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眠:他今天又在酒吧裏,但是他點了個少爺!
葉瞬:……
花眠:他是gay!!!
葉瞬:等等,你說哪個
花眠:還有哪個?那個很高很帥、看起來很有錢的
葉瞬:莊墨?
花眠:你猜猜他嫖得是哪個?
葉瞬:……難道我也認識?
花眠:上次我親了一口、結果被我前男友狠揍的服務生!我變成了灣仔碼頭
葉瞬:……
葉瞬:我剛叫你交稿子,你怎麽不回話?
白殤殤趕緊下線裝死。她其實寫完了,要不然她不會出現在這裏,但她覺得葉瞬一定不會滿意,所以她選擇在審稿會之前的最後一秒上交,讓他除了送審別無辦法。
白殤殤結束了八卦,依然心癢難耐。葉瞬的反應不夠大,她簡直就像是寫了二十萬字長篇小說,發布之後一個評論都沒有得到,這讓她懷疑他也是個gay。所以她對微信列表裏的一半好友分享了這個奇妙的見聞,然後花了半個晚上對這件事翻來覆去地添油加醋。等到後半夜,她意識到她的胡扯完全可以寫成一篇可歌可泣的耽美小說,全是膾炙人口的惡俗橋段。
而包廂裏的兩位主人公卻跟她想象的不盡相同……有一點偏差,很大的偏差。
兩人並排坐在歐式風格的沙發上。房間裏燈光曖昧,布置奢靡,似乎老板恨不得貼個紙條提醒客人這房間是幹什麽的。
“準備好了麽?”莊墨問。
任明卿點點頭。
“開始吧。”
任明卿再次點點頭。
“別忘了戴上這個。”莊墨一臉嚴肅地伸手。
他的手心裏,躺著兩枚隔音耳塞。
任明卿嚴肅地塞上耳朵,然後打開了word文檔。
作者有話要說: 【編輯知識小課堂】編輯會潛規則作者嗎?
首先圈內的男編輯非常少,10個男編輯8個gay,還有一個是娘炮,最後一個要麽直男要麽賣腐,是不太可能潛規則作者的,除非作者送上門。不過在圖書公司,高管、財務行政和發行一般是男性,某些作家會想走捷徑。
第15章 比想象中更強
作者寫作的很大一部分驅動力,來源於自我表達。他們是講故事的人,比誰都更需要聽眾,網絡文學尤其滿足了這部分需求——他們每天寫多少發多少,保證自己寫下的每一句話即刻就會得到讀者的反饋。
任明卿是作者中的異類,他很不喜歡把自己的稿子拿給別人看,他習慣於忍受創作過程中的寂寞,甚至有些過於沉迷其中了。對他來說,寫小說就是寫小說,寫完的這一刹那,這件事也就完了。他的內心既滿足又平靜,因為他對故事別無期待。他既不幻想這篇小說能大紅大紫,被別人交口稱讚;也不幻象能從中謀利。
不過今次不同,他的作品因為那封約稿函而徹底變成了商品。而且莊墨為了讓他能按時完成,為他包了鍾,這部分錢得拿稿費抵,所以他必須打動那個叫“一口鹹”的編輯,順利過稿。他的情況類似於提前消費了太多,擔心下個月的螞蟻花唄還不上了。
於是他在寫作的時候相當焦慮,無法靜心,以至於十指無力,寫寫刪刪。他已經快寫到高潮部分了,可是他突然覺陷入了選擇困難之中,不知道故事該往哪裏發展比較好。他糾結來糾結去,再從頭看了一遍,太多次的閱讀讓他麻木,他開始懷疑這也許不是一個好故事。它真的有趣麽?它是不是太冗長了?編輯會希望男主人公化龍麽?小讀者們看得懂麽?他頭腦裏冒出一個又一個與文本無關的問題,根據他一貫以來軟弱糾結的天性,他認為情況不容樂觀。他幾乎立刻就開始了自我厭棄:我隻是一個普通的小說愛好者,我是沒有能力去完成一件商稿的,我不夠格。我不可能通過寫作賺到錢,現在可好,我不單竹籃打水一場空,還倒欠下莊先生一千塊錢。
“你怎麽了?”莊墨摘下了他的耳塞。他注意到任明卿無法沉浸到工作中,半個小時不過寫了三百字,而且還被他全部複製到了新文檔上,新文檔的標題叫“廢稿”。
任明卿嚇了一跳,有那麽一會兒,他的視線疑惑地落在莊墨臉上,仿佛搞不清楚自己身邊怎麽還有個人似的。很快他回憶起了自己的處境,覺得他有必要及時止損:現在才過了半個小時,他現在走出門去,說莊先生要走了,就可以把損失控製在一百來塊錢,而不是原先的一千塊。
不過他心底裏又冒出另一個念頭:“其實我可以給莊先生看看。”
他仔細比較了兩種方案,越想越覺得後者可行:“莊先生是一個職業編劇,他很懂行,辨別得出故事的優劣。而且他是個可靠的人,不會因為我寫的爛而嘲笑我,更不會為了安慰我而故意掩蓋我的缺點。審稿隻需要十幾分鍾,隻要他說不行,我立刻走出這扇門,以後再也不想投稿這碼事。”
他下定了決心,對近在咫尺的莊墨說:“莊先生,你能幫我看看麽?”
