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禾啞口無言。


    她就算拿著槍,也未必打得過他,何況隻是擀麵杖。


    “上次是因為,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喜歡我,才讓著你的。”方十四笑了笑,這樣對她說。


    然後,他無比熟悉地走到廚房,從櫥櫃裏翻出一新一舊兩根擀麵杖,遞到她麵前。


    “你要幹什麽……?”薄禾看著麵前的兩根擀麵杖,有些不解。


    “給你武器啊,”方十四把“武器”塞到她手裏,然後重新坐在她身邊,對她說,“我要欺負你了,提前給你防身用的。”


    “……。”


    “我以後會經常欺負你,誰讓你喜歡我,”方十四摟過她的肩膀,另一隻手輕輕地挑起她的下巴,盯著那兩片淺色的唇瓣,繼續說,“也想讓你知道,這東西對我到底有沒有用。”


    說完,他就俯身吻住了那兩片唇瓣。


    白皙柔軟的手抓著那根粗粗的‘武器’,想去敲他的頭,結果手腕卻被他狠狠地握住。


    他看著瘦削,但身上的力氣卻大得驚人,體力也比常人優異得多。


    電競選手都是夜貓子的性格,每天都會浪到淩晨才睡,打遊戲打嗨了總會訂個宵夜之類的。


    似乎是老天格外的偏愛,即便他是這樣的生活作息,即便他辦了健身卡,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但他就是一個連黑眼圈都不長的畜生,身體素質好得像個牲口。


    寬大溫熱的手掌墊在她的後腦上,將她按在陽台的海綿墊子上,狠狠地吻著她。


    他不斷地壓榨著她身體中所剩不多的氧氣,又把她的唇吮成了豔麗的嫣紅色,像盛夏裏綻放著的芍藥的顏色,明豔而迷人。


    吻畢,她軟綿綿地趴在他懷裏,一點一點地補充著肺裏的氧氣。


    不一會兒,薄禾抬起那雙氤氳著水汽的眸子,然後推開他,晃晃悠悠地坐起來。


    “十四,我還是想問爸爸問你的問題。”


    “嗯?為什麽喜歡你嗎?”


    舊問重提,薄禾點了點頭。


    “你怎麽年紀越大就越慫啊?”方十四伸出手,敲了一下她的額頭,“高中時高嶺之花那股優越感哪裏去了?就對自己這麽沒信心?”


    “哪有優越感啊……”薄禾長歎一口氣。


    “你沒有優越感?”方十四挑眉,“但是我有啊,你同意跟我交往之後,我覺得特別有優越感,全校第一的學霸,是我女朋友,感覺頭上頂了個‘學霸家屬’的光環。”


    “有那麽誇張?”


    “真的有,”方十四肯定地說,“你一直都是尖子生,沒什麽感覺,其實……你能留在平行班,對咱們班所有同學來說,都是一種優越感。”


    “……?”


    “重點高中啊,都是學習至上的風氣,但是a班成績再厲害又怎麽樣,全校第一的學生還不是在我們班,每次學生會或者校裏有什麽事,咱們年級的a班,也不敢像其他年級的a班那樣仗勢欺人。”


    她像一朵盛開在海拔數千米之上的花朵。


    是那樣的不可接近,帶著令所有人都會铩羽而歸的高傲。


    然而,就是這樣的女孩,她那些用來捏著水性筆,解答出無數變態數學大題的柔軟指尖,在寂靜的深夜裏,被他逐一吻過。


    白天,她站在主席台上,代表全體高二學生,對高三學生送出祝福。


    那副正經而冷淡的模樣讓所有老師都心生滿意。


    但是,到了晚上,她依然在同樣的位置,被他按在主席台上狠狠地親吻。


    柔軟的舌尖被他糾纏著,她長長的黑發,伴著略帶涼意的秋風,拂過他的臉頰。


    他何其有幸,能夠被這樣的女孩喜歡上,又何其有幸,能夠和她在一起。


    薄禾看著他越來越深邃的眼睛,竟然不由自主地相信,他說得每一句話都是真的。


    方十四的家世背景那樣雄厚,可以說是要什麽就有什麽。


    她從未想過,這個人竟然在少年時代,將自己看得那麽重。


    “就隻是……這樣?”


    那些青蔥歲月裏,喜歡上一個人的理由,大多很簡單。


    或許是因為打籃球很好、或許是因為長得漂亮、或許是因為個子高、或許是因為……


    可是,真的會有人,僅僅因為成績好,就被喜歡上嗎?


