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這樣的?洛瑾揉了揉自己的腰,“二哥,你放開我。”


    “不放。”他就這樣賴皮,她能拿他怎麽樣?“我還沒有親親洛瑾。”


    “可……”


    “二哥,你起了沒有?”莫三郎在外麵吆喝了一聲。


    “沒有!”莫恩庭對著外麵吼了一聲,“大清早的。”


    洛瑾則趕忙趁機爬了出來,逃也似的去了外間。拾起木梳,開始打理自己的頭發。


    “哎!”莫恩庭掄著拳頭在炕上的被子錘了捶,心裏被喜悅塞滿,她總算回應他了。


    早飯有些晚,張婆子隻道昨日洛瑾傷了腳,也沒多說什麽。吃飯的時候又道:“老屋後麵就長了一種草,可以泡腳消腫,你去挖些回來煮水就行。”


    洛瑾嗯了聲,猜到昨日之事應該是莫恩庭壓了下來。


    “地瓜苗我看長得差不多了,今兒天好,就去種上吧。”張婆子對著莫三郎道,“早些種上,也好給你的炕騰地方。”


    “娘啊,您終於記起我了?”莫三郎扮作一臉委屈,“你說人家炕頭上有媳婦兒,再不就養上一隻貓趴著,你看看我,抱著一炕地瓜苗睡了一春。”


    飯桌上的幾個人憋住笑,莫恩庭偷偷對洛瑾挑了挑眉。洛瑾連忙低頭,耳根發紅。


    張婆子拍了莫三郎手臂一巴掌,“越來越管不住嘴了,給你找媳婦兒,你又不去看,現在問我要?沒有,自己想轍。”


    “哎!”莫三郎的筷子戳戳碗底,“老娘不管了,我看隻能收拾收拾,給人家去當個入贅女婿咯!”


    “你敢!”張婆子眯著小眼看向小兒子,“入贅?我打斷你的腿,看你怎麽入?”


    飯後,莫恩庭進了城。薛予章的事應該不會算完,坐以待斃不是他的作風。本來隻想要謝家一個身份的證明,現在看來一個有力的身份對他更有幫助。


    家裏這邊,莫三郎把地瓜苗仔細的裝進簍子裏,擔去了昨日刨好的地,地瓜嶺子也已經打好。


    種地瓜的地一般都是排水比較好的沙窩地,多在山坡上。村裏不少人也在這幾天栽種地瓜。莫三郎不管和誰都能聊上幾句。


    洛瑾紮了一塊頭巾,將頭包裹住,坐在地邊,將地瓜苗分開。大峪在一旁的杏樹上爬著。


    莫三郎在別人地頭和人說了幾句話,便回了自己地裏。他聽說了昨天的事情,回來也不知道怎麽對洛瑾開口。


    “二嫂,二哥的胳膊沒事兒吧?”莫三郎問道,昨天晚上到今兒早上,他都沒看出莫恩庭的手臂有什麽問題,這就是剛和人說話才知道的。


    “什麽?”洛瑾抬頭,“二哥的胳膊怎麽了?”


    莫三郎暗罵一聲真笨,這個二嫂當時回來是暈的,怎麽能知道二哥的事兒?“說是左臂被狗咬傷了。”


    洛瑾手裏一抖,瓜苗掉在地上。莫恩庭定是被薛予章的狗咬到的,早上怎麽就沒看出來?


    這下好,莫三郎本來還打算問問的,這下還得跟二嫂解釋昨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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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5章 十年


    寧娘來地裏送水,洛瑾抽空問了昨日的事。


    “我也從來沒見過他那樣。”寧娘想起莫恩庭當時的樣子,那是一種想要致人死地的殺氣,“他打死了兩條狗,傷了那下人,把那後山的傷的不輕,帶走時還是暈的。”


    洛瑾越聽越心驚,明明早上什麽也看不出,莫恩庭就像以前一樣會戲弄她幾句。薛予章的狗那麽凶,發起狠來,咬死人也是可能的。


    晌午後,莫恩庭從城裏回來。早上走之前,他去王伯家裏看了看手臂,王伯用灸火去掉他手臂上的惡血,又給他記了幾種草藥的名字。


    把留在鍋裏的飯端上矮桌,洛瑾看著莫恩庭的左臂,“二哥,你的胳膊好些了?”


