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在他最困頓、最平凡的時候把他抱回家, 誤會他賣過身都毫不猶豫地說要他的男人, 沒有道理再因為他“不夠好”、或者是他不小心說錯或者做錯什麽了而嫌棄他。


    那會是因為什麽?


    不知道。


    程徹覺得自己仿佛掉進了黑暗的森林裏。像是一隻小黑兔, 徒勞奔走,找不到一絲亮光,屢屢刹車,發現自己隻差一點點就要掉進萬丈深淵。


    可是最後,他還是穩住了。


    不知道是怎麽做到的,反正是莫名其妙地穩住了。


    ……


    程徹照常上班下班、照常生活、照顧弟弟們,世界還是那個世界。


    日子一天天過去。


    至少在他的臉上,看不出一絲絲裂痕。


    隻是偶爾,會是下班開著車一路霓虹時,覺得身邊安靜得太過分。隻是偶爾, 打開冰箱, 再也看不到某人總是會幫他買的蝦球和果仁巧克力。


    隻是在漫長的夜裏,一個人的房間太過安靜。


    而他早已經習慣了溫暖的擁抱、手□□纏的黏糊,似乎隻有輕柔的呼吸相伴,才能輕易入眠。


    漸漸的,程徹發現自己竟然不再想要一個“理由”。


    不再想要解釋,不再想要知道“為什麽”。


    隻是單純地很想趙清嶺。


    那樣的思念, 會在孩子們去上學的午後,他一個人在客廳裏發呆的時候,尤其地偷偷蔓延、無孔不入。


    會牽動著心口,帶著整個胸腔一起疼痛。


    每到那個時候,程徹則會蜷縮在沙發上,微微笑。


    他把那種疼痛當做對自己的一種懲罰。


    自己遲鈍、後知後覺的懲罰。


    家裏空蕩蕩的時候,一樓的客廳會顯得更外地大。歐式的極簡家具裝潢,典型趙清嶺式的含蓄低調優雅。


    地毯是雪白的,光著腳踩上去時,毛茸茸的很舒服。


    程徹有的時候,在陽光下抱著膝發著呆,會想起第一次進這間房子時的情景。


    那個時候的他,又土又傻。


    第一次,算是被趙清嶺騙回來的。


    晚餐被灌了點葡萄酒,暈暈乎乎,隻隱約想著這房子好大好漂亮,然後就被人攬著後背推進了玄關。


    玄關點亮了燈,撲麵而來是木質的香。他當時是真的頭昏,人家幫他脫了鞋襪他都不知道,隻記得第一次踏上那地毯一瞬間的震撼皮毛,雪白、棉花團一般,踩起來柔軟極了。


    像是踩在雲朵裏。


    而現在,踩著同樣的地毯,程徹像幽靈一樣飄過客廳。


    靠著落地窗是一架漂亮的黑色三角鋼琴。


    趙清嶺會彈鋼琴,且彈得很好。還記得高中某年的新年音樂會他曾經上過一次台。程徹當時他在台下,一直遠遠地看著他,那首曲子他聽得入迷、又有些微微酸澀。


    “叮——”


    手指戳了一下琴鍵,發出低低的聲音。


    程徹的手修長,以至於很多人都說他這種手指適合學琴,可以他小時候的家境,顯然沒有那樣的機會。


    他又想起某個場景,那時他們還沒在一起,是曖昧最濃的時期。


    【怎麽一直盯著看,要來試試看麽?】


    趙清嶺把他拉過去,讓他坐在他長凳邊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了一聲,跳躍了幾個鍵位。


    音符簡單、調皮而悅耳。


    【來,你自己試試。】


    程徹還記得那個時候他們靠得很近,他垂眸,心髒跳的很厲害,又羞愧:【……我不會。】


    【很簡單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so so……”趙清嶺的手指跳了一個鍵位,so”。


    然後再按著他的手指——“famiredo”。


    程徹還記得,那時窗外的夜幕裏,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閃一閃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


    就這樣,一個人的很多個午後,程徹漸漸喜歡上了像這樣抱著膝,在沙發上甜蜜又酸楚地發一會兒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趙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點。


    趙清嶺親手沏茶,圓圓帶花邊的小餅幹。糟糕的是,他沒拿住,餅幹屑沾到了紅色的木地板上。


    他有些慌,男神則馬上笑著說:【沒事沒事。】


    【你是不是覺得我家很幹淨,連根頭發絲都沒有?嗯,那是因為打掃今天阿姨才來過。】


    【你明天再看看,就是個狗窩。我懶,不是那種收撿的人。】


    後來在一起的兩年,他發現男神確實懶懶散散,很可愛。


    有時候,程徹又會想起來他們同居的起點——那段日子,他剛去趙清嶺的公司上班,趙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騙”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徹受寵若驚,卻實在不敢造次,於是屢屢違心拒絕。


    後來有一次,大概因為加班太累,他胃病發作昏倒。隻模糊記得第一次醒來在醫院,第二次醒來的時候,人就已經在趙清嶺的床上,趙清嶺喂他粥,很強硬又很霸道:


    “你以後,必須給我留下來!留在我家給我養!”