莊墨愣了一下,幸福來得太突然了。他勉強維持住平靜的表情,說著言不由衷的話:“可以是可以,不過你寫完了麽?”
“還沒有……”
“寫不下去了?”
任明卿被看穿了心思,臉驀地紅了。他欠莊先生很多人情,現在又仿佛在利用他的善意。他含糊地說了句“算了”,想再一次落荒而逃。
“坐下。”莊墨取出工作用的銀邊眼鏡,“讓我看看你寫得到底怎麽樣。”
莊墨看完第一遍,瞥了任明卿一眼,嚇得他大氣不敢出。看完第二遍,他放下了筆記本,給自己倒了一杯酒。
“我想你是狀態不太好。”莊墨蹙著眉頭說。
任明卿仿佛一個等待審判的囚徒,在這一刻徹底被判了死刑。他強打起精神來,低著頭說:“我本來就不寫得不太好……”
“寫的不太好?”莊墨幾乎是哼了一聲,有一瞬間,任明卿覺得他似乎無聲地罵了句髒話。
他沒有再解釋什麽 ,端著酒站起來,在房間裏踱來踱去,看上去和平時溫文爾雅的模樣判若兩人。任明卿能感覺到莊墨壓抑著什麽,就像一口即將要爆發的火山。他走了大概三分鍾,一口喝光了杯子裏的酒,然後才開始說話。
“故事沒有問題,是你的狀態出了問題。”他說,“你完成了這個故事的絕大部分,到了高潮和結尾,而這應該是一篇小說最精彩的地方,所以你覺得很有壓力。你不敢去挑戰它,覺得很難;你也知道故事很快就會結束,你有大把大把地時間去解決它。所以你卡在了瓶頸,沒有辦法集中注意力,患得患失,去擔心一些沒有發生的事。現在你要做的就是一件事:沉浸其中,把它寫完。”
任明卿知道莊墨說的很有道理,但這不是他想要的。他深吸了一口氣,小心翼翼地問:“……那你覺得能不能過稿?”
莊墨冷笑起來。
“除非他們瞎了。”他說。
任明卿覺得他說這話時的表情很古怪,在幽暗曖昧的燈光下,他的眼睛甚至像蛇一樣閃閃發光。那種光芒是一種隱約的瘋狂,狂妄自大,憤世嫉俗。他不像是在誇獎人,但任明卿卻又敏銳地感覺到,他也不是在說謊。他是認真地給予了這個故事很高的評價,用一種幾乎於鄙薄的神態。
任明卿被奇怪地安撫了。如果莊墨表現得歡天喜地,直白熱烈地誇獎他寫得好,以他的性格,他八成會覺得對方在故意安慰他。但是莊墨表現得很焦躁,他直到現在還在兜圈子,扶著沙發平複心情,故意背過身去不讓他看到自己的表情。“他也是一個寫手,一個職業作家。也許我的故事裏有什麽東西讓他很嫉妒。”
當任明卿腦海裏跳出這個念頭時,他被嚇了一跳:他怎麽能那麽揣測他的恩人!更可怕的是,一想到這種可能,他的頭腦變得暈乎乎的,身體也變得輕飄飄。別人的嫉妒是治愈自己的良藥,他飛快地瀏覽了一下自己的稿子,突然之間又覺得它是如此地好看了。
任明卿一邊做著懺悔,一邊躲到屏幕後麵,努力把注意力放在文本中,不去觀察房間另一頭的莊墨。為了逃避自己肮髒的想法,他躲進虛構的世界中,沒用五分鍾就徹底進入了狀態。他敲擊鍵盤的速度逐漸變得飛快,他的神情變得放鬆,呈現出一種在現實生活中不曾有過的堅決和力量,肆意執掌著筆下人物的生殺榮辱。
莊墨不知什麽時候轉過身來,冷冷地審視著這一切——他覺得自己受騙上當了。
任明卿現在的功底絕非兩年前可比。那五篇樣稿,現在回想起來是如何地稚嫩,現在的他簡直令人震驚。
莊墨盯著那張被顯示屏照亮的冷肅的麵容,心想:你到底寫過多少書?一百萬?五百萬?或者更多?
