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中月問:“那你哭什麽?”


    任圖之:“他說爸爸是聾子!”


    池中月一窒。


    愣了片刻,說:“你就為這個哭?”


    不提還好,一提起來,任圖之又滿肚子委屈,眼眶一下子又紅了。


    “媽媽,爸爸為什麽聽不見?”


    池中月摸了一下任圖之的後腦勺,說:“你爸爸是英雄。”


    “為什麽英雄會聽不見?”


    “因為成為英雄,總要用某些東西去交換的。”


    池中月不想,也不打算在這個時候告訴任圖之他們的過往。


    那段過往,是榮耀,可對於池中月來說,也是一端不願意提起的往事。


    “好了。”池中月說,“不要哭了,先吃飯。”


    任圖之背轉過身,小肩膀氣得發抖。


    池中月歎了口氣,說:“要是氣不過,下次讓你爸別攔著你,打到他服氣。”


    任圖之就是在等這句話,他立馬換了副表情,轉過去,對著任清野說:“爸,聽到了嗎?”


    任清野聳肩,“隨你。”


    你要是跑得出我的手掌心,算我輸。


    任圖之這小皇帝的情緒終於好轉,蹦躂著出門去迎接阮玲香。


    “外婆!你今天做了什麽菜啊?”阮玲香還沒進門,就被小土匪給截住了,“有沒有排骨啊?”


    說著,他就去扒開阮玲香手裏的袋子,裏麵放了幾個飯盒。


    “別急別急,今天有糖醋排骨和幹煸排骨,你吃個夠。”阮玲香手臂上掛著飯盒,飯盒上掛著任圖之,祖孫倆就這麽走了進來。


    任清野已經把桌子擺開,阮玲香把菜擺上去,說:“今天早上卡爾那裏的蝦都被搶完了,其他的賣相不好,我就沒買,明天早上我再早點兒起來去搶。”


    任清野叼了塊兒排骨,嘰裏咕嚕說了句什麽,阮玲香沒聽清,說:“你說什麽?”


    池中月盛好飯,走過來說:“管他說什麽,媽你別慣他,看他現在跟個皇帝老子似的。”


    阮玲香坐下來,分出四個碗,盛湯,“我就是想給你們做最好的。”


    “不用麻煩。”任清野說,“我覺得阿戴珊的螃蟹也不錯。”


    阮玲香立馬點頭,“那我明天去買螃蟹。”


    池中月氣得翻了個白眼,任清野哈哈笑了出來,摟住她脖子,說:“你不是最喜歡吃螃蟹嗎?”


    池中月說:“我就是見不得我媽把你慣得……死樣子。”


    “沒關係的。”阮玲香說,“反正我每天閑著沒事。”


    池中月:“……”


    媽,我求求你別慣他了。


    午後,任清野帶著任圖之去街上閑逛。


    每天吃完飯任圖之都要去小攤處打槍,一百泰銖五顆子彈,打下來的玩偶已經堆滿了整個房間。


    所以攤主不是很樂意看到這父子倆。


    今天,任圖之又收獲一隻灰色布偶熊。


    他抱著熊,正準備走的時候,老板叫住了這父子倆。


    “嘿!”老板是個泰歐混血兒,長得很好看,但常年穿著一身發黃的襯衫,大大拉低了他的顏值,“你們為什麽這麽厲害?”


    任圖之驕傲地揚起下巴,說:“因為我爸爸以前是警察!拿槍的那種!”


    那老板立刻對任清野肅然起敬,“警察?真的嗎?”


    任清野笑著點了點頭,並不想在這個話題上多說。


    但老板突然來了興趣,“那麽你為什麽來了泰國?”


    任圖之一怔。


    對誒,他居然從來沒有問過,為什麽爸爸才三十幾歲就不當警察了,居家搬遷到泰國。


    任圖之問:“爸爸,為什麽啊?”


    任清野抱起任圖之,一麵給老板揮手道別,一麵說:“爸爸當不了警察了。”


    “為什麽……”


    問完這個,任圖之就後悔了。


    爸爸耳朵聽不見,靠助聽器也僅僅隻能聽到一點聲音,要是說話小聲了,他就聽不到了。


    那爸爸肯定是因為這個才不當警察的。


    “爸爸,因為耳朵嗎?”任圖之問。


    “嗯。”


    任圖之沉默很久,被任清野抱著走過了兩條街後,才說:“爸爸,那以後我當你的耳朵,你到哪兒我都跟著你。”


    任清野笑著說:“這句話,你媽媽以前說過。”


    “那我以後掙錢,給你找醫生。”


    “好。”


    悶熱的天氣,突然下起了小雨,父子倆一點兒沒在意,就淋著雨當散涼。


    突然,任清野懷中的任圖之掙開他的手臂,跳到地上,往前麵跑去。


    “媽媽!”


    池中月冷著臉,左手拿著兩把傘,一大一小,右手撐著傘。


    “明知道今天要下雨,都不知道帶傘出門?”


    任圖之立馬薅了一把自己的頭發。


    “爸爸說了,大頭大頭,下雨不愁,人家有傘,我有大頭!”


    池中月:“……”


    “任清野你過來!”


    任清野抄著手,一動不動。


    池中月說:“你再說我兒子頭大,我宰了你!”


    任清野:“你試試看,我讓你一隻手。”


    任圖之:“……”


    又來了,爸爸媽媽又要吵起來了。


    但是他已經習慣了。


    媽媽脾氣不好,爸爸脾氣也不好,兩人經常吵架,但吵著吵著就吵到房間裏,沒了動靜。


    第二天又總能和好如初。


    任圖之歎了口氣,抱著自己的熊往家裏走。


    蒙蒙細雨中,小男孩昂首闊步。


    他想,什麽時候才能長大啊,什麽時候才能像爸爸那樣什麽都會?


    想到這裏,他幹脆拔腿開跑,回家推開爸爸房間的門,把那套掛在衣櫃裏的警服和抽屜裏的勳章拿了出來。


    花了好長時間,任圖之才穿上。


    又寬又大的警服穿在他身上像個麻袋似的。


    任圖之小心翼翼地把勳章帶上,然後再蓋上帽子。


    他拖著褲腿走到鏡子前,煞有其事地將右手握拳舉在太陽穴邊,念起了那段爸爸隻說過一次他就記住的誓言:“我宣誓:我誌願成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我保證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守紀律,保守秘密;秉公執法,清正廉潔;恪盡職守,不怕犧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我願獻身於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為實現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奮鬥!”


    每當他偷穿爸爸的製服,對著鏡子念這段話的時候,他總感覺自己真的是一名小警察,渾身上下都充滿了榮譽感。


    每當看到電視裏的警察出現時,他也會立馬站起來敬禮。


    雖然他從來沒有見過自己的爸爸做警察的時候是什麽樣,但他總覺得,一定很帥,就像他現在一樣。


    至於這段誓言到底代表什麽,爸爸到底為這段誓言付出了什麽,他從來沒有想過。


    因為爸爸說,天堂還有一位叔叔,用生命捍衛著誓言。


    能讓人用生命捍衛的東西,一定比超人還厲害。


    任圖之想,他早晚也能成為穿著警服的超人,上天入地,無所不能,每當大家有危險的時候,他就從天而降,和怪獸大戰三百回合,拯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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