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身體被欲望主宰,生命賤如豬狗,沈墨初漫長的生命,開始變得空曠。
殺、殺、殺!吃、吃、吃!做、做、做!
這是喪屍的狂歡,這是強者的盛宴。
戰爭與掠奪,令他興奮。他親手製造滿城煙火灰敗,他看著人類如螻蟻般苟且求生。喪屍之王的鐵騎,踐踏整個大陸;喪屍之王的威名,讓人類最唾棄、最恐懼。
然而人類的實力依然強大——在措手不及的最初幾年後,幸存的人類迅速組織反攻。他們武器好、組織好,忍辱負重與喪屍殊死戰鬥——
沈墨初已經知道,那夥外星人來四光年外的比鄰星,他們跟人類一樣,是碳基生物,需要空氣、水和食物。當戰爭不利,比鄰星人慌了,他們怕輸,怕被人類發現他們的陰謀,怕再一次滅族。
實際上,他們不過是星球最後逃亡的皇族,擁有高貴的血脈和基因,卻缺少堅強的意誌和征服大陸的能力。
可是,他們幸運的擁有沈墨初。
在戰局最艱難的時刻,沈墨初再次爆發出驚人的軍事領導力。他以高超的軍事手段,擊退人類一次又一次反攻;他命令士兵,學習並改造人類的武器。
此消彼長,二十年後,喪屍軍團利用戰爭繳獲和自主學習,第一次配備了與人類軍隊相同的武器裝備,從此實力大振。
五十年後,四十萬喪屍攻入人類帝都,喪屍之王斬殺統治人類的西落家族領袖,剝其皮,食其骨。西落家族從此衰敗,僅餘幾個科學家,不死心的企圖振興家族。
那個時候,人類沒有任何屏障的腹地,就在他們麵前敞開,隻差一步,就可將人類滅族。
顧氏,便在那場戰爭中崛起。他們取代西落家,成為人類的核心。他們把最漂亮的少女、最珍貴的珠寶、最肥沃的土地、最強大的能源礦石,送到喪屍麵前,以換取和平。
喪屍之王怎麽會在意這些東西?可是比鄰星人在乎。他們在太空漂泊數年,被人類送來的厚禮所震驚所征服。
“到此為止吧……”他們說,“否則,人類死絕了,誰再給我們送來這樣好的東西?”
“是,主人。”
五年後,顧氏研發出單兵戰鬥力強大的獸人。獸人的大批量生產,耗盡了人類最後的資源——可是他們的冒險,成功了。
之後,連人類也未預料到,獸族兵變,宣布獨立,三族鼎立。
比鄰星人很滿足於現在的生活,他們命令沈墨初維持現狀。但如果有可能,他們還是希望能夠掠奪地球的全部資源——所以隔一段時間,他們依然不死心的讓沈墨初發動侵略戰爭。
然而就在這樣重複的生命裏,在某一天,喪屍之王站在自己的領地,望著百年不變的深紅色峽穀,望著黑色肅穆的喪屍軍團。忽然覺得,有些無聊。
無聊,作為人類,是常見的感覺;可是喪屍,怎麽會感到無聊?被篡改的基因,從來隻讓他沉迷於血與火。他卻終於在某一天,對這一切,感到疲倦。
他從來都比其他喪屍更快更強。在別的喪屍隻會像動物一樣喘息時,他已經會用言語和微笑,偽裝成人類獵食;當其他喪屍進化到如動物般敏捷時,他已經率領喪屍部隊,扛著人類的武器,攻城略地。
或許,他命中注定是罪人,上天刻意將他折磨。這一次,又是他,第一個想起自己曾經有人類的名字——沈墨初。
沈墨初。這個名字,是因為爸爸媽媽希望你做個有內涵的、純潔的人。我們不奢求你大富大貴,隻要你快快樂樂,做自己想做的事,做一個好人。
做一個好人啊,墨初。
我的母親,善良而溫柔的母親,愛我勝過愛自己的母親!百年後我終於蘇醒,可是,你在哪裏?
原來被他遺忘的,從來不是為人的記憶,而是人性。
當一切逐漸複蘇,記憶開始像白蟻,一點點嗜咬他的靈魂他的軀體。所有的血,所有的戰火,所有的生命,日日夜夜在他腦海裏叫囂——
沈墨初,你知道自己到底幹了什麽嗎?沈墨初!
