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節
被皇上剝削的那些年[穿書] 作者:溫風如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因為管理員說的是——
“按照串頻的abo世界的規則,坤君的出現是因為古代繁殖能力較弱,孩子夭折率較高,所以進化出類似生育機器一樣的坤君。像你這種身體在被標記或者求歡期被滿足之後……極其容易受孕。”
“所以你現在可能已經……懷孕了。”
作者有話要說:小劇場:
蕭煜:今天我隻出場了幾句話,老婆孩子還被弟弟拐走了
蕭煥:今日的我是人生贏家
沈雁初:等我脫離係統一定要搞死係統!
沙雕推送:
蕭煜是妖界帝王青蛇帝君,俾睨眾生,沈雁初是穿越而來的小兔妖,本來是給蛇王的貢品,陰差陽錯成了他的王妃。
結果……
世人口中的嗜血帝君抱著一根胡蘿卜,一臉不忿:媳婦兒,咱們什麽時候能換換口味?
第89章 懸賞令
直到馬車飛馳出去很久,久到夜晚到來沈雁初也沒能真正消化掉管理員的話。
他坐在客棧的床上, 緩緩地用捂熱的手撫摸著自己的小腹。
這裏……真的會有一個孩子嗎?
這未免也太過荒唐了。他實在是難以接受自己的身體居然可以懷孕生子。他又不是個女人, 他可是一個直的不能再直的男人!
好吧……現在也有點彎了。
一路上馬車跑的飛快,如今他們已經離開京城的地界, 在進入一座小城之後,駕車的人便離開了, 他隻能帶著蕭煥先找一座客棧歇下。
以後的日子隻能他和蕭煥相依為命了。
還好他母親的母家林家有的是錢, 沈雁初隨身裝著許多大額的銀票。這個時候消息傳的慢,若是等查賬的時候查怕是一年之後才能查到他從哪裏取過銀子, 所以他倒是不用怕被人查到他的行蹤。
反正如今也沒有人管他們, 他想睡到什麽時候便睡到什麽時候, 想什麽時候離開便什麽時候離開。茫茫人海蕭煜找不到他, 他也不必自尋煩惱。
多好啊。沈雁初望著窗外的月亮在心底說。
明月高懸, 窗外一顆星星都看不到。
沈雁初歎了一口氣, 他扭頭望向床上睡的很安穩的蕭煥,替他掖了掖被子。然後再去把窗戶關上,把床頭的燈吹熄。
屋裏頓時昏暗了許多。
沈雁初一邊脫衣服一邊走神, 不知不覺連褻衣也脫了大半。等身上冷了才回過神,一低頭看到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跡。他的身子本來就白,之前求歡期的時候被蕭煜作弄狠了, 到現在還有痕跡。
在昏暗的燈光下, 沈雁初下意識的撫摸著身上的痕跡,就好像蕭煜還在他身邊……就在他身後,緊緊的摟著他, 輕輕的啃吻著他,用充滿欲望的沙啞的聲音問他。
“思歸……喜歡嗎?”