一個人的文字是沒辦法騙人的。新手跟寫過一百萬字的人,沒法比;寫過一百萬的人和寫過一千萬字的人,也沒法比。這倒不是說他認同又長又臭的裹屍布,而是大量的訓練會洗髓伐骨般改變一個人的語感。這兩年裏,任明卿一定寫了非常多非常多的書,他的文字流暢度簡直到了一個登峰造極的地步,以至於莊墨第一遍看的時候,忘掉了自己是個編輯。他就像一個初中生,讀到一個有趣的故事,就這樣一口氣從頭讀到了尾——然後發現是篇太監。這對他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他已經近兩年時間沒有追完過任何東西了,不論是電視劇還是書籍。他的g點太高,再偉大的作品都有平庸的階段,而莊墨的耐心極其有限;同時,他太過專業,作者一抬屁股就知道放什麽屁。可是在剛才,他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忘掉了他為什麽而來,隻是沉浸在任明卿構建的世界裏,在文字迷宮裏兜圈。
莊墨有一點惱火。從某種意義上說,任明卿靠自己的天才,打敗了他作為編輯的天才。
他擔憂的巴托比症候群沒有在任明卿身上出現,任明卿幾乎什麽也沒有改變,甚至愈發熠熠生輝。他的故事依舊神秘迷人,懸念十足,節奏明快;他在文章結構上更加老練,同時,在塑造人物時擺脫了優柔寡斷。他一提筆就帶著一種強烈的個人風格,跟他本人極其不搭。他在現實生活中軟弱無能,因為慣於忍受痛苦,所以麻木不堪,乍一眼看上去,跟沒有希望的、庸庸碌碌的人如出一轍。即使是莊墨,有時候也傲慢地認為,他缺乏深邃的靈魂。但在他的故事裏,他是如此敏銳、準確、一針見血,他的心理描寫讓人聯想起陀氏,他嘲諷一切假象時尖酸刻薄的模樣讓人想到了簡·奧斯丁與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膚淺的情節,在他筆下都透著一種濃烈而危險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麵上俯視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讓人喘不過氣。而他總會對背景色上那片陰魂不散的黑暗,報以十二萬分的力量,讓人懷疑那具軟弱的軀體裏,是否真的有那麽堅強的心靈。
所以這一切都是怎麽來的呢?他是不是欺騙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樣隱瞞了真實身份?他其實是個名作家,寫過很多很多書?莊墨凝視著那張被顯示屏照亮的臉,想從他戰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問題的答案。
很快,莊墨推翻了自己的這個假設,重新變得火冒三丈。在看過任明卿的稿子後,他一直處於一種一觸即燃的狀態。
毫無疑問,任明卿是個天才,而且他認真對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沒有任何領路人,他也沒有走岔道。他沒有輕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創作一些轉瞬即逝的東西,換取名利,然後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測的磨難中不斷磨礪自己,他的心靈依舊是深邃而單純的。
可是這難道不可笑麽?在這個誰都可以寫兩筆的時代,很多人輕易地發了橫財,很多人冠著作家的名頭招搖撞騙,獲得了以他們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東西。他們放個屁都有人追捧。同時,真正的作家卻在酒吧裏端盤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寫的有多好。
莊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他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憤世嫉俗,也厭惡任明卿膽怯懦弱的表情。他剛才的樣子仿佛在說:如果你說我寫的不好,我這就走出門去,以後再也不寫了。他的眼睛就是這麽說的。
他怎麽能如此不自愛?
