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拉著她的手一塊長大,她已習慣了他的保護。她用盡全力,考上了他所在的中學,他卻喜歡上了另外一個女孩。一切隨風而逝,也許,最好的選擇,是忘記!
1994年,我和他在山上捉蝴蝶的時候認識。他穿著白色的t恤,在陽光下笑得很燦爛。
他問我:小妹妹,你叫什麽名字。我說,靜,安靜的靜。他還是笑,露出牙齒,很白。他說,我們去後山吧,那裏的蝴蝶很漂亮。他用了漂亮這個詞。所以我跟著他去了。
路很崎嶇,他伸出那隻小手拉住我。好不容易來到後山。他沒有騙我,那裏的蝴蝶真的很漂亮。不過,它們全部是藍色的,好像一個個可愛的精靈。我高興地跳起來,拍著手:哥哥,你能捉一隻給我嗎?他點點頭。
他在陽光下跳躍著捉蝴蝶,臉髒兮兮的。終於,他把一隻藍色的蝴蝶放在了我的手中。他又忙著去捉另一隻。我開心得忘記了所有,一不小心,手中的蝴蝶逃跑了,我急得撲過去追。蝴蝶飛得很快很高。我望著它,跑呀跑,它在懸崖邊停了下來。我小心翼翼地踩著黃土,不料,自己順著黃土慢慢往下滑。忽然一隻小手握住我的手。我被他救了起來。他說,你是傻子呀,會死掉的。蝴蝶飛了,我再捉嘛。你怎麽可以一個人亂跑。我挺委屈地說,那是你送給我的,哥哥。
我腳扭傷了,他背著我下山了。我伏在他背上,能聽見他的心跳,我把頭輕輕地放在他的肩頭。他的汗水滑落在我臉上。他回頭來看看我,笑笑,又回過頭去。我睡著了,也不知過了多久,我聽見了媽媽的聲音:“謝謝你了,輝。叫你媽媽一起來吃飯吧。”
那時,我才知道,原來,我們住在一個小區。他叫輝。
那年,我八歲。
1995年,我已上小學三年級了。同齡的孩子早已學會了一個人上學,而我卻依賴著輝。每天早上他很早就來我家叫我起床,然後一起吃媽媽做的飯。那時候的早飯特別香。兩個人吃到肚子飽飽的才去上學。
走在路上,那可是我最驕傲的時候。路上的人很多,而且路很窄,我緊緊地拉著輝的衣角,跟著他橫衝直撞。穿過重重人群,擠得滿頭大汗。那些孩子都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看著我。到後來我才知道,那應該叫做羨慕。他把我送到教室門口,然後叮囑我,放學不準亂跑,等著。說過才跑上樓去。他和我在一幢教學樓。他讀六年級。
有一次,我放學在樓下等了他很久都不見人影,就一個人傻乎乎地回家了。第一次沒有人陪,在路上被人擠得東倒西歪。像個無頭蒼蠅。忽然,一個手掌“啪”地拍在我頭上,然後就出現了他的罵聲,不是叫你等我嗎?你這個連方向感都沒有的傻子,你認得路嗎?他一臉的緊張樣,在擁擠的人群中顯得可愛極了。他又用手推了一下我的頭,我頭一歪,差點摔倒。他連忙抓住我的手,說,以後不準一個人走了,不然,我就不要你了!他把“不要”兩個字說得很重,嚇得我趕忙拉住他的衣角,想著以後沒有他陪,會是什麽樣子呀,一定會被別人踩得稀巴爛的。我說,哥哥,別生氣了,我們回家,我以後再也不一個人走了嘛。
他一直對我放心不下,總以為我還很小很小,永遠長不大。
1996年,他畢業了。也就是說,以後上學放學就隻有我一個人了。
他考上了縣裏的一所重點中學,那是他一直向往的地方,曾經告訴過我,他要去那裏實現他的夢想——當校足球隊隊長。
每次想到他的夢想我就想笑,那也能叫做夢想嗎?我的夢想可是要當個大畫家。
暑假的時候,他帶我去遊泳。他遊得很好,在藍色的水裏好像一隻溫順的小魚。而我卻常常嗆水,然後他會拿一個大大的遊泳圈套在我身上,還要附上兩個字——笨蛋!
