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跑進咖啡店,隻見朱筱桐坐在一個靠窗的位置上,正低頭玩手機。
“抱歉,久等了。”李希幸氣喘籲籲地上前,“我們走吧。”
朱筱桐看見她來了,先綻開一個大大的笑容,撲上去給了她一個擁抱。
這家咖啡店因為位置比較偏僻,店裏沒有什麽人,沒人注意到李希幸這個公眾人物。於是李希幸高興地抱起朱筱桐轉了個圈。
“謝謝!”
“現在說謝太早啦!”朱筱桐重新在沙發上坐下,並且拍了拍身邊的位置,示意李希幸先歇口氣再走。
李希幸挨著她坐下,喝水調整呼吸。
朱筱桐把自己的手機拿給她看。那是她作者號的微博,她的後台收到了一些私信。
“我看了你在新月刊上的短篇,很有趣,又找回幾年前的感覺了。”李希幸隨口念出一條私信,又看了眼發信人的id,“晨曦易夕?”
“哎喲,不是讓你看這條。”朱筱桐擺擺手。
打從她之前回複晨曦易夕的私信以後,他們兩人就會偶爾聊聊天。有時候聊作品,有時候也隨便閑聊。一般是晨曦易夕主動來找她說話,不過晨曦易夕在線的時間很少,不會經常來打擾她,偶爾閑聊幾句大家都挺高興的。
“我是讓你看這條啦。”朱筱桐指了指另外一條私信。
“晉江文學城?”李希幸問道,“你要跟網站簽約,寫網絡小說了嗎?”
“嗯,”朱筱桐道,“你簽了新公司,我也要找新東家簽約,重新開始寫長篇小說啦!”
“你以前的作品好像都是出版書?”李希幸問道,“在網上寫的小說也能出版嗎?”
“可以啊,當然可以。”朱筱桐說,“我是從大學的時候開始寫小說,一開始給雜誌投稿,被選上了,後來就一直跟幾家雜誌社長期合作。短篇給他們刊登,長篇也給他們連載,然後讓他們幫我出版。因為那時候混得還可以,所以就懶得改變。”
“我以前覺得走實體路線逼格高——那個年頭逼格確實高——可現在早就不是這麽回事了,所以,我也是時候改變一下自己的狀態了。”
幾年以前,作品在雜誌上刊登,或者出版成書的實體作者,和在網絡上發表小說的作者之間有一道比較明確的分界線,一邊被視為逼格更高的傳統作者,一邊被視為代表快餐文化的網絡作者。如今這道分界線已經快消失不見了。傳統作家也會在網絡上發表作品,而網絡作者們的作品一樣出現在新華書店的暢銷書架上或者被改編成影視劇。
不過朱筱桐想轉型,倒不是出於逼格的考慮。
就在前幾天,她忽然收到了一筆從雜誌社發來的稿費,她對著這筆錢回憶了半天都想不起來這錢的來源到底是什麽,於是去詢問了自己的雜誌編輯。編輯告訴她,這錢是她七八個月以前投稿的某個短篇,這個短篇在兩個月前上刊了,於是稿費今天終於發下來了。
七八個月前投稿的文章,也難怪朱筱桐不記得了這件事了,她就連那篇小說到底寫了什麽內容都快忘記了!
走實體路線,最大的弊端就是獲得報酬周期實在太長!雜誌往往一個月或者半個月才出一本,一本雜誌收錄的小說就那麽幾篇。作者寫得不好要被退稿,寫得好也不是立刻就能上,前麵還有好多稿子壓著呢!除非是大神作者或者跟雜誌長期合作的作者,不然別的作者就算過了稿都得排隊等著上刊,一等就是幾個月。上了刊,也不是立刻就有稿費拿,靠譜的大雜誌社是在上刊一個月內給作者匯款。但實體市場不景氣,小一點的雜誌社經常出現資金周轉不靈拖欠稿費的情況,什麽時候打款還真不好說,而且很可能沒發稿費就已經倒閉了!
短篇小說上刊物是這樣,而出版長篇小說的周期就更長了。從交稿到成書就得等幾個月的時間,成書以後什麽時候上市要看出版社的安排。而稿費則得等到書上市以後三個月才會發下來!碰有良心有實力的出版社,或者是自己有地位有頭腦的作者,往往會在交稿的時候就先要求預付百分之二三十的稿費。如果是什麽都不懂的新人作者,那就隻有傻等著的份了。所以從交稿到拿稿費,這之間隔個一年的周期根本都不算什麽稀罕事!
