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美哉樂哉
小白臉穿到現代變少爺 作者:愛吃印度羊肉的喬先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適應之後,趙淩發自內心享受在牧區的生活,自由自在,無拘無束。
躺在柔軟的草地上,曠野帶著青草味的冷風拂過臉頰,趙淩雙手交疊墊在腦後,閉著眼滿足喟歎一聲:
“須信百年俱是夢,天地闊,且徜徉。美哉,美哉!”
做金絲雀的時候,雖然每天山珍海味,金帛絲綢。但他永遠被困在後院,時刻要注意儀態,因為郡主殿下隨時來找他解悶……
但在這裏,沒有人可以草率決定他的生死,他有生命權!這兒的法律沒有階級,平等公正保護每一個公民!
這些都是趙淩在小七那裏學到的用詞。
雖然有些還是聽不懂且覺得天方夜譚,但趙淩很喜歡,因為在他的家鄉,這些話甚至都不能宣之於眾……
不用每天鑽研要寫出最精妙的詞,也不用婉轉的唱曲。
醒來喝了剛擠的牛奶和熱乎的牛肉餅,跟著小七把牛羊趕到草肥水清的地方,就可以躺下來看雲卷雲舒,這樣的日子或許清貧,卻能給趙淩內心最充足的安全感。
厝今來收牧時就看到半坡躺著的一大一小,他搖頭失笑著走上前。
趙淩聽到動靜卻沒有睜眼,他學著小七的姿勢,翹著二郎腿,嘴裏含著一根鮮嫩多汁的青草,悠哉至極。
“讓你倆放牧來的,就這麽放的?”
厝今故意沉下聲音說道。
趙淩依舊不睜眼,他含糊著回答厝今:
“小七說了,丟不了,這片都是自己人。”
小七拖長聲音附和趙淩:
“沒錯,我看這麽多牛羊,就沒丟過一根毛兒!”
厝今這下是真的氣笑了,他抬腳朝著小七腳底板輕輕踹了一下,沒好氣的開始數著:
“前年,你趁著我下山,一個人趕了一百四十五頭牛去浪浪坡,結果就丟了兩隻小牛仔。上半年,你倒是連牧羊犬都帶上了,可牧羊犬也差點沒回來。”
厝今語調平緩,小七心虛的睜開一隻眼睛。
“噗嗤——小七,你怎麽好說大話啊……”
小七還沒想好怎麽為自己辯駁,趙淩先沒忍住笑出了聲。
小七臉上的高原紅愈發酡紅,連有些幹燥起皮的耳朵都紅得明顯。
“我、我後來不是都找回來了嗎?哥哥真討厭!”
小七在新朋友麵前丟了麵子,十分羞赧的便朝著厝今喊了一聲。
厝今也有些忍俊不禁,他彎下腰,呼嚕了一把弟弟蓬鬆黝黑的頭發。
“得得得,不說你了。淩,走吧,回去吃飯了。”
趙淩雙手向後支著起身,傍晚橘紅色的夕陽灑落在他的側臉,刻畫出高挺鼻梁和纖長睫毛。
“今天吃啥啊厝今哥?”
厝今看著他眼神柔和道:“你愛吃的手把羊肉和奶茶都有。”
趙淩一聽眼睛頓時就亮了,朝厝今伸出手積極道:
“走走,拉我一把厝今哥,走啊小七,吃飯了。”
小七實在不懂趙淩為什麽總像一個饞鬼,這人對他們平時吃的飯食有一種超乎尋常的熱愛,每次都吃得雙眼放光。
偏偏動作透著一股子優雅矜貴,把做飯的阿媽看得直樂,喜歡趙淩都快超過他了。
回去的路上,厝今走在趙淩身側,時刻注意著他腳下的路,有些草蓋的地方是土坑,趙淩是識別不出來的,昨天就差點摔下山。
“淩,你還是想不起來家在哪裏嗎?”
厝今歪著頭看著趙淩。
趙淩作出沉思的樣子,抬手敲了敲額角搖頭道:
“想不起來絲毫,怎麽?厝今哥是覺得我吃得太多,想趕我走嗎?”
趙淩是受過專業訓練的,他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都是最雅致奪目的。
就算現在已經不用再以笑侍人,他還是習慣性的做出最有魅力的姿態。
厝今雖然年長他,但到底是一個未經人事的淳樸男人,看他這般笑靨也是沒忍住紅了臉。
趙淩察覺到之後不動聲色的轉過臉,神色冷淡了一些。他無意再作媚態,這下意識流露出的神態讓他厭惡自己……
厝今有些手足無措,支支吾吾半天。
小七沒聽出趙淩的玩笑話,他著急的拉著趙淩的手搖晃,望著哥哥厝今哀求道:
“哥哥,別趕淩走,我、我那份飯分給他吃!讓他留在我們家吧!”