僅僅是想象,沈雁初便已經渾身發熱。
他滿臉通紅的把自己裹緊被子裏躺倒在蕭煥身旁,用孩子幹淨的睡顏把他心裏那些亂七八糟的想法全都壓下去。
在經曆了這麽多事情,他終究是不可能和蕭煜在一起的。
更何況……沈雁初摸了摸小腹,這裏還有一個大問題沒辦法解決。
第二日沈雁初帶著蕭煥睡到日上三竿,平日裏沈雁初需要處理公務,蕭煥需要讀書,兩個人都沒睡過懶覺,偶爾這麽睡一次,他們感受到了懶覺的美好並且再也不願意早起了。
蕭煥自幼在宮中,和蕭煜是一樣的,從來也沒有出來玩過,做什麽都覺得新奇得很。他是皇子,從來沒和別人一起睡過,麵前的又是他最喜歡的初初哥哥。小孩兒偷偷的鑽進沈雁初的被窩裏,抱著香香軟軟的初初哥哥美美的睡了一會兒。
起床之後沈雁初把身上的東西整理了整理,有用的東西都歸置到一起,再把宮裏的衣裳全都扔掉,替蕭煥穿上普通百姓的衣服才帶他下樓。
出了客棧之後沈雁初帶著蕭煥一起去雇了一個馬車夫,他不會駕車,隻能去雇人,挑選了好久才選中一個,給了銀子駕車離開了小城。
現在沒有人會管他,係統也下線了,手頭有錢,還有車,沈雁初竟然覺得現在的生活美滋滋的,還挺有一種說走就走的旅行的感覺。
晚上便睡客棧,白天吃酒樓,日子瀟灑極了。
就這樣邊走遍玩了二十多日的時候,京城的事情終於塵埃落定。
沈雁初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是坐在酒樓裏,蕭煥想吃荷葉雞,他們便找了當地最好的一家酒樓吃荷葉雞。
這家荷葉雞做的甚是誘人,顏色微黃泛油,雞肉入口帶著一股荷葉清香,雞肉本身就不膩,吃起來清爽可口。
就在吃飯的時候,沈雁初聽到了附近人的談話。
“沒想到肅王竟敢謀反!”
“還不是為了皇位,能當上皇帝,放手一搏實屬正常。”
“李兄慎言,慎言啊!”
“肅王已經被關進天牢,吳王與楚王也按功行賞,總不至於還不能說一句罷。”
“你說的倒也對。如今皇帝因中毒身體不佳,也不知道是哪位皇子能登上皇位。”說這句話的那人悄然壓低了聲音,生怕被別人聽到。
不過事情聽到這裏沈雁初便滿足了,蕭煜和吳王應該都有護駕之功,皇帝肯定會從二人之間選擇一個。
當然結局沈雁初已經知道了,肯定會是蕭煜登上皇位。
因為在皇帝的心裏,怡妃是敢刀挾皇後拚命去救他的女人,蕭煜是拚命回來救他的兒子。這二人在他的心目中會立馬翻倍,完全超越過淑貴妃母子。一開始皇帝不會厚此薄彼,因為他覺得淑貴妃母子同樣有功,但是等他想明白,他會查到都有誰刺殺過蕭煜,查到吳王根本沒有離開京城。
此時蕭煜的地位,便會無可撼動。
但是這與他已經無關了。
他低頭看了看蕭煥,發現蕭煥正和一隻大雞腿作鬥爭,於是他連忙替小孩兒扒骨頭,把最嫩的雞肉放到小孩兒的碗裏。
等蕭煥吃好東西,沈雁初隨意的扒拉了兩口飯便站起來準備一起離開。突然沈雁初猛地彎下腰去扶住桌子,把剛剛吃下去的東西全都給吐了出來。
蕭煥連忙跑到一旁扶著沈雁初,他白嫩的小臉上滿是關心。尤其是離開了皇宮他並不知道怎麽處理這種情況。旁邊坐著的人們紛紛發出嫌棄的聲音,離他坐著的地方越來越遠。
剛剛吃過的東西已經全都吐了出去,沈雁初顧不上形象,胃裏翻攪的感覺實在是不好,但是他卻隻能扶著桌子繼續吐。
這是沈雁初第一次感覺到孕吐。
等吐完之後沈雁初意識到……他可能真的懷了……孩子。
“初初哥哥怎麽了?”等沈雁初吐完了蕭煥才抬著頭小心翼翼的問,小孩兒的臉上寫滿了擔憂。