暑假到了盡頭,我們兩個都曬得像個黑烏龜一樣。而他,就要走了,他上初中了。報名的前一天,他讓我拉著他的衣角跟他認路。從家門口出發,他說:“記住,出門向左轉,左,不是用筷子的那隻手,然後直走,看到路邊那個廣告牌再往左……”那天,他幾乎把那條街上所有的建築物都說過了。其實,我根本就能找到路。隻是他太細心了。我是多麽地希望還能每天拉著他的衣角穿梭在人群中。可是,也隻能想想罷了。最後,他又帶我往回走了一趟,說:“如果還記不住,那你真是是傻子了。”
1997年,我已經習慣沒有他陪的日子,身邊也多了許多朋友。他從中學回來就往我家裏跑,媽媽叫他給我補習作業。我做完作業他就會給我講中學裏很多很多有趣的事,他告訴我他們學校裏有很大很大的操場,還有花園,裏麵有蝴蝶,不過那些蝴蝶都不漂亮,而且沒有一隻是藍色的。還有實驗樓,他說如果做實驗時不認真就要被罰掃地,他說中學的老師都凶到極點。
他每次都說得淋漓盡致,我也聽得出神入化,好想去看一看。
有一天,那是個星期天吧,他很早跑到我家來,說:“靜,走,我帶你去我們學校玩。我騎車載你。”我聽後馬上從床上翻起來。
中學和小學就是不一樣,他沒騙我,他們學校好大好大,操場上有很多和他一樣的大哥哥在踢足球。他的同學叫住了他,有五個,他們用一種很奇怪的目光把我從上到下打量了一番,然後問他:“女朋友?”他笑了笑沒回答,然後帶我去看了實驗樓。我坐在他的車後問他:“我是女的,又是你的朋友,所以叫女朋友!對嗎?”“笨蛋!”
他才是笨蛋,我可能不知道女朋友是什麽意思嗎?裝傻而已。
1998年,我小學畢業。我爸爸說要送我出去讀書。打死我都不去。因為輝,輝曾經對我說過,他說等我畢業就到他那所中學讀。那時候我們又可以一起上學放學了,而且他還會用車載我。
爸爸被我說服了,我說在這裏方便而且又省錢,好處多多。他同意了。
報名那天爸爸開車送我去學校。學校裏人多得擠都擠不動。我跟著爸爸,後來,不知怎麽就擠散了。這麽大的地方,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我急得不知怎麽辦。“啪!”一個手掌拍在我頭上,好熟悉的感覺,抬頭一看,是輝。呀!我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習慣性地拉住他的衣角。他的朋友笑了起來。他的臉紅了。我一下子意識到不對,放開手告訴他我和爸爸走散了。他說:“你真的在這裏讀啊?不會吧,你這個笨蛋!”“真的,不騙你。”
後來,他幫我找到了爸爸,一起去報了名。
“啊,我是中學生了,跟你一樣了!”回到家,我對他說。“中學生就要自己認路,走丟了那才丟臉,我是不會找你的。”“你去死吧,我又不是白癡!”
