
說真的,事情發生之後,我慌了。
我感覺雙腿發軟,整個身子都在不受控製地向後倒退,最終以渾身是血的窘態摔倒在地。
盯著眼前,被我連續捅了不知道多少刀的周信,看著他身下不斷變大的血泊,我渾身顫抖不已。
一時間,我分不清那是恐懼還是興奮。
但僅在幾秒之後,我就意識到現在不是發呆的時候。
這裏是我工作的地方,隨時都有可能會有其他員工出現。
我要藏屍,我要找機會、想辦法處理掉眼前這具死不瞑目的屍體。
可是要怎麽處理掉呢?
探案館裏有那麽多的劇本,為什麽一到真章,我的大腦會一片空白?
總之,先處理掉屍體,把現場打掃幹淨。
我低頭看了看被血濺了一身的衣服。
看來需要處理的不止我自己,還有這身衣服。
對於店周圍的監控死角,我心知肚明。
在確定四周無人之後。我沿著預想好的路線,拖著被廢舊布料裹住的惡心屍體,一路來到後院。
最終,我以最快速度把他塞進了落滿灰塵的廢舊帳篷下麵。
自認藏屍完美的我回到別墅,準備毀滅案發現場的一切。
從差點被我泡壞的身體,到一遍又一遍像魔怔了一樣拖地。
我想著推理本裏看到的,警察的破案方式,想著痕檢法醫的工作模式。
心裏的不安總是能讓我對著已經幹淨到不行的地麵再次返工。
我上網一遍遍地查,找到房子裏可以用來清理血漬的一切。
生怕警方出了什麽更高的科技,把濺在地上的痕跡輕易地檢測出來。
忙來忙去,我的心逐漸分成了兩派。
一麵告訴我,再擦擦吧,再擦擦吧……另一麵告訴我,別管了!你現在應該去做下一步,應該去毀掉躺在院子裏,最大、最難、最恐怖的證據!!
終於,又折騰了半個小時的我實在受不了了。
我抬手朝自己的臉上猛扇兩個巴掌。
火辣的疼痛讓原本煞白的臉上恢複了些許血色。
效果不錯,我冷靜了。
我又重新地站在原地,回顧了一遍從頭到尾,我做的一切。
直到滿意,我衝著空無一人的房間點了點頭。
接下來,我該去找周信了。
轉身,身後擺了兩年的全身鏡嚇得我渾身一僵。
看著裏麵,臉上浮現詭異笑容的自己,我忽然感覺,鏡子活了。
它像人一樣,靜靜地站在原地,看著我殺人滅跡。
心髒的偷停讓我在心裏痛罵自己就是個膽小鬼。
自己的身影有什麽可怕的?
沒錯,當時的我真的做夢都沒想到,可怕的事正在後麵等著我。
掀開廢舊帳篷,原本被我藏在下麵的屍體,不翼而飛了。
那天晚上竟會出現比親手殺人更可怕的事情,讓我實屬意外。
一瞬間,剛剛做的一切仿佛像是一場絕對恐怖的噩夢。
混亂不堪的腦子在清醒之後,我清楚的知道,我的確殺了人,這不是該死的夢!
但屍體卻不知道去了哪。
死人不會忽然醒來,屍體也不會自己離開。
所以。
剛剛的鏡子,是真的。
有除我和周信之外的第三個人,在深更半夜的窗外,目睹了我做的一切。
連三隊都沒來得及去,第一時間拐到燕海臻辦公室門前。
見眼前大門緊閉,他估摸著燕海臻還沒到。
他走到一邊,算準時間,給斐辰打了個電話。
大概是因為來電顯示的人名是賀威,接起電話的斐辰竟然有些上喘。
“我還差個十米的走廊,你別急啊。”
賀威看著眼前同樣的空無人影,淡道:“不急。”
“我覺得夠嗆。”斐辰道:“昨天還沒有好轉。雖然我理解你當時的心情,但是賀威,你下手太狠了。”
兩個人本來就受了不同程度的重傷,再加上理智斷線的賀威的幾拳頭上去,差點失手殺人。
聽著斐辰的話,賀威用沉默表示自己從來不後悔。
如果不是為了對得起身上這身幹淨的警服,他不可能收手,輕易地放過傷害白計安的人。
“好了,我到了。等我一下。”
斐辰直接把電話遞到了護士的麵前。
護士的話很簡單,還沒醒,和昨天差不多。
“前天晚上醒來的那個呢,還沒有恢複意識?”