會不會……肚子裏的孩子長大也會像蕭煥一樣可愛。這畢竟是他和蕭煜的孩子,兩個男人本來就不能生孩子,既然係統世界給了他一次機會……
之前還在想萬一真的有孩子到底要不要留,現在感受到孩子的存在他卻一點猶豫都沒有了。他想留下這個孩子,即便男人生子簡直像個怪物一樣。
蕭煜能留給他的,隻有這麽一個孩子了。沈雁初摸了摸小腹,現在他還什麽都感覺不到,但是一摸到小腹,他便覺得高興。
“哥哥沒事。”沈雁初摸了摸蕭煥的小腦袋,“不過咱們該找個地方留下來了。”
“聽初初哥哥的!”蕭煥其實不太明白沈雁初的意思,他隻是下意識覺得初初哥哥說的都對。隻要他的初初哥哥覺得好,他都可以的。
於是一大一小讓店家把這裏打掃幹淨他們再結賬,結賬之後便坐上馬車離開了這裏。他們一路走的並非正南,再加上走走停停,所以如今也隻是剛到南北方交界的地方。
第二日路過一處看起來環境不錯的的小城的時候,沈雁初到商埠找人買下了一座小宅子。他也不知道市價多少,他現在急需一間房子,身上並不缺錢,便買了下來。
小宅子離城中心稍遠,占地麵積不大,勝在裝修幹淨簡單,看起來很舒適。沈雁初考慮到他是個男人,若是有孕實在是太明顯,所以故意挑了這間位置偏遠的宅子。蕭煥也很喜歡此處,尤其是小花園,和後宮的禦花園完全不同,他很是喜歡。
等買下來之後沈雁初便雇人過來打掃整理,他不敢留下人在此處,隻能先雇人,等孩子生下來再做打算。
打掃好屋子的時候沈雁初本來打算讓蕭煥單獨一間,然而小孩兒第一個晚上就抱著被子枕頭,嚇得滿臉淚痕過來敲他的房門,於是小孩兒成功登堂入室,霸占了他的床。
沈雁初躺在床上替蕭煥掖好被子,然後自己再躺下。
就這麽開始了他的備孕之路。
而遠在京城的楚王府裏,蕭煜正坐在臥房裏,他的手上赫然是一張……懸賞令。
他的雙眼微紅,裏麵全都是紅血絲,看起來有些駭人。他手中的懸賞令上邊所畫人像便是沈雁初,這張畫像是他親手所畫,每一筆都能感受到對沈雁初的喜歡。
那是他喜歡的人,是他標記過的坤君,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也是這個人,背叛了他,用他送的匕首偷襲他……甚至在最後推他入河。
蕭煜望著懸賞令,露出一個陰沉中卻有幾分溫柔的詭譎笑容來。他的思歸大概不知道,他其實是會遊泳的,之前在荷花池一是麻痹肅王,讓他們不敢欺負他時間過長,二是當時荷花池溫度過低,他根本抵擋不住低溫。
無定河雖然水流湍急,但是水溫卻溫暖許多,所以他還能掙紮到被人救上來。
現在……他認清了他的思歸的真麵目,不過沒關係,他還是那樣喜歡他的思歸,他會把他的思歸抓回來,老老實實的鎖在床上,沒有他的允許甚至不能離開房間,隻能每天期盼著他的到來。
他是那麽的……喜歡思歸。
突然間,蕭煜的房門被直接撞開,謝飲歌大步從外邊走進來,臉色鐵青。走到蕭煜麵前直接給了他一巴掌。
頓時一道清脆的巴掌聲響起,蕭煜白皙的臉上露出一道紅色的掌印。
“我當初支持你,是要你當上皇帝之後能讓天下太平起來,百姓安居樂業,國泰民安,河清海晏!你現在是個什麽樣子!為了一個男人你什麽都不做了嗎?當不上皇帝,你有何權力散發全國懸賞令!大梁如此之大,你若是想找到他,首先要當上皇帝!”謝飲歌一字一句鏗鏘有力,像是冰雹一樣幾乎要把蕭煜的心都砸爛,不過也成功的把蕭煜打醒。
當上……皇帝嗎?
