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你沒看出來……”徐博文話說到一半,眸光跟不遠處的方玲忽然對上,然後沒話了。
“我沒看出來什麽?”
徐博文無奈一笑,“真笨,沒看出那是我隨便網上down下來的一照片嗎?”
林懿怔了一下,然後露出喜悅的笑容,“真的嗎?”
“真的。”
看著林懿笑得像傻子一樣的臉,徐博文的心情也跟著變好,故意問:“我沒有女朋友,你就那麽高興?”
“當然高興了。”林懿脫口而出,很快就轉過腦筋,掩飾道:“我跟你一樣大,要是你比我早脫單了,我會被奶奶跟媽媽念叨暈了。”
“放心,我不會比你早。”我隻會跟你一起脫單。
原來是誤會一場,林懿慶幸之餘,感覺全身心都舒暢了。甚至還記得去揶揄徐博文,“來跟我講講,被阿姨追求是什麽感受的?”
果然,徐博文一臉啃了狗屎的模樣,林懿忍住不笑,拍了拍她的肩膀,鼓勵他,“別害羞,被千億太子女倒追,多榮幸的事情。”
她白皙軟嫩的小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隔著西裝襯衫,徐博文好像也能感受她小手軟骨似的觸感,他的唇角不禁翹了起來,也就隨便跟她說了說被淩太子女追求的悲催經曆。
淩太子女喜歡陽剛的男人,特別是打籃球的。就徐博文頂著一張禍國禍民的臉,還有那一身緊繃的肌肉,毫無意外,被她看中了。
雖然長得一臉溫婉可人,可淩太子女追起人來一點都不含糊,積極、主動。她開始花式出現在徐博文身邊,約飯約電影,不錯過他任何一場比賽。徐博文因為工作問題,雖然屈於她的“淫/威”,但也從來未答應跟她外出過。偏偏這女人還是毅力超強,鍥而不舍,但你不願意,她也不會硬來。
徐博文煩透了,隊友勸他從了太子女,從此就是人生大贏家,不再需要訓練累成狗,還落下一身傷。他呸了一聲,說自己要靠真本事娶自己的喜歡的女人,隊友說,那他隻能忍著,等到下一任被她看中的男人出現,他才能逃出魔掌。
林懿聽後很不厚道地哈哈大笑,“你現在退役了,那敢不敢當麵拒絕太子女?”
“當然敢,隻不過不需要了。”
“為什麽?”
“她轉移目標,剛才還跑過來跟我說,她現在不喜歡我了,看上了新來的路遠。”
“路遠?”林懿瞪著大眼睛。
“怎麽,你認識?”
“認識一個叫路遠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人?”
徐博文看她突然對一個男人“念念不忘”,有點吃味,“該不會你老阿姨看上人小鮮肉了吧?”
林懿搖了搖頭,“不是,他曾經是我的小迷弟。”
“什麽時候的事?”
“大學那會兒。”
“嗬……看來這些年追求者不少啊。”
林懿傲嬌地抬了抬頭,“必須的。”
看這她得意洋洋的嘚瑟樣,徐博文氣得牙疼,從今天開始,必須掃清她身邊所有的追求者。同時,他也感到慶幸,幸好她沒看中當中的任何一人。
“你喜歡什麽樣的女孩子啊?”多日以來鬱悶的心情一掃而光,林懿大著膽子問徐博文。
徐博文挑了挑眉,盯著她好一會兒才說:“傻傻的、笨笨的。”
“那真是跟你智障配了一臉。”林懿嫌棄地看了他一眼,好不容易才弄清楚他根本沒有女朋友,不死心地想試探試探他,卻得知他喜歡的類型,跟自己是南轅北轍。大概是有緣無分,隻怪她太聰明了。
既然某人還沒意識到自己是傻傻笨笨的那個,徐博文暫時也不想提醒她。想起她剛才感動落淚的樣子,便問:“你喜歡什麽樣的婚禮?”