“全都瞎了眼。”莊墨心想。
他是如此憤怒,以至於有那麽一小會兒,他決定什麽也不做,讓任明卿珠玉蒙塵,活該是個報應。隻是當任明卿終於寫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滿麵油光地把筆記本遞給他時,莊墨才打消了這個念頭。他決定繼續他之前的那個計劃。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們就不會為錯過他而感到後悔。而且,對任明卿來說,當名作家顯然是更好的命運。莊墨平靜下來以後,就無法對任明卿太過苛責,畢竟他寫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當做了主角。
第16章 比稿:無人生還
任明卿寫完剛過十二點。他站起來走了走,活動了活動自己血脈不暢的左腿,然後非常謙虛地請莊墨過目。莊墨說了一些鼓勵他的話,卻沒有給他任何指點。作家在創作中是高度亢奮的,現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燒著的生命力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熄滅。他的身體還沒有好全,又連續熬了兩夜、挖盡了腦油,一分鍾裏他打了三個哈欠。莊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頭,塞上出租車,攆回家裏,最後灌進了被窩。
第二天,任明卿依舊攤在床上起不來,莊墨給他定了個鬧鍾,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寫完,卻因為賴床而忘記交稿。
一走進公司,莊墨就聽見烈火哥正在給許唯打電話:“許總,那個稿子我們還沒排出來……啊,為什麽?哈哈……那不是短篇還沒收齊麽,排版就還拖著……插圖?哦對對對,插圖也沒畫完,我們給配了十一張插圖,畫手正在改稿呢!啊?是不是彩圖?當然是彩圖啦,全給上銅版紙……”烈火哥這麽誠實守信的人,撒起謊來尷尬得讓人恨不得捉刀自殺,最終他通過哭訴辦雜誌有多辛苦說服了許唯,許唯答應下廠之前再看排版。
莊墨從進門開始,就覺得身後有道若有若無的視線,回過頭,正對上葉瞬的眼光。葉瞬沒有想到莊墨如此坦蕩,挑了挑眉,嘴角揚起一絲了然於心的微笑。現在他不再忌憚莊墨,因為他自恃抓住了莊墨的把柄,而莊墨隻覺得莫名其妙。
烈火哥等人來齊了以後通知十點準開審稿會,讓大家先把稿子發到群裏,所有人都過目一遍。然而除了他自己提交了兩個文檔,沒有任何一個人回應他,大家都麵有菜色。白殤殤沒有交稿;可達沒有交稿;任明卿還是沒有交稿。烈火哥從大家的麵有菜色上感受到了嚴峻的形式,拍拍手鼓勵大家:“催起來催起來!不到最後一秒不要放棄!”
葉瞬苦笑著搖了搖頭,這是勵誌就能解決的事麽?
而田恬已經在電腦前羽化登仙了。他昨晚根本就沒有回家,陪著可達熬了一整夜,然後在辦公桌上睡去,又在辦公桌上醒來。即使烈火哥不說,他也要把稿子完整地逼出來。這已經變成了一場賭博,他投入了太多,不成功就要成仁。可達也是如此。他熬了一夜,和一個白天,再熬一夜看起來也沒什麽要緊,反正明天就會結束了,他吃的所有苦,最終都會變成紅通通的毛爺爺。
簡直瘋魔了的田恬和簡直瘋魔了的可達最終磨出了一篇有頭有尾的稿子,兩個人迅速在qq上互甩十萬個表情包,重新認了親。這個時候離十點還有一刻鍾,白殤殤姍姍來遲,把稿子傳給了葉瞬。葉瞬匆匆忙忙掃了一眼,就明白了白殤殤的小把戲,他歎了口氣把文檔傳上群裏,卻對過稿不抱任何希望。
這樣一來隻剩下莊墨。
田恬問:“你的洗灰真的沒來。”
莊墨抬手,看了看時間:“再等等。”
果不其然,在最後五分鍾,洗灰敲響了一口鹹的qq。
“你收一下。”莊墨起身,拿著筆記本打算進會議室。
田恬又被他當丫鬟使喚,氣得七竅生煙,結果一看屏幕,立刻笑得手舞足蹈:“哈哈!惡人自有惡人磨!他真的不交啦!”
莊墨蹙起了眉頭:“這不可能。”明明寫完了的。
“不信你自己看咯。”田恬讓開了位置。
莊墨看到洗灰留言:對不起,我沒法按時交稿
一口鹹:為什麽?還沒有寫完?
洗灰:嗯,算是吧
一口鹹:算是?
洗灰:我寫了一版,但覺得小說到這裏還沒有結束,我還有更多的劇情想寫
一口鹹:不管滿不滿意,先發過來讓我去過審
洗灰:對不起……
一口鹹:為什麽?
洗灰:一旦過審,稿子的所有權就歸雜誌社了吧?
