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故人居住在三環以內的一個豪華莊園裏,地皮5個億,裝修花了2個億。莊園裏有200多個房間,還有專門的健身館、遊泳池、鋼琴室,甚至一個imax影院,不知道他一個單身貴族怎麽住得過來。莊墨拜訪他的時候,差點因為沒有預約被拒之門外。直到莊墨說自己是舞藍,保鏢才勉為其難在搜了他的身後放他進去。即使那人那麽有錢,他依舊忙得團團轉,莊墨在客廳裏坐到九點才等到他散會。


    他在助理們的簇擁下走下金碧輝煌的樓梯:“主編,好久不見……怎麽是你?”


    “好久不見,玄原。”莊墨朝他略微點了點頭。


    玄原的臉色變得很不好看。


    他是個英俊的男人,剛過年過而立,大多數時候麵無表情,從鏡片後麵冷冷地審視著旁人,好故意與人保持距離感,以此顯得自己與眾不同,有精英範兒。但在看到莊墨的那一瞬間,他顯而易見地破功了。他的厭惡是如此地明顯,讓他看起來像個沉不住氣的毛頭小夥。


    莊墨是玄原的死對頭。準確來說,是玄原單方麵那麽認定的。


    玄原是和四海縱橫一起出道的遠古大神,在網絡對中國人來說還很稀奇的年代,他們就在龍吟論壇裏聲名斐然。當時論壇出現了一大批後來名聲響當當的大神,以至於回過頭來看那個時間段,仿佛文曲星不甘寂寞地經曆了一次大爆炸。隨便在龍吟裏爬個墳貼,那些個嬉笑怒罵的id都如雷貫耳。


    玄原和四海縱橫誌趣相投,一起創造了十洲三海的世界觀,寫互相獨立卻有千絲萬縷聯係的係列小說。彼時,舞藍剛成立《新繪》,覺得這兩個小年輕非常特別。他們的故事有傳統小說那樣紮實的結構與出眾的人設,以及令其他作者扼腕歎息的文筆,但同時,他們的劇情設置更接近於後來的網絡小說。主角往往開篇就落難,讓人有極強的代入感;劇情設置又初步有了升級流的爽感。舞藍當時以一種鬼神般的洞見,邀請這兩個名不見經傳的新人入駐雜誌,長期連載。於是不論是玄原還是《新繪》的傳奇,就此拉開帷幕。


    《新繪》靠著十洲三海係列,在一片新概念作品的包圍中殺出重圍,占領了少年向市場。玄原和四海縱橫也因此漸漸被主流接受,成了暢銷書作家。


    後來四海縱橫停止了《浩蕩紀》的寫作,退出競爭,玄原成為新派武俠唯一的代表人物,在京宇的力推下斬獲第一屆中國作家榜榜首。


    然後,這廝拿著天價的版稅收入,去開了個地產公司,近年來一個字都沒寫過。


    “你來幹什麽?”玄原恢複了麵癱臉,平靜地在沙發上坐下,告訴自己今非昔比,沒必要去在意這麽個小人物。從世俗的意義上來說,他很成功,他也無時不刻不在炫耀他的成功。但是在莊墨麵前,他總有點放不開手腳。雖然現在他的西裝跟莊墨一樣名貴,可他沒法像莊墨一樣把這視為理所當然,好像他隱約明白自己配不起這身行頭,還有這個奢侈的莊園。他很擔心莊墨也抱有同樣的想法,所以越發地虛張聲勢來炫耀自己,這讓他的平靜大度看起來矯揉造作,虛偽刻意。“我跟你沒什麽交情。”


    “我來約稿。”莊墨坦然地端著管家奉上的紅茶,“短篇雜誌稿,7000-15000字,兩天之後要,千字150。”


    “你說什麽?”玄原眯起了眼睛,眼中竄起了兩簇火苗。


    “看在我們比較熟的麵子上,千字200,不能再多了。”


    “等一下,”玄原的怒火被荒誕感衝淡,這讓他理智了一些,“你在向我約稿?短篇?千字200?”


    “也有可能是150,我做不了主。”


    “你在耍我。”玄原篤定道,精明地審視著莊墨,想猜透他的險惡用心。


    總助上前低聲道:“商總,那塊地皮報價23.11億,我們……”


    “你先等等。”玄原抬手製止了他發聲,想搞清楚自己為什麽隻有千字150,“像我這種級別的作者寫雜誌稿,怎麽個身價,大家心裏都有數……我明白了,”他靠回沙發上,冷笑了一聲,“譚思讓你來的。又是毫無意義的短篇稿,又是故意壓低價,這樣故意羞辱我,對你們有什麽好處?你們是小學女生麽?”