“好……先當上皇帝……再去找他……”蕭煜的聲音沙啞的可怕,他的眼睛變得更紅,仿佛浴火而來。
謝飲歌當天一直就在楚王府沒有回去。蕭煜的懸賞令留在了他的臥房裏,再也沒有拿出來。
第90章 三年後
最近沈雁初感覺越來越嗜睡,每天隻想躺在暖暖和和的被窩裏摸小肚子。
蕭煥被他安排著去了當地的私塾, 畢竟在此之前是由太傅教導, 蕭煥的學識還算不錯,直接去私塾也能跟得上, 甚至有的秀才也不如他見識多。
距離離開京城已經過去了近四個月,這四個月裏甚是平靜, 沈雁初沒有聽說任何的和他、和蕭煥有關的消息。倒是京城的消息不斷傳過來, 肅王造反的事情被徹查清楚,吳王楚王護駕有功, 謝飲歌和賀衍也被升職。如今朝堂上漸漸成了吳王楚王分庭抗禮。
原著裏是沈雁初一直在幫助吳王才讓吳王堅持那麽長時間, 如今蕭煜提前得到了賀衍的師父的支持, 吳王還不成氣候, 相信很快天下會是蕭煜的天下。
不過這都與他無關了。
反正……蕭煜也一直沒有找他, 大概大人孩子都不打算要了。
他的肚子已經有些顯懷, 除開一開始有些接受不了,後來沈雁初還是很能接受肚子裏的孩子的。頭三個月吃什麽吐什麽,很快便瘦了一圈, 急得小蕭煥天天偷跑到城裏的酒樓給他找好吃的。不過三個月後便好了許多,吃什麽都行,還胖了一些。
還好如今肚子還小, 隻要穿上肥一些的衣裳, 出去做什麽都方便。
沈雁初躺在床上摸了一會兒小肚子,玩滿足了才慢慢悠悠的起床。確認肚子裏有了小包子之後,沈雁初越來越喜歡摸小肚子。
正是七月, 處在一年中最熱的那兩個月裏,沈雁初穿了寬鬆的衣衫到外邊的商戶去查帳。雖然離開的時候他帶了不少銀票,但是總不能一直有出無近。所以他買下了幾處農田讓當地人租種,再出資辦了幾家商戶,賣糧食賣布匹。
“按照串頻的abo世界的規則,坤君的出現是因為古代繁殖能力較弱,孩子夭折率較高,所以進化出類似生育機器一樣的坤君。像你這種身體在被標記或者求歡期被滿足之後……極其容易受孕。”
“所以你現在可能已經……懷孕了。”
作者有話要說:小劇場:
蕭煜:今天我隻出場了幾句話,老婆孩子還被弟弟拐走了
蕭煥:今日的我是人生贏家
沈雁初:等我脫離係統一定要搞死係統!
沙雕推送:
蕭煜是妖界帝王青蛇帝君,俾睨眾生,沈雁初是穿越而來的小兔妖,本來是給蛇王的貢品,陰差陽錯成了他的王妃。
結果……
世人口中的嗜血帝君抱著一根胡蘿卜,一臉不忿:媳婦兒,咱們什麽時候能換換口味?
第89章 懸賞令
直到馬車飛馳出去很久,久到夜晚到來沈雁初也沒能真正消化掉管理員的話。
他坐在客棧的床上, 緩緩地用捂熱的手撫摸著自己的小腹。
這裏……真的會有一個孩子嗎?
這未免也太過荒唐了。他實在是難以接受自己的身體居然可以懷孕生子。他又不是個女人, 他可是一個直的不能再直的男人!