上學第一天,他在樓下等我。媽媽給我買了車,跟他的顏色一樣。一路上,我高興極了,又找到兩年前拉著他衣角上學的感覺。那時候我懂得了幸福。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在班裏我認識了很多朋友,最好的死黨要算倩了。我們如膠似漆。而輝還是一如既往地和我一起上學放學。
上了大半年,我才知道輝是校足球隊隊長。他真的實現他的“夢想”了。他居然都沒告訴我。我問他的時候,他卻說不好意思。
以後,他的每場比賽我都看,即使看不懂。不過一進球我就會跟著別人吼,不管是哪方進球。他知道後不停地罵我白癡。我聽倩說,輝是校草,很多女生都喜歡他。她叫我不要和他太親近,以免招來“殺身之禍”。最毒婦人心,她講得好恐怖。回去的時候我問他,他說:“對呀,我是帥哥,你可要小心那些女人呀!”“去,臭美!”從知道這一消息後,我可高興了,把他粘得更緊,在眾人麵前和他打鬧。他踢球的時候把衣服扔給我,看得那些女生兩眼發青光,恨不得把我咬著吃了。虛榮心嘛,人人都有。
有一天,倩悄悄告訴我,有人開始說我和輝有不正常關係了。我笑笑說:“無所謂,我本來就喜歡他嘛。”我輕描淡寫地說出這些話,很直接地。
1999年,那是灰色的一年,我記得很清楚。放學的路上,他說:“告訴你一件事,不準笑。”“哎呀,你也會發嗲呀,有什麽說嘛,老熟人了。”“我喜……喜歡班上一個女生。”“啊!不會吧?”我心抽了一下,然後整理了一下心情說,“這個有什麽嘛,我還喜歡你呢!”“不是,不是這種喜歡,不一樣。”“一樣的,真的,一樣的。”他停了下來,看著我。我繼續說:“我知道的,一樣的。”他應該明白我的意思了,這樣的表白的確有點白癡,而且很爛。他拋下一句“我對你不一樣”就走了。
我想我也是明白他的意思的,他對我僅僅是妹妹,而我卻故意捅破了這層紙。
第二天早上,他沒有在樓下等我了,我意料到的。他對我的態度簡直是180度的大轉變。在學校裏開始視而不見了,即使麵對麵走,都是擦肩而過,連頭都不回,把我氣得真想拉住他讓他說出一番道理來。
“不行,既然已經說了就得做到,我得發起猛烈的行動,追他。”我告訴倩我的想法。她搖搖頭。
“哎,給點動力嘛,我其實從很小就喜歡他了,隻是那時候還不懂!”
她說:“等到你傷到頭破血流,再來借我的肩膀用吧!”
我開始行動了,學校流行吃用吸管的果凍,簡稱吸得動。輝很喜歡吃,我每天看完球都會買給他,可是他連看都不看,刷的一聲扔進垃圾桶,那聲音非常刺耳,然後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走掉了。
後來的每天,我都一個人走,非常清靜。回到家也隻能一個人做作業。學校裏他像對其她女生那樣對我。不過,我還是每天給他買吸得動。
可能是因為扔得煩了,他居然開始吃了,而且還叫人告訴我五個字——笨蛋加白癡。不知道是貶義還是褒義,反正我是樂暈了頭。
我以為他開竅了,對著他吼:“嘿,我是真的喜歡你!”而他卻說:“我是真的不喜歡你!”他說這句話是前所未有的嚴肅和認真,令人悚然。我的心如石頭一樣重重沉了下去。
2000年,千禧年。我開始變得成熟了。
我已經不是小孩子。我開始把所有對輝的感情全部注入日記本,每天每天,他的每個動作,每句話,每個笑容都記錄著。我有一張他的照片,是從他們班一個男生那裏買來的,還有他的簽名,五塊錢,比明星照還要貴。
我沒有再向他告白過了,也沒有再給他買吸得動了,我們都變得陌生了。當初那種兩小無猜的感情早已灰飛煙滅。他也開始和他們班那他曾經告訴我他喜歡的女生出雙入對了。
有一天,那是刻骨銘心的一天,倩或許實在看不慣我一個人演繹這場愛情,她悄悄將我的日記本偷給了輝。輝看了後應該是良心發現吧,在日記本上寫了一段話:
