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
誰能憑愛意將月亮私有 作者:番大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一個中年男人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哀嚎著,活脫脫像是找不到玩具的孩子。
任林文芳怎麽推他,他都醒不過來。
陸苗坐在副駕駛,默默地堵上了耳朵。
這是她十五年來,過得最糟糕的一個年,她隻想快點回家,躲進自己房間裏。
她也的確這麽做了。
一回到家,陸苗就衝進房間,把自己的房門落了鎖。
“陸苗,”沒過幾秒,林文芳就在外麵喊她了:“你把我們打包的那些吃的東西拿去給小江。”
埋在枕頭裏的腦袋猛地抬起,陸苗聲音尖細地嚷道:“吃的吃的!吃的有那麽重要嗎!”
手頭的事一大堆,女兒還這麽不聽話,林文芳對她也沒好氣:“鬼吼鬼叫什麽啊?你這孩子一點兒都指望不上,叫你做事跟逼你上吊一樣。”
她罵罵咧咧的,聲音逐漸遠去,大概是自己提著東西去隔壁了。
“新年了,你又長了一歲,到底要什麽時候才能學會懂事?書不會讀,人不會做,偏偏脾氣還挺大,都怪你爸慣著你,慣成現在這幅德行……”
她媽媽完全沒有意識到此前陸苗的難過,她以為她在偷懶;她已經完全忘記,年夜飯的餐桌上有一隻老母雞,它是陸苗養了好多年的,那隻雞。
為什麽她沒法意識到呢?
難道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一件事嗎?
因為它是一隻雞,所以它永遠隻能被歸類為食物,被吃掉是它的宿命;所以她的悲痛,對於“食物”死亡的悲痛,是無法被理解的。
陸苗情不自禁感到困惑:究竟奇怪的是她的父母,還是她?
腦子渾渾噩噩地躺了半小時。午夜十二點,外頭在跨年倒計時的呼聲後,放起了震天響的鞭炮。
陸苗從床上跳起,她突然想起,她媽媽打包回家的食物裏,有一份雞湯。
風風火火地跑到隔壁,她急得連拖鞋都沒穿。
江皓月開門開得依舊很快。
他穿著大衣,顯然是提前做好了出門的準備。
“來找我放煙花?”
他先是笑著的,視線掃到她的腳,眉頭一下子皺起。
“沒穿鞋。”
沒有回複他的話,陸苗和江皓月處在兩個頻道。
“你吃了我媽打包的東西嗎?”
她直接進了門,目光迫切地搜尋著打包盒。
他馬上感覺到她的情緒不對:“你怎麽了?”
“我媽打包了雞湯你有看到嗎?”
陸苗的肩膀在發抖,她焦急地四處看來看去,神情無措極了。
“我看到了。”江皓月按住她的肩,試圖讓她平靜下來。
她看著他的眼睛,極力調整自己的呼吸,仿佛下一秒就會發瘋。
她問:“你吃了嗎?”