對於心態樂觀一點、生活壓力也不大的實體作者來說,每收到一筆稿費,這錢都跟從天上掉來似的驚喜——畢竟都是太久以前付出的勞動了,忘都快忘記了,現在收錢可不就是驚喜麽?
“嘛,收款周期長也還是有好處的。比如說,一個處在低穀期的作者,往往得在一年兩年寫不出東西以後才驚喜地發現:哎喲喂,老本吃完了!就快餓死了!”朱筱桐自嘲一笑,“壞處是,發現自己快餓死了,又沒有辦法立刻賺到錢,所以就隻能趕緊先出去找個工作了。”
“網站是不是會及時給你發稿費?”李希幸想了想,“雖然實體作者聽起來的確感覺更厲害,不過如果是那樣的話,還是跟網站簽約更好啊。”
“是啊。說實在的,撇開那些金字塔頂尖的大神。實體作者也就是看著逼格高,實際上賺得真不多,拿稿費時間還久。”朱筱桐歎了口氣。
她拿起包,起身,示意李希幸可以離開了。
“所以,就換條更好的路走吧!”
這會兒都已經晚上七八點了,再要去吃人均一千以上的大餐肯定來不及了,於是這頓大餐就先欠著,兩人按照原計劃殺去了“左先生很愛吃”,找左天揚一起吃國民美食火鍋來頓好好的慶祝大餐。
一進包廂落座,左天揚迫不及待地問道:“怎麽樣?順利不順利?”
李希幸和朱筱桐對視一眼,含笑點頭。
“漂亮!”左天揚用拳頭敲擊了一下掌心,“我就知道!”
他又八卦兮兮地問道:“傾城文化的合同怎麽樣?他們跟你簽幾年?怎麽分成?有沒有保證多久幫你出一張專輯?”
合同雖然有保密條款,有些細節不能透露,不過有一些屬於業內眾所周知的秘密。李希幸挑著能回答的問題回答了。
“我靠!”左天揚感慨道,“這合同聽起來真不錯,比那些破選秀公司高到不知道哪裏去了!”
“嗯。”李希幸點頭,“出乎我的意料,很驚喜。”
當初和夢想音樂公司簽約的時候,幾乎是公司拿出的製式合同什麽樣,選手們就得簽什麽樣的合同。已經成名的歌手或許還能跟公司談一談條件,但像李希幸這樣的新人們那是完全沒有任何磋商的餘地的。而且那會兒簽約的時間早,海選完就開始簽人。新人們不懂行業的規矩,也不知道未來發展前景如何,自己又沒有什麽人脈背景,往往很茫然且盲目地簽下了包含許多霸王條款的合同。
至於公司從海選時期就簽了這麽多選手應該怎麽辦呢?畢竟管理這麽多員工也是需要成本的啊!於是合同上就有一條極不公平的協議:如果選手不能進入十六強,公司有權單方麵解除合同!至於選手自己,想解除合同?好好賠違約金吧您內!
當然,公司敢製定出這樣的合同,並且還有選手們前仆後繼地簽約,那是因為公司手裏掌握了選秀平台這個資源。對於一無所有的新人而言,這個平台是他們唯一的機會,條件再怎麽苛刻也簽了。而且公司清楚地知道霸王合同有多坑,對於選手們的剝削有多重,為了能最大程度地為自己牟取利益,簽約的時間越來越長,違約金還越訂越高。動輒九年十年一簽,就是生怕選手們的價值越來越高,需求也會更高。所以早點把長約簽死了,甭管你未來有多好的發展,你都得老老實實被我壓榨,別想半道上水漲船高地跟我談條件!
然而要知道,一份合同的簽訂,所達成的協議撇去由那些文字寫下的條款之外,其實還有一些不成文的約定,也在同時被雙方認可了——處於更強勢地位的一方,有權欺壓處於弱勢的一方!那麽公司可以在藝人們一無所有的時候讓藝人簽下賣身契一樣不公平的長約,而藝人也可以在自己有能力有地位的時候拋棄公司撕毀合約。畢竟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嘛!
