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是不要的,但是他把錢送到了出租屋,那個時候我給孫婷婷租了一個房子。然後他便以孫婷婷和孩子的幸福為由勸說我,還說出租屋多少是有些不方便,萬一被人認出來我的身份,那對我也是有影響的。我當時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但是我的工資並不足以再買下一套房子,而且家裏的錢全都被妻子管著,我也那不出錢來買房子。想著自己和孫婷婷已經在一起了,那麽孫浩庭也屬於自己的大舅哥了,於是便接下了他的錢。”


    “你一共拿了他多少錢?”


    “86萬。”


    “錢呢?”


    “買房子和車子,然後這麽多年的日常開銷。”


    “那你還有沒有收受其它人的錢?”


    嚴寬很肯定的回答


    “沒有了。”


    因為這個答案他早就在心裏想好了,其實他確實收受了別人的錢,隻不過不會被人發現,這也是他可以肆無忌憚說出收受孫浩庭錢的原因,畢竟是孫浩庭舉報的自己,那麽關於孫浩庭的一切肯定是瞞不住的。但是有些錢是隻有自己才知道,這也是為了孫婷婷和孩子準備的後路。


    “真的沒有嗎?”


    “真的沒有。”


    “那好,你繼續說吧!關於孫浩庭。”


    “孫浩庭也是很有經商頭腦的,我隻給他牽線搭橋一次,他就能將浩庭地產做到了麻城市第一,可是他不甘心隻在麻城市發展,於是便找到了我,想要在榕江市拍下一塊好地皮,然後將業務做到榕江市。於是趁著這次土地拍賣會,我便答應幫他拿下一塊土地,但是沒想到突然殺出一匹黑馬,他將北郊的土地全都拍走了。於是孫浩庭便對我有怨言,也正因為如此,他才會舉報我的。”


    關主任聽到後也是一愣,這些照片分明是汪書記弄到的,至於是怎麽弄到的,他也不是很清楚,難道真的是孫浩庭出賣的嚴寬嗎?怎麽感覺不像呢?因為嚴寬被抓對他也沒有什麽好處啊,不但靠山沒了,而且會因為賄賂公職人員而被判刑,他難道是傻子嗎?又或者被汪書記抓到了什麽把柄,不得不交代。怪不得汪書記特別強調孫婷婷是浩庭地產老板孫浩庭的親妹妹。


    “好,既然說到了拍賣會,那麽就說說實名舉報汪書記以及拍賣會的事情吧!”


    站著的王賀則露出驚訝的表情,他剛知道,原來嚴寬竟然舉報了汪書記。


    嚴寬默默地點燃了一根煙。他深吸了幾口,煙霧緩緩地從他口中吐出,形成了一道道長長的煙圈。隨著煙霧的飄散,他的眼神變得深沉而犀利。


    終於,他開口了,聲音低沉而堅定。


    “舉報汪書記和拍賣會也是有些關聯的,所以還是先說實名舉報的事情吧!”


    關主任也很是好奇,他很想知道這兩者之間有什麽關係,但是他並沒有說話,而是默默地看著嚴寬,等待他的敘述。


    嚴寬繼續說道


    “其實舉報的事情我隻是一個隨從者,策劃的人是蘇大力,是他讓我一起聯名舉報汪書記的。”


    王賀瞪大了眼睛,他也是沒有想到,二把手竟然聯合三把手舉報一把手,這是要翻天呀!


    關主任聽到後並沒有太過驚訝,因為舉報信上也有蘇大力的名字,想來這個事情是兩人合謀的,隻是沒有想到蘇大力竟然是主謀。


    “他為什麽要聯合你舉報汪書記,你又為什麽聽他的話?”


    嚴寬又吸了一口煙,然後緩緩說道


    “我先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怎麽說起呢?蒼蠅不叮無縫蛋,剛好汪書記有些地方做的很違規,所以我們才寫的舉報信。”


    “你所說的違規是不是舉報信中的內容。”


    “是的。”


    “已經證實了,所有的舉報內容全都不實。你還有什麽想說的嗎?”


    嚴寬對這個結果還是有預料的,畢竟就算舉報內容是真的,那麽在汪書記的牽頭下,土地拍賣會和招商會完美的舉辦,上麵也不會動汪書記的,隻能說天海地產的林語很給力,間接的幫助了汪書記。


    “我們寫的第一條,我們找到了證據,汪盼盼的女兒李雨桐稱呼林語為爸爸。這足以說明李雨桐是林語和汪盼盼兩人的孩子。”


    “這個問題你不用糾結了,我已經找人調查過了,李雨桐之所以叫林語爸爸,那是因為李雨桐在回到汪書記家前掉進了河裏,是林語將其救了上來,所以才認林語為幹爹的,這個事情光明村的所長可以作證,還有李秘書。另外我們也調查過林語的詳細資料,他沒有去過光明村,而且和汪盼盼也沒有交集,所以隻通過李雨桐對林語的稱呼就斷定他們的關係,有些太武斷了。”


    嚴寬被驚到了,落水被救的事情他還真的不知道,所以認幹爹的事情很是合理,難道林語真的不是李雨桐的爸爸嗎?不管是不是,現在也無法驗證了,自己馬上就要成為階下囚了,他們樂意怎麽說就怎麽說吧!


    “好吧!我們確實有些失察。不過就算林語不是汪家的姑爺,那麽他也是汪家的救命恩人,那麽汪書記為了報恩而更改規劃就很合理了吧!”


    “這個事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你覺得汪書記是為了報恩,但是汪書記卻說南城郊規劃被泄露出去,這才不得以更改規劃,而且規劃局的一把手已經被抓,而且供認不諱,所以這個事情不能因為你們的臆斷而給汪書記定罪吧!你也是知道的,凡事要講究證據。”


    “不就是要證據嗎?馬上就會有的,稍等一會。”


    嚴寬之所以會這麽堅持,那是因為少一個罪名就可能更早的出來,要知道如果不能證明汪書記有問題的話,那自己舉報的事情就點誣告的嫌疑了,不過就算最後全都被駁回,那也能證明他們舉報汪書記是有原因的,起碼不至於被重責。


    關主任當然知道嚴寬說的證據是什麽,因為他的人跟蹤的那個稅務人員在回到單位後又折回到了銀行,而且手中是拿著一個調查令的,想必是調查那些給林語轉賬人的銀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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