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節
重生之沒錯我爹娘是反派 作者:江小夜愛吃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扶桑和歸虛能夠對曾經發生的事情如此熟知,唯一的答案,應該也隻有一個了。
諸神隕落,而他們,卻活到了現在。
隻是,雖然他們現在的力量也很強,但是,如果真的是神,應該遠遠不止是這樣的水平吧?
他們的力量被削弱了。
至此為止,能夠削弱神的力量的唯一存在,應該就隻有規則。
天道也越不過規則,天道也要被規則束縛。一旦一項規則在天地間成立,那麽就再也無法修改。包括設立它的人本身。
時至此刻,我都不知道是應該慶幸還有規則能夠約束一切,還是悲哀規則的力量使我們淪落到現在這樣的地步。
“我究竟,是為什麽會來到這個世界的?你知道原因,但是你不告訴我。”
我深呼吸一口氣,看著扶桑,道:“事到如今,究竟還有什麽,是你不能跟我說的呢?兩個人一起承擔,總比一個人硬抗要好的多,不是麽?”
扶桑微微合上眼,說道:“昀兒……我說過的,等到你該知道的時候,自然會知道一切。所有的秘密,都越不過時間。時間到了之後,一定會有答案。至於你為什麽會來到這個世界……”
“因為你本身就屬於這個世界。哪怕走錯了地方,現在天地間殘存的規則之力,也一定會把你拉回來。”扶桑伸出手,捧住我的臉,認真的看著我,說:“你的母親就是你的母親,你的父親就是你的父親。這是緣。既然是緣,就不要去思考因了。至於我……我一直,都會陪在你的身邊。即使是消亡……你也拜托不了我。昀兒,你害怕嗎?”
我與他對視,良久,緩緩搖頭。
怎麽會害怕呢。對於一個缺乏安全感的人,我恨不得他粘著我。
我喜歡的人扶桑,他是這個天底下最好的人。
對我最好的人。
我何德何能,能得他的青眼。我隻害怕他不要我,卻絕對不會害怕他纏著我。
曾經不敢接受這樣的深情,是因為害怕辜負他,也害怕被辜負,所以才可以若即若離,哪怕麵對麵,也總是保持著無端的距離。可一旦坦然麵對了內心的感情,便真的隻想同他親近,寸步不離的跟著,然後對著全世界宣布,這個人是我的。
不管有多少人喜歡他,不管他多麽的優秀,不管別人覺得我們般不般配,應不應當,這個人都是我的,別人搶不走。
如果他有一天不在了,我天上地下翻一遍,也要找他,等他。如果等到地老天荒,也沒有等到,那我就同他一起走。
人的深情不是無端就有的,我從前總是懷疑他把我看做了誰,可是後來想一想,我就是我,若我真有前生,那也是我。自己吃自己的醋,實在是有些詭異。
可卻又無法不醋。
一個疑問在心裏,如果得不到答案,那就會永遠積著,積成毒。
“你究竟喜歡我什麽?”
思量許久,還是想要問這個問題。
“你的所有。隻要是你。一顰一笑,嬉笑怒罵,每一種模樣,我都很喜歡。”
真是情話十級的回答,卻還是叫人心裏堵著一口氣。
“那麽我如果換了一個芯子,別人長著我一樣的臉,你還是喜歡嗎?”
扶桑緩緩搖了搖頭。
“不管你變成什麽樣,我都不會認錯。皮囊不過表象,你的性格,你的脾氣,你的魂魄,我比你更了解,更熟悉。”
——————————--這大概是切換內心獨白的分界線---------------------
曾經有一個傻傻的丫頭,將所有的感情都給了他,這份深情,甜蜜仿佛劇毒,羅織出情障,將天子束縛,一旦沉淪,便再也沒有了愛多愛少,隻想要去好好地愛那個人。
愛到連名字都成了她。
並非害怕忘記,有一些東西,是刻入骨髓,永遠無法忘卻的。
他隻是想要在別人喊著自己名字的時候,能夠記住她。
他是誰不重要,但他想要讓扶桑之名,能夠永存於世間。
哪怕曾經的經曆都成了神話,成了傳說,最終連寥寥數筆的記載也不存,世人也必須記住,扶桑這個名字。
-----------------------------------------
在凡人的眼裏,神大多是冷酷無情的。
要不然,也不會有類似牛郎織女,天仙配之類的傳說了。
這其實真的很冤枉。
我私以為,神的情,比人要真摯純粹的多。
愛了就是愛了,恨了就是恨了。
認定了,就不會回頭。
過程是一回事,結果是過程之後才需要考慮的東西。
沒有努力過的人,沒有唏噓結果的資格。
-------恢複劇情的分割線-----------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憂矣,於我歸處。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憂矣,於我歸息。
蜉蝣掘閱,麻衣如雪。心之憂矣,於我歸說。”
一曲終了,琴弦微微顫動。
我不甚理解的看向林賢,道:“你這麽喜歡這首歌嗎?”
