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宋猷烈發酒瘋方式是,跑一段,脫掉鞋子,赤著腳回來?


    這個發酒瘋方式還真奇特。


    但是呢,這些奇特的做法到了有著漂亮臉蛋修長身材的人身上就很是賞心悅目了,賞心悅目到她都忘喝水了。


    戈樾琇趕緊再喝幾口水。


    她得搶在宋猷烈之前回房間,把護照藏起來。


    水喝得太急,嗆到了。


    從嘴裏直接灌到鼻腔去,最要命的一種。


    咳得她眼淚都出來了。


    好不容易,止住咳嗽,直起腰來,背後響起琉璃飾品相互撞擊的聲響。


    戈樾琇心裏大叫不妙,回過頭。


    果然,宋猷烈站在廚房門口,直挺挺站著,半月彎形的水晶簾在他背後蕩來蕩去。


    也不知道為什麽,一顆心似乎被那一顆顆水晶珠子帶動著,晃過來晃過去,像喝多了的人,找不到準心。


    這狀況,說不清是來自於那些水晶珠子,還是來自於站在水晶簾前那人的眼神。


    宋猷烈看她的眼神……有點凶,凶到讓她懷疑,他有可能會吃掉她。


    對了,他昨晚趕她走來著。


    要趕走的人沒走,還留在他房子裏,甚至於喝他的水,雖然是白開水,但那也是資源。


    所以才……所以才看她的眼神這麽凶來著。


    眼神太凶,她害怕。


    害怕到心砰砰跳。


    這討厭的心怦怦跳。


    為了遏製這種奇怪而又討厭的心跳,拿起杯子擋在自己臉上,以此來阻擋他似乎要吃掉她的眼神。


    擋住了,戈樾琇心裏鬆下一口氣去。


    可——


    擋住了視線,卻擋不住朝著她的腳步。


    停在她麵前人狀若整天蔽日。


    隻能低頭看著他沒穿鞋子的腳,腳趾頭有幾處擦傷了,這是在水泥路奔跑著受傷的嗎?心裏隱隱約約想著,也許他會把腳趾頭擦傷的事情怪罪於她。


    但,她什麽都沒做啊。


    是宋猷烈自己發的酒瘋。


    手更緊拽住杯子。


    杯子被拿走。


    更不敢看他,結結巴巴說:“我……我待會就走,我……我不會賴著不走的。”


    第52章 心砰砰跳


    問宋猷烈這個世界上最壞的人是誰,他很想隨大流,說是希特勒;說某某組織;說某某恐怖分子;說是某某連環殺手。


    但怎麽想,這些人於宋猷烈,都沒眼前這個叫戈樾琇的女人壞。


    戈樾琇有一項本事,就是她能拿到宋猷烈心目中排名前三的壞人名額,說不定前四前十都沒有問題。


    排在第一百名的是戈樾琇,第一千名的也許還是戈樾琇。


    真的,他發誓。


    這個早上戈樾琇又成功拿到一茬茬的壞人積分,她一定是故意躲起來,讓他一早起來就找不到她。


    要知道,宿醉的人在清晨醒來總是很容易犯蠢,容易大驚小怪。


    該死的,怎麽把護照還給她了?!


    你能指望那個叫戈樾琇的女人會因為你把護照還給她,從而對你產生感激之情,從而良心發現,從而乖乖呆在你身邊嗎?要那樣了才是見鬼了。


    按照戈樾琇的性格肯定是拿著護照跑了,之前也是在這個房子裏,她就幹過一回這樣的事情。


    一回生二回熟,那沒什麽。


    這也是他所希望的,戈樾琇有多遠就滾多遠,不是嗎?


    是的,是的,把護照還給她是最有力的證據。


    可……瞧瞧他都幹了什麽?


