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蓮公主一臉的古怪,悠然道:“除了儲物戒以外,還有許多種儲物之器,更有著煌煌神威,可震殺敵人。”
“好比你從陰水太子手中奪取的冰藍玉葫蘆、山河神圖,都是可以用於收取龍屍。”
丁烈聞言,驚訝不已,原來是這個樣子。
看到丁烈那副驚訝的樣子,火蓮公主不由有些恍惚。
她都忘了,丁烈隻不過是一個百國之中一個小勢力中人罷了,眼界有限,見識自然比不得他們這些王朝之人。
火蓮公主望著丁烈,竟然有種如隔三秋的感覺。
一路而來,丁烈的表現,都太過驚人,導致她完全沒有將丁烈當做是一個百國之人,而是將其擺在與自己相等的位置。
要不是丁烈突然的一問,火蓮公主都萬萬沒想到,在自己的心裏,竟然已將丁烈放在了那麽高的一個位置。
不過丁烈的實力,的確有這份資格。
“你們可以滾了。”
丁烈將目光望向周圍的那些人,平淡的道。
眾人聞言,皆是臉色一變,這丁烈,是要將他們驅逐嗎?
但是,這個地方又不是丁烈的地盤,憑什麽要聽他的?
劉金曄此時眼神陰沉無比,看向丁烈的時候,有著恨意,但更多的卻是忌憚。
他不得不承認,曾經的丁烈,在他眼中不過是一個頗具潛力的少年,但是現在,已是成長為一方霸主,讓他根本無法與其抗衡。
若是以前,還可以以蒼雲國六皇子的身份壓一壓對方,但是現在,卻是不可能了。
在丁烈的身邊,有著離火王朝的公主!
雖然公主和皇子的地位差不多,但是,兩人之間的差距,卻是一個天一個地。
在火蓮公主眼中,劉金曄不過隻是一隻螻蟻罷了。
一個蒼雲國,在麵對離火王朝的時候,實在不值一提。
劉金曄雖然知道這一切的事實,但要他真正麵對起來,心中的那股落差感,卻是讓他十分的難受。
這種感覺,非常的憋屈,劉金曄從來未曾體會過這種感覺,但是現在,卻是切切實實的感受到了。
很不爽。
但是不爽也沒有任何辦法,隻能離開。
相比之下,自己的小命更重要。
現在的丁烈,已經不是他能抗衡的了。
起碼在這玄天神殿內,丁烈可以說是最強大的存在,根本沒有人敢與之抗衡。
劉金帶著陶滿風和背書少年,以及剩下的那位禁衛軍,頭也不回的離開了靈寵殿。
另一位禁衛軍,在兩月之前,死在了玄天的手裏。
有了劉金曄的帶頭,不少人都是選擇離開,不敢在這裏多待下去,生怕丁烈一個不爽,下令讓玄天出手,將他們所有人都給殺死。
劉金曄離開這裏後,神情變得陰戾起來,雙拳握得咯咯直響。
“此人已然魚躍龍門,再與其為敵,隻會讓蒼雲國陷入危機……”
良久,劉金曄長舒一口氣,眼神恢複清明,握緊的雙拳也鬆了開來。
日後,劉金曄要坐上蒼雲國國主之位,就絕對不能與丁烈為敵,不然的話,危矣。
劉金曄不愧是皇子,僅用這麽短的時間,便拋棄了與丁烈間的仇恨。
劉金曄能做到這些,並不代表著其他人也能做到。
孫鵬和白天歌,自然不可能因為丁烈嗬斥便直接離開,那樣的話,他們就太沒麵子了。
更何況,這具混沌龍屍,他們是怎麽也不會放棄的。
隻要得到混沌龍屍,他們便可借助龍血,蛻變己身。
整個靈武大陸,對於龍族,認知極深。
各大種族之中,當屬龍族的戰鬥力最強,肉身也是冠絕萬族,可怕至極。
龍血,是蛻變肉身的最好媒介,就算是王朝勢力的天驕人物,也希望能得到龍血,進行蛻變!
王朝的天驕為什麽比百國天驕要厲害?因為他們無論是凡體出身,還是特殊體質出身,都可以得到寶血浸泡,哪怕體質再不堪,也會成長為堪比霸體的存在!