他安靜地回望她,搖搖頭。
萬幸,陸苗獲救了。
她唇邊綻出一個小小的笑容,喜不自禁地牽住江皓月的手,輕輕地晃了起來。
“太好了,你沒有吃。你不準吃,你不準吃啊。”
重複了兩遍之後,話音落定,陸苗臉上的笑意,瞬間褪得一幹二淨。
“那肉是……”
她顫著聲音,說完那四個字,小臉一皺,忽然泣不成聲。
“那是聰聰。”
——不是“母雞”,那是“聰聰”啊。
——它被取名字了,它跟別的雞不同。
聰聰陪著她,他們在一起,好多好多年了。
它老了,生病了。
它被殺死了。
可它是……
它是她的寵物。
它是,她的朋友。
江皓月費勁地撐住陸苗,她擦著眼裏不斷流出的淚,哭倒在他臂彎。
“我喝了那湯,咬了一口肉。”
她跺著腳,聲音哭得支離破碎,喉嚨裏傳出一聲聲的幹嘔。
“我把肉吞下去了。”
外麵的人間在慶賀新一年的到來,鞭炮、煙火,鋪天蓋地的劈啪聲。
那些聲音落在隻有他倆的小小房間裏,猶如轟炸,猶如爆裂,令人感到刺骨的疼痛。
在小朋友還是小朋友的時候,他們給自己搭出一棟童話城堡,用純真的童心作為堡壘。
而成長,是催促堡壘去坍塌的過程。
當堡壘被摧毀,被炸壞,躲在城堡裏的小公主和小王子,不得不向外走,去直麵真實的殘酷世界。
這世界,令人作嘔。
陸苗極盡全力地縮到江皓月的懷中。
他為她撐起的一隅天地,有他的氣味,一如既往地冷冽又幹淨著。
他的手,護在她的背上,輕柔地安撫。
他對她說:“苗苗,不是你的錯。”
江皓月比陸苗大了一歲,好像永遠地要比她聰明一點,厲害一點。
她沒有主意的時候,總是要依賴他的。
“聰聰,還能再回來嗎?”陸苗哽著聲音,抽抽噎噎地問。
他用雙手緊緊抱住她,然後告訴她真實的。
“回不來了。”
☆、35.高中
江皓月和陸苗沒有在同一所學校讀高中。
他在中考前被保送進市一中;一年後, 她中考發揮一般, 交了幾千元的擇校費, 勉強進了他們本校的高中部。
關於陸苗的中考結果,全世界唯一開心的人,大約是施澈。
為了和陸苗保持長期友好的同伴關係。他許諾給她籃球社社長的位置, 並且,不愛讀書孩子的協會——叛逆部落, 也永遠有她陸猛的一席之地。
於是,陸苗成為了一名不會打籃球的籃球社社長,以及, 並不叛逆的叛逆部落成員。
同意前一個, 是因為他們的課表裏有社團活動時間,不參與社團是不行的, 陸苗索性選個對她輕鬆的, 反正籃球社的實權仍在施澈那兒;同意後一個,是因為加入之後,她的掛科可以冠以“叛逆”的名義, 而不是因為她蠢。
高中的課程對於陸苗來說, 實在是太難了。
尤其是數學:在課堂上聽完一遍, 做練習冊一遍,還得再聽江皓月給自己講解個三四遍,她才終於達到了似懂非懂的程度;然後一換一種題型考, 她就馬上大腦空空。
看別人都能學得好好的, 她愈發懷疑是不是自己的腦子不好用。
一直在努力學習, 但陸苗還是沒法跟上課程。學到高二上學期,學習效率越來越低,晚上回家光做作業她都得做到好遲。
這時候,陸苗唯一能依靠的人,隻有她的救星——學霸江。
“小江小江,要是每天你能有更多的時間給我講題就好了。最好是一上完課就講,那樣我就不會不懂的東西越堆越多。”
這個想法,倒也不是不可行。
學生中午有兩個小時的午休時間,吃飯最多半小時,他們還是有時間能講講題的。
不過,從他們學校到江皓月就讀的市一中,距離有些遠。走路往返至少要40分鍾,也沒有直達的公交車,太耗時了。
思來想去,陸苗打起了叛逆部落成員的主意。
如果能借他們的電動車騎去市一中,往返一趟很快的。
成員中,陸苗最熟的人,無疑是施澈了。
“拽爺,猛弟有一事相求。”
在食堂買了幾根串串,陸苗將它們供奉到了施澈麵前。
施澈被她弄得有點愣,連忙心驚膽戰地吹了吹自己的劉海,看清楚一下外麵是不是變天了,還是眼前的陸苗被人下蠱了。
“你、你說吧……”
接過串串,他的手有一些些顫抖:“事先聲明啊,你想退社,我是不肯的!”
“哎喲,我怎麽會退社呢。”
拿小拳頭捶了兩下他胸口,陸苗笑得一臉諂媚:“我就是想問問拽爺,能不能每天中午,把你的愛車借我騎一騎?”
原來是這種小事。
施澈鬆了口氣,立刻應下了:“行啊,你要騎去哪裏啊?”