    “我從觀文出來了,現在在京宇,是《新繪》的文字編輯,我的上司是舞藍。”


    玄原:“……?”


    玄原:“那譚思……?”


    “他已經不是我的作者了。”


    那一刹那,玄原似乎整個人都放鬆下來,打量了莊墨兩眼,神情變得古怪。他有點惱火剛才太感情用事,一定被姓沈的看穿了,他會覺得自己對譚思很介意。


    ……他當然對譚思很介意。


    畢竟,到第二年,他的作家榜榜首位置就被譚思搶去了。


    玄原始終覺得自己沒有趕上好時候。他是一個承上啟下的人物,他之前是傳統文學,他之後是網絡文學,這導致他製霸文壇的時代太短了,也導致他不屬於任何一個時代、任何一個題材,變成了時代更迭的犧牲品。在他坐上作家榜榜首之後的那一年,紅點崛起,一大批網絡作家像是大爆炸之後的超新星,吸引了大眾的注意力。實體書也受到了網文的影響,變得愈發輕浮快餐。不久之後,譚思出現了。


    玄原是個極其高傲的人,一開始對譚思不以為意——事實上他對任何人不以為意。他對自己的才華有完全的信心,畢竟那是有目共睹的東西,拿別人與他相提並論,那簡直是不自量力。在他看來,譚思的文字很白爛,他似乎完全不追求文字上的美感,隻圖把事情說個明白。譚思的劇情也十足獵奇,試圖用廉價的噱頭喚起讀者的好奇心,勾引他們翻開第一頁書就看到結尾,而到結尾他依舊什麽也沒說,好勾著你買下一本。除了編得跟真的一樣,玄原看不出來譚思有什麽過人之處,而編得跟真的一樣是廁所文學的過人之處。總之,玄原覺得寫《永夜之都》的譚思未免有些缺乏追求。


    然而,就是這本他看不上的《永夜之都》,首印30萬冊,當年銷售過百萬冊,導致圈子裏到處都在議論他的事。“他是個講故事的天才。”人人都這麽說,臉上洋溢著發現新大陸的喜悅。那些曾經對他笑臉相迎的編輯,如今也全跑到譚思那裏奉承去了。舞藍甚至要他學學譚思的寫作手法。這對玄原來說是一種莫大的恥辱。雖然他內心深處明白舞藍是為他好,即使自己天賦過人,那也隻代表著成長率比較高,他在寫作一道上如果要想走得更遠,就不能放棄學習——但那也絕對不是學習譚思。譚思是個什麽東西?他玄原跟四海縱橫一起揚名立萬的時候,譚思還不知道在哪兒呢!玄原懷抱著這種高傲的蔑視,決定對譚思視而不見。


    玄原不出席有譚思在的任何場合,拒絕與譚思一道參加《新繪》的筆會,最嚴重的時候,玄原甚至不許別人在他麵前提譚思的名字。他依舊在寫他的十洲三海係列,然而隻要他一放下筆,停止了閉門造車,就會發現哪兒都是譚思的痕跡。雜誌樣刊的封麵寫著他的名字,路過書店最顯眼的位置擺著是《永夜之都》壘成的紙質迷宮,刷個微博都是《永夜之都》的同人畫稿,連打開讀者群,群裏也盡是在討論《永夜之都》的劇情。譚思好像無處不在。整個世界好像都在圍著譚思打轉。人們就當他這個天下第一死了一樣,他辛辛苦苦寫了那麽多年的十洲三海,還沒結尾就被人們丟盡了故紙堆。


    那一年玄原徹底崩潰了。人們不停地拿他倆作比較,用他的年紀大、設定老套、咬文嚼字、節奏沉緩來襯托譚思的年輕、新奇、質樸與懸念叢生。玄原明白當他走到了頂峰,就不得不開始走下坡路,而他的下坡路未免來得太快了一點。他的後繼者又太過顯眼,在譚思的光芒下,他仿佛從來沒有著名過。他苦苦思索一條出路,因為他既不屑於競爭,又對競爭的結果感到懼怕。他隻希望以一種體麵的方式退出競爭,讓這場競爭因為缺少弱者而成為懸案。他關在自己的房間裏半個月,最後發現唯一體麵的方式就是封筆。這不但能表明他憤世嫉俗的態度,還能把玄原這個名字永恒地刻在神壇上。與其一直寫、一直寫、直到最後一個讀者都跑到譚思那邊去,不如搶先一步拋棄一切。