威震大陸的喪屍之王,在與人類又一次大戰的前夕,終於痛不欲生——
仿佛被意誌所驅使,灰白堅硬的皮膚,一點點恢複人類的柔軟;滿身蝶形花紋,落潮般一夜褪去;當他抬頭,看到一雙純黑的眼珠,那麽純淨的、可恥的望著自己。
他像是個局外人,冷冷的任由自己喪失足以稱霸大陸的戰鬥力;任由人類將軍在戰場將他俘虜;任由人類驚惶而疑惑的,用鐵鏈洞穿他的四肢骨骼。
很痛,一百年來,第一次感覺到軀體的痛。可這痛如此真實,讓他沉迷不舍。
沈墨初,曾經忠於國家忠於軍隊的上尉沈墨初;被父母寄予厚望的獨子沈墨初。這荒唐的一百年,究竟踐踏了多少血肉和生命?連秘密統治喪屍的比鄰星人,看到他都會心驚膽戰——他犯下的罪滔天,誰也不能寬恕。
他覺得自己似乎再也變不回喪屍了,他也唾棄那樣的自己。他甚至不甘心讓自己太輕易的死去。
誰能告訴他,要怎麽贖罪,才足夠?
在人類囚車中,長時間的昏迷時,他聽到一個柔軟而疏懶的聲音問:“喂,為什麽被關在這裏?”
他抬頭,看到黑發黑眸的少女,目光清澈得好像從不曾被玷汙過。他沒想到,會是這樣一個少女,教會自己救贖。
當許暮朝膽大包天的將他留在自己的床上,他冰冷的心也忍不住失笑。第一次,他抱著無所謂的心態,他們差點交/配,而他咬向她的動脈,隻差一步,她就會變成美麗的屍體,血液染滿他的牙齒——生命於他,早如牲畜般低賤,他自己的,任何人的,都是。
她卻在關鍵時刻,抽身離開。她莊嚴的說,沒有什麽是不可戰勝的,哪怕深入血脈骨骼中的基因。
哪怕是基因。
她的意誌力,她的這句話,讓她免於一死。
英雄末路的喪屍之王,也因為這一句話,開始跟這個神秘的半獸女人,玩起禁欲的遊戲。當然,她以為禁的是自己,可天知道,當這樣鮮活光滑的少女躺在懷中,喪屍之王需要多大的毅力,才能保持她的完好無缺?
多日後,他對她說,你說得對,或許基因,真的是可以戰勝的。
她說沈墨初你不知道,知其不可為而為之。
他卻在心裏說,這一次,才是喪屍之王,真正的蘇醒。蘇醒的不光是人性,還有一顆強大的不服輸的心。
他已經出來,千萬喪屍卻依然身在地獄。所以他要回去。他的生命已經不屬於自己,他曾經改變大陸的格局,那麽這一次,他要再次將大陸改成自己要的樣子。
重回前方戰場,數萬喪屍深陷人類的包圍,他的出現,令無數喪屍為之一振。他對自己說,誰說他們的人性沒恢複?當他們為他歡呼,就已經將生命,交到他手裏。
他退守大峽穀以西,讓出大片土地,換取與人類的終於停戰。可他知道,真正的戰爭,才剛剛開始。
經過百年繁衍,比鄰星人從當初的十幾人,發展到數百人。他們窩在西部的古堡裏。而這一次,他發誓要他們血債血償。
他也派喪屍精英,南潛打探她的安危——卻知道她奉命前往西蕪島,從此音信全無。當邊防軍報告發現她的消息,他的第一個反應竟然是,很想讓她看到,自己現在的模樣——
讓她看看,沉睡百年後終於蘇醒,從今之後再無畏懼的,大陸喪屍之王。
他隱藏在樹叢後,聽到她對那個神秘的男人,口如蓮花,極盡所能的討好。他並不覺得奇怪,這才是她,頑強的、千方百計的要活下去的她。
可當男人輕賤她的身體,當男人抱住她,吻上她柔軟的紅唇。他卻忽然有一絲怒意。
無法無天的半獸女人,連他都隱忍沒有占有的小女人,怎麽能,被其他男人,親吻?
所以盡管大部隊還未趕上,他卻隻身衝出去。當機械人們被他逼退,他卻忽然,也想要吻她。
所以不管自己滿嘴血腥,不管她的驚惶不安,他吻了她。
我來了,半獸女人。
我是沈墨初,曾經的大陸破壞者,全人類的公敵。我是百年來最最罪大惡極之人。
我是窮途末路的,喪屍之王。
殺、殺、殺!吃、吃、吃!做、做、做!