在我的一生中,我會記住你的名字。
而我僅能做到的是與你做朋友,被愛是幸福的,謝謝你帶給我的幸福。
這段話是倩念給我聽的,每一個字都附著一滴淚水,我沒有勇氣去看。我怕自己哭得不成人形。
過了很久,自己都在渾濁地過著日子。忽然有一天,倩說:“輝要去打比賽,你要去嗎?是告別賽,他要去考體院了。”這句話猶如晴天霹靂。這將意味著他將離開這個城市。“在哪打?”“體校。”
第二天上學的時候,在廣場上遇見了輝。他叫住了我:“來看嗎?最後一場了。衣服沒地方放,來幫我拿著。”一年了,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心裏有說不出的滋味。我強笑著說:“當然哦,隻要你踢球,我場場必到嘛,對不對?”說完,我就走了。後麵傳來他的聲音:“記住……記住給我買吸得動。”聲音很小,而我卻感覺如雷貫耳。眼睛裏不住有東西流出。
去看了他的最後一場比賽。衣服是我幫他拿的。他踢得很好。這一次我沒有亂吼了,我已分得清雙方了,不會再瞎鬧。踢完後,他從我手中接過吸得動拚命地吃了。
黑色七月,他順利地參加高考。暑假的兩個月不知道他是在什麽地方過的。直到他走那天,我才看見他。他媽媽在幫他收拾行李,看樣子他是考上體院了。他將離開這座城市了。
我回到家,翻出一個陳舊的標本盒,裏麵裝著那隻他送我的藍蝴蝶,慌忙跑到他身邊。他見我上氣不接下氣的樣子,說:“別急,慢慢來。”“這是你在我八歲時送我的,第一隻因為不小心飛走了,第二隻我怕它再飛走,所以我將它做成標本釘在上麵,以為它從此再也飛不走了,可是……就像你一樣,曾經我以為你在我身邊了就不會再離開了,但是你卻一走再也回不來了,這次,你是真的走了,你會坐飛機吧,那你就把它帶著,它已經幾年沒有飛過了。帶它一起飛吧。”我一口氣說完這些話。他隻是傻傻地把我看著,然後使勁把我擁入懷裏。我又一次聽見他的心跳,比第二次更真實,更清晰。然後他像往常那樣,“啪”地拍我的腦袋罵到:“笨蛋!”
2001年,他已經走了,我沒有再見過他。
我還是沒有多大改變。每天上學放學,吃飯看球,隻是少了輝陪伴。我已經上高中了,坐在他曾經坐過的教室裏,像當年的他那樣已經長大了。每天走在他曾走過的路上,踏著他的足跡。學校的球賽已經不去看了,鬧得再起勁也與我無關了。
情人節那天,我一個去過後山,還以為能夠看到小時候見到的藍色蝴蝶。它們似乎全都跟著輝飛走了,沒留下任何痕跡。坐在山上,回憶起以前的點點滴滴,開心地笑了。
2002年。這一年,我想我應該忘記曾經有個叫輝的人了。
(文/歐陽文靜)
1994年,我和他在山上捉蝴蝶的時候認識。他穿著白色的t恤,在陽光下笑得很燦爛。
他問我:小妹妹,你叫什麽名字。我說,靜,安靜的靜。他還是笑,露出牙齒,很白。他說,我們去後山吧,那裏的蝴蝶很漂亮。他用了漂亮這個詞。所以我跟著他去了。
路很崎嶇,他伸出那隻小手拉住我。好不容易來到後山。他沒有騙我,那裏的蝴蝶真的很漂亮。不過,它們全部是藍色的,好像一個個可愛的精靈。我高興地跳起來,拍著手:哥哥,你能捉一隻給我嗎?他點點頭。
他在陽光下跳躍著捉蝴蝶,臉髒兮兮的。終於,他把一隻藍色的蝴蝶放在了我的手中。他又忙著去捉另一隻。我開心得忘記了所有,一不小心,手中的蝴蝶逃跑了,我急得撲過去追。蝴蝶飛得很快很高。我望著它,跑呀跑,它在懸崖邊停了下來。我小心翼翼地踩著黃土,不料,自己順著黃土慢慢往下滑。忽然一隻小手握住我的手。我被他救了起來。他說,你是傻子呀,會死掉的。蝴蝶飛了,我再捉嘛。你怎麽可以一個人亂跑。我挺委屈地說,那是你送給我的,哥哥。