    事情也有如他想象的那樣。他沒有如期完成《塵煙笑》,留下了一個大坑,而因為他在當年沒有出任何一本書,版稅收入屈居譚思之下。外界對他的突然停筆議論紛紛,有人說是追隨四海縱橫的腳步,有人說是健康原因,現在流行的說法是——他拿了錢就跑去做了地產商。但是沒有一個人知道,那是一個作者最高傲的轉身,與最懦弱的逃避。


    玄原沒有再寫過一個字。他在二十七歲那年從大紅到沉寂,從一個敏感多情的理想主義者變成了一個堅毅冷酷的現實主義者。作者不是一門好營生,這門行當在光鮮亮麗背後有太多失望乃至絕望。作者的生命周期非常短暫,這導致一切都是暫時的,今天對著你的鮮花、掌聲明天會被另一個人所擁有,嘴上說著愛你一輩子的讀者一轉身就對另一名作者矢誌不渝。人們就是這麽冷酷花心,今天愛這個明天愛這個,而作為作者,被遺忘就意味著死亡。故事是沒有生命的,故事隻有在被人翻開的那一瞬間才會變成整個世界。從這個意義上,譚思殺掉了玄原和他的故事。玄原也是一個幫凶。他認為決鬥都有損他的尊嚴,他寧可被殺死。


    玄原後來在那個殺死他的作家榜頒獎典禮後台,見了一次譚思。


    他發現他恨的人隻是一個普通的小屌絲。他一夜之間名利雙收,卻對自己將要踏足的世界一無所知。他極度興奮,又擔心這那,在屋子裏團團轉,做不好任何事。而那個人有條不紊地幫他整理領結,撫平西裝,引導他背誦致謝詞,安撫了他的情緒,也保證一切都在計劃當中。


    譚思背到一半提出了異議:“……我覺得這裏這句話說得太滿,什麽叫明年再來?明年要是來不了呢?那豈不是糗大了。”


    “一定會來。”那個人說得既像允諾,又像預言。


    “你為什麽那麽肯定?”


    “因為有我在。”那個人的雙眼堅定又坦誠。


    “你說這話真不要臉!我的書要是賣不出去了呢?讀者覺得我過時了,不喜歡我了呢?”


    “不會有這種事發生。”那個人堅定道,“有我在,這種事永遠不會發生。”


    玄原在日後的很多歲月裏,回想起那個人當時說的話,都會嫉妒得不能自已。他從各個渠道聽說過那個人的豐功偉業。譚思能迅速走紅、到達一個無人可及的高度,與他的眼光、他的手段密不可分。是他把譚思從一個一文不名的愣頭青,變成了如今中國最會寫故事的人。玄原終於知道,自己並不是敗給了譚思,他是敗給了那個人。


    所以,那個人,也一同變成了他的眼中釘,肉中刺。


    然而今天,他竟然坐在自己的麵前,約稿。


    “你憑什麽覺得我會答應你?”玄原從助理手中點燃了雪茄,吐了口煙圈,“我不缺錢。”


    “作者寫作不是僅僅為了錢。”莊墨直視著玄原的眼睛,與許多年前一樣坦誠,這讓玄原的心髒猛地跳樓了一拍。


    他早已過了滿口“理想”的年紀,他絕不相信莊墨會沒有任何謀求就來找他,可他盯著莊墨深不可測的眼睛,回想起很多年前那個頒獎晚會的後台,那個人說:“不會有這種事發生。有我在,這種事永遠不會發生。”當時,如果有一個人,有那麽一個人,可以在他被全世界拋棄的時候,跟他說這句話。就算那是假的,是謊言,是沒有根據的瞎說八道,他也會相信,飛蛾撲火般地相信。


    作者是孤獨的生物,寫作是在傾訴孤獨。如果寫作之後還是無盡的孤獨,他毫無疑問會放棄。但隻要有人,哪怕隻有一個人存在,存在在那條孤獨的路上,“你是我見過最好的作者”、“我記得你寫下的所有故事”,作者就會變成最勇敢的生物。與其說玄原在嫉妒譚思擁有莊墨的力量,不如說,玄原在嫉妒譚思擁有莊墨的感情。他沒有跟人並肩走過,他很嫉妒,同時也很羨慕。


    “你憑什麽覺得你會說服我?”玄原避開了他的目光,不讓他看出自己的動搖,“普通的短篇連載,我可看不上。”


    “你先拿個短篇試試手。如果你還跟當年一樣,你可以試著準備十洲三海的新單行,什麽時候準備好,什麽時候開連載。”


    “你覺得連載對我有足夠多的吸引力?”