    “就是小傷,沒事呀!”莫恩庭忍疼甩了甩手臂,就算扯了傷口,也沒有皺眉,“如果現在抱起洛瑾也不在話下。”


    “我能做什麽?”洛瑾問道,心裏覺得欠莫恩庭的實在太多,多得好像不隻是三十兩銀子能解決了。


    “那以後換藥的事就交給你了。”莫恩庭也不是個有便宜往外推的,“還有,我沒辦法做的事,就會叫你。”


    “你打了那人,他會不會回來對付你?”洛瑾擔心薛予章會回來報複,到時候莫家拿什麽抗衡?


    “打他,誰讓他欺負你?”他說過不會讓人欺負到她,他會做到,“他就算想報複,也不敢明著來,不怕。”


    “為什麽?”洛瑾不解,那薛予章看上去就不是個好惹的,身邊一堆仆從,怎麽受得下這氣?


    “你不用管,隻要記著沒事別出門。”莫恩庭將王伯給的藥單子放在矮桌上,“他不敢來村裏鬧事的。”


    飯後,莫恩庭像以前一樣開始溫書,州試的日子臨近,他耽擱了不少,是需要抓緊時間趕一趕了。


    莫三郎去了山上挖草藥,本來洛瑾想跟著去,被莫恩庭攔住,隻有留在家裏繡花,繡活兒也需要趕。


    正如莫恩庭所說,後山那邊並沒有什麽動靜。按理說薛予章受了這麽大的屈辱,肯定不會罷休,可是就是沒有動靜。


    又過了兩日,家裏來了一位客人,四十多歲,衣著簡單低調,麵貌堂堂,身上獨有一種儒雅的氣度。他旁邊是莫振邦,身後跟著謝顯。


    莫恩庭和洛瑾被叫到正屋,一進去就看見方桌兩旁坐著男人和莫振邦。


    “二郎,你看看,是否記得這位先生?”莫振邦示意坐在對麵的男人。


    男人一身竹色素麵錦鍛袍子,多年養成的習慣讓他看起來為人深沉,心思難測。


    此時,謝敬不動聲色的上下打量著眼前的年輕人。十年過去,昔日兒子的印象早已淡化,他在那張年輕的臉上找著昔日妻子的影子,才發現妻子的影子也淡了。


    “你可記得小時候的事?”謝敬問道,他的確在十年前失去了一個兒子,可明明官府說了,九人全部遇難,現在怎麽會冒出一個年輕人說是自己的孩子?


    莫恩庭抬頭,“不記得了。”他就這樣說出口,絲毫不贅述,不辯解。


    隻一句話就戳到了謝敬的傷口,當年要不是他沒有跟去,一行人也不會走錯路,繼而遇上賊匪。他心裏一直內疚了十年,他低頭藏住眼中的哀傷。


    “當時帶著孩子回來的時候,他發燒睡了好幾日才醒過來。醒來就什麽都不記得了。”莫振邦在一旁說道,“隻是讀書特別好,學得也快,聽話著呢。”


    謝敬微微點頭,看向站在莫恩庭身後方的洛瑾,“這位姑娘是?”


    “原本是給二郎做媳婦兒的。”莫振邦道,現在他不確定了,如果莫恩庭認了回去,恐怕洛瑾這樣的身份是不會允許進謝家吧?大家族的怎麽可能讓子孫娶個買來的媳婦兒?


    謝敬沒說什麽,又看向莫恩庭,“聽說要考試了,有把握嗎?”


    “事在人為。”莫恩庭回道,他要過,他一定會過,他有自己要守護的,他想要權力。


    “帶我去看看你的書。”謝敬站起來,對著莫振邦微微頷首,“莫先生,可以嗎?”


    莫振邦忙道,“二郎,帶著謝先生去西廂屋吧。”轉而對洛瑾道:“燒些水,泡壺茶送過去。”


    謝顯看著大哥和莫恩庭出去,自己和莫振邦說起了話,話題自然離不開莫恩庭。說是謝家的孩子,可是什麽也不記得,不免會讓人懷疑。可是要真是謝家的孩子,又不能任由他流落在外麵。


    謝顯是這麽想的,他這幾天在金水鎮也走動了下,自然是很容易打聽到什麽。莫家是一戶老實人家,當初的確是撿回一個孩子。關鍵還是這個孩子,他是個不一般的,才學在一班同窗裏,那是佼佼者。


    謝家這一輩得孩子中,才學沒有特別出挑的,大多資質平庸,以後在仕途難有建樹,倒是現在的莫恩庭,如果真是大哥的孩子,倒是可以培養,將來擔起整個家族的榮興。


    “還有十幾日就考試了。”謝顯說話向來慢一些,好像是經過熟慮以後才開口,“可是家裏也有事,在金水鎮不能耽擱太久。”


