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律師心底暗罵,也知無力回天,隻能跟著賠笑道:“那下官就替汴州上下數十萬百姓謝過殿下大恩。”
李元璦揮了揮手,現在說這些還為時尚早,坐正了身子,問道:“聽說你有一舊友叫薑之明?孤王聽說薑之明出身治水世家,能力非凡。裴刺史可否給我引薦一二?”
裴律師雙目瞳孔一縮,心底暗怒:“好一個不認識,真將我裴律師當成傻子了嘛?”
原來那日裴律師氣憤不過,氣衝衝去質問薑之明。
薑之明是一頭霧水,百口莫辯。
裴律師固然不信,可薑之明一問三不知,他也沒有實質性的證據,隻能暫且作罷。
而今李元璦問道了薑之明。
裴律師自是以為自己給薑之明忽悠了,心底冷笑:好一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
他冷著臉道:“下官知道此人,此刻正在府衙大牢呢。他之前確實是我故友,現在某與他已經割席斷義,互不往來了。”
李元璦眨巴了一下眼睛,忙道:“他所犯何罪?”
裴律師不齒道:“薑之明犯的是大不孝之罪。”
李元璦臉色微微一變。
大不孝,在古代屬於十惡大罪。
古代以孝治天下,隻要有雄心壯誌的皇帝,沒有一個膽敢無視“孝”這個字的。
即便是李世民也受如此。
玄武門之變,史書上將他擊殺李建成的情況寫得詳詳細細,並沒有怎麽遮掩。可對於他讓尉遲敬德威逼李淵之事,卻盡可能的做掩飾,就是害怕當上不孝之名。
李淵拿自己這個兒子沒辦法,出於報複心態,無腦的生娃。
李世民也不敢說什麽,隻能硬著頭皮擔著。
尤其是早年給寵上天的李元璦,李世民自己都不記得給他擦過多少次屁股了。
萬萬人之上的皇帝都是如此,何況他人?
不過大不孝可分好幾種,唐律大致將不孝罪歸為十條,簡單的來說就是:檢舉告發父母犯罪行為的;罵父母的;背地裏詛罵父母的;父母在世期間自己另立戶口、私攢錢財的;父母不盡最大能力奉養,使其得不到救治生活保障;父母喪事期間自己娶妻或出嫁的,父母喪事期間聽音樂、看戲的;父母喪事期間脫掉喪服穿紅掛綠的;隱匿父母死亡消息,不發訃告、不舉辦喪事的;父母未死謊報死亡的。
這些不孝罪有的輕,有的重,並不能一概論之。
故,李元璦忙道:“他因何論罪?”
裴律師道:“父母不盡最大能力奉養,使其得不到生活保障。”
李元璦微微動容,這罪可不簡單。
裴律師道:“正所謂,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薑之明自幼喪父,為母親一手帶大。可就在他母親病危需要之際,他卻杳無音訊,直到他母親病故,方才出現。莫說端藥侍奉病床前,連守夜都未成趕上。而且雙親病故,身為人子,理當守孝三年。可薑之明倒好,還不足一月餘,直接來汴州。如此大不孝之人,我裴律師不齒於之為伍。”
李元璦頓了頓道:“也許他令有隱情?”
裴律師正義凜然的說道:“有隱情如何?這天下焉有事情比生身母親的性命更加重要?”
李元璦竟一時無言辯駁,確實,於私心而言,沒有比生身母親的性命更加重要的事情。
“那,這樣吧!”他細思片刻道:“孤有要事與之商議,刺史安排孤探監吧……”
裴律師猶疑道:“這個下官無能為力,所犯的是十惡大罪,不可輕易探視。而且下官並沒有這個職權越俎代庖……”
“好吧!”李元璦哪裏聽不出來話中涵義,說道:“既是如此,那我也不為難刺史了。今日一路疲累,就不與刺史多聊了。”
他直接下了逐客令。
裴律師作揖離去。
這轉過身子,表情一片冰寒,心底已經拿定主意,這一回府,立刻著令收下提審薑之明。
薑之明的不孝大罪不足以要命,判個流放卻無問題。
這流徒之人,真正能夠活著回來,又有幾何?