趙淩才來幾天,但小七對他的喜歡已經趕得上最愛的牧羊犬卷卷了。
這個人雖然年長他,可在某些方麵生澀單純到無知的地步,很大的滿足了小七的“大人欲”。
每次趙淩問出一些最簡單的問題,小七給他解答後,他都會露出欽佩驚歎的神色。
讓小七覺得自己就是這世上最聰明的人!他愛極了這個滋味兒!
小七的話讓本來有些尷尬的兩人一下笑出聲來。
厝今笑完正色對趙淩道:
“淩,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很願意你一直留在卡拉斯。我的阿爸阿媽都很喜歡你,……小七也是,我隻是在想,你的家人會不會在擔心你。”
趙淩渾身皮肉白嫩,手上雖然有些繭子,但一看就知道不是勞作造成的。
加上他舉手投足的優雅也可以看出來,他一定出身非富即貴,這樣被家裏嬌寵長大的孩子,丟了怎麽會不著急。
同時厝今也有些擔心趙淩不習慣他們的生活方式,大城市裏的寶貝疙瘩也就新鮮兩天。時間長了,難保趙淩不會覺得枯燥乏味和累人。
趙淩看出厝今的顧慮,他也知道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的道理,可是他本來也是個清苦的泥腿子而已。
得了郡主青眼在後院吃香喝辣,不代表他就忘卻了曾經的苦難。
現在的生活已經讓他非常滿足了,比在郡主府的金銀嬌養都自在。
思及此,趙淩發自內心的對厝今道:
“厝今哥,我覺得這裏很好,我很喜歡。我想不起來我的父母家人,就算他們真的在找尋我,我也沒有辦法。”
厝今動了動嘴唇,還是沒有再說什麽。
不過趙淩雖然沒有繼承原身的記憶,但他發現這具身體是有所謂的肌肉記憶的。
有些物件他從未見過,可上了手居然不自覺就知道怎麽用了……
趙淩不知道自己是失憶了,也不知道在山下的繁華城市裏有人找他找得快瘋了……
躺在柔軟的草地上,曠野帶著青草味的冷風拂過臉頰,趙淩雙手交疊墊在腦後,閉著眼滿足喟歎一聲:
“須信百年俱是夢,天地闊,且徜徉。美哉,美哉!”
做金絲雀的時候,雖然每天山珍海味,金帛絲綢。但他永遠被困在後院,時刻要注意儀態,因為郡主殿下隨時來找他解悶……
但在這裏,沒有人可以草率決定他的生死,他有生命權!這兒的法律沒有階級,平等公正保護每一個公民!
這些都是趙淩在小七那裏學到的用詞。
雖然有些還是聽不懂且覺得天方夜譚,但趙淩很喜歡,因為在他的家鄉,這些話甚至都不能宣之於眾……
不用每天鑽研要寫出最精妙的詞,也不用婉轉的唱曲。
醒來喝了剛擠的牛奶和熱乎的牛肉餅,跟著小七把牛羊趕到草肥水清的地方,就可以躺下來看雲卷雲舒,這樣的日子或許清貧,卻能給趙淩內心最充足的安全感。
厝今來收牧時就看到半坡躺著的一大一小,他搖頭失笑著走上前。
趙淩聽到動靜卻沒有睜眼,他學著小七的姿勢,翹著二郎腿,嘴裏含著一根鮮嫩多汁的青草,悠哉至極。
“讓你倆放牧來的,就這麽放的?”
厝今故意沉下聲音說道。
趙淩依舊不睜眼,他含糊著回答厝今:
“小七說了,丟不了,這片都是自己人。”
小七拖長聲音附和趙淩:
“沒錯,我看這麽多牛羊,就沒丟過一根毛兒!”
厝今這下是真的氣笑了,他抬腳朝著小七腳底板輕輕踹了一下,沒好氣的開始數著:
“前年,你趁著我下山,一個人趕了一百四十五頭牛去浪浪坡,結果就丟了兩隻小牛仔。上半年,你倒是連牧羊犬都帶上了,可牧羊犬也差點沒回來。”
厝今語調平緩,小七心虛的睜開一隻眼睛。
“噗嗤——小七,你怎麽好說大話啊……”
小七還沒想好怎麽為自己辯駁,趙淩先沒忍住笑出了聲。
小七臉上的高原紅愈發酡紅,連有些幹燥起皮的耳朵都紅得明顯。
“我、我後來不是都找回來了嗎?哥哥真討厭!”