好吧……現在也有點彎了。
一路上馬車跑的飛快,如今他們已經離開京城的地界, 在進入一座小城之後,駕車的人便離開了, 他隻能帶著蕭煥先找一座客棧歇下。
以後的日子隻能他和蕭煥相依為命了。
還好他母親的母家林家有的是錢, 沈雁初隨身裝著許多大額的銀票。這個時候消息傳的慢,若是等查賬的時候查怕是一年之後才能查到他從哪裏取過銀子, 所以他倒是不用怕被人查到他的行蹤。
反正如今也沒有人管他們, 他想睡到什麽時候便睡到什麽時候, 想什麽時候離開便什麽時候離開。茫茫人海蕭煜找不到他, 他也不必自尋煩惱。
多好啊。沈雁初望著窗外的月亮在心底說。
明月高懸, 窗外一顆星星都看不到。
沈雁初歎了一口氣, 他扭頭望向床上睡的很安穩的蕭煥,替他掖了掖被子。然後再去把窗戶關上,把床頭的燈吹熄。
屋裏頓時昏暗了許多。
沈雁初一邊脫衣服一邊走神, 不知不覺連褻衣也脫了大半。等身上冷了才回過神,一低頭看到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跡。他的身子本來就白,之前求歡期的時候被蕭煜作弄狠了, 到現在還有痕跡。
在昏暗的燈光下, 沈雁初下意識的撫摸著身上的痕跡,就好像蕭煜還在他身邊……就在他身後,緊緊的摟著他, 輕輕的啃吻著他,用充滿欲望的沙啞的聲音問他。
“思歸……喜歡嗎?”
僅僅是想象,沈雁初便已經渾身發熱。
他滿臉通紅的把自己裹緊被子裏躺倒在蕭煥身旁,用孩子幹淨的睡顏把他心裏那些亂七八糟的想法全都壓下去。
在經曆了這麽多事情,他終究是不可能和蕭煜在一起的。
更何況……沈雁初摸了摸小腹,這裏還有一個大問題沒辦法解決。
第二日沈雁初帶著蕭煥睡到日上三竿,平日裏沈雁初需要處理公務,蕭煥需要讀書,兩個人都沒睡過懶覺,偶爾這麽睡一次,他們感受到了懶覺的美好並且再也不願意早起了。
蕭煥自幼在宮中,和蕭煜是一樣的,從來也沒有出來玩過,做什麽都覺得新奇得很。他是皇子,從來沒和別人一起睡過,麵前的又是他最喜歡的初初哥哥。小孩兒偷偷的鑽進沈雁初的被窩裏,抱著香香軟軟的初初哥哥美美的睡了一會兒。
起床之後沈雁初把身上的東西整理了整理,有用的東西都歸置到一起,再把宮裏的衣裳全都扔掉,替蕭煥穿上普通百姓的衣服才帶他下樓。
出了客棧之後沈雁初帶著蕭煥一起去雇了一個馬車夫,他不會駕車,隻能去雇人,挑選了好久才選中一個,給了銀子駕車離開了小城。
現在沒有人會管他,係統也下線了,手頭有錢,還有車,沈雁初竟然覺得現在的生活美滋滋的,還挺有一種說走就走的旅行的感覺。
晚上便睡客棧,白天吃酒樓,日子瀟灑極了。
就這樣邊走遍玩了二十多日的時候,京城的事情終於塵埃落定。
沈雁初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是坐在酒樓裏,蕭煥想吃荷葉雞,他們便找了當地最好的一家酒樓吃荷葉雞。
這家荷葉雞做的甚是誘人,顏色微黃泛油,雞肉入口帶著一股荷葉清香,雞肉本身就不膩,吃起來清爽可口。
就在吃飯的時候,沈雁初聽到了附近人的談話。
“沒想到肅王竟敢謀反!”
“還不是為了皇位,能當上皇帝,放手一搏實屬正常。”
“李兄慎言,慎言啊!”