當初和夢想音樂公司的合同是那樣,而到了傾城文化公司,情形卻完全不一樣了。由於傾城文化將藝人們視為自己的合作者而不是自己的勞工,所以他們製定合同的思路方向是“合作”而不是“捆綁”。
明明傾城文化公司的盤子要大得多,提供的條件也要好的多,但他們在合約上反而要寬鬆很多。即使李希幸現在還是個沒什麽地位的新人,公司給她的合同也沒有比那些已成名的藝人差太多——畢竟她以後的發展肯定會越來越好的嘛!
說實在的,明星們賺那麽多錢,花也花不完,有時候還真不在乎多那五個點十個點的分成。隻要公司待得舒服,團隊合作得愉快,就懶得為了一點利益折騰來折騰去了。你跟我簽四年約,合作得好,下一個、下下一個四年我還跟你簽。在我式微時你對我寬厚,在我強盛時又豈有不知恩圖報的道理呢?可就算你跟我簽十年,卻不尊重我,那我一分錢都不想幫你掙,什麽時候有機會走我立刻拍拍屁股就走了!這也是運營選秀選手的經紀公司為什麽總是留不住人的原因。
“那你什麽時候會跟夢想音樂談解約?”朱筱桐問道。到了解約的那時候,她這個職業粉絲恐怕還有一場硬仗要打。
“劉總監說,讓我先不要泄露任何消息,夢想音樂那裏暫時配合。”李希幸道,“等我們的新合同簽好名蓋好章,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他們。”
朱筱桐點頭:“不錯。”
傾城文化果然靠譜,這個提議完全是站在李希幸的立場上考慮的。
三人又聊了一會兒簽約新公司的事情,話題漸漸發散開,開始閑聊起火鍋和美食之類的話題了。
“對了,我下周就要開始參加網綜的錄製了。”左天揚道,“之前跟你們說過的,那個美食類的綜藝。”
朱筱桐眼睛一亮。
“怎麽辦?奴家一身不事二主,”她靠到李希幸的身上,李希幸配合地摟住她的肩膀。她嚶嚶道,“我已經是幸幸的人了,無力再侍奉你這位舊主了~~”
“嘁!”左天揚翻個白眼,“朕現在是什麽地位?還用得上你?你趕緊跪安吧!”
片刻後,他正經道:“哎呀,我就是去玩票的。做人嘛,開心就好了!”
三人哈哈大笑,一起舉杯。
“幹杯!”
☆、第八十三章
交出的歌曲得到了傾城文化的認可後, 李希幸回家一覺睡到第二天的下午四點才醒。這一覺睡了足有十五個小時,可醒來之後她依舊感覺昏昏沉沉的。
之前一個月的時間她一直不間斷地聽歌彈琴練琴寫曲子改譜子, 幹活的時候其實並不怎麽覺得累, 精神始終很亢奮。然而如今此事告一段落,先前透支精神力量的後果才一下爆發出來了。
她忍著難受從床上爬起來, 量了下體溫, 三十八度。
——這下是真的生病了。
她並沒有去醫院,畢竟這隻是疲勞導致的免疫力下降, 休息休息就好了。她找出藥自己吃了,正準備再回床上躺一會兒, 忽然看到放在桌上的手機屏幕亮了
她拿起手機一看, 發現一共裏有七個未接來電和數條未讀消息提醒, 全部來自她的經紀人孫明月——昨天晚上她為了能睡個好覺,特意把手機調到了靜音狀態。
她忙點開消息看。
孫明月:“你的病好了沒有?你別忘了這個月二十號有一場九九巡演啊。”
孫明月:“別的活動你不參加就算了,九九巡演你不管怎麽樣都得出席!這可是幾個月前就定好的, 宣傳都打出去了,票也已經賣了!”
孫明月:“你在幹嘛?為什麽不接電話?”
孫明月:“你到底真病還是假病?你都多少時間不露麵了, 電話不接還不回信息,你在搞什麽啊!!”
孫明月:“我的耐心已經快被你用完了!我聽說守望者音樂那邊的人跟你聯係過,你是不是想跳槽??別傻了, 你跟公司簽了九年合同,一千萬違約金你賠得起嗎!還是你以為守望者會願意為你賠?別太天真!你要是聰明就好好給公司工作,爭取得到公司的重視才是你唯一的希望!”
孫明月:“我警告你,九九巡演你要是敢不來, 你就等著吃官司吧!你自己回家找出簽約合同好好看一看,想賠五十萬違約金嗎?!”
