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艮


    關於“《莊子》與《文選》”的議論,有些刊物上早不直接提起應否大家研究這問題,卻拉到別的事情上去了。他們是在嘲笑那些反對《文選》的人們自己卻曾做古文,看古書。這真利害。大約就是所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2〕罷——對不起,“古書”又來了!


    不進過牢獄的那裏知道牢獄的真相。跟著闊人,或者自己原是闊人,先打電話,然後再去參觀的,他隻看見獄卒非常和氣,犯人還可以用英語自由的談話〔3〕。倘要知道得詳細,那他一定是先前的獄卒,或者是釋放的犯人。自然,他還有惡習,但他教人不要鑽進牢獄去的忠告,卻比什麽名人說模範監獄的教育衛生,如何完備,比窮人的家裏好得多等類的話,更其可信的。


    然而自己沾了牢獄氣,據說就不能說牢獄壞,獄卒或囚犯,都是壞人,壞人就不能有好話。隻有好人說牢獄好,這才是好話。讀過《文選》而說它無用,不如不讀《文選》而說它有用的可聽。反“反《文選》”的諸君子,自然多是讀過的了,但未讀的也有,舉一個例在這裏罷——“《莊子》我四年前雖曾讀過,但那時還不能完全讀懂……《文選》則我完全沒有見過。”然而他結末說,“為了浴盤的水糟了,就連小寶寶也要倒掉,這意思是我們不敢讚同的。”〔4〕見《火炬》他要保護水中的“小寶寶”,可是沒有見過“浴盤的水”。


    五四運動的時候,保護文言者是說凡做白話文的都會做文言文,所以古文也得讀。現在保護古書者是說反對古書的也在看古書,做文言,——可見主張的可笑。永遠反芻,自己卻不會嘔吐,大約真是讀透了《莊子》了。


    十一月四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七日《申報·自由談》。〔2〕“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語出《韓菲子·難勢》:“人有鬻矛與盾者,譽其盾之堅,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物無不陷之。’人應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3〕犯人還可以用英語自由的談話這是胡適說的話,參看《偽自由書·“光明所到……”》。


    〔4〕“為了浴盤的水糟了,就連小寶寶也要倒掉”等語,見一九三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大晚報·火炬》載何人《我的意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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