    更何況,要是別人倒也有可能,可偏偏,這個人是最不把學習放在心上的方十四……


    “這還不夠?”方十四好奇地反問她,“你是真的不知道,高中時自己是個什麽樣的家夥啊。”


    “簡直就是一個傳說級的人物啊。”


    “每次考試都是全校第一,但就是不肯去a班。”


    “小考大考從來都沒有失手過,簡直就是一個奇跡。”


    “我們出去打架都覺得倍兒有麵子。”


    “還有……”


    “還有什麽?”她著急地問他。


    “先不說了吧,”方十四竟然賣起了關子,“明天我帶你去看我媽,我再告訴你。”


    第二天,方十四開車帶著她去了一片墓地。


    那時,她才知道,這個世界上,不僅有重男輕女的母親,還有重女輕男的媽媽。


    作者有話要說:  1:你不喜歡我,我就喜歡錢,你要是喜歡我,你就是我的命。(出自電視劇《紅色》)


    給我柳爺瘋狂打call啊啊啊啊!!!


    ——


    昨天字數是開v之後最多的一章,留言居然是最少的,這哪還有勇氣讓我連續日五千日六千啊qvq


    第26章 矛盾論(六)


    方十四開著車, 思緒不由得回到了半個多月之前。


    曾經,他覺得隻要自己是真心喜歡薄禾, 而對方也喜歡他, 那麽兩個人會複合,是遲早的事。


    直到顧穿雲語重心長地對他說:“自古深情留不住,總是套路得人心。”


    戀愛是一場情商與智商的雙重較量,隻用蠻力的話,總會落得“事倍功半”的下場。


    薄禾的性格,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和沙糖比較相似。


    一樣的單純而且口是心非, 隻不過薄禾的傲嬌程度更嚴重一些罷了。


    她的心思更加細敏感和脆弱, 對於感情的成熟度仍然停留在少女時代。


    作為一個學哲學的女孩,思維的細膩程度比普通的女孩更甚, 再加上方十四本身並不是滴水不漏的性格, 所有的“套路”,她肯定會很快發現。


    “我最近總覺得, 你變了很多……”薄禾坐在副駕位上, 這樣對他說。


    她容易頭暈, 坐在車上不敢玩手機,但從公寓到墓地的距離又不算近。


    一個多小時裏,薄禾的思緒翻飛,不經意地就回想著兩個人再次相遇之後的種種。


    這時,她才意識到,方十四好像從某個時間點開始, 就完成了沒頭腦向有頭腦的轉變。


    從讓她同意他追自己,再到正式交往,以及今天試圖打消她心頭全部的疑惑。


    行動之迅速、精準,簡直不想他的雙商能做出來的事兒。


    “你是不是……在套路我?”她終於把這個問題,問了出來。


    聽到她這句話,方十四心裏一震。


    不愧是高考拿了七百多分的天才,發現這些貓膩的時間,竟然比顧穿雲預計的日期早了三個月。


    要知道,沙糖已經和顧穿雲交往大半年了,硬是沒發現,他們兩個交往的相親契機,根本就不是一個巧合,而是某人的蓄意為之。


    “如果我說是呢?”


    對於這種事情,他必須如實承認。


    畢竟,他還有最後一張底牌的台詞。


    “都有什麽?”


    “其實挺多的,包括燭光晚餐、讓你稀裏糊塗地就同意讓我追你,稀裏糊塗地再一次和我交往,還有——”


    “停,你別說了。”


    “……。”


    她早就覺得不對勁。


    高中時,他那些弄到天怒人怨的表白手段,硬生生地在學校裏作天作地作了一個學期,主席台大禮堂學生食堂還有廣播室,統統讓他折騰了一遍。


    最終,他們久經波折,才在一起了。


    從久別重逢到舊情複燃才用了多久?一個月的時間都不到!


    “你……簡直是喪心病狂!斯文敗類!”


    “罵得好,繼續。”


    ……


    有文化的女孩子,連罵人的話,都是四個字四個字的。


    方十四竟然控製不住微微上揚的嘴角。


    不過他最喜歡的,還是她罵自己“衣冠禽獸”,這樣的話,在欺負她的時候,他的心理負擔會小很多。


    “不罵了?”


    “你是受虐狂?挨罵有癮?”


    “就聽你罵才有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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