李希幸皺眉。
她用不著翻合同看,也知道孫明月說的違約金是怎麽回事。當初跟夢想音樂公司簽約的時候,那份合約上對作為甲方的經濟公司的義務規定少得可憐,對於作為乙方的藝人的義務規定卻很多。其中有一條是藝人並須無條件參加二十場公司自行或者公司委托第三方舉辦的演出活動。
這個演出活動一般情況下指的是公司和電信集團聯合舉辦的巡演活動。宣傳的時候號稱會到九十九座城市辦九十九場演出,所以簡稱九九巡演。
今年的第一場九九巡演在上海舉辦,公司早就決定好了參加巡演的藝人名單。這個事情都不用跟藝人本人商量,隻要跟經紀人確定一下工作安排,然後經紀人再去通知藝人。是通知,不是商量——合同上都說了,無條件配合嘛!
那所謂的五十萬違約金又是怎麽回事呢?
雖然是“無條件配合”的演出義務,不過藝人還是有酬勞可以拿的——參加一場演出,可獲得酬金五千元,稅前。如不配合演出,則賠償違約金,五十萬起,上不封頂。之所以不封頂,因為合同上寫的是如果給公司造成更大的損失,那麽多出的損失也還是要由不配合的藝人來賠償的。簡單翻譯一下就是說,如果這位藝人的出場費已經超過了五十萬,那賠償五十萬當然就不夠啦!
李希幸拿起手機,給孫明月回消息:“好的,我會去參加的。”
她還沒把消息發出去,忽然門鈴響了。
李希幸過去把門打開,站在門外的人赫然是孫明月!
“你在家?在家為什麽不接電話不回消息?你到底想幹什麽?”孫明月滿臉的怒氣,鞋都不脫就走進門來,“你是不是裝病躲在家裏謀劃什麽?”
李希幸已經稱病一個月的時間了。孫明月因為手裏藝人多,忙不過來,這一個月來還真沒閑著,所以沒空來查證李希幸的病情真偽。可今天她準備找李希幸說九九巡演的事兒,結果打了數個電話發了數條消息李希幸都不理睬,她的怒氣越積越深,終於忍不住殺上門來了。
“我是你的經紀人,我跟你榮辱一體!”孫明月自說自話地往屋裏走,“你有什麽事情都可以跟我商量,但我奉勸你最好不要有什麽事情瞞著我!”
她滿腹怨言還沒發完,進了屋,看到李希幸剛吃完放在桌上還沒有收拾好的藥片,一愣。
“月姐。”李希幸開口。她嗓音沙啞,帶著鼻音,一聽就知道,這是真的生病了。
孫明月:“……”
她伸手摸了摸李希幸的額頭,有點燙。
“你真病了啊……”孫明月瞬間冷靜了下來,“怎麽這麽長時間了還沒好?你得的到底是什麽病啊?不會有什麽大問題吧?”
她腦海中過了幾種可能的重病,嚇得觸電一般收回搭在李希幸額頭上的手,警惕地往後退了一步。
李希幸得的病該不會傳染吧?天呐,她今天幹嘛要親自上門啊!
李希幸並沒有注意孫明月的動作。她垂著眼。因為發燒,她的臉色本來就比較紅,很好的掩飾了她的心虛。
“有點反複,”她啞聲道:“之前好了,今天又發燒了。早上在睡覺,手機切了靜音,沒聽到電話。抱歉。”
孫明月保持著距離,上下打量李希幸,見她除了麵色潮紅之外看起來好像確實不想有什麽大病的樣子,懸著的心稍稍放下一點。
“那九九巡演怎麽辦?”她急道,“宣傳都宣傳了,票也賣了,你不可能不去啊!”
“我去。”李希幸舉起手機,給孫明月看她剛才沒來得及發出去的短信,“我一定會去的。”
孫明月這才鬆了口氣:“那之前你病能養好嗎?你到醫院看病,檢查報告你給我發一份啊!”
“可以。能養好。”
李希幸對於自己的身體還是比較有數的,從現在開始到二十號,還有好幾天的時間。這幾天她去醫院掛水,好好靜養,在那之前肯定能好。而且就算不好,作為藝人,帶病演出也是很正常的。
雖然在巡演上她隻會唱兩首歌,雖然這個演出活動不是她自願接的,雖然這場演出幾乎沒有酬勞可言。不過既然賣了票,一定會有她的粉絲來看演出,那她就一定會去演的。
而且,這應該是她為夢想音樂這位老東家貢獻的最後一場演出了。
“抱歉,久等了。”李希幸氣喘籲籲地上前,“我們走吧。”
朱筱桐看見她來了,先綻開一個大大的笑容,撲上去給了她一個擁抱。
這家咖啡店因為位置比較偏僻,店裏沒有什麽人,沒人注意到李希幸這個公眾人物。於是李希幸高興地抱起朱筱桐轉了個圈。
“謝謝!”
