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過去看了一眼,馬上就合上了——裏麵是一具屍體,沒有頭顱和四肢。


    麗姐恢複正常時,警察還沒來,我們綁上了她的手腳——她的鄰居已經跑到外麵吐得不行了。


    她沒掙紮,說抽屜裏還有冰毒,問能不能在警察來之前讓她再吸一點。


    我說:“都這個時候了,你還想著吸毒?”


    她特別痛苦地求我們,說就想最後吸一次。


    老金奇怪,說:“你剛吸完,應該沒什麽毒癮吧,為什麽還要接著吸,你現在是殺人了你不知道嗎?”


    麗姐不回答,就一直跪在床上給我倆磕頭,求我倆讓她吸一點。


    老金說:“這樣吧,你回答幾個問題,我倆考慮考慮。”


    她說行。


    老金問她,冰箱裏的人是她殺的嗎,為什麽要把屍塊拋到酒店外。


    她說因為吸毒。她沒錢,需要多掙錢買毒品,但萬城的生意大部分都被那些大酒店壟斷了,客人不願來城中村這種破地方,不來這裏,她就賺不到“溜冰”的錢。她拋屍到那兩個地方,就是為了影響客人的選擇。


    我問為什麽殺人:“就為了拋屍?”


    她說不是,死的那人是個毒販,他倆一起“溜冰”,那個毒販子可能吸大了,忽然開始打她。麗姐因為吸毒太多,有抗藥性,先醒了過來。


    她發現對方紅著眼在掐自己脖子時,忽然想到這個毒販帶了很多冰毒。把他殺了,短時間就不用買了。


    這解釋了我們的一個疑惑,在人口流動這麽大的城市,警方怎麽在隻有一個人頭的情況下,快速確定死者的?可能因為販毒,早被警方盯上了。


    最後,老金問麗姐是怎麽染上毒癮的,她說是2012年——她寄養在老家的女兒出車禍死了,她非常絕望,出去散心,到雲南的時候,吃了一種叫“見手青”的蘑菇,中毒產生了幻覺。


    “見手青”是種牛肝菌,很多雲南人有吃它中毒的經曆,會產生很強的幻覺,一般是看見無數的小人。但麗姐的幻覺不一樣——她看見了自己的女兒。


    被搶救過來後,她又吃了幾次“見手青”,但都沒用,最多隻讓她食物中毒住院。然後她想到一個辦法,新型的毒品,也可以致幻,於是她開始大量吸食冰毒,希望在幻覺裏能偶爾看見自己的女兒。


    在吸了一段時間後,麗姐發現自己有了抗藥性,越來越難產生幻覺,隻有加大劑量和提高頻率才能致幻。為了能持續致幻,麗姐有時一天花幾千元吸毒。


    老金聽完,從抽屜裏拿出一點冰毒,放在冰壺裏點燃,遞到了麗姐的旁邊。


    麗姐深吸了幾口,眼睛逐漸開始充血,說:“你們是好人,冰櫃旁的架子上有個本子,是我從那毒販兜裏掏出來的,他不是什麽好人,你們看看……”


    我走過去拿起本子,正要看時,警方到了,我隨手把本子揣進口袋裏,就忘了這事。一直到做完筆錄從警察局出來,我忽然想起這個本子。


    我倆回到了漏風的車裏,打開照明燈,一起沉默地抽了根煙。


    然後我掏出那個毒販的本子。


    上麵寫著:


    2013年10月17日,雁湖街,19歲,一個……


    2013年11月6日,柏華小區,23歲、26歲,兩個……


    2013年12月22日,紅杏村,27歲,一個……


    2014年1月25日,長河村,26歲,一個。


    這些日期對應上的是那些失蹤的姑娘。


    我忽然想起,我在架子上拿起這個筆記本時,旁邊還有把錐子。


    後記:


    愛我,你怕了嗎?


    你好,我是徐浪,《夜行實錄》的作者。


    2016年4月,我開始了這個係列故事的寫作,並發布在網上——很快,這些故事引起了討論,讚賞和質疑都有。


    許多人覺得,夜行者的故事很好看,但有些黑暗和壓抑,令人不適。對此,我的應對方法是:繼續寫,讓你習慣這種壓抑。


    這不是崩潰療法。我這麽做是因為:人類對恐懼、黑暗的反應是最真實和強烈的,這是天生的。而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直麵。


    我為什麽要寫夜行者的故事呢?