“肅王已經被關進天牢,吳王與楚王也按功行賞,總不至於還不能說一句罷。”
“你說的倒也對。如今皇帝因中毒身體不佳,也不知道是哪位皇子能登上皇位。”說這句話的那人悄然壓低了聲音,生怕被別人聽到。
不過事情聽到這裏沈雁初便滿足了,蕭煜和吳王應該都有護駕之功,皇帝肯定會從二人之間選擇一個。
當然結局沈雁初已經知道了,肯定會是蕭煜登上皇位。
因為在皇帝的心裏,怡妃是敢刀挾皇後拚命去救他的女人,蕭煜是拚命回來救他的兒子。這二人在他的心目中會立馬翻倍,完全超越過淑貴妃母子。一開始皇帝不會厚此薄彼,因為他覺得淑貴妃母子同樣有功,但是等他想明白,他會查到都有誰刺殺過蕭煜,查到吳王根本沒有離開京城。
此時蕭煜的地位,便會無可撼動。
但是這與他已經無關了。
他低頭看了看蕭煥,發現蕭煥正和一隻大雞腿作鬥爭,於是他連忙替小孩兒扒骨頭,把最嫩的雞肉放到小孩兒的碗裏。
等蕭煥吃好東西,沈雁初隨意的扒拉了兩口飯便站起來準備一起離開。突然沈雁初猛地彎下腰去扶住桌子,把剛剛吃下去的東西全都給吐了出來。
蕭煥連忙跑到一旁扶著沈雁初,他白嫩的小臉上滿是關心。尤其是離開了皇宮他並不知道怎麽處理這種情況。旁邊坐著的人們紛紛發出嫌棄的聲音,離他坐著的地方越來越遠。
剛剛吃過的東西已經全都吐了出去,沈雁初顧不上形象,胃裏翻攪的感覺實在是不好,但是他卻隻能扶著桌子繼續吐。
這是沈雁初第一次感覺到孕吐。
等吐完之後沈雁初意識到……他可能真的懷了……孩子。
“初初哥哥怎麽了?”等沈雁初吐完了蕭煥才抬著頭小心翼翼的問,小孩兒的臉上寫滿了擔憂。
會不會……肚子裏的孩子長大也會像蕭煥一樣可愛。這畢竟是他和蕭煜的孩子,兩個男人本來就不能生孩子,既然係統世界給了他一次機會……
之前還在想萬一真的有孩子到底要不要留,現在感受到孩子的存在他卻一點猶豫都沒有了。他想留下這個孩子,即便男人生子簡直像個怪物一樣。
蕭煜能留給他的,隻有這麽一個孩子了。沈雁初摸了摸小腹,現在他還什麽都感覺不到,但是一摸到小腹,他便覺得高興。
“哥哥沒事。”沈雁初摸了摸蕭煥的小腦袋,“不過咱們該找個地方留下來了。”
“聽初初哥哥的!”蕭煥其實不太明白沈雁初的意思,他隻是下意識覺得初初哥哥說的都對。隻要他的初初哥哥覺得好,他都可以的。
於是一大一小讓店家把這裏打掃幹淨他們再結賬,結賬之後便坐上馬車離開了這裏。他們一路走的並非正南,再加上走走停停,所以如今也隻是剛到南北方交界的地方。
第二日路過一處看起來環境不錯的的小城的時候,沈雁初到商埠找人買下了一座小宅子。他也不知道市價多少,他現在急需一間房子,身上並不缺錢,便買了下來。
小宅子離城中心稍遠,占地麵積不大,勝在裝修幹淨簡單,看起來很舒適。沈雁初考慮到他是個男人,若是有孕實在是太明顯,所以故意挑了這間位置偏遠的宅子。蕭煥也很喜歡此處,尤其是小花園,和後宮的禦花園完全不同,他很是喜歡。
等買下來之後沈雁初便雇人過來打掃整理,他不敢留下人在此處,隻能先雇人,等孩子生下來再做打算。
打掃好屋子的時候沈雁初本來打算讓蕭煥單獨一間,然而小孩兒第一個晚上就抱著被子枕頭,嚇得滿臉淚痕過來敲他的房門,於是小孩兒成功登堂入室,霸占了他的床。
沈雁初躺在床上替蕭煥掖好被子,然後自己再躺下。
就這麽開始了他的備孕之路。
而遠在京城的楚王府裏,蕭煜正坐在臥房裏,他的手上赫然是一張……懸賞令。