小七在新朋友麵前丟了麵子,十分羞赧的便朝著厝今喊了一聲。
厝今也有些忍俊不禁,他彎下腰,呼嚕了一把弟弟蓬鬆黝黑的頭發。
“得得得,不說你了。淩,走吧,回去吃飯了。”
趙淩雙手向後支著起身,傍晚橘紅色的夕陽灑落在他的側臉,刻畫出高挺鼻梁和纖長睫毛。
“今天吃啥啊厝今哥?”
厝今看著他眼神柔和道:“你愛吃的手把羊肉和奶茶都有。”
趙淩一聽眼睛頓時就亮了,朝厝今伸出手積極道:
“走走,拉我一把厝今哥,走啊小七,吃飯了。”
小七實在不懂趙淩為什麽總像一個饞鬼,這人對他們平時吃的飯食有一種超乎尋常的熱愛,每次都吃得雙眼放光。
偏偏動作透著一股子優雅矜貴,把做飯的阿媽看得直樂,喜歡趙淩都快超過他了。
回去的路上,厝今走在趙淩身側,時刻注意著他腳下的路,有些草蓋的地方是土坑,趙淩是識別不出來的,昨天就差點摔下山。
“淩,你還是想不起來家在哪裏嗎?”
厝今歪著頭看著趙淩。
趙淩作出沉思的樣子,抬手敲了敲額角搖頭道:
“想不起來絲毫,怎麽?厝今哥是覺得我吃得太多,想趕我走嗎?”
趙淩是受過專業訓練的,他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都是最雅致奪目的。
就算現在已經不用再以笑侍人,他還是習慣性的做出最有魅力的姿態。
厝今雖然年長他,但到底是一個未經人事的淳樸男人,看他這般笑靨也是沒忍住紅了臉。
趙淩察覺到之後不動聲色的轉過臉,神色冷淡了一些。他無意再作媚態,這下意識流露出的神態讓他厭惡自己……
厝今有些手足無措,支支吾吾半天。
小七沒聽出趙淩的玩笑話,他著急的拉著趙淩的手搖晃,望著哥哥厝今哀求道:
“哥哥,別趕淩走,我、我那份飯分給他吃!讓他留在我們家吧!”
趙淩才來幾天,但小七對他的喜歡已經趕得上最愛的牧羊犬卷卷了。
這個人雖然年長他,可在某些方麵生澀單純到無知的地步,很大的滿足了小七的“大人欲”。
每次趙淩問出一些最簡單的問題,小七給他解答後,他都會露出欽佩驚歎的神色。
讓小七覺得自己就是這世上最聰明的人!他愛極了這個滋味兒!
小七的話讓本來有些尷尬的兩人一下笑出聲來。
厝今笑完正色對趙淩道:
“淩,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很願意你一直留在卡拉斯。我的阿爸阿媽都很喜歡你,……小七也是,我隻是在想,你的家人會不會在擔心你。”
趙淩渾身皮肉白嫩,手上雖然有些繭子,但一看就知道不是勞作造成的。
加上他舉手投足的優雅也可以看出來,他一定出身非富即貴,這樣被家裏嬌寵長大的孩子,丟了怎麽會不著急。
同時厝今也有些擔心趙淩不習慣他們的生活方式,大城市裏的寶貝疙瘩也就新鮮兩天。時間長了,難保趙淩不會覺得枯燥乏味和累人。
趙淩看出厝今的顧慮,他也知道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的道理,可是他本來也是個清苦的泥腿子而已。
得了郡主青眼在後院吃香喝辣,不代表他就忘卻了曾經的苦難。
現在的生活已經讓他非常滿足了,比在郡主府的金銀嬌養都自在。
思及此,趙淩發自內心的對厝今道:
“厝今哥,我覺得這裏很好,我很喜歡。我想不起來我的父母家人,就算他們真的在找尋我,我也沒有辦法。”
厝今動了動嘴唇,還是沒有再說什麽。
不過趙淩雖然沒有繼承原身的記憶,但他發現這具身體是有所謂的肌肉記憶的。
有些物件他從未見過,可上了手居然不自覺就知道怎麽用了……
趙淩不知道自己是失憶了,也不知道在山下的繁華城市裏有人找他找得快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