“現在說謝太早啦!”朱筱桐重新在沙發上坐下,並且拍了拍身邊的位置,示意李希幸先歇口氣再走。
李希幸挨著她坐下,喝水調整呼吸。
朱筱桐把自己的手機拿給她看。那是她作者號的微博,她的後台收到了一些私信。
“我看了你在新月刊上的短篇,很有趣,又找回幾年前的感覺了。”李希幸隨口念出一條私信,又看了眼發信人的id,“晨曦易夕?”
“哎喲,不是讓你看這條。”朱筱桐擺擺手。
打從她之前回複晨曦易夕的私信以後,他們兩人就會偶爾聊聊天。有時候聊作品,有時候也隨便閑聊。一般是晨曦易夕主動來找她說話,不過晨曦易夕在線的時間很少,不會經常來打擾她,偶爾閑聊幾句大家都挺高興的。
“我是讓你看這條啦。”朱筱桐指了指另外一條私信。
“晉江文學城?”李希幸問道,“你要跟網站簽約,寫網絡小說了嗎?”
“嗯,”朱筱桐道,“你簽了新公司,我也要找新東家簽約,重新開始寫長篇小說啦!”
“你以前的作品好像都是出版書?”李希幸問道,“在網上寫的小說也能出版嗎?”
“可以啊,當然可以。”朱筱桐說,“我是從大學的時候開始寫小說,一開始給雜誌投稿,被選上了,後來就一直跟幾家雜誌社長期合作。短篇給他們刊登,長篇也給他們連載,然後讓他們幫我出版。因為那時候混得還可以,所以就懶得改變。”
“我以前覺得走實體路線逼格高——那個年頭逼格確實高——可現在早就不是這麽回事了,所以,我也是時候改變一下自己的狀態了。”
幾年以前,作品在雜誌上刊登,或者出版成書的實體作者,和在網絡上發表小說的作者之間有一道比較明確的分界線,一邊被視為逼格更高的傳統作者,一邊被視為代表快餐文化的網絡作者。如今這道分界線已經快消失不見了。傳統作家也會在網絡上發表作品,而網絡作者們的作品一樣出現在新華書店的暢銷書架上或者被改編成影視劇。
不過朱筱桐想轉型,倒不是出於逼格的考慮。
就在前幾天,她忽然收到了一筆從雜誌社發來的稿費,她對著這筆錢回憶了半天都想不起來這錢的來源到底是什麽,於是去詢問了自己的雜誌編輯。編輯告訴她,這錢是她七八個月以前投稿的某個短篇,這個短篇在兩個月前上刊了,於是稿費今天終於發下來了。
七八個月前投稿的文章,也難怪朱筱桐不記得了這件事了,她就連那篇小說到底寫了什麽內容都快忘記了!
走實體路線,最大的弊端就是獲得報酬周期實在太長!雜誌往往一個月或者半個月才出一本,一本雜誌收錄的小說就那麽幾篇。作者寫得不好要被退稿,寫得好也不是立刻就能上,前麵還有好多稿子壓著呢!除非是大神作者或者跟雜誌長期合作的作者,不然別的作者就算過了稿都得排隊等著上刊,一等就是幾個月。上了刊,也不是立刻就有稿費拿,靠譜的大雜誌社是在上刊一個月內給作者匯款。但實體市場不景氣,小一點的雜誌社經常出現資金周轉不靈拖欠稿費的情況,什麽時候打款還真不好說,而且很可能沒發稿費就已經倒閉了!
短篇小說上刊物是這樣,而出版長篇小說的周期就更長了。從交稿到成書就得等幾個月的時間,成書以後什麽時候上市要看出版社的安排。而稿費則得等到書上市以後三個月才會發下來!碰有良心有實力的出版社,或者是自己有地位有頭腦的作者,往往會在交稿的時候就先要求預付百分之二三十的稿費。如果是什麽都不懂的新人作者,那就隻有傻等著的份了。所以從交稿到拿稿費,這之間隔個一年的周期根本都不算什麽稀罕事!
