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爾瑪·安森推開她麵前的碟子,喝了最後一口咖啡,拿起餐桌邊上金屬盤裏的帳單,核計錢數無誤,在帳單底部寫道:小費20%,簽上了姓名及公寓房間號碼。


    她一起身離座,一個在角落餐桌邊從容地吃早餐並且喝喝咖啡、看看報紙的男人就把報紙疊好放下,站起來挺直肩膀,扣緊外衣,走到收款台前停下。


    顯然這個人所拿的零錢數正好,因為他不需要等,而是開始漫不經心地走出餐廳,穿過這家公寓式旅館的豪華門廳緊跟在塞爾瑪·安森身後幾步遠。


    她放慢了腳步。


    這個人在門的附近猶豫不決。塞爾瑪·安森說:“咱們稍微談談吧。”


    這個人眼光盯在街上,顯然他已經陷入沉思。


    她說:“我在和你說話哪!”


    這個人嚇了一跳,轉臉看看塞爾瑪·安森,就好像注視一個表現出精神錯亂症狀的完全陌生的人。


    她說:“別賣弄天真了。你跟蹤我大約一個多星期了,一直監視著我。


    我要知道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這個人驚叫起來:“我一直跟蹤你!”


    塞爾瑪·安森堅定地重複一遍:“正是你一直在跟蹤我。”


    這個人大約30歲剛出頭,中等身材,體格一般,身穿深灰色西裝,打著一條素淨的領帶。他若匆匆走過地下鐵道入口,不會有人再看他一眼——相貌極其平常,沒有特征可描述。


    他說:“夫人,我想這是誤會。”接著就要邁步走開。


    塞爾瑪·安森剛過50歲,保持著自己的身段、姿態、幽默感,及引以為榮的自立。自她丈夫一年前死去以來,她對自己的單身生活也很得意。她常說,我有我的愛好,我不喜歡讓別人的好惡左右我的生活。而且我非常厭惡我所不喜歡的人、事、物。


    她這一性格就在這時體現出來了。與之交談的那個男人正是她所厭惡的人。


    她說:“我不知道你打的什麽主意,但據我所知最近一周你一直在跟蹤我。我走到哪裏都能看到你,所以我到過一些難得一去的地方,我這樣做的惟一目的就是要看看你是否會到場。”


    “事實上你總是在場。”


    “現在我要告訴你,我不願意當眾大吵。真不明白,你竟然對我的權利視而不見。下次我再見到你,我就要打你的耳光。而且此後我每見到你一次就打你一次耳光。我想,那將引起混亂,足以促使我們看清這倒底是怎麽一回事。”


    此人兩眼閃出怒火,說道:“你要打我的耳光,那麽我就教給你人身攻擊方麵的法律常識。我將要求損害補償費及超過實際損失的(懲罰性)賠償費;如果你認為我做不到這一點,不能破費你的錢財,你就去找一位好律師談談。”


    他說完就衝向轉門,走到街上,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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