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那頭的盧卿笑了笑:“黎夕,過兩天我要跟葉景琰去國外了。到時候,你來機場送我吧?”


    “嗯。”黎夕有些疑惑地皺眉,問道:“怎麽突然就要去國外了,前幾天我來找你的時候,你怎麽都不告訴我。”黎夕的聲音,聽起來像是在賭氣的樣子。


    “突然就想起來的,葉景琰說是要給我去看病,說是國外的醫療條件好。可是……我根本沒什麽病啊。”盧卿的話語裏,充斥著甜蜜的因素,幾乎感染到了黎夕。


    盧卿患上重度憂鬱症的事情,所有人都瞞著她。而盧卿的病,時好時壞,時而清醒,時而糊塗。有時,甚至連自己是誰都忘記了。盧卿患病的日子,黎夕幾乎每天不落地都去陪她說話。隻是,效果卻不顯著。既然葉景琰要帶她去國外看病,這樣,也好。


    “葉景琰是關心你呢,你們現在都結婚了,就當去國外度個蜜月,生個蜜月寶寶唄。”黎夕笑出了聲,隻是笑聲中的苦澀,難以被人聽懂。


    “喂喂喂,胡說什麽呢?”


    “盧卿你這是不好意思了嗎?”


    “哪有……”尾音被拖長,盧卿聽起來像是心情愉悅:“我隻是想不到,我居然真的跟葉景琰結婚了,感覺好不真實。”


    “傻瓜,別亂想。你們倆好好過下去,這樣就好了。別亂想了,葉景琰會舍不得的。”黎夕忍不住逗弄盧卿幾句。


    “黎夕,你的話真酸。下次看見江聿琛,我一定要讓他,好好給你物色個男人。”


    提及江聿琛,黎夕的表情一下子就僵住了。她慶幸,幸好電話那頭的盧卿看不見。想起那天,江聿琛粗暴的模樣,黎夕的心底,就生出了無盡的恐懼。然而,更讓她恐懼的,是江聿琛的愛情,足矣毀滅一切的愛情。


    黎夕正想開口時,盧卿打斷了她:“黎夕,不說了。我去收拾點東西了,明天機場見。”


    “嗯,好。”黎夕連苦笑都裝不出來,隻能對著盧卿,吐出了這麽兩個單音節的字眼。


    **


    人群熙攘的機場裏,各種行色匆匆。黎夕突然想起,接到盧卿的時候,也是在機場。沒想到這次送別她,又是在機場。


    遠遠地,黎夕就看見盧卿正朝著她,微笑著遙遙揮手。


    黎夕走了幾步,在看見葉景琰身旁的人之後,雙腿像是灌了鉛一樣,動彈不得。她打從心底地,不想走過去。因為,站在葉景琰身旁的那個人,是江聿琛。


    在那天離開清檀園後,除了在漫天漫地的報刊雜誌上,黎夕再也沒有見過江聿琛。似乎,在一切情感已經明朗了之後,黎夕已經不敢,也不知道該如何麵對他了。恐懼蛻變為手足無措,就像曾經,她一直固執地把江聿琛的愛情,一味地臆想成恨一樣。


    又或許,她是早就明朗一切的。隻是自欺欺人地,不願意承認。


    黎夕定了定心神,假裝雲淡風輕地走過去。她沒有看江聿琛,隻是單純地朝著盧卿的方向走去,環手輕輕抱住了她。


    “盧卿,一帆風順。”


    古人造物是神聖的,往往無數句話,就可以簡簡單單地融入一個詞語裏,簡潔明了。


    盧卿輕輕地推開了她,揚起一抹皎潔的笑靨,捏了一把黎夕的臉:“黎夕,以後我不在,要好好照顧自己,半年我就回來了。”


    黎夕不禁鄙夷地說:“明明是我在照顧你好嗎?”