對於心態樂觀一點、生活壓力也不大的實體作者來說,每收到一筆稿費,這錢都跟從天上掉來似的驚喜——畢竟都是太久以前付出的勞動了,忘都快忘記了,現在收錢可不就是驚喜麽?
“嘛,收款周期長也還是有好處的。比如說,一個處在低穀期的作者,往往得在一年兩年寫不出東西以後才驚喜地發現:哎喲喂,老本吃完了!就快餓死了!”朱筱桐自嘲一笑,“壞處是,發現自己快餓死了,又沒有辦法立刻賺到錢,所以就隻能趕緊先出去找個工作了。”
“網站是不是會及時給你發稿費?”李希幸想了想,“雖然實體作者聽起來的確感覺更厲害,不過如果是那樣的話,還是跟網站簽約更好啊。”
“是啊。說實在的,撇開那些金字塔頂尖的大神。實體作者也就是看著逼格高,實際上賺得真不多,拿稿費時間還久。”朱筱桐歎了口氣。
她拿起包,起身,示意李希幸可以離開了。
“所以,就換條更好的路走吧!”
這會兒都已經晚上七八點了,再要去吃人均一千以上的大餐肯定來不及了,於是這頓大餐就先欠著,兩人按照原計劃殺去了“左先生很愛吃”,找左天揚一起吃國民美食火鍋來頓好好的慶祝大餐。
一進包廂落座,左天揚迫不及待地問道:“怎麽樣?順利不順利?”
李希幸和朱筱桐對視一眼,含笑點頭。
“漂亮!”左天揚用拳頭敲擊了一下掌心,“我就知道!”
他又八卦兮兮地問道:“傾城文化的合同怎麽樣?他們跟你簽幾年?怎麽分成?有沒有保證多久幫你出一張專輯?”
合同雖然有保密條款,有些細節不能透露,不過有一些屬於業內眾所周知的秘密。李希幸挑著能回答的問題回答了。
“我靠!”左天揚感慨道,“這合同聽起來真不錯,比那些破選秀公司高到不知道哪裏去了!”
“嗯。”李希幸點頭,“出乎我的意料,很驚喜。”
當初和夢想音樂公司簽約的時候,幾乎是公司拿出的製式合同什麽樣,選手們就得簽什麽樣的合同。已經成名的歌手或許還能跟公司談一談條件,但像李希幸這樣的新人們那是完全沒有任何磋商的餘地的。而且那會兒簽約的時間早,海選完就開始簽人。新人們不懂行業的規矩,也不知道未來發展前景如何,自己又沒有什麽人脈背景,往往很茫然且盲目地簽下了包含許多霸王條款的合同。
至於公司從海選時期就簽了這麽多選手應該怎麽辦呢?畢竟管理這麽多員工也是需要成本的啊!於是合同上就有一條極不公平的協議:如果選手不能進入十六強,公司有權單方麵解除合同!至於選手自己,想解除合同?好好賠違約金吧您內!
當然,公司敢製定出這樣的合同,並且還有選手們前仆後繼地簽約,那是因為公司手裏掌握了選秀平台這個資源。對於一無所有的新人而言,這個平台是他們唯一的機會,條件再怎麽苛刻也簽了。而且公司清楚地知道霸王合同有多坑,對於選手們的剝削有多重,為了能最大程度地為自己牟取利益,簽約的時間越來越長,違約金還越訂越高。動輒九年十年一簽,就是生怕選手們的價值越來越高,需求也會更高。所以早點把長約簽死了,甭管你未來有多好的發展,你都得老老實實被我壓榨,別想半道上水漲船高地跟我談條件!
然而要知道,一份合同的簽訂,所達成的協議撇去由那些文字寫下的條款之外,其實還有一些不成文的約定,也在同時被雙方認可了——處於更強勢地位的一方,有權欺壓處於弱勢的一方!那麽公司可以在藝人們一無所有的時候讓藝人簽下賣身契一樣不公平的長約,而藝人也可以在自己有能力有地位的時候拋棄公司撕毀合約。畢竟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嘛!