這是喪屍的狂歡,這是強者的盛宴。
戰爭與掠奪,令他興奮。他親手製造滿城煙火灰敗,他看著人類如螻蟻般苟且求生。喪屍之王的鐵騎,踐踏整個大陸;喪屍之王的威名,讓人類最唾棄、最恐懼。
然而人類的實力依然強大——在措手不及的最初幾年後,幸存的人類迅速組織反攻。他們武器好、組織好,忍辱負重與喪屍殊死戰鬥——
沈墨初已經知道,那夥外星人來四光年外的比鄰星,他們跟人類一樣,是碳基生物,需要空氣、水和食物。當戰爭不利,比鄰星人慌了,他們怕輸,怕被人類發現他們的陰謀,怕再一次滅族。
實際上,他們不過是星球最後逃亡的皇族,擁有高貴的血脈和基因,卻缺少堅強的意誌和征服大陸的能力。
可是,他們幸運的擁有沈墨初。
在戰局最艱難的時刻,沈墨初再次爆發出驚人的軍事領導力。他以高超的軍事手段,擊退人類一次又一次反攻;他命令士兵,學習並改造人類的武器。
此消彼長,二十年後,喪屍軍團利用戰爭繳獲和自主學習,第一次配備了與人類軍隊相同的武器裝備,從此實力大振。
五十年後,四十萬喪屍攻入人類帝都,喪屍之王斬殺統治人類的西落家族領袖,剝其皮,食其骨。西落家族從此衰敗,僅餘幾個科學家,不死心的企圖振興家族。
那個時候,人類沒有任何屏障的腹地,就在他們麵前敞開,隻差一步,就可將人類滅族。
顧氏,便在那場戰爭中崛起。他們取代西落家,成為人類的核心。他們把最漂亮的少女、最珍貴的珠寶、最肥沃的土地、最強大的能源礦石,送到喪屍麵前,以換取和平。
喪屍之王怎麽會在意這些東西?可是比鄰星人在乎。他們在太空漂泊數年,被人類送來的厚禮所震驚所征服。
“到此為止吧……”他們說,“否則,人類死絕了,誰再給我們送來這樣好的東西?”
“是,主人。”
五年後,顧氏研發出單兵戰鬥力強大的獸人。獸人的大批量生產,耗盡了人類最後的資源——可是他們的冒險,成功了。
之後,連人類也未預料到,獸族兵變,宣布獨立,三族鼎立。
比鄰星人很滿足於現在的生活,他們命令沈墨初維持現狀。但如果有可能,他們還是希望能夠掠奪地球的全部資源——所以隔一段時間,他們依然不死心的讓沈墨初發動侵略戰爭。
然而就在這樣重複的生命裏,在某一天,喪屍之王站在自己的領地,望著百年不變的深紅色峽穀,望著黑色肅穆的喪屍軍團。忽然覺得,有些無聊。
無聊,作為人類,是常見的感覺;可是喪屍,怎麽會感到無聊?被篡改的基因,從來隻讓他沉迷於血與火。他卻終於在某一天,對這一切,感到疲倦。
他從來都比其他喪屍更快更強。在別的喪屍隻會像動物一樣喘息時,他已經會用言語和微笑,偽裝成人類獵食;當其他喪屍進化到如動物般敏捷時,他已經率領喪屍部隊,扛著人類的武器,攻城略地。
或許,他命中注定是罪人,上天刻意將他折磨。這一次,又是他,第一個想起自己曾經有人類的名字——沈墨初。
沈墨初。這個名字,是因為爸爸媽媽希望你做個有內涵的、純潔的人。我們不奢求你大富大貴,隻要你快快樂樂,做自己想做的事,做一個好人。
做一個好人啊,墨初。
我的母親,善良而溫柔的母親,愛我勝過愛自己的母親!百年後我終於蘇醒,可是,你在哪裏?
原來被他遺忘的,從來不是為人的記憶,而是人性。
當一切逐漸複蘇,記憶開始像白蟻,一點點嗜咬他的靈魂他的軀體。所有的血,所有的戰火,所有的生命,日日夜夜在他腦海裏叫囂——
沈墨初,你知道自己到底幹了什麽嗎?沈墨初!