“眾生如蜉蝣,旦夕朝暮。”
“所以。”
林賢微微一笑:“珍惜活著的每一天。”
我托著下巴道:“可以理解成,或者就要好好享受,能享受一天是一天嗎?”
林賢道:“這樣理解也好。”
我微微歎了口氣,道:“若是真的有人這樣做了,便要被人以為‘狂’。卻不知人家隻是看的透徹而已。像我們,都是嘴上功夫,說的好聽,真要做,卻又不行了。所以呀……真是勞碌命。不過——”
我抬眼看他一眼,道:“之前我看見過一句話,大意是,被一個優秀的人喜歡,那是幸,被兩個喜歡,那就是孽了。你到底有沒有什麽決斷,拖著總不是個辦法,拖來拖去拖成愁。”
林賢平靜的看著我,絲毫不像是一個眼睛看不見的人。他說道:“你要我決斷,你要我如何決斷?”
當手心手背都是肉的時候,根本就不存在“決”,更遑論“斷”?
的確是孽,一世一世的孽,糾葛萬千,纏成了一團亂麻,永生永世也分明不清了。
我其實一直很驚奇。這樣的關係,他們三個人見麵的時候,就不會覺得尷尬嗎?
又或者,的確是尷尬的,但卻不得不尷尬下去。
“總會有個結果的。”
總會有個結果的,可是什麽是結果?
三個人在一起嗎?
那豈不還是很尷尬?
“說來……今天怎麽不見斐鑒?”
林賢隨意的在琴弦上“叮叮咚咚”的撥著琴音,道:“他去見孟寒淩了。”
作者有話要說: 喝喜酒喝的我少女心爆棚~~
有個喜歡的人多美好啊~
甜的要冒小泡泡~
可惜我沒有(哇的一聲哭出來!)
☆、第172章 一百七十二章
稍有不慎,指腹擦過弦刃, 割出一道口子, 鮮血倏忽染紅了指尖。
我瞧的心驚,往往遇見這種事情, 多半都不是多吉祥的兆頭。
“你……”
林賢從袖中取出一個小瓷瓶,將指尖傷口上滴落的血存入瓶中, 道:“用這個去救這裏的百姓吧。定魂丹……終究不是長久之計。”
我愣愣的看著他, 許久方才道:“冥靈……”
他淡淡道:“勻入丹藥之中服下即可。不夠再問我要。”
我道:“這怎麽可以。”
林賢道:“不管什麽東西,有用的時候, 該用的時候,還是要用的。”
我道:“可是冥靈是幻。”
雍城的慘劇, 尚且曆曆在目,我是實在是不敢再叫人沾染冥靈血了。
林賢頓了頓, 過了好一會兒, 方才道:“不會有事的。我保證。這些血的作用,的確是幻,但卻是為了驅趕冥靈而存在的幻。”
也就是說, 隻要服下混合了冥靈血液的丹藥, 就再也不會為魔靈所察覺, 從而能夠躲過災劫?
我接過那瓷瓶道:“辛苦你了。”
林賢不大在意的道:“舉手之勞而已。”
我道:“你的舉手之勞,能救萬千生靈。”
“其實說一句實話。”林賢淡淡道, “這並非是我的本心。人生在世,個人有個人的命數,我本無心幹涉。隻是……終究還有私仇舊恨需要了斷, 這並沒有什麽好諱言的。”
我道:“隻要能夠達到那個結果,其實過程與動機,也不過就是過程與動機而已。”
林賢點點頭,並不說話。
我忍不住又道:“可是你要了斷的私仇舊恨,究竟是要與誰了斷?”