    “切。”盧卿瞥了她一眼:“上次接機的時候,不知道是誰,連3號出口在哪裏都找不到。還敢說照顧我,明明就是個路癡。”盧卿偏過頭,酒紅色的發絲,在黎夕的眼前,掠過一抹柔順的弧線。


    她聽見盧卿說:“喂,江聿琛。以後我不在的時候,替我好好照顧黎夕。不然等我回來,唯你是問。”


    黎夕麵露窘色,她輕輕扯了一下盧卿,示意她不要再說了。然而,盧卿卻沒有停下來的意思:“順便,你也該幫黎夕物色個好男人嫁了。希望我下次回來的時候,能看見我們家黎夕披上白紗。話說……江聿琛,你也應該有個妹夫了不是嗎?”


    聞言,原本靜默在一旁的江聿琛,皺了皺眉。不苟言笑的臉上,顯露出不悅的神色,沉聲:“不需要。”黑眸中的神光,凝聚成一團,掃向黎夕:“我會照顧好她,不用提醒。”


    眼神交匯,像是有什麽情愫,即將破繭而出。黎夕慌亂地將眼光,撇向他處,結果卻發現自己無處可逃。即使無數次的逃避,終究也逃脫不了江聿琛的魔爪。


    “嘖嘖嘖。”盧卿蹙著秀眉,搖了搖頭:“江聿琛,你說話倒是永遠這麽滲人。不過也好,以後黎夕的老公,也能由你好好把關了。”


    盧卿看著黎夕,幽幽地笑了。她想要從黎夕的臉上,尋找到愉悅的表情,可惜,並沒有。黎夕躲閃著目光,盧卿隻能把這種情緒,定義為害羞。


    一旁默不作聲的葉景琰,看了一眼手上的腕表,之後低沉著嗓音說:“時間不早了,是時候登機了。”


    “嗯,那我們先走一步了。”盧卿拉起身側的行李箱,箱底下的軲轆發出沉鬱的聲響,兆示著離別在即:“黎夕,我走了,再見。”


    盧卿向她揮了揮手,給予了她最後一個擁抱。轉過身,隨著葉景琰走入人群。而後,消失不見。


    如果黎夕知道,這是與盧卿的最後一次見麵的話。她一定不會輕易地放她走,更不會輕易地讓她,奔赴葉景琰的身邊。


    飛機上,頭等艙裏,盧卿坐在葉景琰的左側。她已經沒有了剛才的活潑模樣,神色僵硬。在一次次的激烈地渴求葉景琰的愛情之後,盧卿已經變得無所謂了。人前熱鬧,人後冷清,盧卿已經習慣了。


    她染上了重度憂鬱症,而她自己,卻並不知曉。所有的糊塗,都會在她清醒之後,化為無形。


    身側的葉景琰忽然笑了,笑的頗有點高深莫測:“盧卿,你知道嗎?”


    “什麽?”


    “你剛剛的那句話,真是差點要了江聿琛的老命。”葉景琰的唇角,微微上揚,有些戲謔的笑意。


    盧卿皺眉,不解:“哪句?”


    葉景琰挑眉:“讓他給黎夕物色個男人,給他自己找個妹夫的那句。”


    “什麽意思?”盧卿問。


    葉景琰沒有回答盧卿的問題,反倒是自言自語道:“這是我第二次,看見江聿琛露出這樣氣急敗壞的表情,真是……有點好笑。”


    盧卿像是意識到了其中的不對勁,出聲詢問:“那第一次呢?”


    “第一次,是江聿琛趁亂,做了自己一直想要做的事情。而事後,他又不敢承認,任由她誤會他。甚至,還為了她,遠赴國外。”


    “那個她,是誰?”