    “譚思的新長篇《夜航船》,寫得太爛了,我們不想登。”莊墨瞥了他一眼,那一瞥極其短暫,卻讓玄原覺得自己被看穿。事實上他顫抖了一下,煙灰落在昂貴的西裝上。


    莊墨寫了個qq號,擺在他麵前的桌子上:“如果有興趣,就加這個qq號。”


    在他走出大門前,他聽見身後的玄原問:“是你帶我麽?”


    莊墨略微回身:“是我還是誰,有區別麽?”


    玄原雲煙繚繞下盯著麵前的紙條,心想,這真是個可怕的男人,自己的心思,全都被他看穿了。


    作者有話要說:  【編輯知識小課堂】


    做大神是什麽體驗?


    名利雙收,有社會地位,很爽。


    第19章 他們的腦波在一個頻道


    離開玄原那個大得離譜的宅邸,莊墨打車返回了魅力四射。田恬對他有一肚子的火,首先是莊墨竟然讓他等了那麽久。他第一次一個人來酒吧,簡直要被各路牛鬼蛇神吃拆入肚了,莊墨難道就沒有考慮過他有可能出現危險麽?其次……


    “我以為你是個正經人,結果你居然嫖娼?!你還要我幫我嫖娼!你要不要臉啊死gay?!”


    莊墨:“……”


    莊墨:“注意qq,有個作者會加你。”


    莊墨篤定玄原會回心轉意。莊墨閱讀過十洲三海,閱讀過玄原留下的隻言片語,也從各種渠道留心過圈裏人對他的風評。他的風評不太好,除了一起出道的四海縱橫,他幾乎沒有什麽知心朋友,也開罪了一大票編輯。總體來說,他是個極度高傲的人,為人處世難免令人不快。過去,他的稿酬要得很高,又很愛出風頭,衣食住行要最高標準,這麽做唯一的理由,似乎就是為了壓其他作者一頭。


    但是這些年,玄原離開文壇去搞房地產,現在是福布斯富豪榜中國大陸前五十的富豪。如果他的為人處世依舊如作者時期一樣,高傲、好妒又愛出風頭,他估計是沒有辦法從一無所有混到風生水起的。生意場上的老滑頭們可不吃這一套。


    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壓根不在乎房地產生意。當然,錢也很重要,但這是生意,玄原在這上頭並不感情用事。他隻對寫作感情用事。他對寫作這門行當有很深的感情,又在當初以一種近乎恥辱的方式逃脫——雖然從未接觸,但莊墨對玄原棄筆從商的理由竟然能猜到一二,要不怎麽說最了解你的永遠是敵人——房地產生意是沒法真正滿足他的。不論他現在有多成功,賺了多少錢,他在作者的戰場被譚思打敗,他隻能以作者的身份贏回來,不然這永遠是解不開的心結。


    這一點,玄原比他更清楚。隻要看到他敵視、戒備的神情,你就知道他對譚思有多耿耿於懷,念念不忘。莊墨還壞心眼地引誘了他:譚思現在不行了,你要不要來試試,看看你是不是比他強?


    玄原根本就拒絕不了這種誘惑,高傲的人總是格外好鬥,他們是不可能真正服輸的。


    一聽說莊墨給自己找了個作者,田恬的表情立刻變得諂媚,雖然他自己甚至沒有覺察到:“真的假的?你哪兒找來的?寫的好麽?寫的不好我可不要,你別浪費我感情啊!”