這就是在修煉資源上的碾壓。
相比之下,百國天驕,幼時能有藥液浸泡就十分奢侈了,更別說寶血了。
蒼雲國內的萬妖山脈中,存在著大妖,一般人根本不敢進入其中,如何能取得寶血?
一般的妖獸,提煉出來的妖血,用處本就不大,多是用於祭器,或者煉藥。
用來提升肉身的話,是根本不可能的。
像丁烈這種,以蒼雲神蛟的寶血蛻變,再加上天辰血棺相助,最後又是用神凰之血涅盤,可以說是非常奢侈。
起碼來說,在百國境內,恐怕隻有一些上國天驕才能有這樣的待遇,但也達不到丁烈的那種程度。
畢竟,不管是蒼雲神蛟的寶血,還是神凰之血,都是經過血老的提煉,乃是最為純粹的寶血,所蘊含的力量自然不可同日而語。
在無數種寶血之中,當屬龍血最為珍貴!
就算是白天歌和火蓮公主這種級別的天驕,也隻是僥幸見過幾次,但也沒有資格去擁有。
那種東西,隻屬於那些最為驚人的天驕。
像火蓮公主和白天歌等人,雖然在別人眼中風光無限,但若是放到王朝之中,也隻能算是一般的天才,並不是多麽的矚目。
不然的話,他們也不會在這次一個百國秘境內出現。
真正強大的天驕,根本不屑於來這種‘窮鄉僻野’。
所幸這一次,在秘境之中,得到了驚天的造化,更是找到了這具混沌龍屍!
所以,他們是如何也不打算放棄的。
得到了這具混沌龍屍,他們便能在各自的王朝中,耀眼綻放,拿到無上榮耀!
“南兄弟,可否借一步說話?”
白天歌飛了上來,遠遠對著南小天抱拳,友好的說道。
南小天卻是看都沒有看白天歌一眼,靜靜的站在丁烈的身後。
被無視之後,白天歌倒也不覺尷尬,轉頭望向丁烈:“丁兄。”
丁烈挑了挑眉,“有什麽事就說吧。”
那平淡而又敷衍的語氣,讓白天歌心中微微不滿,但一想到事成之後所帶來的利益,便沒有了不爽,輕聲道:“丁兄,我想與你做筆交易。”
“好比你從陰水太子手中奪取的冰藍玉葫蘆、山河神圖,都是可以用於收取龍屍。”
丁烈聞言,驚訝不已,原來是這個樣子。
看到丁烈那副驚訝的樣子,火蓮公主不由有些恍惚。
她都忘了,丁烈隻不過是一個百國之中一個小勢力中人罷了,眼界有限,見識自然比不得他們這些王朝之人。
火蓮公主望著丁烈,竟然有種如隔三秋的感覺。
一路而來,丁烈的表現,都太過驚人,導致她完全沒有將丁烈當做是一個百國之人,而是將其擺在與自己相等的位置。
要不是丁烈突然的一問,火蓮公主都萬萬沒想到,在自己的心裏,竟然已將丁烈放在了那麽高的一個位置。
不過丁烈的實力,的確有這份資格。
“你們可以滾了。”
丁烈將目光望向周圍的那些人,平淡的道。
眾人聞言,皆是臉色一變,這丁烈,是要將他們驅逐嗎?
但是,這個地方又不是丁烈的地盤,憑什麽要聽他的?
劉金曄此時眼神陰沉無比,看向丁烈的時候,有著恨意,但更多的卻是忌憚。
他不得不承認,曾經的丁烈,在他眼中不過是一個頗具潛力的少年,但是現在,已是成長為一方霸主,讓他根本無法與其抗衡。
若是以前,還可以以蒼雲國六皇子的身份壓一壓對方,但是現在,卻是不可能了。
在丁烈的身邊,有著離火王朝的公主!