難不成真的叫他失手打成了植物人。
“沒有,他隻醒過來兩個小時,之後又昏迷了。”
賀威歎著氣,除了說謝謝,也不知道該怎麽辦。
這時,走廊的對麵,一道黑長的人影閃出。
燕海臻剛走出兩步,隔空對他說道:“現在回來贖人,太晚了。”
“什麽意思?”賀威眯起眼:“案子破了。”
“隻差臨門一腳。”燕海臻掏出鑰匙插進鎖孔,“最有嫌疑的人已經找到了,隻要把人帶回來和現場凶手留下的dna進行比對,結果一出,就完事了。”
“還真快呢。”
算起來,不過才四天多點的時間。
“沒辦法呀!我們一隊的運氣就是比你們三隊的強。”
想起上次他誤打誤撞闖進了原本屬於賀威的無臉人案,加上偶然摻和進去的盤龍江人魚公主案,崎嶇到他現在想起來,還忍不住渾身起雞皮疙瘩。
要啥啥沒有的現場、不留痕跡的專業殺手犯案、找不到的被害人,隨便兩個同時出現都能讓他們的嘴裏起泡。
“行吧,那你既然沒有事,我就回去了。”說著,賀威轉身離開還不忘擺了擺手,“雖然不是我本人,但人也借你了,上次幫忙的人情,抵了。”
拐出辦公室,他隻聽身後,燕海臻在屋裏大喊:“找人幫忙,還有你這麽幹的?!”
賀威根本就沒心情和燕海臻開玩笑。
案子破了更好。
對於家裏麵發生的事,他還要去和林棟報告。
————
我是馮雪峰,是眼前這家有上下兩層的探案館的老板。
是的,我之前出現過。
我就是本案的凶手,警方在找的,殺害周信的人。
半月前的一個深夜,我與周信因為情感問題產生了衝突。我脾氣一時上頭,失手拿起辦公室最尖銳的物體刺向了他。
沒錯,冷靜下來的我一口咬定就是脾氣上了頭。
雖然,當時我的確是故意要殺他,不過有幾個人會白癡到在法官的麵前承認自己不是衝動殺人呢?
說真的,事情發生之後,我慌了。
我感覺雙腿發軟,整個身子都在不受控製地向後倒退,最終以渾身是血的窘態摔倒在地。
盯著眼前,被我連續捅了不知道多少刀的周信,看著他身下不斷變大的血泊,我渾身顫抖不已。
一時間,我分不清那是恐懼還是興奮。
但僅在幾秒之後,我就意識到現在不是發呆的時候。
這裏是我工作的地方,隨時都有可能會有其他員工出現。
我要藏屍,我要找機會、想辦法處理掉眼前這具死不瞑目的屍體。
可是要怎麽處理掉呢?
探案館裏有那麽多的劇本,為什麽一到真章,我的大腦會一片空白?
總之,先處理掉屍體,把現場打掃幹淨。
我低頭看了看被血濺了一身的衣服。
看來需要處理的不止我自己,還有這身衣服。
對於店周圍的監控死角,我心知肚明。
在確定四周無人之後。我沿著預想好的路線,拖著被廢舊布料裹住的惡心屍體,一路來到後院。
最終,我以最快速度把他塞進了落滿灰塵的廢舊帳篷下麵。
自認藏屍完美的我回到別墅,準備毀滅案發現場的一切。
從差點被我泡壞的身體,到一遍又一遍像魔怔了一樣拖地。
我想著推理本裏看到的,警察的破案方式,想著痕檢法醫的工作模式。
心裏的不安總是能讓我對著已經幹淨到不行的地麵再次返工。
我上網一遍遍地查,找到房子裏可以用來清理血漬的一切。
生怕警方出了什麽更高的科技,把濺在地上的痕跡輕易地檢測出來。
忙來忙去,我的心逐漸分成了兩派。
一麵告訴我,再擦擦吧,再擦擦吧……另一麵告訴我,別管了!你現在應該去做下一步,應該去毀掉躺在院子裏,最大、最難、最恐怖的證據!!
終於,又折騰了半個小時的我實在受不了了。
我抬手朝自己的臉上猛扇兩個巴掌。
火辣的疼痛讓原本煞白的臉上恢複了些許血色。
效果不錯,我冷靜了。
我又重新地站在原地,回顧了一遍從頭到尾,我做的一切。
直到滿意,我衝著空無一人的房間點了點頭。
接下來,我該去找周信了。
轉身,身後擺了兩年的全身鏡嚇得我渾身一僵。
看著裏麵,臉上浮現詭異笑容的自己,我忽然感覺,鏡子活了。
它像人一樣,靜靜地站在原地,看著我殺人滅跡。
心髒的偷停讓我在心裏痛罵自己就是個膽小鬼。
自己的身影有什麽可怕的?
沒錯,當時的我真的做夢都沒想到,可怕的事正在後麵等著我。
掀開廢舊帳篷,原本被我藏在下麵的屍體,不翼而飛了。
那天晚上竟會出現比親手殺人更可怕的事情,讓我實屬意外。
一瞬間,剛剛做的一切仿佛像是一場絕對恐怖的噩夢。
混亂不堪的腦子在清醒之後,我清楚的知道,我的確殺了人,這不是該死的夢!
但屍體卻不知道去了哪。
死人不會忽然醒來,屍體也不會自己離開。
所以。
剛剛的鏡子,是真的。
有除我和周信之外的第三個人,在深更半夜的窗外,目睹了我做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