一口鹹:是這樣
洗灰:那我沒法隨心所欲地重修了
葉瞬:……
花眠:他是gay!!!
葉瞬:等等,你說哪個
花眠:還有哪個?那個很高很帥、看起來很有錢的
葉瞬:莊墨?
花眠:你猜猜他嫖得是哪個?
葉瞬:……難道我也認識?
花眠:上次我親了一口、結果被我前男友狠揍的服務生!我變成了灣仔碼頭
葉瞬:……
葉瞬:我剛叫你交稿子,你怎麽不回話?
白殤殤趕緊下線裝死。她其實寫完了,要不然她不會出現在這裏,但她覺得葉瞬一定不會滿意,所以她選擇在審稿會之前的最後一秒上交,讓他除了送審別無辦法。
白殤殤結束了八卦,依然心癢難耐。葉瞬的反應不夠大,她簡直就像是寫了二十萬字長篇小說,發布之後一個評論都沒有得到,這讓她懷疑他也是個gay。所以她對微信列表裏的一半好友分享了這個奇妙的見聞,然後花了半個晚上對這件事翻來覆去地添油加醋。等到後半夜,她意識到她的胡扯完全可以寫成一篇可歌可泣的耽美小說,全是膾炙人口的惡俗橋段。
而包廂裏的兩位主人公卻跟她想象的不盡相同……有一點偏差,很大的偏差。
兩人並排坐在歐式風格的沙發上。房間裏燈光曖昧,布置奢靡,似乎老板恨不得貼個紙條提醒客人這房間是幹什麽的。
“準備好了麽?”莊墨問。
任明卿點點頭。
“開始吧。”
任明卿再次點點頭。
“別忘了戴上這個。”莊墨一臉嚴肅地伸手。
他的手心裏,躺著兩枚隔音耳塞。
任明卿嚴肅地塞上耳朵,然後打開了word文檔。
作者有話要說: 【編輯知識小課堂】編輯會潛規則作者嗎?
首先圈內的男編輯非常少,10個男編輯8個gay,還有一個是娘炮,最後一個要麽直男要麽賣腐,是不太可能潛規則作者的,除非作者送上門。不過在圖書公司,高管、財務行政和發行一般是男性,某些作家會想走捷徑。
第15章 比想象中更強
作者寫作的很大一部分驅動力,來源於自我表達。他們是講故事的人,比誰都更需要聽眾,網絡文學尤其滿足了這部分需求——他們每天寫多少發多少,保證自己寫下的每一句話即刻就會得到讀者的反饋。
任明卿是作者中的異類,他很不喜歡把自己的稿子拿給別人看,他習慣於忍受創作過程中的寂寞,甚至有些過於沉迷其中了。對他來說,寫小說就是寫小說,寫完的這一刹那,這件事也就完了。他的內心既滿足又平靜,因為他對故事別無期待。他既不幻想這篇小說能大紅大紫,被別人交口稱讚;也不幻象能從中謀利。
不過今次不同,他的作品因為那封約稿函而徹底變成了商品。而且莊墨為了讓他能按時完成,為他包了鍾,這部分錢得拿稿費抵,所以他必須打動那個叫“一口鹹”的編輯,順利過稿。他的情況類似於提前消費了太多,擔心下個月的螞蟻花唄還不上了。
於是他在寫作的時候相當焦慮,無法靜心,以至於十指無力,寫寫刪刪。他已經快寫到高潮部分了,可是他突然覺陷入了選擇困難之中,不知道故事該往哪裏發展比較好。他糾結來糾結去,再從頭看了一遍,太多次的閱讀讓他麻木,他開始懷疑這也許不是一個好故事。它真的有趣麽?它是不是太冗長了?編輯會希望男主人公化龍麽?小讀者們看得懂麽?他頭腦裏冒出一個又一個與文本無關的問題,根據他一貫以來軟弱糾結的天性,他認為情況不容樂觀。他幾乎立刻就開始了自我厭棄:我隻是一個普通的小說愛好者,我是沒有能力去完成一件商稿的,我不夠格。我不可能通過寫作賺到錢,現在可好,我不單竹籃打水一場空,還倒欠下莊先生一千塊錢。
“你怎麽了?”莊墨摘下了他的耳塞。他注意到任明卿無法沉浸到工作中,半個小時不過寫了三百字,而且還被他全部複製到了新文檔上,新文檔的標題叫“廢稿”。
任明卿嚇了一跳,有那麽一會兒,他的視線疑惑地落在莊墨臉上,仿佛搞不清楚自己身邊怎麽還有個人似的。很快他回憶起了自己的處境,覺得他有必要及時止損:現在才過了半個小時,他現在走出門去,說莊先生要走了,就可以把損失控製在一百來塊錢,而不是原先的一千塊。
不過他心底裏又冒出另一個念頭:“其實我可以給莊先生看看。”
他仔細比較了兩種方案,越想越覺得後者可行:“莊先生是一個職業編劇,他很懂行,辨別得出故事的優劣。而且他是個可靠的人,不會因為我寫的爛而嘲笑我,更不會為了安慰我而故意掩蓋我的缺點。審稿隻需要十幾分鍾,隻要他說不行,我立刻走出這扇門,以後再也不想投稿這碼事。”
他下定了決心,對近在咫尺的莊墨說:“莊先生,你能幫我看看麽?”