    “這是個秘密。”


    至於秘密的答案,早已昭然。


    chapter 28


    機場大廳裏,依舊嘈雜。盧卿與葉景琰一同離開後,黎夕也準備轉身離開。人流擁擠的場所,她卻惟獨覺得,安靜的出奇。江聿琛的氣息,像是縈繞在她的周身,令她心生恐懼。


    她抬腳,略帶慌亂地想要離開。意料之外地,被一雙大手擒住。薄涼的體溫,順著手掌,侵入黎夕的身體裏。一種極度的排異感,令她回頭看了他一眼。


    “放開。”她惡狠狠地,如同一隻被搶奪了獵物的惡狼。


    江聿琛不以為意,薄唇輕抿:“江黎夕,我幫了你救了許豫旬。你難道,沒有回報嗎?”


    澄澈的眸子裏,掠過一絲厭煩的痕跡,她問:“抱歉,你想要的,我給不了。”語畢,黎夕揮開了他的手,轉身離開。


    “沒有給不了,隻有,不願意給。”江聿琛扳過黎夕的身體,之後,毫不猶豫地將她攏進懷裏。男人堅硬如鋼鐵的臂膀,將她牢牢禁錮住,動彈不能。


    “江聿琛,你想幹什麽?!”黎夕隻能蒼白地警告著他。她可不想看見自己的名字,跟江聿琛的擺在一起,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談資。


    男人薄涼的話語,欺進她柔嫩的耳廓。眼角邪魅的彎起,像是不經意地,情愫流露:“江黎夕,我想吻你。”


    “江聿琛,你瘋了!”


    聞言,江聿琛突然幽幽地笑了。微燙的氣息,噴灑在黎夕的耳邊,幾乎讓她有點心猿意馬:“機場裏,這麽多人kissgoodbye。多我們一個,不會有人發現的。”


    字正腔圓的發音,讓黎夕覺得惡心。就好像,大白天裏,被人捉/奸了一樣。


    “江聿琛,放開我,我都答應你。”黎夕退縮了,江聿琛說到,真的是會做到的。


    “好,成交。”江聿琛將她推離了懷抱,笑的有些酣暢:“至於想要什麽,我現在還沒想到。”


    **


    江聿琛所謂的回報,就是讓黎夕住在清檀園裏,整整一個月。


    起先,黎夕覺得,這一個月,可能是她人生中,最難熬的一個月。然而,一切看起來,卻比想象的簡單多了。


    清檀園建在市中心,卻隔絕了一切應有的喧鬧,祥和而安寧。因為江聿琛喜靜,因此這個偌大的清檀園裏,沒有任何其他的人。以前,這裏隻有江聿琛一個人。而現在,多了一個黎夕。


    此時,黎夕剛梳洗好,安靜地坐在書桌前,準備著明天上班所需的資料。昏黃的燈光,在她的眼睫底下,透射出明暗不一的光影。別在耳後的頭發,不乖巧地跳脫出來,黎夕心猿意馬地攏了回了耳後。


    她認真地勾畫圈點著,寫到一半才發現,筆芯沒水了。她伸手,去夠左手邊的一隻筆,卻不小心將手撞到了桌角上。


    她懊惱地喊了一聲疼,然而預期的疼痛,並沒有到來。她垂下眼簾,望向書桌的一角。光滑的乳白色桌角邊緣,用相同顏色的塑膠套包了起來。如若不是仔細看,根本無法辨別出。


    心房陡然一震,一種難以言喻的情愫,噴薄而出。右手輕輕覆上鎖骨處的傷疤,微微陷下的凹坑,隱約還能感受到曾經的疼痛。黎夕第一次覺得心疼,抽疼的疼。她沒想到,江聿琛居然還記得。


    那時,還在江家。而黎夕,也不過是個剛過十五歲的少女。第一次收到情書,那種酸澀而懵懂的心情,讓她覺得忐忑。


    薄薄的信箋,被另一雙手抽走。黎夕怔了怔,才驚覺信箋已經脫離了自己的掌心,到了江聿琛手裏。


    “江聿琛,還給我。”在他摔了她的琴之後,隻要四下無人,黎夕就會連名帶姓的叫他,毫不吝嗇恨意。但隻要有外人在,她就會甜甜地,喊他哥哥。


    “哼。”江聿琛看見了情書上麵,稚嫩的江黎夕三個字,不禁冷哼了一聲。薄涼的話語,從唇齒縫裏吐出:“幼稚。”