    莊墨懶得跟他多說。反正人他是給找來了,栓不栓得住,就看這家夥自己本事了。


    莊墨打發了田恬,迫不及待地走進了包間。任明卿注意到他進來了,但是沒辦法分心跟他打招呼。身體雖然還坐在這兒,但他的思維早已在另一個世界。莊墨非但沒有生氣,還非常滿意,他輕手輕腳地在任明卿身邊坐下,用一種看孩子似的目光看著他。認真寫作的作者總是非常可愛的,莊墨自私地希望任明卿永遠都這樣,永遠都不要改變,心無旁騖,一心盯著電腦。要是他永遠一心盯著電腦,自己永遠一心盯著他,那他們就會合作到天荒地老。


    過了大約一個小時,任明卿才把自己傳送了回來。他的臉色很憔悴,精神卻很亢奮。他不等莊墨開口詢問就告訴他:“我覺得這個故事不應該隻有一種結局。我覺得根據男主角的不同選擇,它有三種不同的走向。一般來講故事主線隻能選一條,但是我覺得三種都很迷人,可以全部寫下來。但是怎麽把他們組裝成一個故事,我還沒想明白。得有個大的故事,把這三個故事打包裝起來……”


    莊墨耐心地聽他眉飛色舞地講述。作者往往不喜歡對人講解他們的思路,他們用文字表達,口頭表達能力跟文字表達能力相去甚遠。任明卿又是其中的代表,他一著急就會口吃,說話也顛三倒四,有很多“我覺得”、“然後”,聽著讓人心急。但莊墨卻被他的情緒感染了。現在他一點也不為自己的作品感到羞恥,一本正經地講著天馬行空的故事,看起來有些滑稽,但他快樂得像小鳥一樣。莊墨感到欣慰,這說明任明卿把他當成可靠的傾訴對象,願意跟他分享。幾天之前,任明卿還非常抗拒向他承認自己寫小說,看來這幾天他的努力很有效果,他們的關係突飛猛進。


    “來,讓我看看。”莊墨等他傾訴完,接過他手裏的電腦。


    任明卿的創意非常簡單,就是從第一個矛盾選擇點分出三條岔路,讓故事走向不同的結局。這種形式讓莊墨想起了台灣的一部偶像劇,女主角在二十年前選擇留在家鄉做家庭主婦,或者到大城市打拚做個女強人。後來,兩個分支世界的女主角後來交換了身份,以一種荒誕而直白的形式追蹤了家庭主婦與女強人這兩種不同選擇下的生活路徑。而任明卿現在所做的僅僅是分叉。他說的沒有錯,這樣來講,三個故事是獨立的,沒有一個大故事框架統帥全局。


    莊墨的計劃原本是“不幹涉觀察”,也就是說,在任明卿完成第一篇故事以前,他不打算給予任何指點。這是為了考察他的固有水平。不過鑒於他已經非常認可任明卿的寫作能力了,因此決定把下一項考察提前——考察他的協作性。


    作者和編輯是一個共同體。作為編輯,他會介入整個寫作過程,而有些作者非常抵觸別人的意見,有些作者又太過沒有主見。兩者都不是什麽好事。


    “如果你要把三個故事統攝起來,光是把他們擺在一起是不夠的,需要一個大的框架,這個思路沒錯。但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大框架裏,時間線不是連續的。它不是一個從前往後的故事。讀者讀完第一個小故事,兩個主角都已經死了,那麽當他再緊接著看第二個小故事,他就不明白為什麽劇情會回到新房客來到公寓的時候,他會期待你告訴他:為什麽時間被撥回了。最迫在眉睫的懸念變成了這個。”


    任明卿蹙著眉思索了一番:“沒錯,這是關鍵——所以你說,大的故事框架,應該是關於時間循環的?”


    “對。”


    任明卿長長地嗯了一聲,表情更加嚴肅了:“如果是這樣的話……整個故事需要重新架構,一切劇情圍繞’時間循環’來設計……一旦牽扯到這樣的設定,故事會變得非常複雜。”


    “故事再複雜,也是由起因-發展-高潮-結局四個部分組成的。你的第一個小故事完全可以算作起因;第二遍循環中,主角發現自己在重複經曆,他開始留意這個世界觀;第三遍循環,他要想辦法逃脫,但計劃失敗;第四遍循環,他終於成功了。”


    任明卿的眉頭漸漸鬆開:“是的……是這樣的……不過,會不會有點不倫不類?我寫的是個東方奇幻,你也看了,新房客搬來主角的公寓,結果主角發現他是一條能降雨布雲的龍……然而大故事是關於時間循環的,這一般來說是科幻元素。”