    “的確是。”莫振邦也是在外行走多年,與人說話也有分寸,“家裏的事要緊,現在孩子考試的事也定下了,實在不宜再在這邊耽擱。”


    謝顯聽出這是莫振邦擔心莫恩庭考試的事再有什麽差池,“這次回城,我叫人去找處院子,讓二郎先住著。尋思著再給他挑個書童,平日裏照顧他。等著考完了,就讓他回州府看看。”


    莫振邦點頭,以前他沒有能力給莫恩庭的,謝家輕而易舉的就做到了。隻是這樣的話,人是不是就要搬出去了?一起了那麽多年,他不舍。可是心裏也明白,莫恩庭回到謝家比留在莫家,好出許多。


    洛瑾泡了兩壺茶,正屋留了一壺,另外的送來了西廂屋。


    裏間,謝敬和莫恩庭在談著什麽,偶爾兩人間交換一下看法。


    進去裏間的時候,見兩人是在討論一本書。謝敬應該是欣賞莫恩庭的,眼神中透著滿意。


    “二哥,茶來了。”洛瑾在矮桌上擺好茶水,想著退身出去。


    “有勞你了。”莫恩庭對洛瑾笑了笑。


    謝敬眉頭微皺,他看到這姑娘長相極好,自己也是從年輕時候過來的,自然知道莫恩庭心裏的想法。隻是女子長得太過,不是什麽好事。


    “考試隻是第一步,以後走上仕途,還有更多的要做。”謝敬看著茶碗,幾片茶葉落在碗底,“第一步必須走好,心裏不要有太多雜念,一心一意才行。”


    十年了,莫恩庭已然記不起謝敬的模樣,覺得有些陌生,但是長輩的話是要聽的。“這些天我會靜下心來溫書。”


    有那樣的女子在,這樣的少年兒郎怎能靜下心?謝敬看著莫恩庭,逐漸在那張臉上找到了熟悉,那雙眼睛像極了亡妻,隻是多了幾分男兒的淩厲。


    “你打小肩頭就有顆痣,每次你的母親給你洗澡,總說那痣會越長越大。”謝敬最初的懷疑還是擋不住想找回兒子的意願,“這樣說有些失禮,可是……”


    “我明白。”莫恩庭低頭看著左肩,伸手鬆開衣襟。


    謝敬看到了,原先那顆豆大的痣是大了,卻還在原來的位置。也許謝顯看不出,可是他看得出。他坐在炕沿,心裏有些激動。


    “要不,跟著回去吧!”謝敬穩好情緒,“這邊的考試過了,給你安排去州府,在那邊上學。”如果回去謝家,說不定這孩子就記起什麽,他欠了他十年,怎能繼續留他在外麵?


    “州府?”莫恩庭眼睛瞥了下門簾,“我的戶籍是莫家。”


    “這些好辦,回去後,隻要你想起以往的事,我帶你回族裏,把名字填上。”謝家雖說已經沒落,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有些事辦起來還是輕而易舉的。“到時候,用你原本的名字,參加考試。”


    莫家養了他十年,是莫振邦供他念書,他怎麽能轉頭換回自己的名字考試?“留在金水考吧。”莫恩庭回道,“如果真的僥幸,走上仕途,發生什麽事,也不會被人抓住這些做文章。”


    謝敬想不到莫恩庭年紀雖輕,想的卻長遠,“你說的也是,就等你考過再說。”


    天快黑時,謝家二兄弟離開了莫家,上了停在村外的馬車,莫恩庭跟著去了,一夜未回。


    家裏少了一個人吃飯,以往不覺得有什麽,現在卻有些別扭。圍著飯桌的一圈人,就是沒人開口說話,包括平時話最多的莫三郎。


    一頓飯吃完,最終還是莫三郎開口,“我明天去碼頭,現在梧桐花開了,正是海魚最肥美的時候。”


    “那個鶯蘭怎麽再沒來過咱家?”張婆子問道,“我上次還叫她再來呢?”


    “您說的,她老往咱家跑幹什麽?”莫三郎笑道,“又不是你閨女。”


    不是閨女可以是媳婦兒。張婆子這麽想的,如果再來就套套那姑娘的話,省得自己還得出去求別人給兒子找媳婦兒。說不定找來了也不如那個丫頭俊。


    翌日,天氣陰沉,院子裏彌漫著梧桐花的香氣,滿樹的紫色花朵煞是好看。


    這時,有人推開院門跑了進來,對著屋裏喊了一聲,“嫂子,大哥家嫂子不行了!”那是赤腳大夫王伯。


    張婆子走出門,“什麽?他王伯,你說什麽?”


    作者有話要說:  關於古代狂犬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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