莊墨愣了一下,幸福來得太突然了。他勉強維持住平靜的表情,說著言不由衷的話:“可以是可以,不過你寫完了麽?”
“還沒有……”
“寫不下去了?”
任明卿被看穿了心思,臉驀地紅了。他欠莊先生很多人情,現在又仿佛在利用他的善意。他含糊地說了句“算了”,想再一次落荒而逃。
“坐下。”莊墨取出工作用的銀邊眼鏡,“讓我看看你寫得到底怎麽樣。”
莊墨看完第一遍,瞥了任明卿一眼,嚇得他大氣不敢出。看完第二遍,他放下了筆記本,給自己倒了一杯酒。
“我想你是狀態不太好。”莊墨蹙著眉頭說。
任明卿仿佛一個等待審判的囚徒,在這一刻徹底被判了死刑。他強打起精神來,低著頭說:“我本來就不寫得不太好……”
“寫的不太好?”莊墨幾乎是哼了一聲,有一瞬間,任明卿覺得他似乎無聲地罵了句髒話。
他沒有再解釋什麽 ,端著酒站起來,在房間裏踱來踱去,看上去和平時溫文爾雅的模樣判若兩人。任明卿能感覺到莊墨壓抑著什麽,就像一口即將要爆發的火山。他走了大概三分鍾,一口喝光了杯子裏的酒,然後才開始說話。
“故事沒有問題,是你的狀態出了問題。”他說,“你完成了這個故事的絕大部分,到了高潮和結尾,而這應該是一篇小說最精彩的地方,所以你覺得很有壓力。你不敢去挑戰它,覺得很難;你也知道故事很快就會結束,你有大把大把地時間去解決它。所以你卡在了瓶頸,沒有辦法集中注意力,患得患失,去擔心一些沒有發生的事。現在你要做的就是一件事:沉浸其中,把它寫完。”
任明卿知道莊墨說的很有道理,但這不是他想要的。他深吸了一口氣,小心翼翼地問:“……那你覺得能不能過稿?”
莊墨冷笑起來。
“除非他們瞎了。”他說。
任明卿覺得他說這話時的表情很古怪,在幽暗曖昧的燈光下,他的眼睛甚至像蛇一樣閃閃發光。那種光芒是一種隱約的瘋狂,狂妄自大,憤世嫉俗。他不像是在誇獎人,但任明卿卻又敏銳地感覺到,他也不是在說謊。他是認真地給予了這個故事很高的評價,用一種幾乎於鄙薄的神態。
任明卿被奇怪地安撫了。如果莊墨表現得歡天喜地,直白熱烈地誇獎他寫得好,以他的性格,他八成會覺得對方在故意安慰他。但是莊墨表現得很焦躁,他直到現在還在兜圈子,扶著沙發平複心情,故意背過身去不讓他看到自己的表情。“他也是一個寫手,一個職業作家。也許我的故事裏有什麽東西讓他很嫉妒。”
當任明卿腦海裏跳出這個念頭時,他被嚇了一跳:他怎麽能那麽揣測他的恩人!更可怕的是,一想到這種可能,他的頭腦變得暈乎乎的,身體也變得輕飄飄。別人的嫉妒是治愈自己的良藥,他飛快地瀏覽了一下自己的稿子,突然之間又覺得它是如此地好看了。
任明卿一邊做著懺悔,一邊躲到屏幕後麵,努力把注意力放在文本中,不去觀察房間另一頭的莊墨。為了逃避自己肮髒的想法,他躲進虛構的世界中,沒用五分鍾就徹底進入了狀態。他敲擊鍵盤的速度逐漸變得飛快,他的神情變得放鬆,呈現出一種在現實生活中不曾有過的堅決和力量,肆意執掌著筆下人物的生殺榮辱。
莊墨不知什麽時候轉過身來,冷冷地審視著這一切——他覺得自己受騙上當了。
任明卿現在的功底絕非兩年前可比。那五篇樣稿,現在回想起來是如何地稚嫩,現在的他簡直令人震驚。
莊墨盯著那張被顯示屏照亮的冷肅的麵容,心想:你到底寫過多少書?一百萬?五百萬?或者更多?