雖然公主和皇子的地位差不多,但是,兩人之間的差距,卻是一個天一個地。
在火蓮公主眼中,劉金曄不過隻是一隻螻蟻罷了。
一個蒼雲國,在麵對離火王朝的時候,實在不值一提。
劉金曄雖然知道這一切的事實,但要他真正麵對起來,心中的那股落差感,卻是讓他十分的難受。
這種感覺,非常的憋屈,劉金曄從來未曾體會過這種感覺,但是現在,卻是切切實實的感受到了。
很不爽。
但是不爽也沒有任何辦法,隻能離開。
相比之下,自己的小命更重要。
現在的丁烈,已經不是他能抗衡的了。
起碼在這玄天神殿內,丁烈可以說是最強大的存在,根本沒有人敢與之抗衡。
劉金帶著陶滿風和背書少年,以及剩下的那位禁衛軍,頭也不回的離開了靈寵殿。
另一位禁衛軍,在兩月之前,死在了玄天的手裏。
有了劉金曄的帶頭,不少人都是選擇離開,不敢在這裏多待下去,生怕丁烈一個不爽,下令讓玄天出手,將他們所有人都給殺死。
劉金曄離開這裏後,神情變得陰戾起來,雙拳握得咯咯直響。
“此人已然魚躍龍門,再與其為敵,隻會讓蒼雲國陷入危機……”
良久,劉金曄長舒一口氣,眼神恢複清明,握緊的雙拳也鬆了開來。
日後,劉金曄要坐上蒼雲國國主之位,就絕對不能與丁烈為敵,不然的話,危矣。
劉金曄不愧是皇子,僅用這麽短的時間,便拋棄了與丁烈間的仇恨。
劉金曄能做到這些,並不代表著其他人也能做到。
孫鵬和白天歌,自然不可能因為丁烈嗬斥便直接離開,那樣的話,他們就太沒麵子了。
更何況,這具混沌龍屍,他們是怎麽也不會放棄的。
隻要得到混沌龍屍,他們便可借助龍血,蛻變己身。
整個靈武大陸,對於龍族,認知極深。
各大種族之中,當屬龍族的戰鬥力最強,肉身也是冠絕萬族,可怕至極。
龍血,是蛻變肉身的最好媒介,就算是王朝勢力的天驕人物,也希望能得到龍血,進行蛻變!
王朝的天驕為什麽比百國天驕要厲害?因為他們無論是凡體出身,還是特殊體質出身,都可以得到寶血浸泡,哪怕體質再不堪,也會成長為堪比霸體的存在!
這就是在修煉資源上的碾壓。
相比之下,百國天驕,幼時能有藥液浸泡就十分奢侈了,更別說寶血了。
蒼雲國內的萬妖山脈中,存在著大妖,一般人根本不敢進入其中,如何能取得寶血?
一般的妖獸,提煉出來的妖血,用處本就不大,多是用於祭器,或者煉藥。
用來提升肉身的話,是根本不可能的。
像丁烈這種,以蒼雲神蛟的寶血蛻變,再加上天辰血棺相助,最後又是用神凰之血涅盤,可以說是非常奢侈。
起碼來說,在百國境內,恐怕隻有一些上國天驕才能有這樣的待遇,但也達不到丁烈的那種程度。
畢竟,不管是蒼雲神蛟的寶血,還是神凰之血,都是經過血老的提煉,乃是最為純粹的寶血,所蘊含的力量自然不可同日而語。
在無數種寶血之中,當屬龍血最為珍貴!
就算是白天歌和火蓮公主這種級別的天驕,也隻是僥幸見過幾次,但也沒有資格去擁有。
那種東西,隻屬於那些最為驚人的天驕。
像火蓮公主和白天歌等人,雖然在別人眼中風光無限,但若是放到王朝之中,也隻能算是一般的天才,並不是多麽的矚目。
不然的話,他們也不會在這次一個百國秘境內出現。
真正強大的天驕,根本不屑於來這種‘窮鄉僻野’。
所幸這一次,在秘境之中,得到了驚天的造化,更是找到了這具混沌龍屍!
所以,他們是如何也不打算放棄的。
得到了這具混沌龍屍,他們便能在各自的王朝中,耀眼綻放,拿到無上榮耀!
“南兄弟,可否借一步說話?”
白天歌飛了上來,遠遠對著南小天抱拳,友好的說道。
南小天卻是看都沒有看白天歌一眼,靜靜的站在丁烈的身後。
被無視之後,白天歌倒也不覺尷尬,轉頭望向丁烈:“丁兄。”
丁烈挑了挑眉,“有什麽事就說吧。”
那平淡而又敷衍的語氣,讓白天歌心中微微不滿,但一想到事成之後所帶來的利益,便沒有了不爽,輕聲道:“丁兄,我想與你做筆交易。”