當初和夢想音樂公司的合同是那樣,而到了傾城文化公司,情形卻完全不一樣了。由於傾城文化將藝人們視為自己的合作者而不是自己的勞工,所以他們製定合同的思路方向是“合作”而不是“捆綁”。
明明傾城文化公司的盤子要大得多,提供的條件也要好的多,但他們在合約上反而要寬鬆很多。即使李希幸現在還是個沒什麽地位的新人,公司給她的合同也沒有比那些已成名的藝人差太多——畢竟她以後的發展肯定會越來越好的嘛!
說實在的,明星們賺那麽多錢,花也花不完,有時候還真不在乎多那五個點十個點的分成。隻要公司待得舒服,團隊合作得愉快,就懶得為了一點利益折騰來折騰去了。你跟我簽四年約,合作得好,下一個、下下一個四年我還跟你簽。在我式微時你對我寬厚,在我強盛時又豈有不知恩圖報的道理呢?可就算你跟我簽十年,卻不尊重我,那我一分錢都不想幫你掙,什麽時候有機會走我立刻拍拍屁股就走了!這也是運營選秀選手的經紀公司為什麽總是留不住人的原因。
“那你什麽時候會跟夢想音樂談解約?”朱筱桐問道。到了解約的那時候,她這個職業粉絲恐怕還有一場硬仗要打。
“劉總監說,讓我先不要泄露任何消息,夢想音樂那裏暫時配合。”李希幸道,“等我們的新合同簽好名蓋好章,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他們。”
朱筱桐點頭:“不錯。”
傾城文化果然靠譜,這個提議完全是站在李希幸的立場上考慮的。
三人又聊了一會兒簽約新公司的事情,話題漸漸發散開,開始閑聊起火鍋和美食之類的話題了。
“對了,我下周就要開始參加網綜的錄製了。”左天揚道,“之前跟你們說過的,那個美食類的綜藝。”
朱筱桐眼睛一亮。
“怎麽辦?奴家一身不事二主,”她靠到李希幸的身上,李希幸配合地摟住她的肩膀。她嚶嚶道,“我已經是幸幸的人了,無力再侍奉你這位舊主了~~”
“嘁!”左天揚翻個白眼,“朕現在是什麽地位?還用得上你?你趕緊跪安吧!”
片刻後,他正經道:“哎呀,我就是去玩票的。做人嘛,開心就好了!”
三人哈哈大笑,一起舉杯。
“幹杯!”
☆、第八十三章
交出的歌曲得到了傾城文化的認可後, 李希幸回家一覺睡到第二天的下午四點才醒。這一覺睡了足有十五個小時,可醒來之後她依舊感覺昏昏沉沉的。
之前一個月的時間她一直不間斷地聽歌彈琴練琴寫曲子改譜子, 幹活的時候其實並不怎麽覺得累, 精神始終很亢奮。然而如今此事告一段落,先前透支精神力量的後果才一下爆發出來了。
她忍著難受從床上爬起來, 量了下體溫, 三十八度。
——這下是真的生病了。
她並沒有去醫院,畢竟這隻是疲勞導致的免疫力下降, 休息休息就好了。她找出藥自己吃了,正準備再回床上躺一會兒, 忽然看到放在桌上的手機屏幕亮了
她拿起手機一看, 發現一共裏有七個未接來電和數條未讀消息提醒, 全部來自她的經紀人孫明月——昨天晚上她為了能睡個好覺,特意把手機調到了靜音狀態。
她忙點開消息看。
孫明月:“你的病好了沒有?你別忘了這個月二十號有一場九九巡演啊。”
孫明月:“別的活動你不參加就算了,九九巡演你不管怎麽樣都得出席!這可是幾個月前就定好的, 宣傳都打出去了,票也已經賣了!”
孫明月:“你在幹嘛?為什麽不接電話?”
孫明月:“你到底真病還是假病?你都多少時間不露麵了, 電話不接還不回信息,你在搞什麽啊!!”
孫明月:“我的耐心已經快被你用完了!我聽說守望者音樂那邊的人跟你聯係過,你是不是想跳槽??別傻了, 你跟公司簽了九年合同,一千萬違約金你賠得起嗎!還是你以為守望者會願意為你賠?別太天真!你要是聰明就好好給公司工作,爭取得到公司的重視才是你唯一的希望!”
孫明月:“我警告你,九九巡演你要是敢不來, 你就等著吃官司吧!你自己回家找出簽約合同好好看一看,想賠五十萬違約金嗎?!”