    “我不覺得你寫的是個東方奇幻。東方奇幻中的龍是瑞獸,是神仙,它們是人格化的,有自己的家庭與交際圈。他們與人類的關係很多時候相當於君主對臣民。而你有意在去除龍身上人格化與神格化的部分,隻剩下純生物學上的描述:新房客身上的龍鱗與龍角,他的分泌物,他對水的喜好,他與天氣的關聯,他的色盲與隨著室溫升降的體溫……這是一種科學分析法,所以你的故事,懸疑推理的成分比幻想的成分更多。故事裏,男主角通過蛛絲馬跡一步一步解析了新房客的身份,最後發現自己已經被灌下了龍珠,因為龍就快要死了,龍需要一個繼承人,而他開始化龍。流行的東方奇幻根本就不是這樣寫的。流行的故事裏,龍化身成人不是在談戀愛,就是希望融入人類世界,視角總歸是人本位的。但你的整篇文章,都透著一股難以名狀的陰森恐怖,龍的目的超脫人的理解與經驗範圍之外,化龍的過程更讓人聯想起異形係列。恕我直言,它是克蘇魯風格與東方奇幻的嫁接。”


    莊墨分析的時候,任明卿一動不動地盯著他瞧。當發現自己的構思被徹底戳穿了以後,他羞澀地眨了兩下眼睛,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心裏有一種隱秘的喜悅,仿佛他寫下來就是等著人猜中的。


    “既然你的小說本身就是一個混血兒,再加點科幻的元素也無關緊要。克蘇魯題材與科幻的嫁接,前有《遺落的南境》;科幻與奇幻甚至於曆史的嫁接,你可以看看錢莉芳的《天意》。這兩本書都獲得了很高的評價,前者獲得2017年星雲獎,後者獲得了中國科幻銀河獎,所以不要擔心不倫不類,我相信你也不打算寫什麽典型的東方奇幻。”


    任明卿安下心來,自言自語:“所以我要寫一條能讓時間循環的龍……龍與時間……永恒循環之蛇烏洛波洛斯……另一種緯度上的冬眠……啊,我知道了!他快要死了,他想要寄居在男主角的身體裏,度過這個對他而言的冬天,但是他沒有徹底控製住男主角,男主角分享了他的能力,回到了過去。現在,這兩個生物都對彼此有了一個了解,龍知道自己麵對著一個怎樣的對手,他要奪回男主角體內的龍珠;而男主角要對抗龍珠對自己的影響,以及龍的寄生欲望……這聽起來像是另一個形式的屠龍故事——有紙麽?紙和筆。”


    莊墨把紙筆給他,看他趴在酒桌上重新整理故事框架,決定怎樣拆分現有的文本,填充在不同的劇情點。他自言自語,寫寫畫畫,時不時還滑動鼠標,審視屏幕裏的字句。


    莊墨對任明卿很滿意。他的理解力很高,對於故事本身又非常專業,這意味著他們的交流成本很低,莊墨不必多費口舌去告訴他“為什麽必須這樣做而不是那樣做”,隻需要直接下達命令就可以了,省時高效。


    最主要的是……他真得結實耐操。


    讓一個作者全盤推翻他的構思,從頭開始傷筋動骨,那可不是一件輕易的事。不過這件事發生在任明卿身上,莊墨沒有感到任何意外。任明卿對寫小說抱有十二萬分的熱情,這種熱情帶著一點完美主義的傾向,讓他不達最好決不罷休。他還沒有成為一個職業作者,就已經比相當一部分職業作者更具有敬業精神。


    那天晚上任明卿寫到12點。莊墨強行關掉了他的word文檔。他已經連續工作三夜三天了,這些日子他幾乎把所有時間花費在寫小說上。即使他的精神高度亢奮,他的身體也快到極限了。反正現在他既推辭了家教工作,又不用在酒吧端盤子,莊墨覺得按照他的手速,應該可以按時完成。


    況且,莊墨也不覺得《新繪》會刊登這篇稿件。雖然任明卿寫的很好,但對於《新繪》來說,它是一個全新的類型。不止《新繪》,拿到任何地方,這篇文章都太過小眾、獨特,與流行讀物全然不符。作為小說,它有欠商業化。


    莊墨倒並不為此擔心。他並不拘泥於販賣文字。文字是一切的源頭。在小說產業的下遊,有漫畫、動畫、影視、遊戲、真人秀……每個產業對商業化的定義都很不同。有時候一部並不受歡迎的小說,倒可以改編成非常流行的其他東西,這意味著讀者的口味並不決定一切,文章質量有時候更為重要。


    如果任明卿寫的是一部流行題材的小說,莊墨反而要頭痛,因為所有流行題材都擁擠著無數的作者、無數的作品,要在其中脫穎而出成為頭部,要不你本身名聲斐然,要不你的作品數據驚人,而這些,任明卿全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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