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個啊,”薄禾點了點頭,然後對他說,“我不去。”


    “……。”


    你不去???


    不去的話,怎麽帶你看星星看月亮?怎麽跟你從詩詞歌賦談到人生哲學?


    怎麽追你啊!


    可是,既然她已經擺明了拒絕自己,方十四也不好勉強她去。


    交往時,他或許會趁她不注意,偷偷地親她,就算被發現也死皮賴臉地認錯,然後下次繼續犯。


    或者逗一下她,把她惹得炸毛,然後再名正言順地抱著她哄。


    但是,這些都是建立在兩個人相互喜歡的前提下,處於一種合理的範疇。


    他受到的家教,不允許他做一些強迫女生意願的事情。


    他現在還不能確定,薄禾對他的心情到底是什麽,所以不敢輕易做什麽。


    所以,當薄禾說“不去”了之後,見他沒有再纏上來,竟然還有些不適應。


    幾天後,她將這件事說給粉紅豬小妹,說完之後,還好奇地疑惑了幾句。


    “真的很奇怪,這一次他竟然這麽好打發。”


    “怎麽?你很想讓他纏著你?”


    “當然不是,就是有些不適應……不過實話說,倒是少了很多麻煩。”


    “……。”


    一盤遊戲終了,薄禾聽到了粉紅豬小妹在yy另一頭,歎了口氣的聲音,連忙問她怎麽了。


    “苗苗,其實我想問你一個問題,你要不要考慮跟我說實話?”


    “肯定實話啊,我們現實裏也不認識,有很多實話我不敢跟別人說,都跟你說了。”


    “你告訴我,你真的一點都不喜歡你的前男友嗎?”


    “……。”


    這個問題問得直白而尖銳,一時之間,讓薄禾不知道該怎麽回答。


    “六年了,如果真的不喜歡他,怎麽不再找新的男朋友?”


    “其實……還是喜歡吧,”薄禾頓了頓,然後繼續說,“而且,正是因為還喜歡他,所以才不想和他離得太近。”


    “……,”軟糯的蘿莉音停了幾秒,然後竟然帶著笑音繼續說,“苗苗,你真有意思。”


    “……?”


    ……


    翌日,就是年中旅行的出發日。


    薄禾起得很早。


    她的睡眠質量一直都不太好,心裏又裝著事兒,明明昨晚打遊戲打到很晚,卻依然在生物鍾的六點醒來了。


    看著六月末的天空中,那明媚的晨光,就算不能去郊外踏青,出去逛逛商場也好吧。


    這樣想著,她便起來洗漱、換衣服,戴完隱形眼鏡之後,開始化妝。


    然而,正當她在挑口紅色號的時候,防盜門突然被人從外麵推開。


    推門的男人毫不客氣,邁開長腿,幾步就走到她身邊。


    他穿著寶藍色的漆皮外套,黑色的長褲包裹著的雙腿又直又長,袖子堆在手肘處,露出淺麥色的小臂。


    男人垂下細長而漂亮的鳳眸,淺色的眼珠直勾勾地看著她。


    “你……想幹嘛?”看到他的眼神,薄禾沒由來地擔心了起來。


    事實證明,源自於她第六感的擔心,非常準。


    因為,緊接著,薄禾在成年後,第二次變成了一個麻袋,被人扛在了肩膀上。


    “大早上的你發什麽瘋!我口紅還沒抹呢!”薄禾伸出拳頭,錘在他的後背上,氣急敗壞地說道,“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不許這麽扛著我,你以為我是麻袋嗎?!”


    “什麽顏色?”


    “什麽什麽顏色?”


    “口紅。”


    “哦……內個……玫紅色的。”


    “知道了。”


    “……?”你知道什麽?


    方十四看了一眼化妝台上立著的口紅,第一次懷疑自己是一個色盲。


    玫紅是什麽紅?


    口紅不都是紅色的嗎?


    他看了幾秒鍾,也沒想明白“玫紅色”是什麽顏色,再加上肩膀上的女孩一直都不老實,他也怕她摔下來。


    於是,方十四便隨手拿了一支口紅,扛著她下樓了。


    把她安安穩穩地放在副駕位上,然後反鎖了車門,方十四才回到駕駛位上,啟動了引擎。


    薄禾緩了好一陣,才回過神來。


    剛想暴跳如雷,一支口紅就塞進了她的手裏。


    作為一個強迫症,不把口紅塗上,總覺得跟沒化妝一樣。


    於是,她決定先把口紅畫完了再找他算賬。


    不過……


    擰開蓋子後,她覺得,現在還是需要先算一下關於口紅的帳。


    “我讓你拿的是玫紅色。”


    “……我知道。”


    薄禾看著他的側臉,重重地吸了一口氣,努力平複著自己暴躁的心情。


    “你知道個屁,你拿的是姨媽紅。”


    “……。”


    “還是指甲油。”


    “……。”


    “你是不是傻。”


    ……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有讀者在私信裏跟我說,14和苗苗的人設有點像《沒頭腦和不高興》,給我整一愣,然後發現……還真像23333


    第13章 辯證法(三)


    竹子tv的員工年中旅行地點,就在北京近郊的某片別墅區裏。


    與其說是旅行,不如說是一次郊遊聚餐。


    其實,就是全公司的人來一場大型的bbq。


    別墅的主人當然是方十四,雖然這裏平時沒有人住,但家政阿姨每周都會定時來打掃,所以大家下了空調大巴之後,也無需再掃除,直接整理燒烤需要的東西就可以了。


    除了管理層的員工之外,bamboo戰隊的一隊選手和竹子tv的一線主播,也都參加了這次聚餐。


    邁巴赫剛剛停穩,薄禾才想起來,自己什麽都沒有帶,就來到了這裏,甚至連口紅都沒塗完,


    ——除了那瓶指甲油。


    “我什麽都沒拿……”薄禾坐在副駕位上,幽幽地說,“你把我人拎到這裏,我連換洗衣服都沒有,你讓我怎麽在這裏過夜?”


    “我拜托sweet幫你準備了,”方十四對她說,“就算分不清口紅和指甲油,這點事兒我還是能想到的。”


    ……所以這算是早有預謀?


    “那我去找學姐。”這樣說著,薄禾解開安全帶,就打算下車了。


    “等等,”方十四出言攔住她,“剛才那個……口紅,我讓助理去買了,他比我們快一步,應該已經送到你房間裏了。”


    “你助理是女生?”


    “男的。”


    “你確定……他知道玫紅色是什麽顏色?”


    “我讓他多買了一些,總能有你想要的顏色吧。”


    “……。”


    薄禾頓了頓,突然就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了。


    解開安全帶,在車上坐了好一會兒,她才繼續開口:“其實,你不用這麽費心,我找學姐借一下就行了。”


    “那你還不如去找猩猩借口紅。”


    “為什麽?”


    “sweet糙得跟個漢子一樣,我就沒見過她化妝,說不定比我還色盲。”


    “……。”


    等到了房間,薄禾才明白,方十四所說的“總有你想要的顏色”這句話,是什麽意思。


    梳妝台上擺滿了各種色號的口紅,粗略估算,怎麽也得有幾百隻……


    全、都、是、口、紅。


    這麽多口紅,就算是用到下輩子,也用不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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