    踹門,在路上奔跑,對著她離去的方向泄憤,對著空氣大喊“戈樾琇,有多遠滾多遠。”“戈樾琇,你快回來。”等等等一係列愚蠢行為在宋猷烈的理解裏都是因為宿醉引起的靈魂出竅。


    換言之,那些愚蠢行為都是不在於他主要靈魂的約束中。


    據說,一個人身上有分主要靈魂和次要靈魂。


    主要靈魂主導中心思想,次要靈魂偶爾蹦出來一下以示存在感。


    宋猷烈很懷疑,他的次要靈魂是一個叛逆孩子,因為叛逆性格總是做出違背他意願的事情。


    比如說他討厭戈樾琇,但次要靈魂偏要和戈樾琇親近。


    以和戈樾琇親近的方法來告訴他“戈樾琇摸起來軟軟的”“戈樾琇親起來甜甜的”。


    是的,戈樾琇摸起來軟軟的,戈樾琇親起來甜甜的,把戈樾琇壓在身下聽她低聲求饒更是銷魂蝕骨。


    那聲“戈樾琇,你快回來”就像一個大棒槌,聽,他都說了什麽?


    理智回歸,腳步充滿了憤怒,中樞神經發出指令:回房間,洗個澡,到陽台上吹吹風,一切就回來了。


    下次……


    下次,不管戈樾琇穿得多麽性感出現都當成是空氣。


    經過餐廳,聽到咳嗽聲。


    撥開水晶簾,憤怒煙消雲散,甚至於感激。


    這一刻。


    這一刻,她就站在他麵前,沒拿護照跑路,不僅沒有跑路還穿著他給她買的衣服。


    見鬼,宋猷烈是給戈樾琇買衣服了,跑到距離公司很遠的商場,這聽著有點做賊心虛的成分,百貨公司店員問他是給女朋友買的嗎?當時他沒反駁,甚至於說出“她討厭一件衣服超過三種顏色的,衣服不能有任何棱形圖案設計。”


    戈樾琇的臭毛病一大堆。


    宋猷烈也好不到哪裏去,當時店員問他要什麽款式,隨口說出的“穿著舒服,越少露越好”惹來店員一陣竊笑。


    此時此刻,她穿著他給她買的衣服。


    那衣服裏的身體他昨晚摸過,這忽如其來的歡喜讓宋猷烈已分不清是來自於自己的主要靈魂,還是次要靈魂。


    現在,住在他身體的兩個靈魂在這一刻達成某種默契,那就是——


    昨晚,她紅紅的嘴唇他親過沒?


    如果沒有就去親,如果親了就再親一次。


    然而——


    戈樾琇就是有那個本事。


    聽聽,她都說了什麽?


    “我……我待會就走,我……我不會賴著不走的。”


    主要靈魂又和次要靈魂開始打架,一個在叫囂“讓她滾”一個在叫囂“還等什麽,吻她紅紅的嘴唇。”


    戈樾琇眼睛死死盯著地麵。


    說是要走,但腳不知為何一動也不動,腳為什麽不動呢,自然是因為宋猷樾,宋猷烈的眼神太凶了。


    都把她嚇得心怦怦跳。


    當宋猷烈叫出她名字時,她低聲應答一句。


    “待會要走麽?”不管眼神還是聲音都凶成一副要吃到她的樣子。


    “當……當然。”


    “信不信?你一走出這裏,就會被裝進集裝箱。”他和她說。


    這話聽著熟悉,她的質問也熟悉:“裝進集裝箱做什麽?”


    “扔到印度洋去喂魚。”


    還好,還好,不是被運到某某部落去給男人們生一大堆孩子,這是瑪麗安之前的說法。


    “到時,一根毛發也沒留下,這樣一來就可以一了百了,這樣一來世界就安靜了,這樣一來,宋猷烈就可以過舒心的生活。”他說。


    忽然間,戈樾琇很害怕宋猷烈繼續說話,說一些她隱隱約約中,愛聽又害怕聽的話。


    因為不想說宋猷烈說話,她得說話。


    可一開口,卻說出:“昨天,約會還順利嗎?”


    瘋了,這個時候她說出這樣的話是什麽意思?瘋了,這話連她聽著都莫名其妙。


    隻是,宋猷烈為什麽不回答。


    對了,他把她丟在拘留所二十個小時,這怎麽想都是不可饒恕的事情,但,比這個更加不可饒恕的事情是:宋猷烈穿得很像去約會的樣子去約會了。


    他可是她的甜莓。


    開始很酸很澀,但最後一下很帶勁。


    這會兒,她的耐心忽然間很是不好。


    “昨天,約會還順利嗎?”她又問了一次,第一次問是有一點點心虛,第二次問倒很理直氣壯。


    他還是沒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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