李元璦目送裴律師離去,眼中也露出了別樣意味。
這薑之明應該是有罪的,他不信裴律師有這膽子誣告他人大不孝。
但是薑之明入獄十有八九跟之有關,不然他完全沒有理由拒絕自己探監的請求。
又不是什麽殺頭的大罪,自己堂堂親王,小小的探監都不允許?
既然如此,那就看看誰的大腿粗了。
李元璦思量著,立刻修書一封,派人以八百裏加急的速度,連夜送往長安。
翌日一早。
裴律師穿好了衣裳,大步走向城中府衙。
身為一州刺史,裴律師是汴州第一把手,但唐王朝的管理分工明確。即便是刺史,也不能越俎代庖,審訊薑之明。
不過他還是通過自己的影響力,讓州判官與今日展開對薑之明的審問定罪。
是!
奈何不得李元璦,他裴律師認慫。
但薑之明何德何能,想要一飛衝天爬再自己的頭上?
做夢去吧。
他打算親眼見到薑之明受審定罪的那一刻。
走進府衙,裴律師見府衙一點異動都沒有,心頭登時火氣,含怒問向路過的官差道:“刑判官呢?”
官差指了指大堂後邊。
裴律師快步入內,見刑判官閉目養神,喝道:“為何還不開堂?”
刑判官打了個激靈,見是裴律師忙道:“裴刺史,這無人可審,開什麽堂?”
裴律師冷著臉道:“薑之明不孝罪,為何不開堂?昨日不是說好的?”
刑判官無奈的道:“是商王,商王一大早就來府衙將人提走了!”
裴律師更是怒火中燒,道:“他憑什麽拿人?”
刑判官苦笑道:“商王現在是大理寺少卿,他說薑之明身懷十八條命案。案件太大,我們州府衙不夠格。他將人提走,帶回大理寺審理。他手中有大理寺公文,我這小小的州府衙,哪裏有資格跟大理寺叫板?他來踢人,下官能不給嘛?”
裴律師氣得胸口不住起伏,十八條命案,張口就來。
“這個野種!!!”
李元璦揮了揮手,現在說這些還為時尚早,坐正了身子,問道:“聽說你有一舊友叫薑之明?孤王聽說薑之明出身治水世家,能力非凡。裴刺史可否給我引薦一二?”
裴律師雙目瞳孔一縮,心底暗怒:“好一個不認識,真將我裴律師當成傻子了嘛?”
原來那日裴律師氣憤不過,氣衝衝去質問薑之明。
薑之明是一頭霧水,百口莫辯。
裴律師固然不信,可薑之明一問三不知,他也沒有實質性的證據,隻能暫且作罷。
而今李元璦問道了薑之明。
裴律師自是以為自己給薑之明忽悠了,心底冷笑:好一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
他冷著臉道:“下官知道此人,此刻正在府衙大牢呢。他之前確實是我故友,現在某與他已經割席斷義,互不往來了。”
李元璦眨巴了一下眼睛,忙道:“他所犯何罪?”
裴律師不齒道:“薑之明犯的是大不孝之罪。”
李元璦臉色微微一變。
大不孝,在古代屬於十惡大罪。
古代以孝治天下,隻要有雄心壯誌的皇帝,沒有一個膽敢無視“孝”這個字的。
即便是李世民也受如此。
玄武門之變,史書上將他擊殺李建成的情況寫得詳詳細細,並沒有怎麽遮掩。可對於他讓尉遲敬德威逼李淵之事,卻盡可能的做掩飾,就是害怕當上不孝之名。
李淵拿自己這個兒子沒辦法,出於報複心態,無腦的生娃。
李世民也不敢說什麽,隻能硬著頭皮擔著。
尤其是早年給寵上天的李元璦,李世民自己都不記得給他擦過多少次屁股了。
萬萬人之上的皇帝都是如此,何況他人?