一個人的文字是沒辦法騙人的。新手跟寫過一百萬字的人,沒法比;寫過一百萬的人和寫過一千萬字的人,也沒法比。這倒不是說他認同又長又臭的裹屍布,而是大量的訓練會洗髓伐骨般改變一個人的語感。這兩年裏,任明卿一定寫了非常多非常多的書,他的文字流暢度簡直到了一個登峰造極的地步,以至於莊墨第一遍看的時候,忘掉了自己是個編輯。他就像一個初中生,讀到一個有趣的故事,就這樣一口氣從頭讀到了尾——然後發現是篇太監。這對他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他已經近兩年時間沒有追完過任何東西了,不論是電視劇還是書籍。他的g點太高,再偉大的作品都有平庸的階段,而莊墨的耐心極其有限;同時,他太過專業,作者一抬屁股就知道放什麽屁。可是在剛才,他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忘掉了他為什麽而來,隻是沉浸在任明卿構建的世界裏,在文字迷宮裏兜圈。
莊墨有一點惱火。從某種意義上說,任明卿靠自己的天才,打敗了他作為編輯的天才。
他擔憂的巴托比症候群沒有在任明卿身上出現,任明卿幾乎什麽也沒有改變,甚至愈發熠熠生輝。他的故事依舊神秘迷人,懸念十足,節奏明快;他在文章結構上更加老練,同時,在塑造人物時擺脫了優柔寡斷。他一提筆就帶著一種強烈的個人風格,跟他本人極其不搭。他在現實生活中軟弱無能,因為慣於忍受痛苦,所以麻木不堪,乍一眼看上去,跟沒有希望的、庸庸碌碌的人如出一轍。即使是莊墨,有時候也傲慢地認為,他缺乏深邃的靈魂。但在他的故事裏,他是如此敏銳、準確、一針見血,他的心理描寫讓人聯想起陀氏,他嘲諷一切假象時尖酸刻薄的模樣讓人想到了簡·奧斯丁與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膚淺的情節,在他筆下都透著一種濃烈而危險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麵上俯視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讓人喘不過氣。而他總會對背景色上那片陰魂不散的黑暗,報以十二萬分的力量,讓人懷疑那具軟弱的軀體裏,是否真的有那麽堅強的心靈。
所以這一切都是怎麽來的呢?他是不是欺騙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樣隱瞞了真實身份?他其實是個名作家,寫過很多很多書?莊墨凝視著那張被顯示屏照亮的臉,想從他戰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問題的答案。
很快,莊墨推翻了自己的這個假設,重新變得火冒三丈。在看過任明卿的稿子後,他一直處於一種一觸即燃的狀態。
毫無疑問,任明卿是個天才,而且他認真對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沒有任何領路人,他也沒有走岔道。他沒有輕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創作一些轉瞬即逝的東西,換取名利,然後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測的磨難中不斷磨礪自己,他的心靈依舊是深邃而單純的。
可是這難道不可笑麽?在這個誰都可以寫兩筆的時代,很多人輕易地發了橫財,很多人冠著作家的名頭招搖撞騙,獲得了以他們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東西。他們放個屁都有人追捧。同時,真正的作家卻在酒吧裏端盤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寫的有多好。
莊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他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憤世嫉俗,也厭惡任明卿膽怯懦弱的表情。他剛才的樣子仿佛在說:如果你說我寫的不好,我這就走出門去,以後再也不寫了。他的眼睛就是這麽說的。
他怎麽能如此不自愛?
