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趕緊打電話給122,結果拖車倒是的迅速,直接把她的車拖走了。可她呢,隻得站在路邊等車。


    黎夕看了一眼手上的表,才發現忙忙碌碌這麽久,而距離例會開始隻剩下半個小時了。


    今天,比往常特殊一些。是例會,也是工程總監的退休儀式。老總監好比是黎夕的半個師父,要是遲到了,未免太過失禮。想到這裏,黎夕不禁生了些遺憾。


    不過幸好,車子沒壞在渺無人煙的地方。否則,她一定會遲到。而現在,她還能勉強祈禱,是否有好心人能載她一程了。


    黎夕打量了周遭的環境,方才了然。原來,車居然是壞在了路途中央。


    這條通往公司的路,她走過無數遍。以前剛開始工作的時候,買不起車,她就一直騎自行車上下班。後來升職,加薪,順理成章地買了車。


    道路兩旁,大樹參天。日光順著樹葉的縫隙,打落在瀝青地麵上,形成了斑駁的樹影。黎夕等了很久,都沒有等到任何車輛的出現,甚至連人影都太過稀少。


    她皺了皺眉,一臉無奈地往樹蔭深處看去。隻是一瞬間,她的眼神就從慵懶,霎時變為驚詫。


    中心鬧市區,寸土寸金的地盤。竟然有人在這裏蓋起了別墅!黎夕不禁有些鄙夷,作為一個建築部門的業務主管,她對地皮的估價十分敏銳。


    z市中心,最繁華的地段,地皮的價值絕對不會少於十個億。想必,住在這裏的也是非富即貴。


    她又看了一遍手表,距離例會開始,僅剩下十餘分鍾了。想必,她也不可能來得及了。她有些無奈地,打算徒步去上班了。


    隻是,還未等她跨出第一步。一聲浩亮的車鳴聲,就打破了所有的寧靜。黎夕第一次體會到了“作鳥獸散”的含義。


    樹林陰翳中的鳥雀,都被一聲車鳴所驚醒。拍打著雙翼,從枝頭中湧出,奮力地撲向天空。有樹葉稀稀落落地掉下,散落在黎夕的腳下,宛若落葉繽紛。


    一輛銀灰色的保時捷卡宴,就那樣不動聲色地停在了黎夕的身側。


    黎夕帶著驚喜的笑意,望向那輛車。等了這麽久,終於算是等到了一輛車。想必,也不會遲到了吧。


    沉黑色的車窗,將車外的世界與車內的世界分隔開來。黎夕看不清車內的任何事物,於是,她隻得貿貿然上前。


    “先生……”黎夕輕輕扣了扣車窗,想問問車主是否介意,載她一程。


    車窗徐徐降下,深邃的側臉,無聲無息地曝露在黎夕的眼眸裏。瞳仁裏倒影出江聿琛的影子,像是點點波紋,在水光中泛濫開來。


    黎夕還沒來得及收回笑容,就怔在了原地:“怎麽會是你……”


    江聿琛沒有回答她的問題,隻是聲線淡淡的,帶著些初醒的慵懶,像是一杯白開水:“上車。”


    黎夕本是靠著車窗的,卻在看見江聿琛的那一刻,如同一隻刺蝟一樣,變得警醒。


    她直起身子,朝路旁走去,就好像從沒有遇到過江聿琛一樣。


    一頭海藻般蜷曲的長發,隨著風動撩動起繾綣的弧度。一身黑色的職業裝束,不摻雜任何色彩,幹練的純粹。


    江聿琛倏然想起,他第一次看見她的時候,她隻是一個稚弱的洋娃娃。而現在,她都快能獨當一麵了。至於那個,他缺失的八年,他會用時間,好好彌補。


    江聿琛並不急,一路靜默地跟著她。就好像能陪著她,這樣走過一生。她走的慢,他就跟的慢。她走的快,他就跟的快。


    黎夕偏走進一旁的鵝卵石小道,妄圖避開江聿琛的跟隨。可惜,她剛準備走上小道,腳上的高跟鞋就毫不留情地,給了她一個下馬威。


    整個人就那樣毫無預警地跌倒在地上,透色的絲襪,瞬間裂開了巨大的口子。膝蓋上儼然已經磨破了皮,還帶著些血淋淋的鮮紅。


    江聿琛見狀,立刻打開車門,快步走向黎夕。


    逆光中,黎夕看見江聿琛火急火燎地奔向她,絲毫沒有昔日的優雅沉斂可言。他向她伸出手,熾烈的光線刺入她的眼睛,幾乎有些暈眩。


    似乎,她所有的不堪,所有的狼狽,都是敗江聿琛所賜。


    她狠戾地拍開江聿琛的手,聲音冷冷的:“江聿琛,你還嫌你害我不夠多嗎?”