我腳扭傷了,他背著我下山了。我伏在他背上,能聽見他的心跳,我把頭輕輕地放在他的肩頭。他的汗水滑落在我臉上。他回頭來看看我,笑笑,又回過頭去。我睡著了,也不知過了多久,我聽見了媽媽的聲音:“謝謝你了,輝。叫你媽媽一起來吃飯吧。”
那時,我才知道,原來,我們住在一個小區。他叫輝。
那年,我八歲。
1995年,我已上小學三年級了。同齡的孩子早已學會了一個人上學,而我卻依賴著輝。每天早上他很早就來我家叫我起床,然後一起吃媽媽做的飯。那時候的早飯特別香。兩個人吃到肚子飽飽的才去上學。
走在路上,那可是我最驕傲的時候。路上的人很多,而且路很窄,我緊緊地拉著輝的衣角,跟著他橫衝直撞。穿過重重人群,擠得滿頭大汗。那些孩子都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看著我。到後來我才知道,那應該叫做羨慕。他把我送到教室門口,然後叮囑我,放學不準亂跑,等著。說過才跑上樓去。他和我在一幢教學樓。他讀六年級。
有一次,我放學在樓下等了他很久都不見人影,就一個人傻乎乎地回家了。第一次沒有人陪,在路上被人擠得東倒西歪。像個無頭蒼蠅。忽然,一個手掌“啪”地拍在我頭上,然後就出現了他的罵聲,不是叫你等我嗎?你這個連方向感都沒有的傻子,你認得路嗎?他一臉的緊張樣,在擁擠的人群中顯得可愛極了。他又用手推了一下我的頭,我頭一歪,差點摔倒。他連忙抓住我的手,說,以後不準一個人走了,不然,我就不要你了!他把“不要”兩個字說得很重,嚇得我趕忙拉住他的衣角,想著以後沒有他陪,會是什麽樣子呀,一定會被別人踩得稀巴爛的。我說,哥哥,別生氣了,我們回家,我以後再也不一個人走了嘛。
他一直對我放心不下,總以為我還很小很小,永遠長不大。
1996年,他畢業了。也就是說,以後上學放學就隻有我一個人了。
他考上了縣裏的一所重點中學,那是他一直向往的地方,曾經告訴過我,他要去那裏實現他的夢想——當校足球隊隊長。
每次想到他的夢想我就想笑,那也能叫做夢想嗎?我的夢想可是要當個大畫家。
暑假的時候,他帶我去遊泳。他遊得很好,在藍色的水裏好像一隻溫順的小魚。而我卻常常嗆水,然後他會拿一個大大的遊泳圈套在我身上,還要附上兩個字——笨蛋!
暑假到了盡頭,我們兩個都曬得像個黑烏龜一樣。而他,就要走了,他上初中了。報名的前一天,他讓我拉著他的衣角跟他認路。從家門口出發,他說:“記住,出門向左轉,左,不是用筷子的那隻手,然後直走,看到路邊那個廣告牌再往左……”那天,他幾乎把那條街上所有的建築物都說過了。其實,我根本就能找到路。隻是他太細心了。我是多麽地希望還能每天拉著他的衣角穿梭在人群中。可是,也隻能想想罷了。最後,他又帶我往回走了一趟,說:“如果還記不住,那你真是是傻子了。”
1997年,我已經習慣沒有他陪的日子,身邊也多了許多朋友。他從中學回來就往我家裏跑,媽媽叫他給我補習作業。我做完作業他就會給我講中學裏很多很多有趣的事,他告訴我他們學校裏有很大很大的操場,還有花園,裏麵有蝴蝶,不過那些蝴蝶都不漂亮,而且沒有一隻是藍色的。還有實驗樓,他說如果做實驗時不認真就要被罰掃地,他說中學的老師都凶到極點。
他每次都說得淋漓盡致,我也聽得出神入化,好想去看一看。
有一天,那是個星期天吧,他很早跑到我家來,說:“靜,走,我帶你去我們學校玩。我騎車載你。”我聽後馬上從床上翻起來。
中學和小學就是不一樣,他沒騙我,他們學校好大好大,操場上有很多和他一樣的大哥哥在踢足球。他的同學叫住了他,有五個,他們用一種很奇怪的目光把我從上到下打量了一番,然後問他:“女朋友?”他笑了笑沒回答,然後帶我去看了實驗樓。我坐在他的車後問他:“我是女的,又是你的朋友,所以叫女朋友!對嗎?”“笨蛋!”