    小時候,大人總講一些可怕的故事(對小孩而言),大意是:你不聽話,故事裏的妖怪或壞人就會把你抓走。小孩聽了故事,就記住了警告。被故事吸引是人的一種本能,吸引關注、感染情緒、留下印象。人喜歡聽故事,喜歡轉述故事,喜歡參與到故事中。


    中國古人麵對未知的世界,給自己講了個故事:盤古開天地,女媧捏泥人。猶太人則說:“神說要有光,便有了光。”小孩子總問父母,自己是從哪裏來的。答案往往是,從小樹林、垃圾場、海邊等等地方撿來的。同理,當你跟別人講一個道理,常常這樣開頭:“我有一個朋友……”


    瓦爾特·本雅明對故事下過一個定義:故事是來自遠方的親身經曆。他的話裏包含了故事的兩個特點:


    1.故事不是你親身體驗和經常遇到的。


    2.故事聽起來是真實的。


    在“真實”的故事中,體驗未曾有過的經曆,這就是故事之於人的魅力。我從小喜歡聽故事和講故事,尤其是都市傳說類型的。


    十幾年前,我上初中時,學校裏忽然開始流傳“割腎”的故事。我和朋友趁著課間和放學熱烈地討論了很久。晚上去姥姥家聚餐,聽見姨父警告剛參加工作的表哥:生活檢點些,不要向太漂亮的女孩兒搭訕,當心被割腎。再過一段時間,小區裏一對中年夫婦的兒子失蹤了,大爺大媽都傳言失蹤的小夥子是被人割了腎。


    這些談論、傳播“割腎”的人,沒人能證實是否真有割腎、如何割腎、技術上是否可行。但故事就這麽流傳起來,成為飯後談資的同時,也不斷警醒著人們。一定有原本喜歡在夜裏遊蕩的青年,聽了這個故事後,選擇每晚回家看電視、遠離漂亮姑娘,覺得這樣更安全。


    這就是都市傳說,一種有意思的民俗文化,與城市生活相互依存。


    在“魔宙”公眾號後台的統計裏,年輕的女性讀者超過了一半,這讓我有點驚訝。最開始,我和很多朋友抱有同樣的疑惑:我寫的故事會不會嚇跑女孩兒?


    實際上,黑暗與恐懼沒有趕走她們,反而讓她們留了下來。她們的留言,基本都是表達對現實的積極態度和警惕意識,而非恐慌、排斥,這讓我十分高興,覺得自己在做一件有意義的事。


    我覺得自己有講好故事的能力,不想浪費。用故事傳達經驗和交流想法,是我拓寬人生體驗和理解人性的一種方式。“夜行者”是我為自己設定的身份。這個身份,滿足了我對離奇故事的熱衷和調查癖——我把自己對故事和冒險的熱愛,都傾注在了這個身份裏。在我的認知裏,夜行者既是中國都市裏的蝙蝠俠和印第安納·瓊斯,也是福爾摩斯和大偵探波羅。


    我的調查和寫作,都是為了創作都市傳說類的故事。都市傳說與現實的貼近,讓本雅明定義的“故事”,變成“來自不遠處的親身經曆”。


    《夜行實錄》是虛構的故事,有人問我,你的故事為什麽寫得那麽可怕?


    大人的故事之所以能吸引和警告小孩,是因為講得有模有樣——“這事就發生在xx路”“某某家的小孩因為不聽話就被抓走了”。這正是都市傳說的講述特點,也是千百年來口頭文學的基本屬性。


    真實和幻想,處於故事創作的兩個極點。不同的作家有不同見解。


    《洛麗塔》的作者納博科夫看不上真實,他說,小說是虛構。在這位用想象力和結構技巧講故事的大師看來,人類的騙術永遠比不上自然,要是有人說他的小說是真人真事,他會覺得這是侮辱藝術,也是侮辱真實。我喜歡納博科夫,覺得他的小說好看,但我也喜歡“編得跟真的似的”的故事。