威震大陸的喪屍之王,在與人類又一次大戰的前夕,終於痛不欲生——
仿佛被意誌所驅使,灰白堅硬的皮膚,一點點恢複人類的柔軟;滿身蝶形花紋,落潮般一夜褪去;當他抬頭,看到一雙純黑的眼珠,那麽純淨的、可恥的望著自己。
他像是個局外人,冷冷的任由自己喪失足以稱霸大陸的戰鬥力;任由人類將軍在戰場將他俘虜;任由人類驚惶而疑惑的,用鐵鏈洞穿他的四肢骨骼。
很痛,一百年來,第一次感覺到軀體的痛。可這痛如此真實,讓他沉迷不舍。
沈墨初,曾經忠於國家忠於軍隊的上尉沈墨初;被父母寄予厚望的獨子沈墨初。這荒唐的一百年,究竟踐踏了多少血肉和生命?連秘密統治喪屍的比鄰星人,看到他都會心驚膽戰——他犯下的罪滔天,誰也不能寬恕。
他覺得自己似乎再也變不回喪屍了,他也唾棄那樣的自己。他甚至不甘心讓自己太輕易的死去。
誰能告訴他,要怎麽贖罪,才足夠?
在人類囚車中,長時間的昏迷時,他聽到一個柔軟而疏懶的聲音問:“喂,為什麽被關在這裏?”
他抬頭,看到黑發黑眸的少女,目光清澈得好像從不曾被玷汙過。他沒想到,會是這樣一個少女,教會自己救贖。
當許暮朝膽大包天的將他留在自己的床上,他冰冷的心也忍不住失笑。第一次,他抱著無所謂的心態,他們差點交/配,而他咬向她的動脈,隻差一步,她就會變成美麗的屍體,血液染滿他的牙齒——生命於他,早如牲畜般低賤,他自己的,任何人的,都是。
她卻在關鍵時刻,抽身離開。她莊嚴的說,沒有什麽是不可戰勝的,哪怕深入血脈骨骼中的基因。
哪怕是基因。
她的意誌力,她的這句話,讓她免於一死。
英雄末路的喪屍之王,也因為這一句話,開始跟這個神秘的半獸女人,玩起禁欲的遊戲。當然,她以為禁的是自己,可天知道,當這樣鮮活光滑的少女躺在懷中,喪屍之王需要多大的毅力,才能保持她的完好無缺?
多日後,他對她說,你說得對,或許基因,真的是可以戰勝的。
她說沈墨初你不知道,知其不可為而為之。
他卻在心裏說,這一次,才是喪屍之王,真正的蘇醒。蘇醒的不光是人性,還有一顆強大的不服輸的心。
他已經出來,千萬喪屍卻依然身在地獄。所以他要回去。他的生命已經不屬於自己,他曾經改變大陸的格局,那麽這一次,他要再次將大陸改成自己要的樣子。
重回前方戰場,數萬喪屍深陷人類的包圍,他的出現,令無數喪屍為之一振。他對自己說,誰說他們的人性沒恢複?當他們為他歡呼,就已經將生命,交到他手裏。
他退守大峽穀以西,讓出大片土地,換取與人類的終於停戰。可他知道,真正的戰爭,才剛剛開始。
經過百年繁衍,比鄰星人從當初的十幾人,發展到數百人。他們窩在西部的古堡裏。而這一次,他發誓要他們血債血償。
他也派喪屍精英,南潛打探她的安危——卻知道她奉命前往西蕪島,從此音信全無。當邊防軍報告發現她的消息,他的第一個反應竟然是,很想讓她看到,自己現在的模樣——
讓她看看,沉睡百年後終於蘇醒,從今之後再無畏懼的,大陸喪屍之王。
他隱藏在樹叢後,聽到她對那個神秘的男人,口如蓮花,極盡所能的討好。他並不覺得奇怪,這才是她,頑強的、千方百計的要活下去的她。
可當男人輕賤她的身體,當男人抱住她,吻上她柔軟的紅唇。他卻忽然有一絲怒意。
無法無天的半獸女人,連他都隱忍沒有占有的小女人,怎麽能,被其他男人,親吻?
所以盡管大部隊還未趕上,他卻隻身衝出去。當機械人們被他逼退,他卻忽然,也想要吻她。
所以不管自己滿嘴血腥,不管她的驚惶不安,他吻了她。
我來了,半獸女人。
我是沈墨初,曾經的大陸破壞者,全人類的公敵。我是百年來最最罪大惡極之人。
我是窮途末路的,喪屍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