他才是笨蛋,我可能不知道女朋友是什麽意思嗎?裝傻而已。
1998年,我小學畢業。我爸爸說要送我出去讀書。打死我都不去。因為輝,輝曾經對我說過,他說等我畢業就到他那所中學讀。那時候我們又可以一起上學放學了,而且他還會用車載我。
爸爸被我說服了,我說在這裏方便而且又省錢,好處多多。他同意了。
報名那天爸爸開車送我去學校。學校裏人多得擠都擠不動。我跟著爸爸,後來,不知怎麽就擠散了。這麽大的地方,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我急得不知怎麽辦。“啪!”一個手掌拍在我頭上,好熟悉的感覺,抬頭一看,是輝。呀!我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習慣性地拉住他的衣角。他的朋友笑了起來。他的臉紅了。我一下子意識到不對,放開手告訴他我和爸爸走散了。他說:“你真的在這裏讀啊?不會吧,你這個笨蛋!”“真的,不騙你。”
後來,他幫我找到了爸爸,一起去報了名。
“啊,我是中學生了,跟你一樣了!”回到家,我對他說。“中學生就要自己認路,走丟了那才丟臉,我是不會找你的。”“你去死吧,我又不是白癡!”
上學第一天,他在樓下等我。媽媽給我買了車,跟他的顏色一樣。一路上,我高興極了,又找到兩年前拉著他衣角上學的感覺。那時候我懂得了幸福。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在班裏我認識了很多朋友,最好的死黨要算倩了。我們如膠似漆。而輝還是一如既往地和我一起上學放學。
上了大半年,我才知道輝是校足球隊隊長。他真的實現他的“夢想”了。他居然都沒告訴我。我問他的時候,他卻說不好意思。
以後,他的每場比賽我都看,即使看不懂。不過一進球我就會跟著別人吼,不管是哪方進球。他知道後不停地罵我白癡。我聽倩說,輝是校草,很多女生都喜歡他。她叫我不要和他太親近,以免招來“殺身之禍”。最毒婦人心,她講得好恐怖。回去的時候我問他,他說:“對呀,我是帥哥,你可要小心那些女人呀!”“去,臭美!”從知道這一消息後,我可高興了,把他粘得更緊,在眾人麵前和他打鬧。他踢球的時候把衣服扔給我,看得那些女生兩眼發青光,恨不得把我咬著吃了。虛榮心嘛,人人都有。
有一天,倩悄悄告訴我,有人開始說我和輝有不正常關係了。我笑笑說:“無所謂,我本來就喜歡他嘛。”我輕描淡寫地說出這些話,很直接地。
1999年,那是灰色的一年,我記得很清楚。放學的路上,他說:“告訴你一件事,不準笑。”“哎呀,你也會發嗲呀,有什麽說嘛,老熟人了。”“我喜……喜歡班上一個女生。”“啊!不會吧?”我心抽了一下,然後整理了一下心情說,“這個有什麽嘛,我還喜歡你呢!”“不是,不是這種喜歡,不一樣。”“一樣的,真的,一樣的。”他停了下來,看著我。我繼續說:“我知道的,一樣的。”他應該明白我的意思了,這樣的表白的確有點白癡,而且很爛。他拋下一句“我對你不一樣”就走了。
我想我也是明白他的意思的,他對我僅僅是妹妹,而我卻故意捅破了這層紙。
第二天早上,他沒有在樓下等我了,我意料到的。他對我的態度簡直是180度的大轉變。在學校裏開始視而不見了,即使麵對麵走,都是擦肩而過,連頭都不回,把我氣得真想拉住他讓他說出一番道理來。
“不行,既然已經說了就得做到,我得發起猛烈的行動,追他。”我告訴倩我的想法。她搖搖頭。
“哎,給點動力嘛,我其實從很小就喜歡他了,隻是那時候還不懂!”
她說:“等到你傷到頭破血流,再來借我的肩膀用吧!”