    在我看來,非虛構和偽記錄的方法更貼近普通讀者的內心。即便是納博科夫的虛構,也總會和現實有所關聯——他的自傳性文集《說吧,記憶》便是這樣一種手法,在真實記憶與幻想之間搭建隱秘的橋梁。


    真實,是一種美,而營造真實的寫作方法,是一種審美取向。同樣,對黑暗和光明的不同關注,也是一種審美取向,它更能喚起情感,感染力更強。所以,我在寫作中,嚐試學習這種講故事的技能。“像真的一樣”並不是現實世界的真實,而是故事呈現的真實,或叫敘述邏輯的真實。


    為了達到這種效果,我在寫作中嚐試了不同方法,用更基於現實世界的素材來營造真實。這使我的寫作遊走在邊界,就像用刀尖撓癢,但不劃破皮膚。


    這種寫法,有兩個目的:


    第一,引起正視和警示,對人性的惡與生存環境的劣進行展現。讀完後的黑暗體驗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第二,分享危險的快感,都市傳說暗含的心理危險讓人覺得刺激,相信這是一種普遍的心理體驗。


    《夜行實錄》的故事是虛構的,但不安的情緒卻真實存在。都市傳說和口頭傳播的“逼真”故事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人們對世界潛在的不安始終存在。


    生物學有個觀點認為,尋求新鮮刺激和愛好挑戰新環境的動物,適應能力較強,其基因傳遞下去的概率會更大。這是一種生物本能。雖然我們的智力發達到令生物本能退化、隱藏,但在這點上,應該和動物相同。有人愛極限運動,有人愛恐怖片,有人愛叢林探險……正因為都市中的人無法探險,探險節目和真人秀往往很受歡迎。


    寫夜行者故事的時候,我也會想:我是在營造恐怖和危險嗎?這樣對嗎?每次思考完,我都更堅定地繼續寫。可能是因為我擁有某種偏好危險體驗的基因,和恐怖片愛好者一樣。


    我生活在一個比較安全的環境中——截至目前,還沒人在我麵前割腎。絕大多數人都和我一樣,都有種確定感,相信自己生活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


    在安全的環境裏體驗危險的想象,會更確信當下的安全,更警惕潛在的危險。從科學上講,這是腎上腺素和杏仁體分泌激素直接的平衡,也就是刺激引發的快感。


    我認為,要直麵生存的真相,而不是袋鼠式地生存。


    生存最大的真相是死亡,如何應對這一事實,會決定一個人如何生存。


    世上的危險和不安因素,不會因我的視而不見而消失。世上的罪惡,不會因為我的不關心而減少。我怕死亡突然來襲,所以選擇麵對真相,並調適我的焦慮,這讓我珍惜擁有的一切。


    因此,我在猶豫了一段時間後,決定把《夜行實錄》一直寫下去,並不斷學習如何在掌握邊界的前提下,感染讀者。


    以前看過村上春樹評價斯蒂芬·金小說的文章,大意說,小說最重要的不是讓人覺得恐怖,而在於能讓讀者的不安達到某種適當的程度。


    恰到好處的不安程度,是我對自己講故事能力的追求。


    夜行者的故事中,作惡的人方法各不相同,無辜者也會受到傷害,這正是人性真實的所在。


    我並不以欣賞他人的痛苦為樂,而是希望在這個過程中能引發必要的警醒和思考。人性的惡究竟邊界何在?生存的無奈原因何在?一個人變成惡魔的原因何在?


    我想過,如果壓抑自己對不安、不公和殘酷的反應,我很可能會慢慢走向扭曲,扭曲的結果是,我可能會不自覺地成為惡人——這太可怕了。


    《馬太福音》裏說:為什麽隻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每個人都傾向於用自己的觀念和眼界來定義世界,這是生理本能,也是社會本能。因為這種定義是相對確定的,讓自己感覺安全。但當更多信息和價值觀曝光在個體麵前時,不確定感令人不安。


    “真的勇士敢於直麵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我在魯迅先生這句話的基礎上延伸一下:敢於直麵多元構成的真相和價值觀,才是值得過的人生,才是活得明白的人。


    不斷拓寬自己對人性理解的寬度,足以對抗人生。


    《夜行實錄》是我的方法,希望你也有自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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