    一瞬間,她萌生了些歇斯底裏的憤怒,嗓音中滿是不甘:“你是天之驕子,市長的兒子,而我隻是一個毒販的女兒。江聿琛,我已經夠卑微的了,你何必再這樣打壓我?”


    江聿琛無言,隻是猛地將黎夕從地麵上拽起。


    黎夕被他拉起後,反而狠狠地拍開了他的手,又往反方向走去。膝蓋磨破的一處,血滴順著小腿曲線,蜿蜒而下,江聿琛看的驚心。


    “江黎夕,上車!”


    隻有黎夕,才能把江聿琛那樣沉穩內斂的人,弄的氣極敗壞。


    不顧黎夕的掙紮,江聿琛反握住她的臂膀,將她扔進了車廂。霸道,卻又不失溫柔。


    黎夕不敢再與江聿琛抗爭,畢竟,江聿琛一旦被激怒,魔鬼的本性就會暴露無遺。她不敢冒這個險,她寧可唯唯諾諾著。


    發動機轟鳴,黎夕不知道江聿琛是用了多快的速度,才將她送到了醫院。


    其實,擦傷不過是小事。在黎夕活過的二十六個年頭裏,這樣的傷,不算少。不過每次,被江聿琛遇到的時候,總會小題大做。


    就比如,黎夕剛進大學的那一年。


    那時候,她暗戀著許豫旬,基本每天傍晚都會等在籃球場,看許豫旬打籃球。而許豫旬在校隊裏,也是數一數二的籃球尖子,迷戀他的女生不少,也不缺黎夕一個。


    某天,黎夕照常等在籃球場。隻是這一次,與許豫旬一同來的,卻多了一個江聿琛。


    江聿琛從不碰籃球,黎夕是知道的。那時,盧卿總愛奉承他說:“藝術家的手,是不會用來碰籃球,這麽邋遢的東西的。”


    而那天,黎夕看見他,也著實驚訝了一陣。不過也就是一陣,她就裝作,跟江聿琛完全不認識的樣子,安靜地看著許豫旬打球。


    比分63:64,許豫旬63,江聿琛64。所有支持許豫旬的女生,也臨陣倒戈向了江聿琛。


    決勝的那一秒,人群裏開始躁動開來。江聿琛隻差最後一籃,就能穩贏許豫旬。不過,往往所有的結束,都是源於隻差二字。


    人流湧動,黎夕被擠倒在了地上。不過瞬間,手臂上就沁出血來。而江聿琛,就像是條件反射一樣,扔掉了籃球,跑到了黎夕麵前。


    動作連貫一氣嗬成,抱著黎夕,跑去了校醫室。


    **


    江聿琛繞到副駕駛座,打開車門,伸出手臂打橫抱起她。


    黎夕沒有掙紮,乖順地躺在江聿琛的懷裏,像是一隻溫和的貓咪。隻有臉上頗含深意的笑容,兆示著她,並不像是服從。


    眼角的餘光微微一瞥,角落的草叢裏,有人舉著單反瘋狂地按著快門。豪門顯貴,總會被一群記者趨之如騖,妄圖探究其中的陰晦。他們把這種人,叫做狗仔。


    黎夕掠過一眼,驀然彎起唇角,配合似的勾住江聿琛的脖子。


    江聿琛渾身一震,腳步也不禁頓了下來。一絲不苟的法式襯衫,被黎夕的動作,掀起了不規則的褶皺。


    她佯裝不經意地,貼近了江聿琛的耳廓。柔媚的嗓音,婉轉地傳進江聿琛的耳朵裏,直抵心房:“江聿琛,你說……明天的財經版的頭條,會是什麽呢?”


    她故意頓了頓,冷漠的聲線,極盡嘲諷之意:“維辰集團繼承人江聿琛,與養妹江黎夕亂.倫。這個標題,怎麽樣?”


    話音剛落,黎夕就毫不猶豫地,貼上了江聿琛的唇瓣。唇瓣相附,黎夕得意地笑了,她幾乎能聽見草叢裏的快門聲,哢嚓哢嚓地,躍動地歡快。


    不過片刻,黎夕就厭惡似的退開了他的唇瓣。正想跳下江聿琛的懷抱,卻被他牢牢地禁錮住。


    清絕的聲音,無比輕蔑:“既然想演,為何不演的逼真些。”


    江聿琛把她按在車門上,抽出一手,箍住她的腦袋。清冷地勾了勾唇角,極盡纏綿地吻上去。


    黎夕死命地掙紮著,無奈男女之間的力氣懸殊,她終究鬥爭不過他。


    他的唇舌,霸道地侵入她的齒縫,留連過她的每一寸領土。齒間伴隨著輕咬,化成春水一般的溫煦。舌尖靈活,巧妙地勾住她的,柔情滿溢。


    許久後,他才意猶未盡地放開了她。深邃的眼眸裏,掠過一絲奪目的光耀:“江黎夕,你認為……憑我江聿琛的能力,不夠隻手遮天?所以,要用這麽低劣的手段來試探我?”