他的雙眼微紅,裏麵全都是紅血絲,看起來有些駭人。他手中的懸賞令上邊所畫人像便是沈雁初,這張畫像是他親手所畫,每一筆都能感受到對沈雁初的喜歡。
那是他喜歡的人,是他標記過的坤君,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也是這個人,背叛了他,用他送的匕首偷襲他……甚至在最後推他入河。
蕭煜望著懸賞令,露出一個陰沉中卻有幾分溫柔的詭譎笑容來。他的思歸大概不知道,他其實是會遊泳的,之前在荷花池一是麻痹肅王,讓他們不敢欺負他時間過長,二是當時荷花池溫度過低,他根本抵擋不住低溫。
無定河雖然水流湍急,但是水溫卻溫暖許多,所以他還能掙紮到被人救上來。
現在……他認清了他的思歸的真麵目,不過沒關係,他還是那樣喜歡他的思歸,他會把他的思歸抓回來,老老實實的鎖在床上,沒有他的允許甚至不能離開房間,隻能每天期盼著他的到來。
他是那麽的……喜歡思歸。
突然間,蕭煜的房門被直接撞開,謝飲歌大步從外邊走進來,臉色鐵青。走到蕭煜麵前直接給了他一巴掌。
頓時一道清脆的巴掌聲響起,蕭煜白皙的臉上露出一道紅色的掌印。
“我當初支持你,是要你當上皇帝之後能讓天下太平起來,百姓安居樂業,國泰民安,河清海晏!你現在是個什麽樣子!為了一個男人你什麽都不做了嗎?當不上皇帝,你有何權力散發全國懸賞令!大梁如此之大,你若是想找到他,首先要當上皇帝!”謝飲歌一字一句鏗鏘有力,像是冰雹一樣幾乎要把蕭煜的心都砸爛,不過也成功的把蕭煜打醒。
當上……皇帝嗎?
“好……先當上皇帝……再去找他……”蕭煜的聲音沙啞的可怕,他的眼睛變得更紅,仿佛浴火而來。
謝飲歌當天一直就在楚王府沒有回去。蕭煜的懸賞令留在了他的臥房裏,再也沒有拿出來。
第90章 三年後
最近沈雁初感覺越來越嗜睡,每天隻想躺在暖暖和和的被窩裏摸小肚子。
蕭煥被他安排著去了當地的私塾, 畢竟在此之前是由太傅教導, 蕭煥的學識還算不錯,直接去私塾也能跟得上, 甚至有的秀才也不如他見識多。
距離離開京城已經過去了近四個月,這四個月裏甚是平靜, 沈雁初沒有聽說任何的和他、和蕭煥有關的消息。倒是京城的消息不斷傳過來, 肅王造反的事情被徹查清楚,吳王楚王護駕有功, 謝飲歌和賀衍也被升職。如今朝堂上漸漸成了吳王楚王分庭抗禮。
原著裏是沈雁初一直在幫助吳王才讓吳王堅持那麽長時間, 如今蕭煜提前得到了賀衍的師父的支持, 吳王還不成氣候, 相信很快天下會是蕭煜的天下。
不過這都與他無關了。
反正……蕭煜也一直沒有找他, 大概大人孩子都不打算要了。
他的肚子已經有些顯懷, 除開一開始有些接受不了,後來沈雁初還是很能接受肚子裏的孩子的。頭三個月吃什麽吐什麽,很快便瘦了一圈, 急得小蕭煥天天偷跑到城裏的酒樓給他找好吃的。不過三個月後便好了許多,吃什麽都行,還胖了一些。
還好如今肚子還小, 隻要穿上肥一些的衣裳, 出去做什麽都方便。
沈雁初躺在床上摸了一會兒小肚子,玩滿足了才慢慢悠悠的起床。確認肚子裏有了小包子之後,沈雁初越來越喜歡摸小肚子。
正是七月, 處在一年中最熱的那兩個月裏,沈雁初穿了寬鬆的衣衫到外邊的商戶去查帳。雖然離開的時候他帶了不少銀票,但是總不能一直有出無近。所以他買下了幾處農田讓當地人租種,再出資辦了幾家商戶,賣糧食賣布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