    “既然幼稚,那你就還給我。”黎夕仰起腦袋,看著他,眼裏的倔強,突兀地閃動著。


    江聿琛沒有說話,隻是諷刺地笑了笑。他若無其事的走開,帶著黎夕的情書一起。邁開半步後,他指尖微揚,一雙常年握小提琴的手,修長而靈動。


    撕拉——


    情書被撕成兩半,江聿琛隻差沒像電視劇裏一樣,把紙張的碎片拋在黎夕的臉上了。


    “江聿琛,你憑什麽!”黎夕惱了,雙拳緊緊地攥著,像是忍著天大的怒氣一樣。


    彼時,江聿琛已經高出了她一個頭,想要重新取回,實在是有些難度。但她依舊不死心,在江聿琛的麵前,她永遠不會甘心示軟。她快步走到江聿琛的麵前,伸手去夠那封破碎的情書。


    黎夕踮起腳尖,然而腳步虛浮,她沒有站穩,直直地向左側倒去。黎夕眼睜睜地看著,冰涼的大理石桌角,刺進她的鎖骨邊緣,瞬間鮮血淋漓。


    她直直地倒在地上,沒有任何人扶她。脖頸處的血液,順著身體的弧度,流暢地往下淌。黎夕覺得,她好像有點害怕。然而,耳畔江聿琛的冷厲的嗓音,卻沒有停歇。


    “江黎夕,怎麽不搶了?”語帶輕蔑。


    除了被摔琴的那次,黎夕第一次覺得無助,沒有人疼她,沒有人愛她。甚至於,倒在冰涼的地麵上,也不會有人將她扶起。


    江聿琛像是感應到了什麽,緩緩回過身去。隻消一眼,他眼中的沉穩,就蛻變為緊張。那種,像是有心愛的東西,即將遠離的緊張不安。


    鎖骨處,那一個鮮明的凹坑,泛著血意。甚至,連大理石桌角上,也被沾染了些。黎夕的t恤上,也被染上了些暗沉的痕跡。從布料裏,一點點地滲出。


    他快步走上前去,毫不猶豫地把她抱起來。踏著瘋狂地腳步,跑到門外。他的懷抱很緊,黎夕至今都無法想象出,他是用了多大的力氣。


    他含著慍怒的嗓音,對她說:“黎夕,你真笨。”


    那是黎夕第一次從他沉鬱的黑眸裏,看出緊張的痕跡。也是她第一次,聽見他叫她黎夕,黎明的黎,朝夕的夕。平仄的音調,她大概一生都無法忘記。


    後來,她被送去急救。救護車上,還不忘拽著江聿琛的衣角,嘴裏呢喃著:“江聿琛,我怕。”


    而江聿琛,也隻會麵無表情地回她:“有什麽好怕的。”實則,原本波瀾不驚的眼眸裏,充斥著擔憂,以及濃鬱到化不開的情愫。


    再到後來,江家的所有桌椅,甚至包括走廊拐角的圍欄角上,都被統一一致地套上了圓弧形的塑膠套。再也尋不到,一丁點危險的痕跡。


    從前的黎夕,不以為意。現在的黎夕,恍然大悟。


    **


    房間外,傳出關門的聲響。不用猜,也知道,大約是江聿琛回來了。


    這是黎夕住在清檀園的第三天,夜晚的天氣晴好,伴隨著溫吞的風聲。湖藍色的窗簾,隨著風的痕跡,優雅擺動。湖藍的色澤,像是一種魔咒,黎夕最愛的顏色,而江聿琛,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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