    “你!”黎夕氣極,原來他早就發現了,還這樣耍她。


    “至於明天財經版的頭條,你不用操心。”


    chapter 5


    第二天,黎夕拿著那一本《今日財經》,氣不打一處來。


    封麵上的人西裝革履,配以純白的法式襯衫,氣度不凡。一雙深邃的眼眸,攝人心魄,配合著微抿的薄唇,無處不展露著成功人士的氣度。


    手指蜷曲使力,財經周刊的封麵褶起了難看的弧度。此時的黎夕,恨不得撕了它。


    江聿琛,確實厲害。


    江霖的養女,與江霖的親子不.倫,無疑是個重磅炸彈。至於江聿琛,如何買通那些無處不在的狗仔,她無從而知。


    周日的陽光,尤為炙熱。光線透過暗灰色的窗簾,直直射進客廳。頓時,這個兩室一廳的公寓,顯得格外亮堂。


    黎夕掀開窗簾,慵懶地躺在沙發上,打開了那本《今日財經》。


    她不禁鄙夷了片刻,江聿琛永遠都是那個表情,表麵看似波瀾不驚,暗地裏波雲詭譎。


    翻開雜誌的封麵,是江聿琛左手袖口處的一個特寫。宣白的法式襯衫,輔以一枚沉黑的袖扣,低調而又奢華。一個英文字母“l”,鑲嵌在純粹的黑色之中。


    黎夕喜愛法式襯衫,不過是源於她的父親。她的母親是個小提琴手,她喜歡穿法式襯衫的男人。於是乎,她的父親就為她,一直將法式襯衫,穿到了生命的最後一刻。


    那時候,她還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一個毒販。隻是因為父親太不常在家,所以黎夕總是貪戀父親的味道。而她的父親,永遠是一身幹淨的法式襯衫,純粹皎潔。


    記憶裏,她的父親是溫文爾雅的男子,時常會將她放在膝蓋上,逗弄著她:“小黎夕,你知道,爸爸媽媽為什麽要給你取名叫黎夕嗎?”


    “不知道。”


    父親刮了刮她軟嫩的鼻梁:“黎夕黎夕,黎明朝夕,爸爸媽媽希望黎夕,一輩子生活在光明燦爛下。”


    那時的黎夕,還會張著一口剛長齊的牙齒,笑的甘甜。


    隻是,在父親被槍斃之後,母親跳樓自殺之後,黎夕才知道。


    黎夕,永遠都得不到黎明、朝夕。


    揮去腦中的念想,黎夕翻開那本周刊,徑自看了起來。


    維辰集團繼承人榮耀歸國,本來應該是舉市沸騰的大事。隻是,由於江聿琛患有自閉症。因此,從不接受采訪。今日,江聿琛出現在封麵上,委實讓黎夕摸不著頭腦。


    黎夕大致翻閱了一下,整本周刊,幾乎一半都在介紹江聿琛,以及維辰集團。隻有寥寥幾語,才回到了專訪的主題。


    大多數的問題,都被江聿琛以“嗯”、“是”之類的單音節字符所掠過。


    片刻後,黎夕把視線停留在了,左下角的最後一個問題上。


    ——江聿琛先生,聽聞,您曾經獲得過意大利帕格尼尼小提琴金獎。請問後來,您為何會放棄小提琴,而轉投金融行業了呢?


    ——左手廢了。


    鮮少的四個字回答,輕描淡寫而過。至於江聿琛當年,為何會放棄小提琴,她也不知道。


    在那件事發生之後,黎夕就再也沒去關注過,江聿琛的任何境況。至於他在國外,是生是死,她也不知道。


    因為,她多麽希望,他是死了。


    或許,他這隻廢掉的左手,就是對他當年的懲罰。隻是,這點懲罰,黎夕不夠滿足。


    手機的震動嗡嗡作響,黎夕望了一眼屏幕上的號碼,不像是廣告推銷。反倒是那一串數字,陌生而又熟悉。


    黎夕猶豫著接起了電話,從沙發中站了起來,“喂”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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