“全都瞎了眼。”莊墨心想。
他是如此憤怒,以至於有那麽一小會兒,他決定什麽也不做,讓任明卿珠玉蒙塵,活該是個報應。隻是當任明卿終於寫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滿麵油光地把筆記本遞給他時,莊墨才打消了這個念頭。他決定繼續他之前的那個計劃。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們就不會為錯過他而感到後悔。而且,對任明卿來說,當名作家顯然是更好的命運。莊墨平靜下來以後,就無法對任明卿太過苛責,畢竟他寫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當做了主角。
第16章 比稿:無人生還
任明卿寫完剛過十二點。他站起來走了走,活動了活動自己血脈不暢的左腿,然後非常謙虛地請莊墨過目。莊墨說了一些鼓勵他的話,卻沒有給他任何指點。作家在創作中是高度亢奮的,現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燒著的生命力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熄滅。他的身體還沒有好全,又連續熬了兩夜、挖盡了腦油,一分鍾裏他打了三個哈欠。莊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頭,塞上出租車,攆回家裏,最後灌進了被窩。
第二天,任明卿依舊攤在床上起不來,莊墨給他定了個鬧鍾,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寫完,卻因為賴床而忘記交稿。
一走進公司,莊墨就聽見烈火哥正在給許唯打電話:“許總,那個稿子我們還沒排出來……啊,為什麽?哈哈……那不是短篇還沒收齊麽,排版就還拖著……插圖?哦對對對,插圖也沒畫完,我們給配了十一張插圖,畫手正在改稿呢!啊?是不是彩圖?當然是彩圖啦,全給上銅版紙……”烈火哥這麽誠實守信的人,撒起謊來尷尬得讓人恨不得捉刀自殺,最終他通過哭訴辦雜誌有多辛苦說服了許唯,許唯答應下廠之前再看排版。
莊墨從進門開始,就覺得身後有道若有若無的視線,回過頭,正對上葉瞬的眼光。葉瞬沒有想到莊墨如此坦蕩,挑了挑眉,嘴角揚起一絲了然於心的微笑。現在他不再忌憚莊墨,因為他自恃抓住了莊墨的把柄,而莊墨隻覺得莫名其妙。
烈火哥等人來齊了以後通知十點準開審稿會,讓大家先把稿子發到群裏,所有人都過目一遍。然而除了他自己提交了兩個文檔,沒有任何一個人回應他,大家都麵有菜色。白殤殤沒有交稿;可達沒有交稿;任明卿還是沒有交稿。烈火哥從大家的麵有菜色上感受到了嚴峻的形式,拍拍手鼓勵大家:“催起來催起來!不到最後一秒不要放棄!”
葉瞬苦笑著搖了搖頭,這是勵誌就能解決的事麽?
而田恬已經在電腦前羽化登仙了。他昨晚根本就沒有回家,陪著可達熬了一整夜,然後在辦公桌上睡去,又在辦公桌上醒來。即使烈火哥不說,他也要把稿子完整地逼出來。這已經變成了一場賭博,他投入了太多,不成功就要成仁。可達也是如此。他熬了一夜,和一個白天,再熬一夜看起來也沒什麽要緊,反正明天就會結束了,他吃的所有苦,最終都會變成紅通通的毛爺爺。
簡直瘋魔了的田恬和簡直瘋魔了的可達最終磨出了一篇有頭有尾的稿子,兩個人迅速在qq上互甩十萬個表情包,重新認了親。這個時候離十點還有一刻鍾,白殤殤姍姍來遲,把稿子傳給了葉瞬。葉瞬匆匆忙忙掃了一眼,就明白了白殤殤的小把戲,他歎了口氣把文檔傳上群裏,卻對過稿不抱任何希望。
這樣一來隻剩下莊墨。
田恬問:“你的洗灰真的沒來。”
莊墨抬手,看了看時間:“再等等。”
果不其然,在最後五分鍾,洗灰敲響了一口鹹的qq。
“你收一下。”莊墨起身,拿著筆記本打算進會議室。
田恬又被他當丫鬟使喚,氣得七竅生煙,結果一看屏幕,立刻笑得手舞足蹈:“哈哈!惡人自有惡人磨!他真的不交啦!”
莊墨蹙起了眉頭:“這不可能。”明明寫完了的。
“不信你自己看咯。”田恬讓開了位置。
莊墨看到洗灰留言:對不起,我沒法按時交稿
一口鹹:為什麽?還沒有寫完?
洗灰:嗯,算是吧
一口鹹:算是?
洗灰:我寫了一版,但覺得小說到這裏還沒有結束,我還有更多的劇情想寫
一口鹹:不管滿不滿意,先發過來讓我去過審
洗灰:對不起……
一口鹹:為什麽?
洗灰:一旦過審,稿子的所有權就歸雜誌社了吧?
一口鹹:是這樣
洗灰:那我沒法隨心所欲地重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