不過大不孝可分好幾種,唐律大致將不孝罪歸為十條,簡單的來說就是:檢舉告發父母犯罪行為的;罵父母的;背地裏詛罵父母的;父母在世期間自己另立戶口、私攢錢財的;父母不盡最大能力奉養,使其得不到救治生活保障;父母喪事期間自己娶妻或出嫁的,父母喪事期間聽音樂、看戲的;父母喪事期間脫掉喪服穿紅掛綠的;隱匿父母死亡消息,不發訃告、不舉辦喪事的;父母未死謊報死亡的。
這些不孝罪有的輕,有的重,並不能一概論之。
故,李元璦忙道:“他因何論罪?”
裴律師道:“父母不盡最大能力奉養,使其得不到生活保障。”
李元璦微微動容,這罪可不簡單。
裴律師道:“正所謂,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薑之明自幼喪父,為母親一手帶大。可就在他母親病危需要之際,他卻杳無音訊,直到他母親病故,方才出現。莫說端藥侍奉病床前,連守夜都未成趕上。而且雙親病故,身為人子,理當守孝三年。可薑之明倒好,還不足一月餘,直接來汴州。如此大不孝之人,我裴律師不齒於之為伍。”
李元璦頓了頓道:“也許他令有隱情?”
裴律師正義凜然的說道:“有隱情如何?這天下焉有事情比生身母親的性命更加重要?”
李元璦竟一時無言辯駁,確實,於私心而言,沒有比生身母親的性命更加重要的事情。
“那,這樣吧!”他細思片刻道:“孤有要事與之商議,刺史安排孤探監吧……”
裴律師猶疑道:“這個下官無能為力,所犯的是十惡大罪,不可輕易探視。而且下官並沒有這個職權越俎代庖……”
“好吧!”李元璦哪裏聽不出來話中涵義,說道:“既是如此,那我也不為難刺史了。今日一路疲累,就不與刺史多聊了。”
他直接下了逐客令。
裴律師作揖離去。
這轉過身子,表情一片冰寒,心底已經拿定主意,這一回府,立刻著令收下提審薑之明。
薑之明的不孝大罪不足以要命,判個流放卻無問題。
這流徒之人,真正能夠活著回來,又有幾何?
李元璦目送裴律師離去,眼中也露出了別樣意味。
這薑之明應該是有罪的,他不信裴律師有這膽子誣告他人大不孝。
但是薑之明入獄十有八九跟之有關,不然他完全沒有理由拒絕自己探監的請求。
又不是什麽殺頭的大罪,自己堂堂親王,小小的探監都不允許?
既然如此,那就看看誰的大腿粗了。
李元璦思量著,立刻修書一封,派人以八百裏加急的速度,連夜送往長安。
翌日一早。
裴律師穿好了衣裳,大步走向城中府衙。
身為一州刺史,裴律師是汴州第一把手,但唐王朝的管理分工明確。即便是刺史,也不能越俎代庖,審訊薑之明。
不過他還是通過自己的影響力,讓州判官與今日展開對薑之明的審問定罪。
是!
奈何不得李元璦,他裴律師認慫。
但薑之明何德何能,想要一飛衝天爬再自己的頭上?
做夢去吧。
他打算親眼見到薑之明受審定罪的那一刻。
走進府衙,裴律師見府衙一點異動都沒有,心頭登時火氣,含怒問向路過的官差道:“刑判官呢?”
官差指了指大堂後邊。
裴律師快步入內,見刑判官閉目養神,喝道:“為何還不開堂?”
刑判官打了個激靈,見是裴律師忙道:“裴刺史,這無人可審,開什麽堂?”
裴律師冷著臉道:“薑之明不孝罪,為何不開堂?昨日不是說好的?”
刑判官無奈的道:“是商王,商王一大早就來府衙將人提走了!”
裴律師更是怒火中燒,道:“他憑什麽拿人?”
刑判官苦笑道:“商王現在是大理寺少卿,他說薑之明身懷十八條命案。案件太大,我們州府衙不夠格。他將人提走,帶回大理寺審理。他手中有大理寺公文,我這小小的州府衙,哪裏有資格跟大理寺叫板?他來踢人,下官能不給嘛?”
裴律師氣得胸口不住起伏,十八條命案,張口就來。
“這個野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