“我想中午午休的時間去一中,找江皓月幫我補習。”陸苗直言不諱。
任林文芳怎麽推他,他都醒不過來。
陸苗坐在副駕駛,默默地堵上了耳朵。
這是她十五年來,過得最糟糕的一個年,她隻想快點回家,躲進自己房間裏。
她也的確這麽做了。
一回到家,陸苗就衝進房間,把自己的房門落了鎖。
“陸苗,”沒過幾秒,林文芳就在外麵喊她了:“你把我們打包的那些吃的東西拿去給小江。”
埋在枕頭裏的腦袋猛地抬起,陸苗聲音尖細地嚷道:“吃的吃的!吃的有那麽重要嗎!”
手頭的事一大堆,女兒還這麽不聽話,林文芳對她也沒好氣:“鬼吼鬼叫什麽啊?你這孩子一點兒都指望不上,叫你做事跟逼你上吊一樣。”
她罵罵咧咧的,聲音逐漸遠去,大概是自己提著東西去隔壁了。
“新年了,你又長了一歲,到底要什麽時候才能學會懂事?書不會讀,人不會做,偏偏脾氣還挺大,都怪你爸慣著你,慣成現在這幅德行……”
她媽媽完全沒有意識到此前陸苗的難過,她以為她在偷懶;她已經完全忘記,年夜飯的餐桌上有一隻老母雞,它是陸苗養了好多年的,那隻雞。
為什麽她沒法意識到呢?
難道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一件事嗎?
因為它是一隻雞,所以它永遠隻能被歸類為食物,被吃掉是它的宿命;所以她的悲痛,對於“食物”死亡的悲痛,是無法被理解的。
陸苗情不自禁感到困惑:究竟奇怪的是她的父母,還是她?
腦子渾渾噩噩地躺了半小時。午夜十二點,外頭在跨年倒計時的呼聲後,放起了震天響的鞭炮。
陸苗從床上跳起,她突然想起,她媽媽打包回家的食物裏,有一份雞湯。
風風火火地跑到隔壁,她急得連拖鞋都沒穿。
江皓月開門開得依舊很快。
他穿著大衣,顯然是提前做好了出門的準備。
“來找我放煙花?”
他先是笑著的,視線掃到她的腳,眉頭一下子皺起。
“沒穿鞋。”
沒有回複他的話,陸苗和江皓月處在兩個頻道。
“你吃了我媽打包的東西嗎?”
她直接進了門,目光迫切地搜尋著打包盒。
他馬上感覺到她的情緒不對:“你怎麽了?”
“我媽打包了雞湯你有看到嗎?”
陸苗的肩膀在發抖,她焦急地四處看來看去,神情無措極了。
“我看到了。”江皓月按住她的肩,試圖讓她平靜下來。
她看著他的眼睛,極力調整自己的呼吸,仿佛下一秒就會發瘋。
她問:“你吃了嗎?”