“婚禮?”林懿頓了一下,說:“我還從未想過這個問題。”
徐博文直接拿起餐盤裏的一個小巧的馬卡龍,塞到她嘴裏,“是時候好好想想了。”
林懿嚼著色彩繽紛的馬卡龍,覺得甜到心坎裏麵去了。
她想要的婚禮,大概就是新郎是徐博文的婚禮吧。
那天過後,徐博文跟林懿的關係親近了不少,分別多年的隔閡不見了,兩人像是回到了讀書時候那樣。
恰好好福氣被端掉的特大製假窩點就在玉蘭市,加上楊福記的仲裁要跟進,林懿基本上駐紮在玉蘭市,兩人的對門生活就悄然展開了。
對於目前這種情況,最開心的莫過於徐博文了。暫時不能跟她挑明,那朝昔相處還不錯。
一天之計在於晨,徐博文從醒來的那一刻,就想著怎麽跟林懿待在一塊。額……不對,切確來說,在夢裏的時候已經在想了。
他現在即使退役了,但晨跑的習慣未變。他準備跑完之後喊林懿起來,然後一起吃早餐,不料在小區隔壁的體育公園遇到她。
林懿穿了一身黑色的運動套裝,襯得她的皮膚更加白皙,特別是露出的那一大截大長腿,引得路人紛紛側目。
他還真想把她的腿給包住。
“稀奇了,你也會晨跑?”徐博文跑到她身邊,發現她呼吸順暢,完全沒有想象中的氣喘籲籲。
林懿一臉輕鬆地繼續往前跑,“從大學開始就晨跑,現在習慣了,不跑反倒不習慣。”
剛上大學那會兒,她因為高三寒假的事情,人一度很內向,心裏很想他,卻不敢聯係他。偶然一次在跑道看到一個跟他很像的背影,她驀然就很想去跑步。
記得以前,徐博文威脅哄騙都用上了,都抓不到她去跑步。可等到沒他在身邊了,她自動自覺去跑了,好像跑起來後,那種思念的感覺才不會那麽令人窒息。
兩人繞著跑道轉了幾圈,直至火辣的太陽抬起頭來才離開。
運動過後的林懿,小臉紅彤彤的,汗水順著她白皙的臉蛋一路往下,經過修長的脖頸,然後沒入衣內。徐博文視線一路往下,直至在她胸前的起伏停了下來。
“我沒看出來什麽?”
徐博文無奈一笑,“真笨,沒看出那是我隨便網上down下來的一照片嗎?”
林懿怔了一下,然後露出喜悅的笑容,“真的嗎?”
“真的。”
看著林懿笑得像傻子一樣的臉,徐博文的心情也跟著變好,故意問:“我沒有女朋友,你就那麽高興?”
“當然高興了。”林懿脫口而出,很快就轉過腦筋,掩飾道:“我跟你一樣大,要是你比我早脫單了,我會被奶奶跟媽媽念叨暈了。”
“放心,我不會比你早。”我隻會跟你一起脫單。
原來是誤會一場,林懿慶幸之餘,感覺全身心都舒暢了。甚至還記得去揶揄徐博文,“來跟我講講,被阿姨追求是什麽感受的?”
果然,徐博文一臉啃了狗屎的模樣,林懿忍住不笑,拍了拍她的肩膀,鼓勵他,“別害羞,被千億太子女倒追,多榮幸的事情。”
她白皙軟嫩的小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隔著西裝襯衫,徐博文好像也能感受她小手軟骨似的觸感,他的唇角不禁翹了起來,也就隨便跟她說了說被淩太子女追求的悲催經曆。
淩太子女喜歡陽剛的男人,特別是打籃球的。就徐博文頂著一張禍國禍民的臉,還有那一身緊繃的肌肉,毫無意外,被她看中了。
雖然長得一臉溫婉可人,可淩太子女追起人來一點都不含糊,積極、主動。她開始花式出現在徐博文身邊,約飯約電影,不錯過他任何一場比賽。徐博文因為工作問題,雖然屈於她的“淫/威”,但也從來未答應跟她外出過。偏偏這女人還是毅力超強,鍥而不舍,但你不願意,她也不會硬來。
徐博文煩透了,隊友勸他從了太子女,從此就是人生大贏家,不再需要訓練累成狗,還落下一身傷。他呸了一聲,說自己要靠真本事娶自己的喜歡的女人,隊友說,那他隻能忍著,等到下一任被她看中的男人出現,他才能逃出魔掌。
林懿聽後很不厚道地哈哈大笑,“你現在退役了,那敢不敢當麵拒絕太子女?”