李希幸皺眉。
她用不著翻合同看,也知道孫明月說的違約金是怎麽回事。當初跟夢想音樂公司簽約的時候,那份合約上對作為甲方的經濟公司的義務規定少得可憐,對於作為乙方的藝人的義務規定卻很多。其中有一條是藝人並須無條件參加二十場公司自行或者公司委托第三方舉辦的演出活動。
這個演出活動一般情況下指的是公司和電信集團聯合舉辦的巡演活動。宣傳的時候號稱會到九十九座城市辦九十九場演出,所以簡稱九九巡演。
今年的第一場九九巡演在上海舉辦,公司早就決定好了參加巡演的藝人名單。這個事情都不用跟藝人本人商量,隻要跟經紀人確定一下工作安排,然後經紀人再去通知藝人。是通知,不是商量——合同上都說了,無條件配合嘛!
那所謂的五十萬違約金又是怎麽回事呢?
雖然是“無條件配合”的演出義務,不過藝人還是有酬勞可以拿的——參加一場演出,可獲得酬金五千元,稅前。如不配合演出,則賠償違約金,五十萬起,上不封頂。之所以不封頂,因為合同上寫的是如果給公司造成更大的損失,那麽多出的損失也還是要由不配合的藝人來賠償的。簡單翻譯一下就是說,如果這位藝人的出場費已經超過了五十萬,那賠償五十萬當然就不夠啦!
李希幸拿起手機,給孫明月回消息:“好的,我會去參加的。”
她還沒把消息發出去,忽然門鈴響了。
李希幸過去把門打開,站在門外的人赫然是孫明月!
“你在家?在家為什麽不接電話不回消息?你到底想幹什麽?”孫明月滿臉的怒氣,鞋都不脫就走進門來,“你是不是裝病躲在家裏謀劃什麽?”
李希幸已經稱病一個月的時間了。孫明月因為手裏藝人多,忙不過來,這一個月來還真沒閑著,所以沒空來查證李希幸的病情真偽。可今天她準備找李希幸說九九巡演的事兒,結果打了數個電話發了數條消息李希幸都不理睬,她的怒氣越積越深,終於忍不住殺上門來了。
“我是你的經紀人,我跟你榮辱一體!”孫明月自說自話地往屋裏走,“你有什麽事情都可以跟我商量,但我奉勸你最好不要有什麽事情瞞著我!”
她滿腹怨言還沒發完,進了屋,看到李希幸剛吃完放在桌上還沒有收拾好的藥片,一愣。
“月姐。”李希幸開口。她嗓音沙啞,帶著鼻音,一聽就知道,這是真的生病了。
孫明月:“……”
她伸手摸了摸李希幸的額頭,有點燙。
“你真病了啊……”孫明月瞬間冷靜了下來,“怎麽這麽長時間了還沒好?你得的到底是什麽病啊?不會有什麽大問題吧?”
她腦海中過了幾種可能的重病,嚇得觸電一般收回搭在李希幸額頭上的手,警惕地往後退了一步。
李希幸得的病該不會傳染吧?天呐,她今天幹嘛要親自上門啊!
李希幸並沒有注意孫明月的動作。她垂著眼。因為發燒,她的臉色本來就比較紅,很好的掩飾了她的心虛。
“有點反複,”她啞聲道:“之前好了,今天又發燒了。早上在睡覺,手機切了靜音,沒聽到電話。抱歉。”
孫明月保持著距離,上下打量李希幸,見她除了麵色潮紅之外看起來好像確實不想有什麽大病的樣子,懸著的心稍稍放下一點。
“那九九巡演怎麽辦?”她急道,“宣傳都宣傳了,票也賣了,你不可能不去啊!”
“我去。”李希幸舉起手機,給孫明月看她剛才沒來得及發出去的短信,“我一定會去的。”
孫明月這才鬆了口氣:“那之前你病能養好嗎?你到醫院看病,檢查報告你給我發一份啊!”
“可以。能養好。”
李希幸對於自己的身體還是比較有數的,從現在開始到二十號,還有好幾天的時間。這幾天她去醫院掛水,好好靜養,在那之前肯定能好。而且就算不好,作為藝人,帶病演出也是很正常的。
雖然在巡演上她隻會唱兩首歌,雖然這個演出活動不是她自願接的,雖然這場演出幾乎沒有酬勞可言。不過既然賣了票,一定會有她的粉絲來看演出,那她就一定會去演的。
而且,這應該是她為夢想音樂這位老東家貢獻的最後一場演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