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偏偏後座上的人氣定神閑,那張撲克牌臉連變都沒變過。


    “你還有地方可去嗎?”


    江千帆用的不是疑問句的語氣,而是陳述句。


    這一問,林可頌一把火從胸口燃氣,直衝大腦。真的很想將自行車往路邊一甩,給他套上個麻袋,踹他進地縫裏。


    啊,對了,這家夥是瞎子。連麻袋都不用套。可惜他那個鬼助理拍了她的身份證。


    我不生氣。


    我不生氣。


    我真的不生氣。


    宋意然那個無腦少爺自己都忍了十年,江千帆就一個瞎子!


    人家都瞎了,要任性,就任性一點吧!


    “當然還有。這座城市這麽大,你想要把這裏的小吃吃盡了,還沒那麽容易呢!”


    林可頌記得有一家的薑絲排叉味道還不錯,當然她知道肯定過不了江千帆的舌頭。隻是答應了對方做一天的導遊品嚐小吃,她還是會盡職盡責地在時間範圍內帶著他把那些小吃都逛一遍。


    隻是此刻的林可頌已經成了霜打的茄子,低著頭,完全沒有當初的雄心壯誌。


    空氣裏傳來一陣臭味,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她曾經就讀的初中門口。林可頌餘光一瞄,就看見一個炸臭豆腐的攤子。忽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宋意然對麵吃臭豆腐的情景。


    自己吃得津津有味,那家夥卻擰著腦袋一副快吐了的表情。


    林可頌嘴角向上一扯,壞心眼又起來了。


    “嘿,我說,到了。嚐嚐這裏的臭豆腐!”


    “臭豆腐好像不是這裏的小吃。”江千帆的眉心略微蹙起。


    林可頌在心裏想著,這會兒有戲。姑奶奶就等著你吐出來。


    “這你就不知道了,整座城市的中學生,誰不知道這個臭豆腐攤子?多少學生下了課,騎著自行車到這裏來買臭豆腐?不是我說,你的運氣實在太好了。學生潮已經過去,不用排隊,多好!”


    “我不吃臭豆腐。”江千帆的聲音涼涼的,帶著命令式的口吻。


    林可頌本來就沒有打算說服他吃臭豆腐。


    要惡心一個人,不一定非得讓對方吃惡心的東西。


    隻要她不覺得惡心,就照樣能惡心他。


    “那沒關係,我一會兒就帶你去吃薑絲排叉。我好不容易路過一趟自己的初中,你讓我過過嘴癮啊!”


    “你這是在浪費我的時間。我一千美金支付你一天的導遊費,並不包括我等你吃東西的時間。”


    江千帆的聲音像是從機器裏放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標準清晰到媲美新聞主播,特別是那冰涼的音質,格外欠揍。


    林可頌眨了眨眼睛,連吃個臭豆腐的一分鍾這家夥都計算得這麽清楚。


    資本家果然就是資本家!


    瘋狂壓榨勞動人民的剩餘價值!


    林可頌很想跟對方理論一番,但江千帆的“時間浪費論”雖然簡單但邏輯充分,一時之間林可頌竟然不知道說什麽好。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背著包戴著帽子的人路過他們倆的身邊,撞了江千帆一下,低著頭悶著聲音說了句“對不起”,便匆匆離開。


    林可頌還在與江千帆對視的時候,江千帆驀然開口:“剛才那個撞我的人偷走了我的手機。”


    “啊……什麽?”


    話題轉太快,林可頌一時之間還沒將臭豆腐與手機建立起邏輯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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