他緩緩搖首,沉默不言。
我心中不得不暗自道,林賢近來的性格,真是越來越難以捉摸了。
-------我是切換分鏡的切割線----------
“孟大哥……你的手!”
諸神隕落,而他們,卻活到了現在。
隻是,雖然他們現在的力量也很強,但是,如果真的是神,應該遠遠不止是這樣的水平吧?
他們的力量被削弱了。
至此為止,能夠削弱神的力量的唯一存在,應該就隻有規則。
天道也越不過規則,天道也要被規則束縛。一旦一項規則在天地間成立,那麽就再也無法修改。包括設立它的人本身。
時至此刻,我都不知道是應該慶幸還有規則能夠約束一切,還是悲哀規則的力量使我們淪落到現在這樣的地步。
“我究竟,是為什麽會來到這個世界的?你知道原因,但是你不告訴我。”
我深呼吸一口氣,看著扶桑,道:“事到如今,究竟還有什麽,是你不能跟我說的呢?兩個人一起承擔,總比一個人硬抗要好的多,不是麽?”
扶桑微微合上眼,說道:“昀兒……我說過的,等到你該知道的時候,自然會知道一切。所有的秘密,都越不過時間。時間到了之後,一定會有答案。至於你為什麽會來到這個世界……”
“因為你本身就屬於這個世界。哪怕走錯了地方,現在天地間殘存的規則之力,也一定會把你拉回來。”扶桑伸出手,捧住我的臉,認真的看著我,說:“你的母親就是你的母親,你的父親就是你的父親。這是緣。既然是緣,就不要去思考因了。至於我……我一直,都會陪在你的身邊。即使是消亡……你也拜托不了我。昀兒,你害怕嗎?”
我與他對視,良久,緩緩搖頭。
怎麽會害怕呢。對於一個缺乏安全感的人,我恨不得他粘著我。
我喜歡的人扶桑,他是這個天底下最好的人。
對我最好的人。
我何德何能,能得他的青眼。我隻害怕他不要我,卻絕對不會害怕他纏著我。
曾經不敢接受這樣的深情,是因為害怕辜負他,也害怕被辜負,所以才可以若即若離,哪怕麵對麵,也總是保持著無端的距離。可一旦坦然麵對了內心的感情,便真的隻想同他親近,寸步不離的跟著,然後對著全世界宣布,這個人是我的。
不管有多少人喜歡他,不管他多麽的優秀,不管別人覺得我們般不般配,應不應當,這個人都是我的,別人搶不走。
如果他有一天不在了,我天上地下翻一遍,也要找他,等他。如果等到地老天荒,也沒有等到,那我就同他一起走。
人的深情不是無端就有的,我從前總是懷疑他把我看做了誰,可是後來想一想,我就是我,若我真有前生,那也是我。自己吃自己的醋,實在是有些詭異。
可卻又無法不醋。
一個疑問在心裏,如果得不到答案,那就會永遠積著,積成毒。
“你究竟喜歡我什麽?”
思量許久,還是想要問這個問題。
“你的所有。隻要是你。一顰一笑,嬉笑怒罵,每一種模樣,我都很喜歡。”
真是情話十級的回答,卻還是叫人心裏堵著一口氣。
“那麽我如果換了一個芯子,別人長著我一樣的臉,你還是喜歡嗎?”