他安靜地回望她,搖搖頭。
萬幸,陸苗獲救了。
她唇邊綻出一個小小的笑容,喜不自禁地牽住江皓月的手,輕輕地晃了起來。
“太好了,你沒有吃。你不準吃,你不準吃啊。”
重複了兩遍之後,話音落定,陸苗臉上的笑意,瞬間褪得一幹二淨。
“那肉是……”
她顫著聲音,說完那四個字,小臉一皺,忽然泣不成聲。
“那是聰聰。”
——不是“母雞”,那是“聰聰”啊。
——它被取名字了,它跟別的雞不同。
聰聰陪著她,他們在一起,好多好多年了。
它老了,生病了。
它被殺死了。
可它是……
它是她的寵物。
它是,她的朋友。
江皓月費勁地撐住陸苗,她擦著眼裏不斷流出的淚,哭倒在他臂彎。
“我喝了那湯,咬了一口肉。”
她跺著腳,聲音哭得支離破碎,喉嚨裏傳出一聲聲的幹嘔。
“我把肉吞下去了。”
外麵的人間在慶賀新一年的到來,鞭炮、煙火,鋪天蓋地的劈啪聲。
那些聲音落在隻有他倆的小小房間裏,猶如轟炸,猶如爆裂,令人感到刺骨的疼痛。
在小朋友還是小朋友的時候,他們給自己搭出一棟童話城堡,用純真的童心作為堡壘。
而成長,是催促堡壘去坍塌的過程。
當堡壘被摧毀,被炸壞,躲在城堡裏的小公主和小王子,不得不向外走,去直麵真實的殘酷世界。
這世界,令人作嘔。
陸苗極盡全力地縮到江皓月的懷中。
他為她撐起的一隅天地,有他的氣味,一如既往地冷冽又幹淨著。
他的手,護在她的背上,輕柔地安撫。
他對她說:“苗苗,不是你的錯。”
江皓月比陸苗大了一歲,好像永遠地要比她聰明一點,厲害一點。
她沒有主意的時候,總是要依賴他的。
“聰聰,還能再回來嗎?”陸苗哽著聲音,抽抽噎噎地問。
他用雙手緊緊抱住她,然後告訴她真實的。
“回不來了。”
☆、35.高中
江皓月和陸苗沒有在同一所學校讀高中。
他在中考前被保送進市一中;一年後, 她中考發揮一般, 交了幾千元的擇校費, 勉強進了他們本校的高中部。
關於陸苗的中考結果,全世界唯一開心的人,大約是施澈。
為了和陸苗保持長期友好的同伴關係。他許諾給她籃球社社長的位置, 並且,不愛讀書孩子的協會——叛逆部落, 也永遠有她陸猛的一席之地。
於是,陸苗成為了一名不會打籃球的籃球社社長,以及, 並不叛逆的叛逆部落成員。
同意前一個, 是因為他們的課表裏有社團活動時間,不參與社團是不行的, 陸苗索性選個對她輕鬆的, 反正籃球社的實權仍在施澈那兒;同意後一個,是因為加入之後,她的掛科可以冠以“叛逆”的名義, 而不是因為她蠢。
高中的課程對於陸苗來說, 實在是太難了。
尤其是數學:在課堂上聽完一遍, 做練習冊一遍,還得再聽江皓月給自己講解個三四遍,她才終於達到了似懂非懂的程度;然後一換一種題型考, 她就馬上大腦空空。
看別人都能學得好好的, 她愈發懷疑是不是自己的腦子不好用。
一直在努力學習, 但陸苗還是沒法跟上課程。學到高二上學期,學習效率越來越低,晚上回家光做作業她都得做到好遲。
這時候,陸苗唯一能依靠的人,隻有她的救星——學霸江。
“小江小江,要是每天你能有更多的時間給我講題就好了。最好是一上完課就講,那樣我就不會不懂的東西越堆越多。”
這個想法,倒也不是不可行。
學生中午有兩個小時的午休時間,吃飯最多半小時,他們還是有時間能講講題的。
不過,從他們學校到江皓月就讀的市一中,距離有些遠。走路往返至少要40分鍾,也沒有直達的公交車,太耗時了。
思來想去,陸苗打起了叛逆部落成員的主意。
如果能借他們的電動車騎去市一中,往返一趟很快的。
成員中,陸苗最熟的人,無疑是施澈了。
“拽爺,猛弟有一事相求。”
在食堂買了幾根串串,陸苗將它們供奉到了施澈麵前。
施澈被她弄得有點愣,連忙心驚膽戰地吹了吹自己的劉海,看清楚一下外麵是不是變天了,還是眼前的陸苗被人下蠱了。
“你、你說吧……”
接過串串,他的手有一些些顫抖:“事先聲明啊,你想退社,我是不肯的!”
“哎喲,我怎麽會退社呢。”
拿小拳頭捶了兩下他胸口,陸苗笑得一臉諂媚:“我就是想問問拽爺,能不能每天中午,把你的愛車借我騎一騎?”
原來是這種小事。
施澈鬆了口氣,立刻應下了:“行啊,你要騎去哪裏啊?”
“我想中午午休的時間去一中,找江皓月幫我補習。”陸苗直言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