“當然敢,隻不過不需要了。”
“為什麽?”
“她轉移目標,剛才還跑過來跟我說,她現在不喜歡我了,看上了新來的路遠。”
“路遠?”林懿瞪著大眼睛。
“怎麽,你認識?”
“認識一個叫路遠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人?”
徐博文看她突然對一個男人“念念不忘”,有點吃味,“該不會你老阿姨看上人小鮮肉了吧?”
林懿搖了搖頭,“不是,他曾經是我的小迷弟。”
“什麽時候的事?”
“大學那會兒。”
“嗬……看來這些年追求者不少啊。”
林懿傲嬌地抬了抬頭,“必須的。”
看這她得意洋洋的嘚瑟樣,徐博文氣得牙疼,從今天開始,必須掃清她身邊所有的追求者。同時,他也感到慶幸,幸好她沒看中當中的任何一人。
“你喜歡什麽樣的女孩子啊?”多日以來鬱悶的心情一掃而光,林懿大著膽子問徐博文。
徐博文挑了挑眉,盯著她好一會兒才說:“傻傻的、笨笨的。”
“那真是跟你智障配了一臉。”林懿嫌棄地看了他一眼,好不容易才弄清楚他根本沒有女朋友,不死心地想試探試探他,卻得知他喜歡的類型,跟自己是南轅北轍。大概是有緣無分,隻怪她太聰明了。
既然某人還沒意識到自己是傻傻笨笨的那個,徐博文暫時也不想提醒她。想起她剛才感動落淚的樣子,便問:“你喜歡什麽樣的婚禮?”
“婚禮?”林懿頓了一下,說:“我還從未想過這個問題。”
徐博文直接拿起餐盤裏的一個小巧的馬卡龍,塞到她嘴裏,“是時候好好想想了。”
林懿嚼著色彩繽紛的馬卡龍,覺得甜到心坎裏麵去了。
她想要的婚禮,大概就是新郎是徐博文的婚禮吧。
那天過後,徐博文跟林懿的關係親近了不少,分別多年的隔閡不見了,兩人像是回到了讀書時候那樣。
恰好好福氣被端掉的特大製假窩點就在玉蘭市,加上楊福記的仲裁要跟進,林懿基本上駐紮在玉蘭市,兩人的對門生活就悄然展開了。
對於目前這種情況,最開心的莫過於徐博文了。暫時不能跟她挑明,那朝昔相處還不錯。
一天之計在於晨,徐博文從醒來的那一刻,就想著怎麽跟林懿待在一塊。額……不對,切確來說,在夢裏的時候已經在想了。
他現在即使退役了,但晨跑的習慣未變。他準備跑完之後喊林懿起來,然後一起吃早餐,不料在小區隔壁的體育公園遇到她。
林懿穿了一身黑色的運動套裝,襯得她的皮膚更加白皙,特別是露出的那一大截大長腿,引得路人紛紛側目。
他還真想把她的腿給包住。
“稀奇了,你也會晨跑?”徐博文跑到她身邊,發現她呼吸順暢,完全沒有想象中的氣喘籲籲。
林懿一臉輕鬆地繼續往前跑,“從大學開始就晨跑,現在習慣了,不跑反倒不習慣。”
剛上大學那會兒,她因為高三寒假的事情,人一度很內向,心裏很想他,卻不敢聯係他。偶然一次在跑道看到一個跟他很像的背影,她驀然就很想去跑步。
記得以前,徐博文威脅哄騙都用上了,都抓不到她去跑步。可等到沒他在身邊了,她自動自覺去跑了,好像跑起來後,那種思念的感覺才不會那麽令人窒息。
兩人繞著跑道轉了幾圈,直至火辣的太陽抬起頭來才離開。
運動過後的林懿,小臉紅彤彤的,汗水順著她白皙的臉蛋一路往下,經過修長的脖頸,然後沒入衣內。徐博文視線一路往下,直至在她胸前的起伏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