扶桑緩緩搖了搖頭。
“不管你變成什麽樣,我都不會認錯。皮囊不過表象,你的性格,你的脾氣,你的魂魄,我比你更了解,更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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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個傻傻的丫頭,將所有的感情都給了他,這份深情,甜蜜仿佛劇毒,羅織出情障,將天子束縛,一旦沉淪,便再也沒有了愛多愛少,隻想要去好好地愛那個人。
愛到連名字都成了她。
並非害怕忘記,有一些東西,是刻入骨髓,永遠無法忘卻的。
他隻是想要在別人喊著自己名字的時候,能夠記住她。
他是誰不重要,但他想要讓扶桑之名,能夠永存於世間。
哪怕曾經的經曆都成了神話,成了傳說,最終連寥寥數筆的記載也不存,世人也必須記住,扶桑這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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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凡人的眼裏,神大多是冷酷無情的。
要不然,也不會有類似牛郎織女,天仙配之類的傳說了。
這其實真的很冤枉。
我私以為,神的情,比人要真摯純粹的多。
愛了就是愛了,恨了就是恨了。
認定了,就不會回頭。
過程是一回事,結果是過程之後才需要考慮的東西。
沒有努力過的人,沒有唏噓結果的資格。
-------恢複劇情的分割線-----------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憂矣,於我歸處。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憂矣,於我歸息。
蜉蝣掘閱,麻衣如雪。心之憂矣,於我歸說。”
一曲終了,琴弦微微顫動。
我不甚理解的看向林賢,道:“你這麽喜歡這首歌嗎?”
“眾生如蜉蝣,旦夕朝暮。”
“所以。”
林賢微微一笑:“珍惜活著的每一天。”
我托著下巴道:“可以理解成,或者就要好好享受,能享受一天是一天嗎?”
林賢道:“這樣理解也好。”
我微微歎了口氣,道:“若是真的有人這樣做了,便要被人以為‘狂’。卻不知人家隻是看的透徹而已。像我們,都是嘴上功夫,說的好聽,真要做,卻又不行了。所以呀……真是勞碌命。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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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一直很驚奇。這樣的關係,他們三個人見麵的時候,就不會覺得尷尬嗎?
又或者,的確是尷尬的,但卻不得不尷尬下去。
“總會有個結果的。”
總會有個結果的,可是什麽是結果?
三個人在一起嗎?
那豈不還是很尷尬?
“說來……今天怎麽不見斐鑒?”
林賢隨意的在琴弦上“叮叮咚咚”的撥著琴音,道:“他去見孟寒淩了。”
作者有話要說: 喝喜酒喝的我少女心爆棚~~
有個喜歡的人多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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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我沒有(哇的一聲哭出來!)
☆、第172章 一百七十二章
稍有不慎,指腹擦過弦刃, 割出一道口子, 鮮血倏忽染紅了指尖。
我瞧的心驚,往往遇見這種事情, 多半都不是多吉祥的兆頭。
“你……”
林賢從袖中取出一個小瓷瓶,將指尖傷口上滴落的血存入瓶中, 道:“用這個去救這裏的百姓吧。定魂丹……終究不是長久之計。”
我愣愣的看著他, 許久方才道:“冥靈……”
他淡淡道:“勻入丹藥之中服下即可。不夠再問我要。”
我道:“這怎麽可以。”
林賢道:“不管什麽東西,有用的時候, 該用的時候,還是要用的。”
我道:“可是冥靈是幻。”
雍城的慘劇, 尚且曆曆在目,我是實在是不敢再叫人沾染冥靈血了。
林賢頓了頓, 過了好一會兒, 方才道:“不會有事的。我保證。這些血的作用,的確是幻,但卻是為了驅趕冥靈而存在的幻。”
也就是說, 隻要服下混合了冥靈血液的丹藥, 就再也不會為魔靈所察覺, 從而能夠躲過災劫?
我接過那瓷瓶道:“辛苦你了。”
林賢不大在意的道:“舉手之勞而已。”
我道:“你的舉手之勞,能救萬千生靈。”
“其實說一句實話。”林賢淡淡道, “這並非是我的本心。人生在世,個人有個人的命數,我本無心幹涉。隻是……終究還有私仇舊恨需要了斷, 這並沒有什麽好諱言的。”
我道:“隻要能夠達到那個結果,其實過程與動機,也不過就是過程與動機而已。”
林賢點點頭,並不說話。
我忍不住又道:“可是你要了斷的私仇舊恨,究竟是要與誰了斷?”
他緩緩搖首,沉默不言。
我心中不得不暗自道,林賢近來的性格,真是越來越難以捉摸了。
-------我是切換分鏡的切割線----------
“孟大哥……你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