    “我要把你養得好好的,保證不再生病。”


    他們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趙清嶺追的他。


    畢竟他哪敢追男神,初衷隻不過是來上班、多看他幾眼,結果很是猝不及防地被男神給追了。日常上班下班無數次來找他,拿著電影票請他去看電影,帶他出去吃好吃的,買衣服買鞋。


    然後,在電影院裏根本不看電影,而是把他的手抓了起來放在手心裏磨蹭;試鞋子的時候也根本意圖不在試鞋,而是屢屢蹲下來捏住他的腳掌:“我幫你穿。”


    大庭廣眾,程徹就這麽成天被暗中調戲,無處可躲、滿臉通紅。


    當然,從那時起,他就一直都知道。


    知道這個世界從來不會輕易有莫名其妙的好事,隨意降臨的幸運。


    所以從好運降臨的第一天開始,一度,他就在等。


    等待那把懸在頭上的寶劍掉落,等待有朝一日為所獲得的所有難以言述的幸福美好進行清算、統一付出代價。


    很諷刺的是。


    等了那麽久、暗暗心驚膽戰了那麽久,那把劍都沒有掉下來。


    直到漸漸的,他擁有的越流越多。


    直到再後來,他終於有勇氣徹底把整個人全部毫無保留地交出去。


    當那些溫馨、理解、安全感,堆砌到他不再害怕任何事情的時候,那把劍卻又猝不及防地突然反噬清算,用利刃穿他了個透心涼。


    ……


    外麵有人開始傳他們分手的消息。


    程徹一直堅持“沒有分手”。


    堅持趙清嶺“隻是出去散散心。”


    他都這麽說了,兩個弟弟更是打雞血一樣維護這樣的說法。


    可是。


    程徹有時候也會捫心自問,他真的還會回來嗎?


    也許永遠不會再回來了。


    也許不需要有什麽理由,也許他就是突然不喜歡他了。


    人這種東西很奇怪的,既然會突然某天喜歡上某個人,當然也會突然某天就不喜歡某個人。


    何況那人還是趙清嶺,趙清嶺能認真喜歡一個人兩年,真的已經很不容易了吧。


    或許,這就是極限了。


    或許他就應該接受現實。


    但程徹還是不願意接受事實,於是開始更加投入地上班,讓自己盡量地忙。


    正好,趙父也在這個時候後再度請他去s市幫忙。


    讓他過去,一半是因為公司此刻真的需要一個這樣有能力高管人才,另一半,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兒子犯神經病、對不起人家,愧疚之下給與的補償。


    有一天老頭子喝多了,還拉著程徹的手跟他說:“唉,我那兩個兒子啊,是指望不上了。”


    “一個任性驕縱氣死人,另一個看不上我老這點小打小鬧。小程你知道,叔叔阿姨一直是把你當自家親生來看的,你好好做,我這一輩子的心血以後全給你管。”


    問題是那天那個酒桌上,並不止有程徹,還有別的高管。


    於是第二天,程總果然是“繼任太子爺”的消息不脛而走。程總在公司裏改革架構、推行政令更是暢行無阻。


    當然職位越高,責任越大,那兩周為了做成了一個大項目,期間程徹也不免熬了幾個夜。熬完還來不及休息,又馬上有財經媒體前來采訪。


    真心不想去。


    程徹覺得自己這陣子這麽灰暗,拍出來視頻肯定憔悴苦逼、慘不忍睹。


    萬萬沒想到,拍出來竟不難看。


    媒體甚至公然用了“高顏值”這樣的詞匯,而他可能會成為集團繼承人的消息,亦更在一次趙父的訪談裏直接被默認了。


    一時之間,在財經八卦裏風頭無兩。


    程徹有時候覺得,可能這樣也沒什麽不好。既然趙叔叔認可他,他就好好做,說不定將來真的繼任的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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