我開始行動了,學校流行吃用吸管的果凍,簡稱吸得動。輝很喜歡吃,我每天看完球都會買給他,可是他連看都不看,刷的一聲扔進垃圾桶,那聲音非常刺耳,然後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走掉了。
後來的每天,我都一個人走,非常清靜。回到家也隻能一個人做作業。學校裏他像對其她女生那樣對我。不過,我還是每天給他買吸得動。
可能是因為扔得煩了,他居然開始吃了,而且還叫人告訴我五個字——笨蛋加白癡。不知道是貶義還是褒義,反正我是樂暈了頭。
我以為他開竅了,對著他吼:“嘿,我是真的喜歡你!”而他卻說:“我是真的不喜歡你!”他說這句話是前所未有的嚴肅和認真,令人悚然。我的心如石頭一樣重重沉了下去。
2000年,千禧年。我開始變得成熟了。
我已經不是小孩子。我開始把所有對輝的感情全部注入日記本,每天每天,他的每個動作,每句話,每個笑容都記錄著。我有一張他的照片,是從他們班一個男生那裏買來的,還有他的簽名,五塊錢,比明星照還要貴。
我沒有再向他告白過了,也沒有再給他買吸得動了,我們都變得陌生了。當初那種兩小無猜的感情早已灰飛煙滅。他也開始和他們班那他曾經告訴我他喜歡的女生出雙入對了。
有一天,那是刻骨銘心的一天,倩或許實在看不慣我一個人演繹這場愛情,她悄悄將我的日記本偷給了輝。輝看了後應該是良心發現吧,在日記本上寫了一段話:
在我的一生中,我會記住你的名字。
而我僅能做到的是與你做朋友,被愛是幸福的,謝謝你帶給我的幸福。
這段話是倩念給我聽的,每一個字都附著一滴淚水,我沒有勇氣去看。我怕自己哭得不成人形。
過了很久,自己都在渾濁地過著日子。忽然有一天,倩說:“輝要去打比賽,你要去嗎?是告別賽,他要去考體院了。”這句話猶如晴天霹靂。這將意味著他將離開這個城市。“在哪打?”“體校。”
第二天上學的時候,在廣場上遇見了輝。他叫住了我:“來看嗎?最後一場了。衣服沒地方放,來幫我拿著。”一年了,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心裏有說不出的滋味。我強笑著說:“當然哦,隻要你踢球,我場場必到嘛,對不對?”說完,我就走了。後麵傳來他的聲音:“記住……記住給我買吸得動。”聲音很小,而我卻感覺如雷貫耳。眼睛裏不住有東西流出。
去看了他的最後一場比賽。衣服是我幫他拿的。他踢得很好。這一次我沒有亂吼了,我已分得清雙方了,不會再瞎鬧。踢完後,他從我手中接過吸得動拚命地吃了。
黑色七月,他順利地參加高考。暑假的兩個月不知道他是在什麽地方過的。直到他走那天,我才看見他。他媽媽在幫他收拾行李,看樣子他是考上體院了。他將離開這座城市了。
我回到家,翻出一個陳舊的標本盒,裏麵裝著那隻他送我的藍蝴蝶,慌忙跑到他身邊。他見我上氣不接下氣的樣子,說:“別急,慢慢來。”“這是你在我八歲時送我的,第一隻因為不小心飛走了,第二隻我怕它再飛走,所以我將它做成標本釘在上麵,以為它從此再也飛不走了,可是……就像你一樣,曾經我以為你在我身邊了就不會再離開了,但是你卻一走再也回不來了,這次,你是真的走了,你會坐飛機吧,那你就把它帶著,它已經幾年沒有飛過了。帶它一起飛吧。”我一口氣說完這些話。他隻是傻傻地把我看著,然後使勁把我擁入懷裏。我又一次聽見他的心跳,比第二次更真實,更清晰。然後他像往常那樣,“啪”地拍我的腦袋罵到:“笨蛋!”
2001年,他已經走了,我沒有再見過他。
我還是沒有多大改變。每天上學放學,吃飯看球,隻是少了輝陪伴。我已經上高中了,坐在他曾經坐過的教室裏,像當年的他那樣已經長大了。每天走在他曾走過的路上,踏著他的足跡。學校的球賽已經不去看了,鬧得再起勁也與我無關了。
情人節那天,我一個去過後山,還以為能夠看到小時候見到的藍色蝴蝶。它們似乎全都跟著輝飛走了,沒留下任何痕跡。坐在山上,回憶起以前的點點滴滴,開心地笑了。
2002年。這一年,我想我應該忘記曾經有個叫輝的人了。
(文/歐陽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